于昕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公司,云南昆明650000)
浅谈厄瓜多尔当地员工的管理要点
于昕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公司,云南昆明650000)
厄瓜多尔辛科雷水电站(简称CCS水电站)是厄瓜多尔至目前为止最大的水电站,是水电十四局非常重要的国际工程项目,截止目前仅安装施工部中方员工为235人,当地员工人数超过320人,对当地员工的管理是人事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和中方员工的管理方式差异很大。本文对当地员工的管理进行详细说明,供同类国际工程对当地员工的管理进行借鉴。
国际工程;当地员工;管理要点
辛克雷水电站项目部当地员工的总数量近5 000人,且工作地点不在同一个工区,基多行政区、首部工区、二号营地工区、调节水库工区、地下厂房工区5个工区都有当地员工,就安装施工部而言,当地员工总数超过300人,除基多行政区外,其他4处工区均有安装施工部员工,相对于集中管理而言,分散的员工对人事管理会产生一定的困难。
语言不通和两国之间工作模式的不同是管理的难点。当地员工录用时专业技能普遍低下,要从中选出语言能沟通又有技能的劳务人员比较难,尤其是工程初始阶段。通常一名中方员工要带领几名甚至十几名当地员工去完成每天的任务。他所面临的最大的困难是沟通障碍,当地员工通常不能理解中方人员的指令,或理解错误,为此,中方人员连比带划,手把手教之,中文、英语、西语全都用上来解决沟通的难题,有时还不能尽如人意。
和当地员工交流的过程中要深入了解当地文化、宗教信仰等,妥善处理中外员工的矛盾和宗教问题,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每逢当地重大节假日,例如圣诞节,独立日等等,项目部可以适当对员工的作息时间作调整。
对当地员工的管理依据是《厄瓜多尔劳工法》。厄瓜多尔有较完善的劳工法,对劳工制度、工资标准、业主和职工双方的责任、合同的解除、雇用外国职工的条件和办理雇用手续以及健康工作条件权、无歧视权、工会权、集体协商权、罢工权、享受利润分配权、无理被辞补偿权、安全和劳动医疗权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他特定附加条件在具体劳动合同中予以规定。
当地员工的管理机构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工会组成。现场人力资源部也就是中方员工所说的劳工部,由1名当地人力资源总监和2~3名当地员工办事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帮助当地员工办理招聘、辞退、休假、工资结算等事宜;工会由工人们组成,工人们可以通过工会向雇主投诉,比如待遇不平等,或者住宿条件需改善等,如果员工直接和雇主交流得不到解决,可以向工会投诉并由工会出面和雇主协调。目前厂房施工区有3名当地工会委员和1名中方工会委员。
厄瓜多尔劳工法是一个依照美国现行劳工法制定的一套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这套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了劳工制度、工会、罢工(劳工罢工权力受宪法保护,罢工期间劳动者有停止工作并逗留在工作地点的权利)、劳工雇佣、外籍劳工、工资标准、合同中止(员工离职结算)、法定补贴(第13、14月的工资)、利润分成、加班、培训规定、产假等方面。
4.1劳工雇用
雇佣与受雇佣均自由。企业和个人在雇佣问题上享有完全的自由权。但在雇佣时不能事先设置任何歧视性保护条件。合同签订后,员工依法享有稳定的劳动权。双方可签订定期和非定期劳动合同。合同规定的3个月试用期满后,劳动者享有1年、2年乃至无期限稳定工作的权利。公司雇佣非厄瓜多尔籍员工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员工总数的20%。
4.2培训
由企业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必须每月按在册职工人数向厄全国职业教育培训委员会(CNCF)缴纳工资总额的0.05%,向厄瓜多尔教育信贷与奖学金委员会(IECE)缴纳工资总额的0.05%,作为企业员工的培训基金。
4.3工资标准
全日制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最低月工资标准(Salario B ásico Mensual)。2013年最低月工资为318美元。另外,厄政府还规定了尊严工资(Salario Digno),2013年尊严工资为368.37美元。年末如公司取得盈利,但员工本年平均月工资低于尊严工资,则公司应补发工资,以达到尊严工资,否则不得申报盈利。
4.4加班
应额外支付加班费。每星期40 h以外的加班需另付正常工资50%(指19∶00~24∶00,除双方同意外,一般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 h,每星期不得超过12 h)或100%的加班费(指00∶00~06∶00及周末和节假日)。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有事先授权时,另付加班工资可为正常工资的25%。
4.5其他补贴
指法定的、合同约定的或自愿给予的补贴。对于一些特殊的工种(如护士、幼儿园老师和咖啡馆员工),雇主可给予职工额外的补贴,也可在合同中约定。约定一旦达成自愿给予补贴,顾主不得单方面中止。向社保局支付部分可在上述部分冲抵。
4.6利润分成
厄现行法律要求企业将其纯利润的15%分配给全体职工,其中10%按每年职工工作天数分摊,5%按家庭负担人数分配。
4.7产假
保证怀孕女工的工作稳定,并允许有12个星期的产假和每天2 h的哺乳时间(生产后9个月内)。
4.8社会保障
强制参加。企业雇主必须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保费缴社保局(IESS)。企业每月为职工缴纳保费数额为职工工资的11.15%,另外职工工资的9.35%应缴社保局,由企业从其工资中直接扣除代交。社保局负责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产假和劳动事故赔偿,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抵押贷款和丧葬费用补偿。
4.9合同中止
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员工自动辞职、无故旷工、多次无故迟到、工作能力差、小偷小摸、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等均可成为合同终止的理由。雇主可在合同终止30 d前,通知员工并按法律规定到劳动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CCS项目部安装施工部对当地员工的管理是在依照当地劳工法的基础上,制定《员工内部管理制度》并实施管理。
(1)当地员工管理的最直接的体现为考勤表,中方人员可以直接控制当地员工上班的时间,工作的性质(洞内或洞外),是满勤还是缺勤,上班还是休假,一望可知。
现场员工多为上22休8工作制,各部门、厂队可先调整部分人员工作制,例如上5休2等,或让员工先休息后补班。
例如上班时间迟到、早退、旷工,都可以在考勤上体现出来,同时附上当地员工处罚申请,一并交给人力资源部处理。
(2)其他的不能在考勤上体现出来的禁止行为,可以通过向劳工部申请发警告单等方式对该员工进行处罚。
例如迟到:
如迟到5 min之内,该员工可以正常上岗,并在当日对迟到理由进行解释。
如出现下列员工对内部管理条例的规定置之不理,不按时上下班的情况,则公司可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1)一个月内出现2次不准时上下班的情况,给予口头警告。
2)一个月内出现3次不准时上下班的情况,给予书面警告。
3)一个月内出现4次不准时上下班的情况,给予其月工资10%的罚款。
4)如有员工一个月内连续4次不准时上下班,根据劳动法第172条第1条款中的规定,可提前申请合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缺勤:
对于未履行个人日常工作,而又未通过证明文件请假的情况,公司将其视为缺勤,可给予以下处罚:
1)一个月中出现1次未请假的缺勤,公司将在其工资中扣除其缺勤日工资,并给予口头警告。
2)一个月中出现2次未请假的缺勤,公司将在其工资中扣除其缺勤2 d的工资,并给予书面警告。
3)一个月中出现3 d或以上的未请假缺勤,公司将扣除其缺勤日的工资并对其处以最高为月工资10%的罚款。
4)如有员工在一个月内超过3 d连续缺勤,根据劳动法172条第1节的规定,提前申请正常解雇,结束与其的劳动合同。
其他违反条例的惩罚措施:
1)口头警告,当员工第1次轻微违反规定,且未对公司或他人造成损害。
2)书面警告,当员工1次以上轻微违反规定,应给予该员工书面警告,其中说明所犯错误及日期并寄送一份副件给其部门领导。员工应签字接收。如不同意,应保证两位证人在场并陈述理由,如两位证人作证并签字确认,同样生效。
3)罚款,当员工重复犯轻微过失,人力资源及劳动关系部门有责任要求其直接领导对其处以罚款,最高不得超过其薪酬的10%。
4)合法解雇,当员工出现重大过失需结束劳动关系,应按照劳动法第172条中规定的程序,合法解除其劳动合同。
通常在工程结束后,正式解除劳动合同,当地员工是比较容易接受的;如果是中途解除劳动合同,很容易使当地员工误认为被解雇,导致他们失去正常的收入,必然难以接受,引发劳务纠纷。最好就是在当地员工违反纪律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制度来处理,开警告单,给予警告,满3次者开除,这样做的好处是即使他们到劳动局提出申诉,也便于公司处理。
同时,对于表现良好的员工,我们同样要以奖赏的方式激励他工作,比如对于接受能力快,领导能力强的当地员工我们可以让他作小组长,用当地员工管理当地员工,或者表现良好,能吃苦耐劳的员工可以多加1 h的考勤,以示鼓励。
由于中方管理人员和当地劳工的语言障碍以及生活习惯、文化的差异,导致在工作中有沟通和合作的障碍,我们除了要求中方人员和当地员工积极学习对方语言外,还要给中方人员讲一些有关当地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知识,以便使中方人员能尽快融入当地员工中去,便于管理。同时,建立健全员工管理制度,形成一个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管理体系,从而保障员工管理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CCS水电站工程自开工以来至今已进入到第7个年头,工程进展较为顺利,计划今年年底8台机组投产发电。本文对当地员工的管理经验的介绍,可供同类国际工程对当地员工的管理进行借鉴。
C931.3
B
1672-5387(2016)09-0088-03
10.13599/j.cnki.11-5130.2016.09.030
2016-04-15
于昕(1992-),女,技术员,从事水电站机电设备安装综合管理及西班牙语翻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