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洁
(晋中市正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西 晋中 030600)
谈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易忽视问题
陈 洁
(晋中市正元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山西 晋中 030600)
结合工作经验,总结了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易忽视的问题,并分析了各种问题的危害性,从投标资料填写、重视谈判纪要、明确监理期限等方面,提出了监理合同签订工作的注意事项,从而保证监理合同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低风险性。
监理合同,招投标,监理范围,监理期限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工程监理活动进行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单位授权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的重要文件[1]。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全名为“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简称“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2]。建设单位是委托人,监理单位是受托人。目前社会处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中商业行为主要是依据合同来调整的。但由于原来的传统思维影响,监理单位往往不重视签订监理合同的过程,因为疏忽而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1.1 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资料填写不认真
招标投标过程是监理合同签订的重要过程,但在实际操作中,监理单位为了增加中标概率,以便在项目竞争中稳操胜券,填写投标资料的内容时,常存在夸大成分。另外,对于固定格式、必填内容,即使有欠缺不妥之处,往往投标后也不再修正、完善。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监理合同的组成部分,忽视招投标资料信息可能导致一系列较为严重的后果,且大部分既定合同后期修改难度很大或根本无法进行修改。例如随便填写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而所填人员如果无法按要求亲临现场甚至一次都不到达项目现场,这样,建设单位所提出的“人员到位”的基本要求必然无法满足,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的人员到位检查也无法应对,最终导致监理公司受到建设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甚至监理费用被扣减等后果。
1.2 合同签订前期谈判过程中忽视谈判纪要内容
对于公共建筑项目,即使成功中标,在合同签订前,一般也要举行一个正式的合同谈判会。因为监理合同的主体条款在招标文件中已经确定,谈判过程中主要是针对出现延期、赔偿等附带条款进行谈判。往往监理单位为了尽快确定并签订合同,而对于建设单位提出的比较苛刻的条件欠缺周密考虑,通常是全盘接受,并签订会议纪要。这样可能因一时疏忽而导致后续过程中一系列问题难以顺利解决。笔者曾接触过一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在合同谈判中承诺不增加工程量而发生工程延期不增加监理费。而项目施工中遇到了很大的、各种各样的困难,致使项目延期八个月,幸运的是建设单位出于公平原则,最终适当增加了相应的监理费用。但是在最后有关政府审计部门组织的决算审计中,审计部门根据原合同谈判纪要对于增加监理费不予认可,责成建设单位追回相应的监理费用,结果依旧是监理单位为此额外费用全部买单,造成了本单位很大的经济损失。
1.3 忽视监理合同中相关文件解释的编写顺序
在现行合同推荐示范文本中,合同包括内容和相关文件解释两个部分,顺序一般是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投标文件、专用条件、通用条件、附录等[3]。但这种规定只是推荐性质的,不具备强制性,在合同实际签订中,建设单位要增加或修改有关内容,而监理单位对此往往欠缺足够的重视。根据合同法规定及相关解释,排序越靠前效力越大,例如合同谈判文件应当写在协议书后面。但是,一时的疏忽,未注意到合同解释顺序的变化,把合同条件中对己方有利的规定排在后面,一旦工程中出现纠纷,将对监理单位极为不利。
1.4 监理合同填写中,监理时间、范围和内容界定不明
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为了省事,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不仔细填写监理时间、范围和内容,监理时间、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往往比较笼统含糊。所以,在实际施工监理过程中,对于界定不明晰部分,建设单位常把所有的责任转移给监理单位。例如监理时间有时候简单的填写为和施工合同工期一样,或是从某年月开工至工程竣工止;再如监理内容上,对附属工程和配套工程的相关工作未进行明确的协商标注,以前附属工程简单,投资少,作为优惠,往往隐含在原合同内,不再另行收取监理费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项目附属工程和配套工程的投资和监理难度越来越大,可由于惯性思维,部分建设单位认为该项条款已经包括在原监理合同中,因此未进一步明晰,最终的结果是监理单位只能免费作业。总之,一般情况下出现因监理合同中监理时间、范围和内容任何一项不明确所导致的和建设单位的争议,最终基本都由监理单位承担责任。
2.1 导致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工程作业中产生矛盾、加大成本消耗
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易忽视问题导致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产生矛盾,即使与建设单位一直协商有关事项但始终很难达成一致。如果是在施工现场处理的工作还比较容易,而对现场以外的特殊情况,一旦工作量增加将会增加巨大的成本压力,导致巨额的经费消耗。这样协商的过程最后往往是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不仅仅是影响正常的监理工作,还会使建设单位中断与其的后续合作,这样一来,损失监理市场是必然结果。
2.2 导致监理单位在后续事宜中处于被动地位
易忽视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好,会导致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矛盾激化,而产生的后果往往是监理单位承担责任。即使在后面的工作中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能达成一致,并形成有关补充协议,也可能出现对于监理单位不利的后果。特别是对于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在接受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进行的是全面审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程序上的疏忽形成的完整文件,没有合理程序补充规定是不予认可的。
2.3 导致监理企业市场萎缩、信任危机
在实际中,一个合作项目的监理合同在签订过程中如果出现忽视问题,往往导致监理单位企业信誉的损失。对于监理单位来说损失的不仅仅是监理收入,还有监理的市场性流失,以及其他合作方对监理企业的信任危机等等。代价无法估量、得不偿失。
3.1 招标投标过程中,填写投标资料必须认真
市场经济中,通过招标投标来承揽监理业务是一种主要形式。但是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书的编写必须认真仔细,不要刻意夸大,更不要弄虚作假。另外,承诺书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只把其看作是一种过程文书,签字后便不了了之。一旦出现承诺达不到的情况就会使监理单位十分被动,进而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3.2 合同签订前期谈判过程中一定要重视谈判纪要
在大型项目或公共建筑项目合同签订前,一般会开展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单位的各管理科室和部门参与的合同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一般各科室、部门都会根据所管辖职权结合监理合同有关签订内容及合同执行程序提出相关问题,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和公司情况,在保证合同谈判顺利进行的情况下,做出应答或让步。不能单纯为了签订合同,承诺根本做不到的事情,否则在合同执行中,监理单位将处于无所适从的尴尬境地。
3.3 监理合同中相关文件解释顺序及内容必须重视
在现行合同推荐示范文本中,合同的内容和相关文件解释顺序一般是协议书、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投标文件、专用条件、通用条件、附录等[3]。在合同组成中,一般建设单位会把合同谈判纪要放在中标通知书前面,将合同谈判纪要置于和协议书同等位置,所以监理单位必须注意。另外,对于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一般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大家更多的是重视合同专用条件,易忽视通用条件。而在专用条件的约定不适合通用条件或专用条件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则需要执行通用条件[4]。所以通用条件必须根据项目情况细细推敲。通用条款不合适或不符合实际情况时,一定要在专用条件中予以约定。
3.4 监理合同填写中,监理期限必须明确
监理时间一般比施工期限稍长,在施工单位进场前进场或与其同时进场,在施工单位撤出项目现场后,汇总整理交付资料后撤场。但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随意的填写监理期限,会将监理公司延期监理增加费用的权利白白浪费。如上面分析的监理期限填写为开工至竣工,而由于开发商或施工承包单位的原因延期,短期延期问题不大,要发生延期半年或更长时间的时候,监理企业的损失就会很大,而根据合同无法提出索赔。
3.5 监理合同填写中,监理范围和内容必须准确
在监理合同填写中,一定要明确监理范围、监理工作内容。在一些政府公共建筑中,根据地方财政文件,为了降低监理取费,会将监理工作内容适当取消委托,比如纯绿化工程,会除去合同管理和安全监理方面的内容,这一点在合同中一定要明确,否则在监理费本身已经核减的情况下,其工作内容却没有相应的减少,而等量的工作内容又无法得到相应的资金保障。考虑到现在附属工程投资越来越大,所以在当时无法马上明确附属投资额的情况下,可以填写为“另行协商再定”;对于比较大的项目的单位工程,尽可能要填写明确,最好是详细罗列。
对于监理企业,必须详细了解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的签订项目情况,结合监理企业自身条件,认真、细心的研究合同所有条款,特别是关键条款。在签订监理合同过程中,只有提前充分考虑周全,才能保证监理合同签订的公正性、合理性和低风险性,为做好监理工作奠定基础,才能避免和建设单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保护好监理企业正当权益,亦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1]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概念和特征[Z].2010.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S].
[3]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组成[J/OL].中国招投标师在线网,2012.
[4] 监理合同签订和履行中应注意的事项[J/OL].http://wenku.baidu.com/view/10b3df2e915f804d2b16c17d,2012.
Discussion on ignored problems in supervision contract signing process
Chen Jie
(JinzhongZhengyuanConstructionSupervisionLimitedCompany,Jinzhong030600,China)
Combining with the work experience,this paper summarized the ignored problems in supervision contract signing process,and analyzed the harmfulness of various problems,from the tender information writing,paying attention to negotiation minutes,clearing establishment of deadlines and other aspects,put forward the matters needing attention in supervision contract signing work,so as to ensure the fairness,rationality and low risk of supervision contract.
supervision contract,bidding,supervision scope,supervision period
1009-6825(2016)29-0218-02
2016-08-03
陈 洁(1981- ),女,工程师
TU7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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