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成贵 张 波 李晓清
对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军民融合发展顶层设计的几点思考
■ 高成贵张 波李晓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坚持需求牵引、国家主导,努力形成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习总书记这番重要指示言简意赅,提纲挈领,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指明了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一步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坚持需求牵引、国家主导,努力形成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习总书记这番重要指示言简意赅,提纲挈领,为在更高起点上推进军民融合发展指明了路径。谋划“十三五”我省军民融合发展当务之急是要从顶层筹划、顶层推动、顶层实施入手,抓紧实施顶层设计,应着重从五个方面进行筹划,避免因设计不科学,浪费人力物力财力。
在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的顶层设计中,务必搞清军民融合的内在机理,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持。
(一)要贯彻军民融合发展基本要求
军民融合式发展基本要求──资源共用。军民融合要求军地双方在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服务保障、装备制造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展和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资源的双方共用,从而使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这是确保军民融合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十三五”我省军地双方在使用和建设过程中都应对此予以高度重视、统筹考虑。尤其对于新建项目,应从具备军地双重使用功能入手,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资源共用。对现有资源和条件的充分利用,是节约资源的有效途径和便捷方法,一方面需要克服本位主义,打破封闭的管理模式,增强既要为国防建设服务,同时也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双重责任意识;另一方面要完善利益补偿、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使用效益。
(二)要摸清军民融合发展动力源泉
军民融合发展动力源泉──利益共享。军民融合由军地双方共同运作、共同实施,利益共享是军地双方追求的目标、动力的来源。从国家安全利益上看,军民融合式发展产出的结果是富国强军;从军事利益讲,是战斗力的提升和军队保障能力的提高;从军事效果上讲,就是国家的安全和强大。当前需要加快融合过程中的军事转化,通过减少内耗和多余环节,降低成本和增加效益,尽快形成集约高效的运行机制。从社会经济利益上看,军民融合式发展产出的是社会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国家综合实力的不断增长,这是军事经济与社会经济的共享利益,是军民融合最为厚实的发展基础和强劲动力。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应着重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生产转型、技术升级等方面加快步伐,不断为军民融合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三)要掌控军民融合发展重要手段
军民融合发展重要手段一市场运作。市场运作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运行方式和本质要求,也是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要手段。军民融合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融合,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运行。在推进军民融合过程中,无论是国家主导的项目,还是军队牵引的建设;不管是共同合作、双方委托或是独自承担,都必须放在市场这个大背景下,在这个统一的平台上遵循市场规律去实施。要体现市场竞争,确保在竞争中将最先进的技术、最优良的质量、最完善的服务纳入国防和军队建设。
在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各个实践环节中,凡涉及到市场运作的项目,尤其是在组织招标、采购、入围、审核等关键环节时,都必须充分体现和尊重市场竞争原则,实施竞争性发展。
信息化作战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领略其战略思维谋全局,辩证思维看问题、系统思维重整体、创新思维求发展、底线思维定边界在“军民融合”中的体现,寻找蕴合在其中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方法。
(一)要着眼动力,树立军民融合新的理念
要强化全局意识。打破狭隘的本位主义、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束缚,强化国家利益至上的观念,增强军民融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地方利益服从中央利益,军队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行业利益、部门利益以及个人利益服从全局利益。要强化开放意识,各级地方政府要更新观念,不能把经济建设中贯彻军事需求作为一种负担,而应当将其作为关系地区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推进这项工作。军队在谋划国防和军队建设时,不能把眼光局限于军队和国防体系内部,要主动依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来规划,主动考虑军地资源共同发展的可能,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和企业的沟通交流。要强化共赢意识,军地双方都要充分意识到融合发展能够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发展效益,积极发现双方利益的交叉点和结合点,增强融合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要着眼基础,完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
体制机制是军民融合的桥梁和保证。努力形成科学的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对走出军民融合困境、实现军民融合又好又快发展具有根本性、长远性意义。要完善组织领导体制。各级要成立军民融合议事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咨询委员会,赋予其统筹规划、制定政策、重大决策和总体协调等职能。要完善综合协调机构。明确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宏观调控部门的国防职能,把统筹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和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构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主导机制。要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国防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积极探索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市场化路径,打破国防经济领域的行业壁垒,发挥价格在国防经济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使多元投资、多方技术、多种力量向国防建设集聚,同时又使国防建设成果向经济社会领域输出,从而使得国防资源与经济资源的使用配置达到最优,实现社会经济的最优发展。
(三)要着眼规范,健全军民融合法规制度
一方面,要健全政策体系。应针对当前面临的主要瓶颈问题,确定各融合领域中政策制度设计的侧重点。具体而言,在投资政策上,应进一步扩大国防投资范围,细化国防投资的准入和退出政策,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的投资机会;在完善市场管理政策方面,应着力完善军品价格政策,创新价格生成办法,构建利益补偿激励政策,以充分调动地方单位和个人承担国防义务的积极性;在技术标准方面,要建立军民通用技术标准体系联合制定制度,及时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构建军地公用标准信息平台;在安全保密上,要制定安全保密规定,加强保密管理,严格规定保密审查的程序,确定公开生产和保密生成的范围,确保不发生泄密和技术扩散行为。另一方面,要完善法规体系。要围绕军民融合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或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尽快研究出台军民融合法、武器装备采购法、军地投资协调规则等新法规,为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开辟空间。要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在既有的法规中补充军民融合的相关条款,充实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相关的内容,为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铺平道路。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是实现富国与强军相统一的必由之路,必须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搞好融合。
(一)思想观念上要融合
近年来,省政府高度重视军民融合式发展,按照中央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办法,为驻宁部队解决了不少发展难题。但也要清醒看到,个别市区县政府片面注重自身的经济利益,忽视统筹国防建设的作用,只把“军民融合”停留在口头和文件之中;少数部队自我封闭、自我发展,致使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步子放不开、走得慢。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军地双方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站在时代发展和战略全局高度理解把握,用强国梦、强军梦凝聚共识,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军民融合意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思想融合,从思想和领导层面凝聚共识,并以此为推手促进了军民融合的深入发展。
(二)发展目标上要融合
“十三五”,我省军民融合发展必须立足于我省安全发展战略,着眼全省战略规划,确立融合的目标、任务和举措。要紧紧结合我省地理位置特殊,驻宁部队履行职能使命任务特殊的实际着力解决经济建设考虑国防需求不够、民用设施兼顾国防功能不够等问题,统筹兼顾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尤其是硬件设施建设、基础性工程建设等,要充分考虑国防和军事需求,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和军队建设结合起来。例如,交通设施建设要兼顾部队机动需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落实战对防空要求,重要产业发展要注重军民兼容;装备技术发展要搞好军民两用等等,做到一笔投资能获得平时、战时两种效益。
(三)军地需求上要融合
军地需求融合才能实现军民融合的“双赢”,形成成果共享的生动局面,这也是军民融合顶层设计需要重点把握的关键所在。兵不强,不可以卫国;国不富,不可以养兵。军地双方要把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作为相互渗透、互为支撑的有机整体,军队坚持以解放和发展战斗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战略支撑;地方坚持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为推进国防建设和拓展深化军事斗争准备提供不竭动力源泉。生产力建设和战斗力建设这两者相互促进。当前,我省应认真落实相关意见和合作框架协议,以重大科技项目和武器装备研发工程为平台,加强军地资源、信息、技术、科研成果的交流融合,实现共建共享、互利双赢。
(四)制度机制上要融合
新形势下,迫切需要构建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组织精干、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要着眼理顺融合式发展的利益关系,建立健全军地协调体制机制,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着眼优化融合式发展的资源配置,构建权责对称、运转顺畅、激励有效、惩罚有力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融合式发展的运行效率;着眼强化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制保障,构建一套层次分明、相互配套、彼此协调的法规体系,不断促进军民融合发展工作的法制化、正规化、科学化。
(作者及单位:高成贵,江苏省经济动员办公室;张波,南京政治学院;李晓青,江苏省经济动员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