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进行部署。《方案》指出,强制性标准是经济社会运行的底线要求,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是标准化改革的重中之重,是建立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的首要任务。
《方案》提出了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目标:今年年底前提出整合精简工作结论,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建议,同时研究提出各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通过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逐步解决现行强制性标准存在的交叉重复矛盾、超范围制定等主要问题,为构建结构合理、规模适度、内容科学的新型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奠定基础,实现“一个市场、一条底线、一个标准”。
《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地区依据“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平稳推进、兼顾应用,试点引领、点面结合”的工作原则,在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统一的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和时间进度,组织开展强制性标准的整合精简工作。《方案》还确定了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的进度安排和阶段任务,提出了经费、人员、信息化等方面的保障措施。(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