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斌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示范引领作表率 科学发展绘蓝图
——虹口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展望
陈 斌
虹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虹口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期间制定出了五大发展新理念,同时以健全管理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进节能执法等保障措施,推广节能技术的应用。
科学描绘;尝试创新;绿色发展
节能减排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发挥虹口区公共机构在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践行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所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上海市节能减排中心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实地调查研究、全面剖析论证、明确工作任务,为虹口区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描绘出一幅美好的蓝图。
(1)公共机构节能是实施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2008年,《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1号)正式颁布,2013年,《上海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沪府发[2013]2号)正式出台;《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等一系列法规规章也于近几年陆续颁布。在依法治国基本国策的框架下,无论从国家到上海,更多的法规规章成为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行动准则,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有了更多的法律保障,从节能工作法治性上理解,公共机构节能的开展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2)公共机构节能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5年5月正式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是我国应对能源资源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严峻挑战所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现实意义极其深远。生态文明建设同样赋予公共机构更多的使命和任务,按照《关于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国管节能〔2015〕579号),明确了公共机构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九大重点工作和五项保障措施,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公共机构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3)公共机构节能是塑造政府形象的现实需要。
公共机构作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群体,虽然水、电、煤等能源资源消耗是刚性需求,但每年的能耗支出始终是公共机构行政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机构,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作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组织者,其自身行为对全社会具有广泛的导向和示范引领作用。
虽然虹口区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起步较晚,2012年才正式转交区机管局统一负责,但通过三年多来的努力,到“十二五”期末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对照市机管局的工作要求,与兄弟区县相比较,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机构发展不平衡。“十二五”期间,代表我区成功创建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都是医院,分别是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和虹口区江湾医院;节能工作有特色、有亮点的单位数量有限。
(2)节能管理队伍待加强。全区虽然于2015年组建了节能联络员和能耗统计员两支队伍,但人员的业务能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3)节能技改体系待建立。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实施节能是重要的手段和方式,但“十二五”期间我区已完成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仍偏少,究其主要原因,主要还是节能技改体系未建立所致。
3.1 基本原则
(1)上下联动,分类指导
区机管局在推进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实现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管理职能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区教、科、文、卫、体等系统成员单位的管理优势,实现效率和效益的“双赢”;此外,与市级实现两级联动机制,实现“齐抓共管、携手并进”的管理工作新格局。
(2)健全体制,强化考核
按照《上海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评价暂行办法》的要求,完成本区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和绩效考核工作,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党政机关的目标考核范围,实现目标分解科学,责任落实到位。
(3)示范引领,持续管理
突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体现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延续性、阶段性和可操作性。加强与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规划、全区节能规划及全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的衔接,形成全区公共机构节能的良好氛围,实现持续管理。
3.2 主要任务
为完成好“十三五”期间虹口公共机构各项节能工作,必须贯彻落实好这五大发展新理念。
(1)推动节能工作创新发展
创新是任何事物发展的生命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同样如此。“十三五”期间,虹口将在以下三方面尝试创新:
1)创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公共机构节能的资金补贴,会同区发改委等部门,建立《虹口区公共机构节能资金补贴暂行办法》。为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落到实处,计划将节能工作与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工作紧密结合,制定《虹口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和专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
2)创新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深化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借鉴《上海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等规章制度,通过不断实践,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节能技改工作机制。
3)创新节能项目,结合虹口实际,因地制宜地首推部分节能项目,如在区机关集中办公点尝试设立能源管理师岗位,从而进一步提高机关节能管理的专业性。如探索推广机关电动车分时租赁和公务自行车,不仅丰富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务出行途径,也营造绿色低碳的氛围。
(2)推动节能工作协调发展
“十二五”期间,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较为凸显,主要表现为卫生系统工作较为积极主动且优势明显,其他公共机构发展态势却不尽如人意;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优于党政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了解决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十三五”期间,将坚持“以加强党政机关和教育、卫生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为主线,发挥机关、学校、医院节能工作的示范作用,实现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发展”的目标。重点选择卫生系统以外的公共机构,通过有针对性地实施能源审计、节能技改,逐步完善他们的节能管理体系,使它们成为区“十三五”期间创建国家及本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种子队,树立更多医院以外的公共机构先进典型,从而逐步扭转发展不平衡的局面。
(3)推动节能工作绿色发展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绿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的理念,结合虹口区公共机构实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予以实施:
1)发展绿色建筑。全区公共机构新建建筑100%达到绿色建筑的标准要求,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通过财政补贴示范引领、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政策扶持等方式,开展以空调、照明、非节能门窗、锅炉系统改造为主,增加屋顶绿化、墙面绿化、遮阳设施等综合措施的节能改造。
2)推动绿色出行。大力推广和应用新能源汽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每年购买的新能源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50%;在区机关集中办公点等公共机构开展新能源汽车自主分时租赁业务,实现市级公共机构、本区公共机构以及外区公共机构之间的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务互联互通。
3)推广绿色能源。加大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力度,建设一批太阳能光热、光电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应用的示范项目。既有公共机构建筑装修和大中修中,结合项目实际,试点安装与建筑能耗水平相适应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4)推进绿色办公。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发展,现有公共机构数据中心基本满足符合Tier3级别,新建数据中心至少达到Tier3级别,大型数据中心的PUE值达到1.5以下。
(4)推动虹口节能工作开放发展
要想较好地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仅仅依靠公共机构的努力是行不通的,要敢于借外力,更要学会借外力,用开放的心、包容的心去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三五”期间,虹口将建立健全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标准体系,形成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后勤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的节能管理模式;完善借助社会力量和专家队伍的节能咨询服务体系,助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探索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公司名录库,推荐一批综合实力强、专业技术精、服务质量高、社会信誉好的节能服务企业参与合同能源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项目。
(5)推动虹口节能工作共享发展
鼓励更多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节能减排工作,使更多的人享有节能减排的成果,这是我们工作的立足点,而引导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节能工作,完善宣传培训体系是唯一出路。“十三五”期间,我们每年将组织若干次节能专项培训,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节能宣传周活动、节能知识远程培训;年综合能耗200 t标准煤以上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员、节能工作主管部门负责人、相关物业服务单位节能工作负责人参训率100%。此外,我们还将进一步做实《虹口公共机构节能简报》等宣传媒介,与市区各级机构共享虹口节能发展动态。
3.3 保障措施
(1)健全管理体系,强化组织协调
加强机关事务与发展改革、建设管理、财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形成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管有效的公共机构节能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组织管理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明确职责分工,理顺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赋予的职责,建立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组织管理体系,保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员工作机制,将能源管理和能耗统计工作责任到人。
(2)摸清能耗家底,夯实节能基础数据
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体系的建设。加强本区公共机构名录库的长效管理,完善公共机构网上直报系统,本区公共机构年度能耗数据网上直报率达100%、能耗统计覆盖率达100%,积极推进公共机构名录库动态管理,提高数据填报的准确率。
(3)拓宽资金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对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用能分项计量、重大的公共机构节能工程项目和重大节能技术示范项目,按照《虹口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相关标准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大公共机构节能资金投入规模,以政府资金为引导,广泛引入PPP模式等市场化手段,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公共机构节能领域,促进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政府采购中优先使用节能产品,为节能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提供市场。
(4)加强监督考核,积极推进节能执法
全面推进本区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和绩效考核工作,将公共机构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党政机关的目标考核范围,实现目标分解科学,责任落实到位。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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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 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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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ientific Description, Innovative Trial, Green Development
10.13770/j.cnki.issn2095-705x.2016.07.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