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治军/文
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2015年中国有13.06亿手机用户,智能手机、“扫码消费”已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将“扫码执法”与全民“扫码关注食品安全”相结合,具有一定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基于二维码技术的许可证在基层一线执法中的可行性日趋完善。二维码助力食药监管势在必行。这既符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要求,也是食药监管手段的又一创新。
二维条码/二维码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在代码编制上巧妙地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比特流的概念,使用若干个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象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以实现信息自动处理。二维码可用于信息获取、网站跳转、广告推送、手机电商、防伪溯源、优惠促销、会员管理、手机支付,具有储存量大、保密性高、追踪性高、抗损性强、备援性大、成本低等特性,这些特性非常适用于食品追溯方案、表单、安全保密、追踪、证照、存货盘点、资料备援等方面。
在信息传播方面,我国已进入新媒体时代,即信息和娱乐服务主要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技术,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提供给用户。新媒体建立在数字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基础上,在信息的呈现方式上是多媒体,具有全天候和全覆盖的特征,在技术、运营、产品、服务等商业模式上具有创新性,其边界不断变化呈现出媒介融合的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最大化发挥执法终端在基层一线执法中的应用,是新媒体时代下食药执法人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如何充分调动全民投身食药安全的积极性,是新时期全体食药人的工作外延。同时,引入“扫码执法”也与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不断探索切实优化食品药品监管模式的思路一致。
工商部门“三证合一”二维码应用已获成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后,在新版证照中印制了二维码,根据提示的“在线扫码获取详细信息”,企业可以使用微信的“扫一扫”功能,进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查询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成立日期、住所、营业期限自、营业期限至、经营范围、登记机关、核准日期、经营状态等信息。便于执法者、商户、消费者时时查询。与之类似,《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三证合一”实施后,在新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上印制二维码,使用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可得到许可证正本、副本信息:经营者名称、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经营场所、主体业态、经营项目、许可证编号、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投诉举报电话、发证机关、签发人、发证日期、有效期,及许可证历史修改记录。同样,便于执法者、商户、消费者时时查询。
对于执法者而言,随身配备的执法终端使其可行性的实现具备了基本的硬件条件。在日常执法、专项执法、飞行执法等中,执法者利用现有执法终端,对《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二维码进行扫码,将监管数据上传至公共平台,公共平台对数据进行维护、统计、公布,有利于执法者留下监管电子痕迹,同时对执法者起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督导作用。
基层食药监管工作引入二维码后,商户只需扫描自己《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二维码,食品安全警示、下架信息、不良记录名单等信息便会同步提示,简化了商户信息获取渠道。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可以首先观察商家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可供扫码,如果商家不能提供许可证,消费者可以有选择地进行消费;反之,消费者可以用手机扫描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的二维码,时时查询商户许可信息,这对商户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弥补了执法者监管的时差性。同时,消费者也可以在开通的食药APP公共平台上,对商户的不良行为进行拍照举证。这样,食药监管部门就可以实现对商户的不间断约束。对于举报投诉者而言,扫描二维码后,如果能够做到直接与市食药监管局投诉举报平台或区食药监管局投诉举报平台无缝衔接,便于第一时间将证据上传至受理中心,提高办案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