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补助工程等本是政府的“民心工程”,却被个别干部当成了敛财的好机会,上至副镇长,下至出纳员,伪造护林员工资发放表,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达11万余元。近日,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查办的这起林业系统贪腐窝案入选福州市检察机关首届反贪污贿赂“十佳精品案件”。
这起案件正是该院查办晋安区农林水局有关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反贪办案人员在调查涉案的晋安区农林水局有关人员成立的园林绿化公司账本中,发现绿化公司向马尾区亭江镇原副镇长杨某某、林业站原站长林某等人行贿犯罪事实,让藏身在马尾亭江镇的一批林业蛀虫露出了马脚。
然而,由于初查前期所调取到的证据相当有限,且嫌疑人社会阅历丰富,表面账目做得滴水不漏,使得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就在办案人员一筹莫展之时,看似不起眼的日常补助单据进入办案人员的视线,这些零碎报销凭证涉及生态下乡补贴、过节费和监管费等,领取人多为外来临时打工人员,均有签收姓名,可是如果仔细对比就会发现,多个认领人的签名笔迹相同,似乎出自同一人,不禁让人产生怀疑。办案干警反复琢磨这些单据,敏锐地感觉到了犯罪的气息:果断决定就从“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表”入手,逐一查找名册记载的护林员,从中发现其中20名的临时护林员不存在,根本没有管护过生态公益林。
那这笔补助资金去了哪里?根据现行林业补贴资金审批发放模式,林业主管、分管领导不可能不知情,他们是疏忽,还是有意放纵,抑或是共同参与,利益均分?
很快马尾区亭江镇原副镇长杨某某、林业站原站长林某、林业站原出纳员陈某某、村规划服务中心原干事林某某等嫌疑人逐一浮出水面。
可是马尾区亭江镇原副镇长杨某某的到案,却让案件陷入了僵局。该嫌疑人社会阅历丰富,心理素质较好,在办案区镜头下对办案人员的问话一概置若罔闻,咬紧牙关,只反复强调自己都是按章办事,对犯罪事实一问三不知,案件进入了胶着状态。杨某某是财务出身,对林业站账户资金和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专户的使用情况非常清楚,在贪污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前对账目制作都采取了种种掩盖手段,他的“零口供”使得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办案人员当机立断,集中力量审讯林业站原站长林某,在翔实的初查证据下,林某供认出了同杨某某、陈某某、林某某先后三次假借临时打工人员的名字,制作虚假的工人工资发放表,以发放年终奖金福利的名义,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专户”里的护林员管护费1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办案人员搜集大量有力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终于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绳之以法。至此,一个伪造护林员工资发放表、套取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的黑幕终于水落石出,一个行贿受贿、滥用职权等的利益链条大白于天下。
目前,法院作出了判决。马尾区亭江镇林业站原站长林某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马尾区亭江镇原副镇长杨某某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林业站原出纳员陈某某、村规划服务中心原干事林某某犯贪污罪,分别免予刑事处罚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
这一起林业系统贪腐窝案的发生,暴露了晋安区农林水局和马尾区亭江镇在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程序规范、权力监督等方面存在问题,晋安检察院在案件结束后,迅速打出一套“组合拳”,第一时间前往晋安区农林水局开展反腐倡廉法制宣讲,提醒林业执法人员“人生道路千万步,紧要关头莫迷途”,要抵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