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动态
本刊讯(通讯员/李宝 张军) 11月15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在辖区省花园强制戒毒所举行了花园派出所成立仪式,标志着国有农场社会职能整体移交地方,一项综合改革项目实现了平稳落地。
花园派出所的成立是五大连池市在全面深化国有农场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国有农场改革而取得的一项重大改革成果。国有农场公安机构权属复杂,体制不健全,改革没有可参照经验,针对此类问题,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提出了“先试先行,选点铺路”的改革思路,选择了花园农场(省花园强戒所)作为突破点,进行国有农场公安体制改革。经过卓有成效的工作,2016年省公安厅批准设置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花园派出所,同时黑河市公安局和市委、市政府在政策上给予极大倾斜,对当地花园农场(省花园强戒所)在改造派出所办公业务用房、民警后勤保障方面给予了充分考虑和大力支持。该局以“高起点、高标准”对派出所进行标准化建设,经过两年的不懈努力,打通了壁垒,啃下了改革的硬骨头。花园派出所的成立为下一步推进国有农场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积累了可参考、可复制的成功经验,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在派出所成立仪式上,省花园强制戒毒所所长侯雪锋和五大连池市公安局局长何伟民共同为花园派出所揭牌。
本刊讯(通讯员/北鲲 金洪峰) 11月19日,黄梅县委、县政府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县人武部党委、龙感湖保护区党委,小池滨江新区党工委,黄梅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五祖寺(挪步园)风景区党委,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县委、县政府指出,全民普法和守法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县委、县政府要求,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推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查干部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活动,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要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县委、县政府要求,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县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法治浓厚氛围。
本刊讯(通讯员/王妍) 长期以来,“告官不见官”一直是困扰行政审判的一个难题,为保障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6年以来,五指山市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特别是参与起草的《五指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五指山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提升了11.63%,改变了行政诉讼中“告官不见官”的现象。
在五指山市法院的强烈建议和积极努力下,2016年5月,五指山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把改革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列为2016年的重点改革项目,同时要求五指山市法院负责起草该规定,由市法制办修订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经过多次的调研与修订,《五指山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各家行政机关的认同并于2016年9月颁布实施。该规定明确规定被诉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重大、复杂或集团诉讼的案件,赔偿数额较大的行政赔偿案件等六种情形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对未按照规定出庭应诉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该规定出台后,五指山市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有4起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改善行政审判外部司法环境。
五指山市法院院长武雪丽表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学习法律、熟悉法律、掌握本机关执法情况的好机会。带头上法庭,让大家感受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利于塑造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维护政府的权威。五指山市法院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对于规范行政执法活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刊讯(通讯员/特日格乐) 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立案庭积极推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等一系列便民措施,为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群众只需要通过公布的电话现行申请,待立案法官了解案件情况及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后,根据案件性质告知当事人立案应准备的材料,通知当事人做好立案准备,即可按照约定时间上门立案。
近日,该院立案庭分管院长哈斯为一位行动不方便的当事人上门立案,受到群众好评。陈某于2014年5月11日驾驶摩托车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陈某经住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同等责任。陈某的死亡给经济并不宽裕的家庭带来不小的冲击,陈某的妻子既要打工又要照顾家庭,两个孩子年幼,两位老人年事已高,腿脚不便,因此到法院起诉较为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该院立案庭领导和工作人员前往老人家中,耐心为老人们审查材料,向其详细了解案情及诉求,很快办理了立案手续。老人激动地拉着办案法官的手,连声道谢。
今年以来,陈巴尔虎旗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面落实各项司法便民措施,让群众打官司更加方便快捷。截至目前,便民立案267件,电话答疑300余次,主动上门服务5次,困难群众通过电话预约这一方式,就能足不出户地享受法院“上门立案”的服务。
本刊讯(通讯员/吕疆新) 根据黄冈市委和市检察院党组的安排部署,市检察院会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黄梅县委巡察办于11月14日进驻黄梅县检察院,开展预期20天左右的巡察工作。
15日上午,巡察工作动员大会在该县检察院召开。黄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巡察组组长吴炳先代表市检察院巡察组就巡察工作作动员讲话,通报了此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工作要求,并公布了巡察组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吴炳先在动员讲话中强调,对县级检察院开展巡察是落实检察系统内开展巡视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是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支撑。此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为标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开展巡察工作,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要求黄梅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积极配合市院巡察组共同做好巡察工作。
黄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波主持动员大会并作表态发言,该院党组将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全力配合市院巡察组开展工作,诚恳接受市院巡察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求该院党组成员和全体干警要认识上再深化,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职责上再聚焦,深入查找突出问题;措施上再强化,自觉落实整改要求;行为上再规范,切实增强巡察实效。
据悉,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和意见,市检察院巡察组张贴了巡察公告,公布了值班电话、电子邮箱,安置了举报箱。巡察期间,市检察院巡察组将深入需要走访的单位和个人并分别召开部分离退休老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座谈会,广泛听取了解对该县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反映、意见和建议。
本刊讯(通讯员/段志利) 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司法局紧紧围绕河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要求,以提升调解能力为重点,着力在人民调解员选拔、培训、发挥作用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期维稳工作需要的人民调解员队伍,筑牢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石。
一、沟通协调,严把入口。该局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积极与各乡(镇)党委沟通协调,在村级两委换届中有针对性地撤换了93名不能胜任工作的调委会主任,把热爱调解工作放在首位,把调解能力和调解成果作为主要标准,兼顾三个层面、严格四个环节进行选拔。三个层面即:农村两委干部,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法官、教师、干部及电工、医生、红白理事会成员。四个环节即:群众公认,两委推荐,乡镇审查,司法局备案。调整后的村级人民调解员平均年龄下降5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增加25%,从源头上确保人民调解员队伍素质得到提高。
二、加强培训,提高能力。该局对人民调解员每年进行两次集中培训,邀请省、市金牌调解员等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同志授课,讲解人民调解工作的技巧和方法,提高全区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司法所每月第一周利用例会形式,以会代训,交流上月调解工作经验,安排当月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重点。目前栾城区各司法所都从各辖区调解队伍中遴选出了优秀调解员,组建成乡镇调委会,实现跨村调解,区司法局从全区遴选出20名优秀调解员组建了区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今年以来共调解疑难矛盾纠纷106件。
三、健全机制,培树典型。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划,完善了人民调解员选拔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表彰奖励制度等,对人民调解员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上报、“民调通”使用情况作出具体规定,一月一通报。另外通过开展“金牌人民调解员”层层评选活动,培树了一批调解工作出色、业务素质过硬的优秀调解员。
四、做好保障,激发活力。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人民调解员创建良好的工作环境。二是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设立人民调解基金50万元,并且年递增10万元,有力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为稳定人民调解队伍、激发人民调解员队伍活力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与善理科技公司合作研发了“民调通”软件,建立了人民调解信息化管理平台,变纸上“写”为手机上“点”,简化了程序,提高了效率,今年栾城区司法局又组织开展了“民调通”扩面、拓能工作,“民调通”工作平台发挥作用更加突显。
五、关心关爱,增强归属感。该局为每名调委会主任订阅《人民调解》杂志,并以专递方式寄到每名调解员手里;为全区人民调解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先后有4名调解员因在工作中受到意外伤害获得5万元保险赔偿;每名调解员生日,该区司法局都会发祝福信息,家中有重大变故的,司法局及辖区司法所都会上门慰问,一系列举措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归属感,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