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本刊通讯员 井立义
十年磨一剑 砺得梅花香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十周年
■ 文 / 本刊通讯员 井立义
本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10周年征文活动”二等奖作品
2006年10月31日,注定是一个值得纪念和永载史册的日子。就是这一天,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是我国涉农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农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是实现“三农”工作新突破的及时雨、加速器。这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盼望已久的法律,为解决新农业如何发展、新农村如何建设、农产品质量如何保证安全、职业农户如何增收提供了新的组织制度。十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密度出台引导、扶持和服务合作社发展的新政策、新举措,为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撑起了一片蓝天。笔者作为一名合作社“资深”业务辅导员,非常欣慰地亲历了山东省东平县合作社成长、壮大的运行轨迹,全程见证了合作社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弱到强的点点滴滴。
十年来,我们砥砺前行,收获了发展希望。《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我们采取有力举措,凝聚各方力量,努力把合作社建设成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的新引擎,培养现代新型农民的大学校,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润滑剂。10年间,全县各类合作社达到1290家,注册资金9.5亿元,入社成员5.5万户,辐射带动6.6万农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29.73%和36.68%。其特点为:发展速度逐步加快。合作社注册登记数量由法律颁布前的0家,发展到现在的1290家,年均增150多家,入社成员和注册资金均大幅递增。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合作领域由初期的种植、养殖业发展到粮食、油料、蔬菜、林果、水产、畜禽、旅游等七大支柱产业,出现了跨乡、跨县、跨市,直至跨省的合作模式。服务范围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加工、销售)各环节。兴办主体日趋多元。涌现出一大批龙头企业、产业优势、专业大户、村组干部、农技部门等辐射带动型优秀合作社。工作重心顺势转移。针对合作社发展速度较快、存在问题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转移工作重心,着力促进合作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转变,由外延型向内涵型转变。
十年来,我们广泛宣传,达成了合作共识。县乡村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会议、标语、培训班、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其充分认识合作社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工作中的好典型、好经验,教育农民认识合作社、加入合作社、办好合作社;让合作社带头人和成员了解各级对合作事业的关心、支持,鼓励和引导合作社用足用好各种扶持政策。真正达成了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扶持农业的共识。
十年来,我们强化领导,形成了工作合力。县里成立了由分管书记、分管县长牵头,农业、工商、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合作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协调指导和日常管理。各乡镇村也按照有利于工作的原则成立了相应机构。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的通知》,并将合作社建设列入乡镇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县乡建立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合作社建设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促进其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职责分工,农业部门牵头抓总,在县经管办设立科室负责指导合作社注册登记、制度建设、民主管理、会计核算、盈余分配等工作,并会同畜牧、林业、水产、农机、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分系统指导合作社建设与发展;工商部门开辟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免费办理合作社登记;财政、国土、税务、金融、供电、交通等部门发挥职能,为合作社发展提供便利。全县上下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十年来,我们严格管理,实现了规范运行。县乡有关部门把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列入工作日程,指导合作社不断完善《章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办社宗旨,加强社务公开民主管理,合理安排利益联结机制,做到既能保护出资人利益,更要保证可分配盈余60%以上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分配,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成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合作社持续规范健康运行。
十年来,我们培训当先,提升了队伍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对合作社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了理事长的组织管理、创业经营、市场谈判、产品营销、风险控制、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能力;提高了财会人员会计核算、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规范发展水平,使他们逐步成为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能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行家里手;培养造就了一支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本领强、热心合作事业的业务辅导员队伍。先后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乡镇长、乡镇分管领导、经管站长、合作社理事长、会计等参加部、省、市各类合作社培训班30余场次,受训660余人次。通过县乡举办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学生村官、基干民兵、入党积极分子、阳光工程、合作社带头人、会计等培训班培训4500余人次。合作社自行组织培训2000余场次,参训3.3万余人次,使广大基层干部、业务辅导员、合作社管理人员及普通成员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十年来,我们典型引路,打造了知名品牌。为起到“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作用,我们制定了《东平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将96家有规范的组织管理制度、有明晰的财产权利关系、有健全的经营服务体系、有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的合作社培育成县级示范社。通过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运作行为,提升服务能力,国家、省、市级示范社分别达到7家、23家和43家。9家合作社被泰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荣誉称号。为加强品牌化建设,提高市场竞争力,积极鼓励、支持合作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认定和商标注册活动,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28个;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26个;注册商标35个,其中著名商标2个。
十年来,我们政策扶持,增强了服务功能。县委、县政府始终站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富裕的高度,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为合作社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持。通过加大合作社基础设施投入,改善了生产条件,为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奠定了基础;通过加大对合作社主要成员的培养力度,提升了业务管理、科技服务能力;通过打造知名品牌,引导合作社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提高了标准化生产能力;通过帮助合作社制定长远发展规划,延伸农产品生产链条,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提升了农产品附加值,增强了经济实力;通过鼓励合作社相互融合,组建联合社,实现优势互补,从而形成规模优势,扩大市场影响力与竞争力,提升了产品销售服务能力;通过吸纳贫困户入社、安排贫困户到合作社务工、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难题等措施,实现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总之,通过一系列扶持措施,有效解决了各级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把原来政府管不了、龙头企业带不了、农户办不了的事情,通过提升合作社社会化服务能力加以解决。东平是山东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之一,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特别是合作社发展。县联席会议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政策,给合作社快速发展插上了腾飞的翅膀。农业、财政等部门广泛搜集信息,指导合作社承担各级财政支持项目310余个,争取扶持资金3600多万元,增加了生产后劲,增强了服务功能。全县合作社农业生产资料统一购买(配送)率、农产品统一销售率、农产品标准化率、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均名列前茅,入社成员平均收入高出当地非成员38%以上。
栏目编辑:刘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