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

2016-04-01 07:20李桂林盛东杰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16年2期
关键词:法律风险控制企业

李桂林 盛东杰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674-1145(2016)01-000-01

摘 要 法律风险是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最容易遇到的,如果企业的管理者法治意识不强,这些潜在的风险就会变成现实的灾难。因此,对企业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已经成为企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本文从法律风险的特征入手,阐述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基本原则及管控程序,最后提出法律风险控制的有效措施,期待对企业法律风险控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关键词 法律风险 企业 控制

存在风险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企业潜在的法律风险而不自知。法律风险一旦发生,往往给企业带来致命的打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企业应该越来越规范,企业管理者也应树立守法意识,否则可能被绳之以法。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具备风险意识和守法意识,在日常经营中能够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防患于未然。那么,在企业的经营中主要存在法律风险并且如何面对和解决呢?本文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浅谈。

一、企业法律风险的基本概念及主要类型

风险,是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带来负面后果的可能性。企业法律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外部法律环境发生变化,或由于包括企业自身在内的法律主体按未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有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而对企业造成负面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从企业作为独立法人实体的角度看,可以把企业风险分为自然风险(不可抗力)、运营风险(市场环境)、财务风险(资金交易)和法律风险(由于法律因素引起,以承担法律责任为后果)。我们常见的主要有合同风险、不规范经营风险、债权过于集中带来的坏帐损失风险、商业秘密失控风险、诉讼风险、员工意外伤害风险等。企业法律风险还具有以下特征,产生的缘由是法律因素,它存在于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导致的后果是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各类风险之间会紧密相关

二、法律风险的防范

要创办一个不存在任何风险的企业是不可能的,如果真有这样的企业,那它也不会带来任何收益,只有企业存在,法律风险就不可避免,既然法律风险必然存在,那企业就应该更加积极的去防范。

(一)强化企业领导人和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

领导人的风险意识是有效防范的关键,如果领导人在决策时忽视或轻视了法律风险的存在,更注重速度和效率,结果往往是不但达不到预想效果,还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甚至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灾害,使企业一蹶不振或关闭。员工法律风险的薄弱和缺失也会导致不同岗位工作的风险,所以只有全员建立法律风险意识,才能减少和避免发生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

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有制度、有规定、有约束才能实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同时,规章制度也应该随着企业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适时作出相应修改,保证企业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并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三)根据企业需求抓住工作重点

不同的经营企业,重点工作也不同,对于勘探开发研究院这种科研单位,主要防范的法律风险应该是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管理以及技术创新与保护等。

(四)法律事务人员有过硬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有高素质的法律事务人员并保证其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是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保证。

(五)加强企业内部监督与考核

只有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考核,切实做到风险的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才能将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六)重视和加强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

企业间是竞争对手,也是合作的伙伴,建立稳定的交流合作关系,取长补短,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三、在实践工作中法律风险的合理规避

根据这几年来的实践,个人以为,法律风险的防范并不是单纯的追求所有的法律风险的最小化。风险和收益本来就是对立的。一味地强调降低和消除所有的法律风险,企业将无法进行经营和发展,但如果为了谋取利益而疏于对法律风险的控制,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法律后果,甚至导致灾难性的打击。因此,我们在决策过程中要注意业务发展和公司风险随能力之间的关系,在法律风险可承受的范围内,使企业利益最大化。也就是说要使企业在法律风险最低的前提下,追求收益最大化;或在收益一定的前提下,追求法律风险的最小化。

我们油田的管理制度很多,管理办法也不少,尤其在内控管理中,都包含有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和方法。风险管理已经渗透到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其中的内容并不高深莫测,也许有人看到这些条条款款会问,为什么要这样呀?这个问题的确简单的回答是解答不了的,但是,如果你不这样做,隐患变成实际的损失的可能性就会不断地放大。可是在项目实际实施过程中,有的项目能完全做到,但也有很多反映认为做不到位,或难以做到位,那么有什么好的办法来做到它,而且要尽力做到,这是对你自己的项目负责,也是对所长单位负责。

我们往往有一种错觉,很多的时候总认为,是不是有一个一劳永逸的一揽子解决方案?经过这些年来的学习和思考,我体会到大多数的管理,不过是在以往的经验教训中不断地总结并加以改进,迁移为我们所用的一些管理办法。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也一样,并没有一揽子解决方案,它散见于各种文件、规章、制度中,我们做好了它,风险自然而然也就降低了。

总之,法律风险防范,必须是事前防范为主,事中化解和事后补救为辅。我们在通过学习、培训、咨询、实践等渠道,不断地发现、识别、整理分析并发现法律风险,制定、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监控和处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使法律风险被控制在企业所能接受的范围内,实现企业承担的法律风险与经营收益的优化和平衡,也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依法合规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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