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明
在偏远欠发达的贵州,最有价值、最不可替代的资源是什么?当然是那些绚丽多姿、神妙奇特的民族文化。这些年到过贵州民族村寨的旅人,无不为其古朴宁静却又热烈亲睦的生活方式而赞叹。这样的文化样式就存在于贵州几百个山环水绕的传统村落里,其中60%分布在黔东南州,多数是民族村寨。按作家冯骥才先生的调查统计,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全国平均三天就有一个传统村落消亡。如果没有高度的文化自觉与自信,不立即采取特别的保护措施,贵州这400多个传统村落(数量居全国第二),几年后也可能与千万个已经消失的村落一样踪影难觅。
一
西江苗寨又称千户苗寨,上千座苗族特色的吊脚楼从山上蔓延到山脚,如同徐徐展开的画卷。
贵州这样的传统村落数量很多,但并不是有意识自觉保护的结果,而是长期以来交通不便、封闭困窘状态下的幸存者。今天各级政府及旅游部门都意识到传统村落尤其民族村寨对于贵州发展旅游业的价值,认定这是贵州的后发优势之一,开始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对一些规模较大、保存较好、特色鲜明的民族村寨进行旅游开发,其社会影响和旅游收入已经呈现爆炸式增长。
这当然是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有效路径之一,但并不是其全部意义和唯一模式。传统村落是民族文化的根,是中华多元文明的源头。即便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已经完成的地区,代表农耕文明的传统村落,因其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以及人文价值,仍然是后工业社会宝贵的财富和基因库。尤其贵州民族村落,世居村落的诸多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岁月中,创造了有别于汉文化的独特民族文化,这些文化有着重要的精神价值。比如其敬畏自然、以自然为师的生存和生态智慧:遍布侗乡的稻鱼鸭共生模式,实现了物质能量在同一块稻田中的循环再生,使稻田成为可持续运行的微型人造生态系统;在生态较为脆弱的高海拔地区,普遍用免耕法在荒草灌木丛中直接播种或定植苗木,理由是坚信生物也像人一样不能单独成活长大,也需要“亲戚朋友”的陪伴和帮忙。又比如,为了保护有限的耕地,村落均依山势而建,聚水藏风,错落有致。这些历经数百年针对特定自然生态系统做出的文化适应,充分体现了当地村民精妙应对复杂环境生态的生存之美、和谐之美;体现了效法自然,尽可能承环境之美又适度干预自然的生存艺术。
在生态文明、低碳经济已成世界潮流的今日,这种生存智慧和艺术正成为人类可资借鉴的宝贵资源,也是中华民族顺应环境巨变进行文化创新、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文化依托。
二
不过,对于生活在传统村落的居民来说,他们期待的是能够享受城市现代生活的便利,有大抵可以维持有尊严的生活的经济收入。仅仅用大道理,很难说服他们心甘情愿地进行村落保护。
简言之,传统村落的保护,需要呼应村民过富裕文明生活的现代要求——我们不妨姑且称之为“城愁”,把村民生活质量的改善提升作为村落保护的重要目标。唯此,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才不至于成为一头热的表面文章,才能持续地深入乡间民心。
要进行正确的保护,先得明确保护的内容,即:保护什么?住建部门强调建筑,环保部门注意生态,文化部门看重文化遗产,各家各司其职,各有侧重,也都有道理。这也告诉我们,传统村落是一个人文生态和自然生态高度契合的有机系统,既要保护人文生态——包括建筑、服饰、物种、梯田以及歌舞传说、节庆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部分,同时也要保护自然生态——包括村落周边的山川、河流、森林、地貌等等。
目前,保护资金投入有限,又主要偏重物质形态部分,如建筑的修缮维护和交通水利等方面的改善。这些固然是保护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应该继续加大力度,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哪一个部门的保护工作,都应该有整体保护的理念。只有村落里依然有诗意栖居的族群,有人们繁衍生息的歌哭与劳作、庆典与祭祀,这样的村落才是传统文化活态传承的载体,才是中华文化多元一体的生动蓝本。
遗憾的是,目前个别保护发展项目,因为没有整体保护的理念,正在破坏传统村落的自然生态和人文景观。如道路的修建肢解了村落,水利工程毁坏了水系,旅游设施占用破坏了宝贵的山林梯田,使山水田园与村落民居自然天成的环境遭到损害。
三
明白了为什么保护、保护什么,实现保护发展的目标,还需要解决怎么保护的技术性问题。
要有一个好的规划,这个规划是充分考虑了人文生态与自然生态的协调、物质遗产和非物质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的。笔者从住建设计部门得到的信息是,贵州省所有传统村落的保护规划都已经编制完成,但是落地落实不理想。问题在于规划过程中当地村民参与不够,对规划的意义理解不够,导致规划不能有效约束村民。要让村民自觉遵守规划,懂得规划是为长久保护他们的家园而制定,就需要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
在人口增加、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村民要求改善居住条件是合理的,政府需要采取积极措施回应这种要求,增加对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除了加大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外,还应该为愿意异地建新屋的村民提供新的宅基地,为不愿搬离的村民提供保持旧宅原貌、同时又能够改善居住条件的修缮指导和资助。有关部门还应该鼓励和扶持企业生产开发传统建筑需要的特殊建材,如砖瓦和新型防火材料,便村民新建住房或修缮旧屋既经济又方便。
传统村落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美丽乡村建设中的所有内容,都应该尽可能地让当地村民参与,投工投劳,坚持就地取材,避免完全依靠外面的工程队承包施工,否则会使得当地村民游离于建设之外,既不利于建设的推进和今后的维护保养,也容易造成村民的抵触和反对。笔者在一些村落亲眼目睹村民不允许外来施工队给自己的房子做外观美化,原因之一就是施工队伍舍近求远,不用当地石材修路却从外地进货。这种完全把当地村民排除在外的建设,与我们财政资金使用的硬性规定有关,需要在政策上大胆突破,使美丽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的资金成为发挥当地村民主人翁精神的引导性奖励,成为政府以工代赈增加当地村民收入的扶贫手段。
四
传统村落保护,重在其精神价值和观念价值,重在文化延续和生态发展,而这些都是在原有的农耕传统生活方式下形成的。因此,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还要考虑传统产业的提升,靠高品质的绿色有机农牧产品,让当地村民获得不低的收入,维持有尊严的生活。让村民在现代农牧业中实现人生价值,也呈现新乡村更诗化的生命意义。如此,他们才会坚定自身的文化自觉和自信,保持本民族本地域的民俗传统和精神要素,在自身文化根底的基础上进行传承革新,不仅在物质上也在精神上呼应现代化进程。
一句话:留住乡愁是一个文化保育的系统工程,需要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投入,尤其要重视发挥村落自治组织的作用,重视教育的作用。村落里的学校最好能够保留,让中小学师生发挥一定的文明示范作用;原有的寨老制度或自治组织最好能够恢复有效运作;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大小事项,最好都能够在自治组织的召集、学校师生和村民的广泛参与下讨论实施。如此,传统村落保护才能够走出困境,成为鲜活的民族文化保护发展的基因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