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及
摘要:互联网金融是近几年新兴行业中最引人关注的行业,因为,互联网金融与多数人的生活都是密切相关的。互联网金融正处在一个大发展的过程,是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特别是P2P模式的发展尤其引人关注。P2P由于涉及到国计民生,发展的好是国家和大众的福音,发展不好极易引发许多社会问题,引起社会动荡。必须要引起国家及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特别是P2P行业的投资人、管理者要规范运营管理,担负起社会责任,尽快解决P2P生存、发展中的问题,确保P2P行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P2P;问题探讨
一、P2P行业的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包括P2P、众筹、移动支付、电商金融等。其中,P2P是发展最快、最多、影响最大的一种模式。P2P网贷简而言之就是“甲有钱,乙缺钱,通过一家互联网平台把甲、乙撮合在一起,形成甲、乙之间的借贷关系,乙支付给甲一定的利息并支付给平台部分服务费”。当下P2P公司最主要的模式就是通过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开展业务。线上业务是通过互联网直接撮合借款方和出借人;线下业务是P2P公司通过门店、销售人员找到借款方和出借人通过线下的交易完成借款。多数的P2P公司开展业务(为线下模式)一般分为理财端和贷款端,理财端负责资金的募集,贷款端负责贷款的发放。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近3000家,撮合达成融资余额4000多亿元,问题平台1000余家,约占全行业机构总数的30%。实际上,目前社会上运营的P2P公司要远远高于统计数据。2014、2015年的北京金博会内外随处可见各家P2P公司的宣传大军和铺天盖地的宣传广告,有不少人笑谈称展会成了P2P大会,这也说明了P2P行业的发展是惊人的。
2015年是互联网金融相关政策出台最密集的一年,2015年3月份,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及互联网金融,要求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随后,国务院、有关部委相继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重申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要求,2015年底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及部分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鼓励、支持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P2P网贷量9823.04亿元,同比增长288.57%,截止2015年12月底P2P网贷历史累计成交13,652亿元,预计2016年全年P2P网贷成交量会超过30,000亿元。
二、互联网金融之P2P发展中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的红线
首先,目前社会上运营的P2P公司多数都难逃非法集资部分特征的嫌疑。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公司、个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其次,监管方面的规定。2015年12月28日国务院法制办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定义了P2P就是指网络借贷,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也就是说所有线下的理财、借贷不在管理办法之内。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明确规定了网络借贷机构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非法集资。第六条规定,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的机构其机构名称中应当包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征求意见稿第十条的禁止行为中第一条不得利用本机构的互联网平台为自身或者关联关系的借款人融资。第二条,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归集出借人的资金,这一条阐述的就是资金池的问题。第三条,不得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第四条,向非实名制注册用户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第五条、发放贷款、第六条,将融资项目的期限进行拆分等。上述各条是P2P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风险控制问题
P2P作为金融范畴,风险控制是核心。但是,大多数的P2P公司无论是从规模、背景、资金、技术、风控水平、管理水平都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据第一网贷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11月新发生停止经营、提现困难、失联跑路等情况的P2P网贷平台133家,环比(较上月65家)上升了104.62%,同比(较去年11月45家)增长了195.56%。笔者根据对行业内的了解认为这些数据是不准确的,全国实际的数字要更多。问题P2P影响较大的如泛亚,大大集团、e租宝等,动辄涉及几十、几百亿资金,究其根源,主要问题就是风险意识薄弱、风控体系不健全。风控体系不但包含了业务风险,还包括运营风险、管理风险、道德风险等等因素,如果不对这些问题加以考量绝对会危及P2P公司的生存。
(三)人才的缺失制约了P2P的发展
据统计,目前P2P行业至少缺少100万人才。P2P的从业者中,中高端人才大多来自于银行、信托、基金、担保等金融行业,还有部分人员是通过P2P公司几年来的运营从基层培养出来的。但是,以目前P2P行业的发展速度,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已经严重缺乏。
三、引导P2P良性发展的对策
(一)提高P2P的准入门槛
第一、对P2P公司的股东及高管要有准入标准,任职要求;第二,股东个人或者公司资产要备案。第三、公司注册资金实行实缴制,至少不能低于1000万元。第四、要指定监管部门,设定监管台账(包括对资金账户的监控等)。
(二)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和风险评价体系
首先,在业务运营管理中要建立健全执行、决策机制和机构,应该有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和业务决策机构。其次,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鉴于P2P行业的高风险性,风险准备金的额度不能低于贷款存量的10%。再次,合理的风险退出机制。尽可能优先考虑优质资产(有退出渠道、易于变现的资产)。最后,在贷款结构上以小额,分散的贷款业务为主。
(三)避免出现监管中的主要问题
第一、不搞资金池,所有业务的先后顺序以先有项目为前提再进行理财活动。第二、坚决不进行自筹和关联方筹集资金。这是P2P公司引发系统风险出现兑付危机的根源。第三、以实际的借款项目的金额和期限进行资金归集。第四,平台不对借款项目提供担保。
(四)进行业务创新和细分市场
第一、根据借款人情况灵活掌握收费标准,应根据不同业务品种,设置不同定价标准。第二、选择熟悉的市场。无论是房贷、车贷,还是其他资产,原则就是风险补偿机制能够覆盖风险。应在大众化的业务基础上进行创新,如,融资租赁业务的模式;产业链、供应链金融的拓展,以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供应链为切入点,以应收账款等资产为媒介进行业务推广。第三、大力发展信用贷。以征信为前提,做小额分散的业务。
(五)实施“人才战略”
行业要想发展必须有人才进行支撑,P2P公司要首先进行人才布局。一是吸收其他金融行业中的人才,利用他们多年的风控意识和管理经验确保P2P公司稳健运营和发展;二是着重培养人才,建立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培训、专业学习,让从业人员不断增强金融理念、知识和文化,成为扎扎实实的金融人才。
P2P行业发展一定会出现阵痛。关键是政府既然认可了互联网金融——P2P的模式,就要加快探讨如何去引导行业良性发展;从业者如何理性的、循序渐进的进行运营管理。目前的P2P行业比较混乱,预计2016年还会有大批已经开始运营的公司出现跑路、兑付危机、停业或者关闭等状况,同样会有大批的新鲜血液补充进来。应该意识到P2P是一个烧钱的行业,没有一定的沉淀和积累是难以生存和形成竞争力的。P2P巨头如,陆金所、宜人贷、蚂蚁金服等盈利情况都不容乐观。那些已经进入或者准备进入这个行业的人,不要盲目的,非理性的运营和进入这个行业。P2P这个行业的未来是美好的,需要解决各种各样的问题,最终走出P2P行业的金光大道。
参考文献:
[1]李耀东,李钧.互联网金融框架与实践[M]电子工业出版社.2014年2月
[2]孙诚德.玩转互联网金融[M]北京联合出版社.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