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丽红
(东辽县白泉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吉林辽源136600)
剖析土地流转现状 助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以东辽县白泉镇为例
包丽红
(东辽县白泉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吉林辽源136600)
近几年,农村土地流转已发展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促进土地合理流转,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加快农村经济持续发展。通过对该镇土地流转状况的调研,对如何加强该镇土地流转进行了思考,并提出对策措施。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发展对策
白泉镇是东辽县政府所在地,辖7个社区、20个行政村,农业人口2.6万人,耕地面积12万亩。
1.1 多数村落有土地流转,但数量不多
20个村中有15个村存在土地流转,2000余户农民参与了土地流转,流转总面积近9000亩(仅占总面积的7.5%)。土地流转类别有耕地、林地、水库塘坝等。种植类别有玉米等粮食作物,以及山林、经济林、蔬菜等其他经济作物。总体看,涉及面较广,但数量不大。
1.2 价格差异较大
流转面积较多的村达2000亩,占总面积的33%,较少的村只有30亩,仅占0.5%。流转价格不尽相同,取高达每亩380元,最低每亩只有50元。个别村因大多数人员外出打工,有的不要钱,不收租金,有的干脆委托亲属代管。
1.3 流转方式不尽相同
存在租赁、转包、转让、互换、托管等方式。另外还存在分季节承包、二手转包等其他灵活多样的土地流转方式。
1.4 出现了规模经营大户
一部分人通过土地流转,得到了较多的土地使用经营权,采取机械化的方式种植经营,使土地效益得到提高。尤其是玉米种植,在价格走低的情况下,规模经营可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种植收益。
2.1 流转程序不规范
仅有20%的流转户双方签署了书面合同,多数人只是达成口头协议,虽然约定了相关流转事项,但在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纠纷隐患,极易引发争端矛盾。
2.2 流转积极性普遍不高
镇里个别工作人员对土地流转工作积极性不高。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民自己的事,政府不用管的太宽太细。农民思想观念守旧,受传统观念影响,怕失去土地,不愿参与流转。同时,政策宣传力度不大,范围不宽,存在死角,使个别农民对土地流转,不认知,不理解,怕失去以后难以收回。还有一分部人,在流转中不配合、唱反调,在土地的集中连片种植上设置障碍,直接影响到土地流转规模。
2.3 流转出去的土地,收入不稳定,缺乏有效保障
农业种植往往都是先期投入大、生产周期长,价格往往不高,或者过于偏低,一般每亩100~200元不等,农户从流转中得到的直接收益少,因此不愿参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大户一旦遭遇天灾人祸,经营不善,就无法支付土地流转租金,所以农民流转的收益往往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2.4 缺乏对流转的引导和服务
由于目前该镇尚未建立土地流转组织和专门服务机构,因此还不能很好地解决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3.1 转变思想观念
要加强对农民的引导,让其加深对农村土地流转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典型推介。通过多种形式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并且树立土地流转典型,用事实来启发和引导农民参与流转的积极性。正确处理好自愿与引导的关系。镇政府和村里要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在规模经营、产业发展和土地流转中,当好指路者、示路者和引路者。
3.2 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三权分离”原则。要将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经营使用权分离,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切实保障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合法性;二是“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不改变土地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土地承包权益。让农民自主的选择是否参与流转,不强迫、不阻碍。按照市场价值,以一定的价格有偿流转,不包办不代替。由流转双方自主协商流转的条件、方式、期限、价格;三是规范有序原则。要切实做好管理服务工作,合理有序推进,确保规范流转。
3.3 分别采取措施
根据各村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对城中村、城边村,或者非农产业占比较高、打工人员较多的村,要按照三个原则积极推进土地流转。对不适宜开展大规模土地流转的村,可以指导进行小范围的流转,且在流转过程中要注重机动灵活,形式多样。
3.4 实施分类指导
要强化产业引导。推动工商资本下乡,投资现代农业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对没有工业基础、纯农业经营的村,加大农业产业化经营力度。要加快推进劳动力转移。对县城周边的村,要依托县工业集中区建设,大力提升农村工业化水平和城镇化率。对偏远滞后的村,要鼓励农民进行外出打工。
3.5 建立激励机制
一是政策激励。在产业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民间资本、城市工商资本,或者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大户、能人到农村参与土地流转,实现规模经营;二是资金激励。对集约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信贷支持,加大对规模经营大户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流转价格;三是项目激励。整合各类农业项目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农村基础设施。
3.6 强化服务管理
一是做好土地确权。要把农民的土地承包地界搞清楚,避免因地界不清、四至不清带来的权属纠纷;二是建立服务体系。建立镇级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主动加强土地流转指导和科技推广服务;三是加强典型引路。积极培育和推介典型,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四是强化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镇政府和村组在土地流转中的指导、引导和管理服务作用,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F321.1
A
10.14025/j.cnki.jlny.2016.24.033
包丽红,本科学历,东辽县白泉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