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雷
“四关注”积极探索地方政府债务监管新思路
●张 雷
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是专员办业务全面嵌入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辽宁专员办从四个方面密切关注地方政府债务有关情况,妥善处理“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方式,不断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是解决债务余额快速增长的重要举措。辽宁专员办在监管工作中结合辽宁省各级政府债务风险、财力状况和建设投资需求,重点关注辽宁省确定的各级政府债务限额依据是否充分、客观;同时,以地方政府债务收支报表为抓手,重点关注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有关情况,将预算法 “把所有政府收入全部列入预算”的要求落到实处,从而提高地方政府举债的透明度,便于接受人大、上级政府等单位的监督。
防止区域性财政风险的发生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底线。监管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通过赤字率、负债率和债务率等主要指标评估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高低,特别是对负债率超过100%的地区更要密切跟踪,监测其债务风险变化及化解情况。对于风险化解落实有效、化解措施切实可行地区的先进经验,通过树立正面典型、积极宣传引导等方式加以推广;对于未能及时化解风险的高风险地区,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并向省级财政部门进行提示,督促地方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监管,使资金效益最大化。置换债券资金重点监控是否完全用于置换政府债务,是否存在使用置换债券资金偿还非政府债务的情况;新增债券资金重点监控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使用,确保债券资金规范使用。此外,着重加强对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等方面的监管。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特别是对地方政府继续举借债务、继续提供担保或以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变相融资的行为,作为典型案例严厉查处。
监管工作既是对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进行合理监督,更是为地方经济更好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辽宁专员办主动融入地方工作大局,坚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结合辽宁省经济增速放缓、经济数据做实、经济结构调整的有利条件,通过监管软件、实地调研、资料收集、数据共享等方式,及时掌握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动态,特别是对开发区等资金需求大、历史欠账多的地区,通过调查研究的形式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基层财政的困难,为财政部决策提供切实可行的参考。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辽宁专员办业务一处)
(本栏目责任编辑:阮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