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元波
在徽州的清江上有三户渔民,旅游公司免费给每家配备一条小船和几只鱼鹰,渔民只需每天划着船在江上给游客表演鱼鹰捕鱼的节目,旅游公司就按表演的场次给他们支付酬劳,鱼鹰捕的鱼归各家所有,算是一种额外的补偿,前提是鱼鹰由渔民喂养,死了得由渔民赔偿。
一段时间后,三户渔民的情况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一家致富,一家亏损,另一家最惨,鱼鹰都死了,只能歇业。
三户渔民,情况都是一样的,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大的变化呢?
问题就出在对鱼鹰的管理上:亏本的那家铁丝圈捆得过于松大,本可卖钱的鱼也让鱼鹰给吞食了,鱼鹰吃饱了,就懒得再去捕鱼,表演的场次就减少了,挣得钱也就不多,还得花一笔钱去买鱼喂鱼鹰;而最惨的那家渔民自以为精明,把鱼鹰的脖子扎得又紧又小,结果事与愿违,鱼鹰连小鱼也吃不下去,不几天鱼鹰就给活活饿死了,赔鱼鹰需要一大笔钱,这位渔民不但没赚到钱,还把以前自己从别处赚来的钱也给搭了进去,导致他破产失业;唯有第三户渔民给鱼鹰捆的铁丝圈不紧不松,不大不小,鱼鹰捕到了小鱼就吞到肚子里,捕到大鱼时,根本吞不下去,只能吐出来,由于有鱼可吃,鱼鹰捕鱼的积极性很高,表演的场次就多,得到的酬劳就多,捕的鱼多,卖鱼可以得到一笔钱,两项加起来,一天的收益颇丰,在表演的时候,鱼鹰就吃饱了,省下了一笔喂鱼鹰的费用,这位渔民也就富了起来。
管理的最高境界就是适度,不够不行,过了头也不行,把握好管理中的度,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