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孔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产业经济学研究生。
摘要:农产品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套期保值的功能,对农业生产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保障能力。因此,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农业产业化影响的重要性就尤为突出。本文从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入手,探究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作用,进而分析我国目前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农业生产指导过程中的若干不足,最后对农产品期货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提出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期货;农业产业化
一、农产品期货市场概述
(一)农产品期货市场产生和发展
农产品期货市场是指农产品远期交货合同的买卖市场。1848年,世界上第一个农产品期货交易所——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成立。其后,用标准的期货合约取代了远期合同,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农产品期货交易规则不断完善,市场步入正轨。在我国,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步步深入,农产品逐渐进入市场经济体制,价格波动过于频繁,且幅度较大,进而影响农产品的生产安全。由此引发的农产品供应问题一直存在。因此,政府引进期货制度,用以引导农产品的生产,同时还具有规避市场风险的功能。1990年,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开业,标志着我国正式迈入农产品期货市场。1993年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改名为郑州商品交易所,主营农产品期货。其后,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商品交易所先后成立。时至今日,我国共开发出二十种农产品期货品种。
(二)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现状
随着相关规章制度的健全,我国期货市场也在不断的完善,其中,农产品期货一直占据重要地位:成交量逐年上升、市场运行平稳,价格发现和规避风险的功能也逐渐发挥出来。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2014年我国农产品期货品种累计成交量达到90232.87万手,累计成交金额35.68万亿元,分别占全国期货市场的36.01%和12.22%,成交量与成交额所占比重较上年有所增加。
从上图可以看出,随着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完备以及交易监管的健全,二十一世纪初的混乱期很快得以平稳过渡。从2002年开始,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量稳步上升,从2002年的38000万手到2014年的90232.87万手,增长了约两倍。由此可见,农产品期货在我国期货市场上占据着相当重要的位置。
(三)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功能
1、价格发现
期货市场的交易价格是由期货市场上买卖双方通过公开竞价形成的成交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公开性和权威性四个特点。具体农产品期货而言,参与农产品期货交易的人数众多: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工者、进出口商等,这些参与者聚集在一起共同组成了该市场的供应方和需求方。同时,某一品种的期货交易者对该品种有着深入的研究,生产者清楚该品种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销售者对商品的供需和价格走势有着较为准确的判断;进出口商对国内外该品种的情况较为熟悉等。这些参与者各自的分析、判断综合在一起所形成的期货价格符合绝大多数人的预测,因而就能较为准确的代表供求变动趋势。除此之外,期货交易的透明度高,竞争的公开、公平化,对于公正价格的形成也有所帮助,期货交易发现的价格也就具有较高的权威性。
2、套期保值
对于从事大宗商品经营的人而言,未来价格的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在期货市场上进行与现货市场反向的操作是很有必要的。对农产品生产者而言也是如此,通过农产品期货可以保证自己的经营利润,避免由于价格的波动而造成损失。除此之外,还可以提高我国订单农业的履约率,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农产品期货市场对农业产业化的推动作用
(一)规避风险——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主体
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我国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者面临的风险越来越大。农业产业化带来的改变不仅仅是农业由最初的分散化、小型化发展为集中化、规模化,同时也带来风险的集中。对于农业产业化带来的农业龙头而言,市场价格的随机波动就有相当程度的经营风险。与此同时,与龙头企业同属于供应方的农民也要承受同等程度的专业市场价格波动,但却没有与龙头企业相对应的相关技术和信息,无疑其所承受的市场风险也是相当大的。因此,对于农业产业化的经营者而言,如何合理的规避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是相当重要的。
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给农业经营者提供一种锁定经营利润,规避价格波动风险的利器:农产品期货。对于广大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而言,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能够使自身在市场的波动中稳定发展,同时,还能减少政府在市场经济中迫不得已添加的干预,促进我国市场经济以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因此,农产品期货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者规避风险的必然选择。
(二)价格发现——农业产业化的参与者
在期货市场出现之前,广大农民在安排生产时通常是按照上期的价格、供需来决定本期的生产。如果上期供不应求,则本期增加种植数量,导致生产过多,〖JP+2〗供过于求从而产生“谷贱伤农”的现象;如果上期供过于求,则本期会有较少的人种植该作物,供不应求,导致市场的失衡。如此循环往复,不仅对农民造成损失,还会对我国整个农业产生影响。究其原因,农民对未来市场价格信息没有清晰的认识,这样就导致农民不仅要承担农业所天生的自然风险,同时还要承担市场价格、供需波动所带来的市场风险。不仅仅是农户,农业整个产业链的所有参与者都需要一个较为清晰、准确的未来预期价格,而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提供权威、连续、真实的预期价格,对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提供合理的价格指导。
(三)保驾护航——订单农业
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过程中,订单农业是最广泛的模式。订单农业是指农户根据其本身或其所在的乡村组织同农产品的购买者之间所签订的订单,然后根据订单组织安排农产品生产的一种农业产销模式。订单农业具有市场性、契约性、预期性和风险性。订单中规定的农产品收购数量、质量和最低保护价,使双方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和约束力,不能单方面毁约。但事实并非如此,订单履约有一段生产过程,双方都可能碰上市场、自然和人为因素等影响,我国目前订单农业的履约率并不高。其中的关键因素就是市场风险。因此,将农产品期货引入订单农业,不仅仅能够克服履约率不高的难题,还能保障我国农业产业化的健康、顺利发展。
(四)弥补农业组织缺陷
由于期货市场具有较高的门槛,对于我国最大比例的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农户而言,无疑是难以入场的。因此,在我国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过程中,也应当适度引入农产品期货,组织相应的企业龙头等将规模小、分散化的农户联合起来,共同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相应的价格发现、风险规避等功能,从而达到保障生产、顺利发展的目的。
除此之外,由于期货订单的数量较大,如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棉花的交易单位为5吨每手,交割方式是实物交割,对于单个农户而言根本没有能力进入期货市场进行交易,因此,需要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组织通过农产品期货市场组织众多农户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
三、农产品期货市场在农业产业化推动过程中的问题
(一)农产品期货品种偏少
据我国《中国期货业发展报告-2014年度》,截止到2014年,我国已经上市交易的商品期货共有46种,其中农产品期货种类为20种。同美国相比,我国的期货种类明显偏少,其中大宗类农产品期货品种尤为明显。我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国家也一直致力于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但目前我国只有豆粕、豆油等少数几个期货品种交易活跃,大多数农产品期货品种如油菜籽、早灿稻等仅有数百万手的交易量,这与我国农业大国的地位以及较高程度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不相符的。不仅如此,只有少数几个品种交易活跃不仅会导致资金的相对集中而产生价格垄断、操纵市场的情况,还会使期货市场的价格指导作用产生偏差,严重的使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受到巨额的经济损失。
(二)期货相关知识匮乏
虽然我国农产品期货交易的确立较早,但对于我国绝大部分的农户来说,“期货”还是一个相当陌生的词汇。原因分为三方面:一是广大农民的文化程度偏低。想要熟练运用农产品期货进行风险规避,需要广大农民掌握基本的期货相关知识、较为熟练的电脑技术还有相对完备的商业信息储备。但这些对于我国大部分的农民来说难度太高。二是期货知识宣传不足。由于我国信息化建设还尚未完善,尤其对农村地区而言,信息化服务不足。许多农村地区的农民没有渠道接收有关农产品期货的相关知识。三是期货市场的交易规则尚未完善。在我国期货市场发展初期,由于相关规范不足导致的期货交易恶意操作导致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对期货市场产生恐惧,严重打击广大农产品经营者进入期货市场的积极性。
(三)对农产品期货市场不够重视
农产品期货功能的顺利发挥离不开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我国目前农产品期货信息的传播主要依托于三大交易所网站以及相应的财经频道,与美国相比,缺少以政府立法授权的对农产品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和发布的机构。除此之外,政府也较少采取培训、知识讲座等形式的宣传措施。
(四)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对于任何一个市场而言,健全的法律法规都是必须的,对于期货市场更是如此。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能够是期货市场的定位更加精确,功能发挥更加充分,以及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但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监管制度还存在若干缺陷。不时有相关公司恶意违规,投机者逃避管理部门检查等现象发生。因此,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我国期货市场顺利发展所必须完善的一个漏洞。
四、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措施建议
(一)完善农产品期货市场
1、培育农产品期货新品种
农产品期货市场是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规避风险、套期保值的有效工具,但目前我国农产品期货品种数量偏少。品种偏少导致农户或者涉农企业在套期保值时可供其选择的品种少,风险加大甚至达不到其规避风险的目的。除此之外,由于农产品期货品种偏少,导致资金相对集中,易造成游资进入引发恶意炒作,无论对于农户和涉农企业还是对社稷民生都造成极大的损失。因此,积极培育农产品期货新品种很有必要。
2、健全相关监管法律法规
我国的期货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目前现行的法律法规更加注重行政管理,监管服务较为薄弱。不能在相关的违法违规出现前进行监管、控制及风险预警。
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有序、顺利运行离不开完备的期货法律法规。因此,我们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市场运行规范在一个合理、可控的规定之内,同时也应赋予农产品期货市场相应的生机活力,从而达到农产品期货健康、顺利的发展,进而实现为农业产业化保驾护航的目的。
(二)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宣传培训力度
目前,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对于期货的相关知识匮乏,因此,政府及相应的行业协会和部门应当加大对应的宣传和培训普及工作。一方面可以由三大商交所定期组织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进行期货知识的宣传、培训以及提供信息和服务等。另一方面需要政府和相关的行业协会加强对期货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行业自律和道德规范,使农产品期货市场规范有序的运行。
(三)建立健全的农产品信息系统
农产品信息系统能够对农产品市场的信息进行收集、加工、传播等,对农业产业中的参与者意义重大。尤其对文化水平较低,信息接受渠道有限的农民而言。
首先,通过建立有效的法规来规范市场上的农产品期货信息,并将其进行整合,汇总。
其次,针对农产品信息的不同需求,对农产品信息进行相应的加工和处理。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准确的传达给农民。
再次,建立有效的、双向互通的农产品信息传播渠道。传播媒介方面要加强书籍、电视、网络以及合作组织的作用。不仅仅要加强自上而下的信息传播,从农业产业化的经营主体的信息反馈也应当及时的传达至相关部门。(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