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 简化调整车辆准入许可手续
2015年12月31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关于调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的通知》。《通知》称,为解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下简称《车辆准入许可》)事项审批工作中存在的流程复杂、产品检测多、申报工作量大、企业负担重等问题,经研究,工信部决定对《车辆准入许可》审批流程及技术规范进行部分调整,自发布日起执行。
调整审批流程,取消产品检测方案审批环节。申报新产品或产品扩展变更时,不再要求先行申报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方案并进行审批。依照调整后的车辆产品技术审查流程,企业自行确定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方案,委托有资质的车辆产品检测机构进行产品检测。检测完成后,由检测机构上传相关检测报告。企业申报产品时直接填报并上传产品参数表、强制性检验项目统计表等材料,由技术审查机构进行产品法规标准符合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调整技术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产品检测。工信部对《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和《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进行修订,形成《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2015修订版)》,原《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和《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工信部产业〔2009〕716号文发布)同时废止。各检测机构、产品技术审查机构应严格按照《汽车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汽车产品同一型号判定技术条件(2015修订版)》进行产品检测和审核,严禁擅自提高检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
简化申报材料,建立企业准入申报材料清单。按照删繁就简、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对各类企业准入申报材料相关要求进行梳理和简化调整,制定了精简后的企业准入申报材料清单。原相关要求与清单不一致的,以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