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
刚记事的时候,爹决定让我背点东西,锻炼记忆力。
他问我:“背π还是背诗?”
我压根儿不知道什么是π,什么是诗。歪着头假装想了想,说:“诗。”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爹念一句,我跟着念一句——这是我最早的文学启蒙。
我摇头晃脑地背“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背“春眠不觉晓”,背“蟑螂吃水清兮”,后来才知道那是“沧浪之水清兮”。如今的我常常想不起前一天刚看过的论文,《木兰辞》倒是张口就来。大概是大脑的内存被占用得太多,又舍不得清理。
爹是中学语文老师,有一房间的书。我常溜进爹的书房乱翻。这一排是文艺理论,那一排是古典诗词,有一个柜子里都是些外国名著,从尼采、昆德拉到杜拉斯、阿赫玛托娃。我最喜欢书桌边上那一箱古典章回体小说,《隋唐演义》《三国演义》《说岳全传》《水浒传》……一本接一本读下去。“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那段,我独忘不了林教头“却把葫芦冷酒提来慢慢吃,就将怀中牛肉下酒”。有一回家里吃白切牛肉,我偷偷藏了一块,半夜在被窝里偷偷地啃,一边遥想林教头的风姿,不觉昏昏睡去。第二天一早我爹人赃俱获,我则收获一顿暴打。还有一次,我找出一本贾平凹的小说《废都》,翻了几页就被吓了一大跳。
我心想,不好了,爹居然看这么流氓的书,要不要去告诉娘?
上四年级时跟爹娘去北京玩,我吵着闹着非得带上一本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老师说了,这是名著。我在候车室里看书,在火车上看书,跟天安门合影时还在看书,恨不得对周围的每个人嚷嚷:“快看哪,这儿有一个‘红领巾在读名著!”我第一次深刻体会到,“装”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最后我放弃了,因为我实在读不下去。许多年后当我读到丁玲的《莎菲女士的日记》时,才明白,她不是江郎才尽,而是另有苦衷。
初中部的图书馆只对教师开放,我以爹的名义去借书,然后在上课时偷偷看。教数学的老孙头气急败坏地找到我爹:“看看你儿子,一节课被我没收了三本书。”爹安慰了老孙头一番,回家把书扔给我,说:“臭小子,品位还不错。”那次我借的书有狄更斯的《双城记》、雨果的《九三年》。隔了几天,爹铁青着脸回家,二话不说,解下皮带就抽我。我一边哭一边想,不该去借那本《金瓶梅》啊!
上初二那年,我喜欢隔壁班的花花。花花的作文写得好,每回她的文章都被贴在橱窗里当范文。出于一种小孩子好笑的“相爱相杀”的心态,我发誓写作文要超过花花,让她注意到我的存在。于是我刻苦钻研《初中生作文选》,没用;钻研《高中生作文选》,没用;接着是《少年文艺》《故事会》《萌芽》……还是没用。绝望之际,我找到了一本《文化苦旅》。如同被打通了任督二脉,我的作文脱胎换骨——平均每千字要惆怅四次,掩卷沉思三次,潸然泪下两次,问苍茫大地一次。老师们都惊叹了,这个傻头傻脑的男生,原来有一副忧国忧民的心肠。
毕业前,最后一次,我的作文被贴在橱窗里。那是一篇藏头文,每段第一个字连起来是“杨花花我喜欢你”。班上最笨的小孩都读懂了,可是花花不懂。
高一暑假,正逢法国世界杯。小组赛最后一轮,西班牙队以6∶1大胜保加利亚队,最后仍惨遭淘汰。赛后我百感交集,写下了一篇观后感,大概叫《伊比利亚的黄昏》。我用尽一个16岁少年所能想到的所有华丽的辞藻,写满了深情押韵的句子。我非常得意,然后打算寄给《新民晚报》。这是我第一次投稿。我不确定应该投给体育版还是副刊,想了半天,最后决定:两边都投。在从邮局回家的路上我特别兴奋,觉得自己大概要出名了。忽然又感到苦恼:要是两个版面都抢着要这篇文章怎么办?得罪哪一边好像都不太好。
从那天起,每天下午3点一过,我就坐立不安、心神不宁。好不容易盼到了邮递员的身影,我一把抢过报纸,先翻到体育版,再翻到副刊,心情便黯淡下来。直到世界杯结束,法国队获得了冠军,我还是没能在报纸上找到自己的名字。我忘不了那种苦苦等待却无望的感觉,极像暗恋的滋味。
上高三时我迷上了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没日没夜地看。现在想起来,我爹敢把《情人》《洛丽塔》《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放在书架上任我取阅,唯独把一箱武侠小说加了锁,真是知子莫若父。书是同班一个绰号为“Strong”的男生借给我的。我们一下课就比画“龙象般若功”“黯然销魂掌”,自比“北萧峰”“南慕容”。我俩约定高考后去少林寺挂单学拳,但后来Strong考砸了,我就没好意思提这事。多年后偶遇Strong,他抱着10个月大的女儿,戾气褪尽,无限温柔。
要填志愿了。语文老师劝我报复旦大学中文系,班主任物理老太怂恿我考上海交通大学读物理专业。我喜欢文学,但物理成绩好像也不错。那天物理老太把我叫出教室,告诉我考复旦的推荐分是5分,而上海交大有10分。我失眠了,辗转了一整夜,最终决定接受上海交大的“招安”。几天后志愿表交上去,语文老师痛心疾首,一声叹息。我不由得悲哀地想,是不是哪怕上海交大的推荐分只高半分,我也会义无反顾地跳进这座“山神庙”?理想、兴趣,说穿了就是这么不值钱。我魂不守舍,无心复习,语文老师的叹息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我知道我的文学梦算完了,科学梦却要从头做起。
纪伯伦说:“我的心曾悲伤七次——忘了是第几次,在困难和容易之间,它选择了容易。”
高考后,我封存了一箱闲书,打算老老实实当一个“理科男”,做理科生该做的事。我做题,抄实验报告,熬夜看欧洲冠军联赛,在教室的后排昏睡,去校门外的黑暗料理店撸串,在喧嚣的小网吧亢奋地打CS,肆意挥霍着大把大把的时光。偶尔去图书馆的期刊阅览室,从《旅行者》翻到《舰船知识》,从《电影世界》翻到《人体摄影》,《足球世界》下面压着一本《婚姻与健康》,我不会告诉你我是奔着《夫妻夜话》栏目去的。很久没写出像样的文章,每周一篇的随笔戛然而止,厚厚的一册摘抄本也成了没用的玩意儿。我笑自己:“你没那么才华横溢,也没那么多愁善感。再不需要书写什么,也再不需要抒发什么。”
2007年夏天,我在陕北支教。没课的时候,我爬上高高的塬顶。天地苍茫,大风从鄂尔多斯高原浩荡南下,带着沙粒的质感。云朵在大地上投下影子,掠过千沟万壑,像一尾尾鱼。人们在大地的褶皱里挖了几眼窑洞,拉扯出几块旱田,便在这穷山恶水中生存了几千年。此地贫瘠,然而向学之风炽热。单看窑口贴的春联,那字句、那笔画,足以令我这个所谓的博士生汗颜。
放羊的杨老汉喜欢讲古。他饶有兴致地告诉我:“这一带向来是兵家重地,小范老子(范仲淹)打西夏,杜松将军打漠南蒙古,不知死了多少人。1934年,老谢(陕北红军将领谢子长)的部队也在无定河边打过几场大仗呢。”
“无定河?”我脱口而出,“是那‘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里的无定河吗?”
“是啊。沿着河往上游走,便是那赫连勃勃大王建的统万城,也叫赫连台。”他低头叹息,“如今只剩下一截城墙,几眼窑洞,没啥看头。”
“无定河边暮角声,赫连台畔旅人情。”好久不背诗了,没想到它们还在,像多年不见的老情人,一颦一笑还是那么令人销魂。
支教结束后,我背上行囊,一路西行,去追逐那些唐诗中的地名。搭货车,坐摩托,蹭拖拉机,跟着转场的牧人骑马,夜晚找个加油站搭帐篷。大漠孤烟,废墟落日,我行走在日复一日的苍凉里。那些埋在心底的诗句,被一个个古老辉煌的名字唤醒:凉州、阳关、玉门关、居延、轮台、楼兰、交河、走马川、丁零塞……
独自面对大块的空间和时间,除了笔墨,无以排遣心情。我买来一个小学生的作业本,默写诗词,记录感想。写满了,再买第二本,最后竟写了7本满满的行路笔记。
25天后,我站在通往吉尔吉斯斯坦的吐尔尕特口岸,风尘仆仆,形同乞丐。向西,是喀喇昆仑山和兴都库什山的莽莽群峰;向北,是李白的故乡碎叶城;往南,是阿里无人区。我该回去了,“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长风几万里,吹疼我的脸颊。这是我真正的成人礼,是我迟到的少年游。
想起支教时,有个小男孩对我说,将来他要当作家,要把自己的名字印在书上。他蓬头垢面,穿着一双好笑的红色塑料拖鞋,那是他姐姐穿剩下的。我至今还记得那认真、倔强的表情,他多像曾经的我。
原来一切我都从未忘记。
回来后,我去看望高中语文老师。我告诉她,失去的东西我会亲手拿回来。
我重新拿起了笔,在万籁俱寂的深夜,在独自醒来的清晨,一个字一个字地找回自己。这些年,我一直默默无闻地写着,直到2014年,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开始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有人夸我小有成就,有人批评我不务正业。这些评价都与我无关,写作已成为我的习惯,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我不再是那个捧着《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少年,不再在乎别人的目光。就像跑步,只专注于自己的步伐,不管路边有没有人为自己鼓掌。
年少时的记忆,像相机的底片,只感光,不留影。随着光阴流逝、岁月沉淀,一张一张洗出来。
我知道,我的第一张底片是这样的:
“背π还是背诗?”
“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