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的三大推动力量

2016-03-22 21:07DavidGraysonJaneNelson
WTO经济导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集体行动个体责任

David+Grayson++Jane+Nelson

所谓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是指独立的、非营利性会员组织。联盟的会员主要或完全是营利性企业。联盟的理事会成员主要或完全是商务人士。联盟的运营资金主要或完全由企业资助;联盟的唯一目标是促进负责任的商业行为。

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的建立和随后发展的背后存在着不止一种推动力。一些联盟是在当今政府领导或国际机构领导的鼓励下建立的,还有一些联盟是为了对抗政府的政策而创立的。为了减少政府的干预,一些联盟作为隐含交换条件的一部分建立起来。还有些联盟是受到了中间偏左的民主或社会主义博爱传统或宗教教义的启发而建立。然而,在几乎所有事例中,无论最初的推动因素或推动力是什么,几乎每一个有效的联盟都把自己的建立和不断取得的成功归功于见识不凡的个体领军者和战略引领型企业的领导。还有很多联盟是基金会播下的种子、靠基金会的基金维持。这些基金会,尤其是投资给领域建设机构活动的基金会,力图使整个联盟体系更加有效地运作。

个体领军者的作用

商业等领域的个体领袖在大多数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的建立方面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为联盟的建立提供了政治支持或经济支持。卓有成效的领袖和社会企业家在担任最有成效的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的第一代和第二代CEO和总经理时,他们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上,联盟出现动摇时,都是领导层换届的结果,尤其是创始主席、CEO或总经理换届时更是如此,这不同于其他机构的领导层换届。以下列举了过去几十年来,一些创建或激励一些知名的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的个体领军者,一些管理过和领导过这类联盟的个体领军者。

联盟创立者

一些联盟是在政府部长、国家元首或具有号召力的卓著商业领袖或公民领袖的鼓动下应运而生,例如:

威尔士亲王殿下创立了国际工商领袖论坛(IBLF),一直担任几个企业主导型联盟的总裁,如英国社区企业联盟、青年创业国际计划等,在最近几年里还支持着多个有影响的行业性组织和专题性组织,如气候变化问题企业领导人小组(Corporate Leaders Group on Climate Change)、王子雨林计划(The Princes Rainforests Project)100等。

哈里·奥本海默(英美资源公司前任总裁)创立了南非城市基金会,后来基金会成为南非增长、发展与民主国家商业倡议。

除了创立和激励建立具体的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外,大多数个体领军者还一直是重要的倡导者和公众代言人,他们更广泛地宣传企业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许多个体领军者今天依然积极地、公开地参与各个联盟的事业。

企业责任积极分子

在记载联盟崛起的过程中,不可忽视许多企业责任个体积极分子和实践家所做的贡献,他们在建立联盟时,在世界各地更广泛地推动企业责任运动时,发挥了管理领导力或思想领导力的作用。

2008年,波士顿学院桑德拉·沃多克(Sandra Waddock)撰写了一本这方面的书籍。这本获奖的图书探究了企业责任和社会责任投资领域的23位实践家和思想领袖的作用,这些实践家和思想领袖主要来自于美国和欧洲。这本名为《非凡创造者:社会企业家和制度企业家如何掀起企业责任运动》(The Difference Makers: How Social and Institutional Entrepreneurs Created the 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Movement)的书中,记录了每一位个体领袖伴随不同新机构发展的个人事迹,沃多克把这些新机构称为“企业责任基础结构”。这些机构中包括了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独立开展研究、监测和报告的组织、制定标准和从事认证的机构、咨询机构、责任投资实体以及以大学为依托的教育课程。

在《非凡创造者》这本书介绍的23位人物中,多数都直接创立了或帮助创立了企业主导型或多领域企业责任联盟。在沃多克的书中介绍的这些社会企业家、制度企业家和他们在世界各地的同行还被准确地称为“旅行家”。这些男男女女在20世纪90年代走遍了世界各地,宣讲当时企业责任和联盟的活动,与个体公司开展合作,为新联盟提供建议,为新联盟建设者提供指导——常被称为来自异域的先知(对比圣经所述“大凡先知,除了本地本家之外,没有不被人尊敬的”)——受到企业和媒体的关注。大多数旅行家都至少松散地依附于一个或多个本书中介绍的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

个体公司的作用

在几乎所有的事例中,各个联盟都是由富有远见的个人或群体建立,由一小队核心企业支持,他们愿意提供充足的资金和实物支持,帮助羽翼未丰的组织建立起来,提出自己的价值定位,发展更大群体的企业支持者。在有些事例中,所述企业的CEO或高级管理人员决策是否提供企业级支持;而在另外一些事例中,则是由首席可持续发展官或企业责任总监输送企业资源,支持联盟。在多数事例中,以上两种情况兼而有之。

高级管理人员投入了大量时间去管理、支持和协调大多数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的活动,为活动提出意见和见解,已无法估量他们为此而投入的“自愿服务时间”的数量。然而,除了核心会员企业提供的经济支持外,这种时间与人才贡献的间接经济价值是无限的,更不用说战略价值和知识价值了。毫无疑问,这些对于成功的联盟能否实现自己的领导力和影响力至关重要。

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可以说已经开发并已经制度化了最有效的组合模式,在大约200名企业成员中,将CEO层面的管理和决策作用同执行层面的工作组和协调作用结合在一起。企业的总裁或CEO签约于WBCSD,一小部分CEO担任机构理事会理事。WBCSD的每一个重点工作方案在发布以前,都需至少两个会员企业的CEO同意。每个成员的CEO还需要向WBCSD指派一名联络代表,通常是公司的首席可持续发展官或负责环境或企业责任的领导。联络代表与WBCSD员工紧密合作,设计和提供各种方案,定期进行会晤,彼此学习和影响WBCSD的活动方向。endprint

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拥有大约8000家企业会员,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来自发展中国家。UNGC还拥有一个由大约50家企业组成的核心小组,它与UNGC共同推动各个工作组的工作和项目。这些企业构成了UNGC的LEAD网络。来自会员企业的几位CEO还出任UNGC多利益相关方理事会的董事,大多数其他企业的CEO则积极参与各个国家网络的理事会。

基金会的作用

对于一些联盟而言,一个独立的慈善基金会的支持一直是建立联盟时的一个有价值的催化剂,有助于联盟投资创新性的新计划,有助于联盟建立新联盟。例如,匈牙利商务联络网(Hungarian Business Links)早期在东欧就得到了索罗斯开放社会基金会(Soros Open Society Foundation)的支持;美洲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得到了美洲基金会(Inter-American Foundation)和希奈戈基金会(Synergos Foundation)的支持;阿根廷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IARSE)就得益于阿维纳基金会(AVINA Foundation)和凯洛格基金会(Kellogg Foundation)的支持;Maala 商务社会责任协会最初就是由 Kahanoff 基金会资助的。福特基金会(Ford Foundation)和洛克菲勒基金会(Rockefeller Foundation)是两个建立已久的基金会,在过去几十年里,它们在帮助建立企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联盟领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1995年到2004年,福特基金会在美国通过它下设的企业社区参与计划组织(Corporate Community Involvement Initiative),在联盟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帮助加强了许多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和网络。该组织由米歇尔·卡亨(Michele Kahane)领导,寻求更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为贫困的和服务不足的社区带来经济机遇。在这一时期,该组织为近50家机构筹集了4500多万美元基金和项目投资。许多机构都是刚刚起步的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所有机构都专注于开发基于市场的解决方案,支持企业和社区之间建立更有效的合作伙伴关系,采取企业集体行动,以帮助低收入人群提高收入和资产,同时惠及企业。该组织证明了,企业集体行动和基于市场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应对大规模的社会挑战方面可以发挥关键性作用。后来,福特基金会企业社区参与计划组织所开发的这些集体行动模式和吸取的经验教训成为了美国和全球企业集体行动的有力借鉴。

朱迪·萨缪尔森(Judy Samuelson)曾是福特基金会的一位项目领导,曾经与米歇尔·卡亨(Michele Kahane)一起设计了企业社区参与计划。在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她创立了阿斯彭研究院企业社会责任中心(Business in Society Program at the Aspen Institute)。尽管它不属于本书中所述的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范畴,但是,就其在政策智囊团中的位置而言,该中心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利用企业集体行动和投资行动作为一种强大的力量,解决社会问题,将企业决策与公共利益相结合。

自21世纪前十年中期,洛克菲勒基金会发挥了类似的作用,帮助建立了影响力投资领域,包括创立了许多企业主导型或投资者主导型联盟,以推动更具创新性的融资方式,解决社会挑战和环境挑战。影响力投资就是企业的、机构的和基金的投资在获取一定经济回报的同时,产生可量化的社会影响力和环境影响力。

洛克菲勒基金会主办了初期的几次对话,资助了早期开展的研究,以证明影响力投资的巨大潜力。如今,它正与其他私人基金会、商业银行、投资者和金融机构合作,建立影响力投资领域。这其中包括促进建立一些集体行动平台,如全球影响力投资网(GIIN)、全球影响力投资评价体系(GIIRS)和阿斯彭企业家发展网络(ANDE);在世界其他地区宣传影响力投资理念和实践;支持正在进行的研究与宣传;建立全行业的基础结构和工具,如衡量和评价工具。

比尔及梅林达·盖茨基金会(Bill & Melinda Gates Foundation)和威廉·杰斐逊·克林顿基金会(William J.Clinton Foundation)是千禧年以后新成立的两个基金会,它们在帮助建立企业集体行动领域和多利益相关方伙伴关系,推动社会改革方面,发挥了重要领导作用。盖茨基金会着重于建设多利益相关方组织,开发创新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以逐步扩大解决方案,完善教育(主要是在美国),提高全球健康,促进全球发展。尽管基金会不直接专注于支持企业主导型企业责任联盟,但基金会积极主动地与诸如信息技术、医疗保健、金融服务、农业等主要领域的个体公司和商业网络建立友好关系,帮助实现基金会的使命。克林顿基金会已支持了许多专注于企业集体行动的倡议组织。(本文译自《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Coalitions: The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of Alliances for Sustainable Capitalism》,部分内容略有删减。作者大卫·格雷森(David Grayson),克兰菲尔德管理学院企业责任中心主任;简·尼尔森(Jane Nelson),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企业社会责任倡议组织主任)

编辑|赵钧 jun.zhao@wtoguide.net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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