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麒(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 200070)
关于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的思考
黄麒(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200070)
铁路工程的验工计价,是施工单位规范合同管理和控制施工成本的关键环节,本文通过介绍国家和行业有关铁路工程验工计价规定,分析当前铁路工程施工企业验工计价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就如何规范验工计价进行探讨,提出可采取的几项措施。
铁路工程;验工;计价
验工计价是指对施工建设过程中已完合格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验收、计量核对验收、计量的工程数量或工作进行计价活动的总称,是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铁路工程项目具有规模大、施工工期长、地质条件复杂、工程专业多、投资大、影响成本控制的因素多等特点,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对铁路工程投资和验工计价的控制日趋规范,验工计价作为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和工程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1],越来越受到各单位的重视,施工方案的规划、过程管理控制要求细致到位。如果出现不该验工的而办理了验工计价,或者虚验工致使结算工程量超过设计量等,就会造成项目成本增加。因此,规范验工计价工作,加强工程项目验工计价管理,不仅可以合理控制工程施工成本,有效推进施工生产,而且可以保证工程结算的顺利进行。
铁路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承包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的合同、补充协议、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等办理。
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6]211号)文件规定,验工计价应遵循合法、诚信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程序,先验工、后计价,禁止虚假验工计价[2]。关于印发《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铁财[2005]30号)规定,验工计价必须实事求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验工计价表进行审查签认,禁止高估冒验、预验和虚验[3]。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总额基本明确,对作业队(班组)验工计价是合同管理和控制工程成本的关键环节,是支付作业队伍进度款和工程结算的基本依据。
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施工单位(承包方)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项目部、分部、作业队是逐级的施工组织者,各级验工计价以内部施工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为依据,遵循部颁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严格按照验工计价程序和原则办理。但在施工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因多种原因致使验工计价存在诸多问题。
3.1对合同约定条款内容把握不准
一般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项目部签订的 《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合同价款、计价规则、设计变更程序、补充合同签订等条款,许多变更手续还需要铁路总公司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施工总承包合同的修订必须严谨、有理有据。如:施工过程中Ⅱ类变更是在总承包风险费总解决[4]。而一般施工单位对下并没有约定总承包风险费,作为基层施工单位,尤其是作业队施工,面临的各种施工环境比较复杂,很多技术人员对工程清单价格涵盖内容不清楚,对下签订分项协议不缜密,对变更设计内容等掌握不准,不能准确从政策上理解合同条款修订,经常出现对下修改调整的变更项点,对上无法调整,造成部分工序重复验工计价。例如:桥梁承台施工清单单价包括土方开挖(有水),对下签订承台施工协议时已明确包含具体作业内容,施工过程中作业队以有水作业成本高为由,要求另外增加降水费用,若对合同条款掌握不准确,就很容易重复计量,造成施工成本加大。
3.2超标准建设、验工
现在的铁路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要求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各种因素影响超标准规划、建设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基于正常标准核定的铁路工程预算费用凸显不足,现场规划、管理不到位很容易就造成超标准验工。如某项目拌和站建设,清单核算每处59万,前期规划总费用180万,而实际筹建花费210万,大大超出清单价和前期规划总额,成本控制目标偏差很大。
3.3虚验工超验工
设计图纸确定后,施工单位应尽快组织技术、计划人员仔细核对施工图数量,承包合同签订时要明确详细的合同工程量,在验工计价过程中严格工程量签认程序,据实验工[5]。某些单位为了完成考核目标,除在征地拆迁和临时工程方面进行虚验工外,在正式工程中还要求建设单位虚验工、超验工。造成验工数量超过原设计和合同约定量,而对下超验工、提前支付工程款现象,导致承包单位不认真履行合同,更有甚者个别单位获取工程款后毁约或消极施工,剩余工程推进困难,势必造成工程成本剧增的不良后果。
3.4验工缺乏施工常识
如某项目部在某季度验工计价报表中显示,当季度完成土方80000m3(断面方)、完成桥梁钻孔桩4000m等。实际工程项目中一个标段完成工程量几乎不可能集中出现大整数,所报数据缺乏可信度,或者根本就没有仔细验工。从报表数据分析,就是缺乏施工常识。
又如某铁路工程项目,某标段季度验工计价报表中,隧道开挖累计完成占设计工程量的12.2%,而合同清单中单项包干项目“综合接地及预埋”却一次性全部填报了。业务人员缺乏施工常识、没有核定工程量、报表数据不实、工作程序不严谨,容易造成管理混乱,工程成本管理数据失真。
3.5验工计价报表填报缺陷
有些单位验工计价存在对上、对下两张皮现象,即对上(建设单位)不进行现场验工,直接编制验工计价报表,对下(所属项目分部或作业队)为另一套数据,没有据实验工,造成验工数量缺乏逻辑对应关系。
一些单位填报的验工计价报表,尤其是对下验工单缺少当月、当季或当年细目、没有累计,数据前后缺少关联性,造成验工计价的当季、当年与累计完成数据关系的混乱。
从铁路总公司发布的相关验工计价的规定以及含义来看,验工计价必须要遵守条件具备、依据充分、计量准确、手续完备的原则。通过验工,对完成的工程量看是否符合承包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效果,并进行确认;按照合同明确的单价进行计价,确定已完工程量的费用,然后由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支付验工结算款,理论程序如此,而在工程实际管理过程中如何规范验工计价,如何解决验工计价中出现的问题,在此进行进一步分析与探讨。
4.1验工计价的依据
双方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签订的补充合同条款;双方签字确认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零星用工、零星用机械台班数量,证明材料必须经派工人员签字、现场负责人确认,项目经理批准。
4.2验工计价的原则
(1)坚持“先对上,后对下”的计价原则[6],对下计价数量要严格控制在建设单位(业主)批复的数量内。
(2)坚持“先验工,后计价”的计价原则,对已完工程先由工程技术部门、安质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并出具由工程技术部门和安质部门签发的《合格工程数量确认单》后,再予以计价[7]。对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的工程应先修复至合格后方可计价[8]。
(3)按月计价。为确保项目每月定期顺利召开月责任成本管理分析例会,项目对劳务分包商的计价必须按月进行[9]。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严格的内控措施和内部验收标准,确保计价工程数量控制在已完施工图中合格工程量内范围内。
(4)严禁超额计价。
4.3明确部门职能分工
为了更好的做好项目部基础管理工作,准确无误的对工程价值进度进行掌握,按时收回工程项目资金,对内准确核定各个部门及劳务协作队的成本,切实维护好项目部的各项合法利益,规范好验工计价管理的各项程序。项目部应该成立验工计价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总经济师担任,各职能科室选定一名人员作为组员,各司其能进行验工计价管理工作,各部门要协同工作[10]。
4.4规范验工计价程序
对上验工之前要由项目主管领导带头,经营核算部门各司其责,要有工程部门、财务部门、物资设备管理等相关部门参与,严格依照建设单位的通知要求以及相关的规定,对该次验工做出实施性安排并且提出相关的指导意见,如此才能够进行验工。
对下验工计价与对上验工计价同步进行。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施工负责人、工程、计划、财务、物资、安质等人员组成的对劳务分包队验工计价小组,负责有关事宜。验工计价、工程拨款经项目部职能部门审核[11],项目部经理批准。
4.5如实反映工程情况
针对下面的验工计价一定要依据实际进度进行,不能虚报更不能超计。还要依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式,遵照累计进度进行盘点。财务部门对针对没有施工合同或者是没有验工计价单的项目,财务部门有权利拒绝支付工程款。
每个月按照施工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在该月内要做好验工计价以及结算。对没有完成的工程量,不能够提前计价。对能够以工程量反映出实际情况的,一概不可计计时工。对那些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12]、不能按验收要求进行检查以及签字的、由于施工出现问题而增加的工程数量的、没有确认施工合同的以及工程价款模糊的;验工计价相关资料以及签字盖章不齐全的,不能进行验工计价。验工计价的原则是必须实事求是,并且能够真实反应工程进度,严格控制工程施工的各项成本。
铁路工程项目规模和投资大、建设周期长,验工计价是施工单位进行合同管理和控制工程成本的关键环节,验工计价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施工管理过程中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控制验工计价程序,切实加强工程成本控制,争取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1]王云林,谢忠贵.关于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的探讨[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3(3):7.
[2]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S].铁建设[2006]211号.
[3]关于印发《铁路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S].铁财[2005]30号.
[4]王丽芳.铁路工程验工计价相关问题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2):74.
[5]梁慧敏.浅谈工程项目成本管控及实施[J].铁道建筑技术,2014(增1):411.
[6]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验工计价办法》的通知[S].铁总建设[2014]298号.
[7]李增芳.铁路征地拆迁验工计价管理[J].城市建筑,2014(4):337.
[8]史吉超,王 斌.探析公路工程成本管理余控制[J].建筑建材装饰,2015(3):112.
[9]白兆枞.对工程项目部外部劳务管理实施规则的探讨[J].山西建筑,2012(18):278.
[10]赵力君.工程成本控制管理余实践[J].城市建筑,2014(33):181.
[11]訾士雄.节点验工计价在二连浩特物流园铁路EPC项目中的应用[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12(1):39.
[12]刘德钧.施工项目成本控制探讨[J].铁道建筑技术,2012(增1):217.
黄麒(1983-),女,工程师,2006年毕业于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大学本科,从事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的工作。
U215.1
A
2095-2066(2016)11-0198-02
20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