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婧/编辑
用“近水”救“近火”
谭 婧/编辑
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说法档案
文件名称:《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
发布部门: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年8月26日
去年8月,上海黄浦区田子坊因现场违章电焊作业引发火灾,田子坊社区微型消防站第一时间发现并组织扑救,火灾没有造成较大损失;今年2月,浦东新区正大广场一餐饮店厨房发生火灾,单位微型消防站迅速到场扑救,将过火面积控制在1平方米以内;今年9月,静安区安义路与常德路路口一车辆起火,静安嘉里中心微型消防站赶赴现场扑灭火势,没有造成人员恐慌……这些都得益于微型消防站的“迅速出击”。
微型消防站是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和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建设的最小消防组织单元。作为超大型城市,上海消防安全需求与消防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微型消防站建设要求出台后,立即得到了上海消防部门的重视,并着手对各区的微型消防站建设进行规划。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上海各区的微型消防站破“茧”而出,成为今年消防工作中一道靓丽的风景。
在成功试点的基础上,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等规章文件,进一步规范上海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壮大基层消防组织力量,上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于2016年8月26日印发了《上海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建设标准》),结合上海地区实际情况,从总体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的方面提出了微型消防站将如何建设,使其更有安全感。
去年底,公安部消防局发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详见本刊2016年2月刊)。随着制度上的健全和推广力度的加大,全国各地一批批微型消防站成功建立,为消防重点单位和社区增加了消防力量,不仅解决了“远水救不了近火”的尴尬局面,更提升了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完善了城市的灭火救援体系。
本次出台的《建设标准》从上海自身角度出发,明确微型消防站是根据《上海市消防条例》,依托社会单位现有消防组织体系和社区农村群防群治力量组建的“志愿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的升级版。上海市内所有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应按照《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详见本刊2014年11月刊)、《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详见本刊2016年10月刊)和《关于印发〈关于本市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对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工作站的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执勤(值班)室、装备器材和相关人员,落实队伍备案、防火巡查、业务训练、人员培训、执勤值守等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
这也意味着,作为社会最末端的火灾防控力量,上海微型消防站的职能是多方面的,即“一队多用、一专多能”,既是灭火救援的先遣队,也是防火检查的巡逻队,还是消防安全的宣传队。
对上海来说,微型消防站建设已经成为了贯彻落实市委一号课题成果“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有力措施,也是夯实消防基层基础、解决火灾防控“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手段。截至目前,上海全市各区已建成3085个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和2955个社区微型消防站。
这些维护着城市安全的神经末梢,到底建设在哪些地方呢?对此,《建设标准》对上海市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建设范围做出了规定,其中未设企业专职消防队,且未达到建队标准的轨道交通站点,三星级以上宾(旅)馆、饭店,三级甲等医院,三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体育场馆,高度一百米以上的综合性商务楼以及其他火灾高危单位,均需要建设微型消防站。其他的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则要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建设标准》执行。
为了形成星罗棋布的立体化火灾扑救体系,促进城市现代化进程中城市的火灾抗御能力,《建设标准》还规定常住人口1000人以上的行政村和已组建消防工作站的居委会也要建立社区微型消防站。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居民小区物业单位,同样需要结合实际,参照《建设标准》执行。
微型消防站作为社会化消防工作的一种创新形式,看似只是几个人和一些必要的消防器材设备,要想取得“防消宣一体化”的良好效果,人员配置十分重要。
根据《建设标准》的规定,属于建设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行政村、居委会、小区物业等社区,所建立的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都不能少于6人,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社区微型消防站则需确定有5名以上接受基本防火、灭火技能培训的保安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兼职或志愿消防员,另外还要确定1名人员担任站长。
凭借“近水楼台”的优势,微型消防站人员能够在发现火情后,迅速将灭火救援力量深入一线。为了保证第一时间接警出动,两类微型消防站都要建立值守制度,确保24 小时全天候值勤。需要强调的是,设立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还需要安排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保证消防力量时刻在线。
另外,虽然微型消防站相对“迷你”,但站内配备的器材装备却品种繁多。在这一点上,《建设标准》以表格的形式,详细列出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应配备的消防器材装备的类别、器材名称和数量等,除了常见的水枪水带、灭火器,还有战斗服、灭火毯、空气呼吸器等专业用品,足够满足机动、迅速、有效地处理初期火灾的需求。
齐全的装备保证了微型消防站的人员可先行组织施救,一个微型消防站的执勤用房、器材存放等其他办公配置,也影响着这支队伍是否能够成功胜任灭火救援的第一梯队。依据《建设标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以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也可以单独设置。除此之外,还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社区微型消防站也要按自身实际,分散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为了能有效抓住黄金救援时间,这类微型消防站还应配置方便移动的机动或非机动的消防运载车辆,并在车上配置相关器材。
为了发挥每个站点的最大价值,《建设标准》明确要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要接受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属地公安机关统一调派,成为社会消防灭火救援中一支有力补充力量。若是地区内建有多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应由属地街道乡镇实行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标准》还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提出了特别要求: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在1分钟之内到达现场核实火情,并立即出动赶赴现场处置,在开展工作、执行任务时要统一着装。未来,上海将建上万个微型消防站,深入人员密集场所,提升扑救初期火灾的速度。当几千个微型消防站握指成拳时,上海整座城市的消防力量也得到了极大地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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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参与超高层灭火救援综合演练
10月26日,由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的超高层建筑灭火救援实战演练在上海举行。演练假设“浦西第一楼”——高达66层的金光白玉兰中心办公楼23层因电器插座过载引燃杂物发生火灾,屋内火势迅速蔓延,多个楼层充满烟雾,严重威胁大楼及人员安全。火情出现后,大楼内警铃拉响,白玉兰广场自设的微型消防站引导楼内人员紧急疏散,并初步搜集火灾基本情况。后续消防处置力量迅速到达,针对超高层建筑火灾特点展开救援。这场演练充分演示了微型消防站的初期处置能力,更为破解超高层建筑消防难题提供很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