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景
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4; 2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财务处,广西 桂林 541004
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败研究
陈晓景*
1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4; 2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财务处,广西 桂林 541004
自从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反腐败事业不断推向前进。高校是教书育人,培养国之栋梁的地方,为人师表者本应学高为师,行高为范,是涵养学生精神,引领社会道德高标的群体,在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应当有更高的要求。而不断被曝光的高校腐败问题令人震惊,面对严峻的形势,迫切要求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这对于依法治校,加强高校内部权力运行和监督,预防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论文将在讨论高校经济责任审计与反腐败工作两者关系的基础上,分析现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缺陷,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高等院校;经济责任审计;反腐败
随着叶荣生、刘丁、周文斌、陈英旭等高校领导干部的相继落马,人们把开展反腐败工作的视线投向了高等院校。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在不断推进,随着涉及领域的不断深入,高校中的腐败问题也不断显现。从中纪委所通报的案件不难看出,高校的腐败案件在攀升,覆盖的层面包括招生、基建、科研经费、招标采购、公开招聘、干部提拔任用等,均为容易滋生腐败的地方。当前高校腐败之所以频频发生并不断蔓延,其根本肇因于高校领导干部受监督制约的力度不足,权力仍在盲区自由伸展,腐败仍在滋生(尹晓敏,2012)。目前惩治和预防高校腐败的相关政策和措施正在全面展开,针对高校存在的腐败问题,除了加强领导干部自身认识外,还应构建基础性的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监督职能(胡玮佳,2016)。经济责任审计作为高校审计工作最为重要的一项,在加强校内干部监督、促进依法治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此,进一步深化完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已然成为高校反腐、改革及发展的重要环节(周琳,2014)。
高校的内部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任期届满或离任前,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应当负有的责任。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是指高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对学校内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以及相关经济活动的审计,鉴证和评价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行为。
1.1 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历程
2000年9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切实作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在教育系统内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从此,高校开始大规模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虽然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起步较晚,发展速度却很迅猛。2002年全国高校基本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且取得较好的效果。2006年颁布的新《审计法》,进一步扩大了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的单位范围,明确了依法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经济责任审计得到不断规范和完善。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出台了《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高校内部审计》专列一章“经济责任审计”详细阐述了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原则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两办《规定》,2011年教育部颁发了《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在此情况下,各高校结合实际,纷纷建立了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并制定了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或规定。这些法规规定的颁布实施,为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也对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2 经济责任审计是高校进行反腐败工作的利器
根据《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审计部门的职能分为经济监督、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其中经济监督职能是基础,主要对领导干部的个人事项及任期中所涉及的经济事项进行监督;而经济鉴证和经济评价两个职能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同时也包括对以学校名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审核、评价,对各职能部门的内控制度进行评审。
国家审计署刘家义审计长曾提出,经济责任审计是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作为进行监管的常规性手段,通过对领导干部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做过的重要决议、遵守国家法律的情况以及有关个人廉洁事项的核查,能得出客观的结论和数据,从而能全面评价该领导干部是否“守法”和“尽责”。
同时,经济责任审计能及时发现领导干部一些倾向性问题,从而迅速纠正,确保从根源防范和杜绝腐败的滋生,降低领导干部对职务犯罪所带来的利益的渴望,增强了领导干部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防止了权力的失控和行为的失范。
1.3 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
从上文对审计部门的职能论述中不难看出,审计部门的三种职能都与反腐败工作息息相关。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由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实施,虽没有国家审计的强制性,也没有民间审计的独立性。但因为对高校内部审计环境十分了解,熟悉高校的财务收支状况和经济活动脉络,在审计时能够结合实际,把握重点,准确的发现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其中经济监督职能最能体现反腐败的特征,它要求审计部门通过审查,可以对领导干部的决策权和行使权进行监督制约,从而从机制和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依章办事,加强对权利的监督和制约。
1.4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践行“三严三实”精神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措施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三严三实”重要论述,要求在推进作风建设时,做到“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以此为背景,中共中央于今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从理论到实践全副武装党员领导干部。
随着高校自主权的不断扩大,领导干部手中都或多或少拥有一定权力,特别是在一些关键部门还拥有一定的财权。如果没有合适的监督体制和措施对权力进行制约,发生大面积腐败是迟早的事。所以有效推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从源头上进行把关,不但能强化领导干部用权、律己的意识,亦能使其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可滥用和挥霍,要用来为广大师生职工服务,从而在意识上和行动上都能更好践行“三严三实”精神,让自身成为师生榜样。
尽管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已经实施了几年,审计部门也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并对有关经济领域中的腐败苗头起到了一定遏制。但总体来说,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运用还十分有限。在实践工作中发现,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制的设计普遍存在缺陷,其表现为没有建立完善的经济责任制,对于重要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问题没有相应的责任制去明确责任(王亚荣,2011)。没有完善的经济责任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就会导致经济责任的制度建设与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发展不相适应,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其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审计对象模糊,审计重点不够突出
与国家机关有所不同的是,高校有自己的运行模式和组织结构,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是纷繁复杂的,并且各有特点(刘晓华,2015)。在现行高校中,主要是对领导干部所属行政组织的不同进行划分:党政机构、二级学院以及直属单位。这三者在经济责任上具有一定共性,如都要保证学校资金及财产的安全和完整、财务收支情况的真实有效、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任期内遵纪守法、廉洁从政等。同时,因为各组织职能和分工的不同,各主体还存在一些个性责任。学校党政职能部门的处长或主任在任期内主要关注的点为部门核心职能的履行,主要包括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招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基建工程的维护和修理等,这些特定职能都可以由一定的衡量指标来展示是否完成到位,其中的核心指标就应成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而各二级学院的院长及书记则主要侧重于学院自主使用经费的分配和管理,收支的真实有效是其中的关键。一般院长所负责的经费更为全面,书记则主要管理有关党建方面的经费,这之中最容易产生“小金库”问题,容易坐收坐支。最后有关直属单位的领导则侧重于有关经济指标完成的情况。这里直属单位是指具有经营性质的单位,如医院、出版社等,其责任类似于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主要看重盈利能力、经营能力、负债能力以及发展能力等几方面。
虽然大多数高校的审计部门对于各行政组织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特点有所了解,但由于缺乏前后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交接的制度,容易造成经济责任的断层,往往后上任的领导并不愿意承担之前的经济责任,而前任领导则已经离职,由谁来承担该责任成为了难题。
2.2 审计内容较为单一,难以发现深层次问题
从大多数高校对审计部门工作职责的规定可以看出,当下高校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仍与传统的财务收支及预算资金的使用有关,审计部门也主要是针对工程类和财务类资金进行审计,没有很好地与反腐倡廉趋势相融合。在对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所凭借的依据只有被审计人的述职述廉报告、相关会计凭证和票据等,内容较为单一和狭隘。
第一,缺少领导干部有关“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的实施情况。所谓“三重一大”是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涉及这几项领域的决定都必须经过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缺少对这一制度实施的监督,容易弱化对领导干部的约束,而随着腐败手段的多样化,很多问题难以体现在台面票据上,光是查看票据是无法发现的。第二,缺乏对领导干部在任期间尽职尽责的调查分析。尽管经济责任审计会依据被审计人的述职述廉报告,但人性的弱点决定了回避自身缺陷是本能,即使实际工作中部分责任未能履行到位,也不会在报告中有所显现。许多干部虽然在任期间没有犯错误,可却不思进取,碌碌无为,没有为师生创造福利。
2.3 审计职能作用被弱化,审计结果鲜少与干部考核任用挂钩
尽管每年审计部门都会针对要离职的干部出具审计报告,也有具体的审计结果,但即使有问题,也并不会对干部的离任造成影响,因为大部分高校的离任审计都是在干部离开后才完成。这样的滞后性会带来诸多弊端。
首先,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职能被弱化。作为审计最基础的职能,顾名思义就是要对干部在任期间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和制约,如果发现问题,就要对该干部进行问责。但现实的滞后性会导致即使发现问题,因为干部已经离职,从而无法进行问责。其次,审计结果的功效难以运用。本来有关个人的审计结果是最能体现被审计人是否完全履行经济责任、是否遵纪守法的最好依据,但在先离后审的现实下,审计结果往往是在干部到达新单位后才出具,此时新单位并不会根据此审计结果对干部进行评价,审计结果也就失去了效用。最后,就校内的干部任用来说,虽然组织人事部门会委托审计部门对干部离任或提拔进行审计,但一般都是按年分批报送审计结果,此时干部已调动到相关岗位,导致审计结果与任用脱钩。
2.4 审计部门独立性缺乏,审计人员队伍薄弱
在高校中,审计和纪检监察部门原则上都是独立性较高的部门,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何涛,2015)。审计独立性分为形式和实质两种。形式上的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与被审计人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应当不受个人或外界因素的约束、影响和干扰,保持客观且无私的精神态度。由于高校环境的相对封闭性,各个部门之间的人员都很熟悉,通常被审计人与审计人之间都是同事甚至上下级关系;如此一来,审计人员的独立性会被削弱,无法客观对待被审计人,往往以敷衍的态度来对待。目前高校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工程类审计和财务类审计,这些审计内容均为工作量较大的项目,但许多高校审计部门人手不足,编制缺乏,在做工作时存在较大困难。
在当前反腐败态势依然高压的环境下,高校的经济责任审计所具有的预防性、监督性和引导性作用更应有所突显,以更好地制约和使用权力,经济责任审计的作用要与时俱进,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才能更好地适应高校发展的需求。
3.1 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落实应负责任
针对党政组织、各二级学院以及直属单位领导干部所具有的共性及个性,应在统一标准基础上,以个体差异性为导向增加不同的审计指标。高校审计人员在面对不同类型的被审计人时,心中要有一把严格的“标尺”,按照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审计,在难以直接参照标准得出结论时,也不可轻易放弃,而是对比多方面数据和条件进行评价,使结果客观公正。而在面对某岗位上前任和现任领导的经济责任时,要能缕清关系,明确两者各自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时要分清主次矛盾,不可张冠李戴,把握好两者责任界限,作出公允的审计结论。
3.2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促进审计职能的发展
高校在对领导干部进行审计时,不应只着眼于财务收支的规范性和真实性,应围绕经济责任的履行进行审计(袁璨,2015)。领导干部在任期内的“三重一大”决策及是否尽职尽责都应作为审计结论的依据。特别是“三重一大”制度中的重大经济决策、所在部门的公共经费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更是审计的重点。自十八大以来,对有关公共经费的支出是反腐败工作的要点,领导干部在重大经济决策上绝不能实行“一言堂”政策,是否能正确使用公共经费以及在重大经济决策问题上能否秉公对待是最能体现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地方,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时不应忽视这两项内容。
而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传统认为这应是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其实不然,一个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实施和制定同样也能反映该领导干部的廉洁性。在去年9月由自治区高校纪工委组织开展的“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可以看出,所覆盖的六大问题均与领导干部自身廉洁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如果领导干部能正确处理好其中的回避制度、重要岗位轮换制度、决策制度等,那么对于自身的廉洁性是一个绝佳的证明。
3.3 强化经济责任审计作用,要对干部产生实质影响
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只是摆设,这一现象应被改变。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的人事调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都应是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干部的重要指标,要与干部的升职、任用挂钩,审计要提前于人事变动,“先离后审”的情况要杜绝,并且要推进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让教职员工都能清楚了解领导干部在任期间都做了什么,是否合格,是否有所改进。审计结果不应只是领导职业生涯的装饰品,而要能对领导干部起到实质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应全面、客观、真实,能从中知道领导干部所存在的问题,审计部门所出具的整改意见以及相关部门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等。
3.4 加紧审计部门独立化进程,提高人员专业素养
高校的审计部门应与纪委、党委平行,不受学校层面领导,能独立运作,将审计中所查处的问题线索直接提交给纪检部门,中间不会受到任何上级领导及同事的干预,保持结果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
在人员配备方面,审计部门不应只要求财务或工程方面的人才,鉴于部门业务的需要,计算机、法律、信息技术、风险管理等专业的人才也是非常必要的。从事审计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理论和实践知识,并兼具必要的资质,如审计师、会计从业资格证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使学校得到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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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叶桂郴)
陈晓景,男,福建晋江人。会计师,硕士。研究方向:管理会计。1张秀兰2
F2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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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859(2016)04-055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