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哥”为何屡被疑为“诈骗哥”

2016-03-17 03:26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6年10期
关键词:热水袋花费网店

“召回哥”为何屡被疑为“诈骗哥”

2014年,在江 苏读大二的钱志文通过微信网店卖出了58个热水袋,今年8月,他看新闻时获悉,自己当时售出的热水袋属于国家禁止销售的电极式电热水袋,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之后,他开始主动联系买家一一退款召回。目前,他已收回30来个实物,召回与退款过程共花费约5万元,而当时卖热水袋所赚仅1000多元。(据9月18日 《成都商报》报道)

拿当初经营利润与现在召回成本一对比,这位“召回哥”明显是亏大了。但是,也有网友表示异议:花上区区5万元的“炒作”费,换来媒体对其纷纷报道,他应该是大大地赚了。是赚是亏,自是仁智各见。笔者认为,通过此事,人们或许更该反思,“召回哥”为何屡屡被当成“诈骗哥”。

如钱志文所述,起初他按订单上留下的电话号码,给每一个买家发去短信,说明自己的用意,但回复者寥寥无几;接着,他又给买家打去电话,但还是被一些买家怀疑是诈骗。无奈之下,他只得约上好友奔赴各地,逐一上门退款召回。即使长途跋涉赶到买家所在的城市,有的买家仍然由于不信任和怕受骗,要么挂电话,要么不见面。

根据报道,钱志文在售出问题商品两年后,不惜花费并鞍马劳顿,除了前往离他较近的江苏和上海外,还远赴北京、吉林、湖南、四川、云南等地上门退款。他这样做,自有其慎重考虑:一是要召回原来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备下一步向厂家索赔;二要与已经找不到所购产品的买家签订免责协议,以后才能高枕无忧。所以,尽管有人质疑其“小题大做”或存在某种炒作目的,笔者还是相信,“召回哥”是按自己为人处事的标准来做事。

有了上面的思考,也就不难理解“召回哥”的行动意义: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网店店主,他是一件商品从生产到销售再到消费者手上这一个过程中的重要一环,而他现在“得不偿失”甚至颇显“偏执”地去召回问题产品,只为了守住自己这一环的责任和信誉。换言之,商品流通的方方面面,若都能“珍惜羽毛”,牢牢把握诚信链条中的各个环节,那么,消费者收到或听闻“退款召回”的信息,就不会像现在这般疑神疑鬼。也就是说,正因为诚信召回并非常态,人们才对召回感到意外。

可见,与其争议钱志文是否“炒作”,倒不如多去反思“召回哥”何以屡被当成“诈骗哥”的尴尬现实。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的确也是一种“环环相扣”的系统工程。因此,我们期待全社都能尽快形成一种 “看到隐忧,出了问题,迅速自觉校正”的反应机制,而不应像“召回哥”那样被当成“怪人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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