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
法学专业影视教学法探索
王宏
近年来,我国高等法学教育虽然在法律人才培养和法学学术研究上成果卓著,但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是目前法学课堂呈现出教学方式单一、教学内容单一、教学目标单一的现象,导致培养的学生实践能力不强、职业性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笔者在法学课堂上尝试影视教学法,力图通过影视形象的丰富性、生动性及人文关怀,打破法学课堂单一、学生学习被动的局面,并增益于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法学教育;影视教学法;课堂实践
2011年,教育部和中央政法委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培养意见》),认为当前的法学教育存在“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需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还不够深入,培养模式相对单一,学生实践能力不强,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不足”的问题。笔者结合本人课堂教学实际,进行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探索和尝试,在法学课堂上尝试影视教学法,力图打破法学课堂单一、学生学习被动的局面,并增益于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1教学方式单一
由传统的讲授课堂变为现代的PPT展示课堂,尽管形式上实现了现代化,但是教学理念仍然未完成由教师为中心向学生为中心的转换,导致学生被动学习,缺乏探索欲望,发现问题意识薄弱,学习效果不佳。
2.教学内容单一
以教材为主,主要传授法律概念、定义、原则、法条,对法律背后的文化、心理及政治、经济因素涉及较少,学生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会在一定范围内、一定条件下分析、解决法律问题,对于现实生活中实际法律问题缺乏分析解决能力,导致学生应用法律能力不足。
3.教学目标单一
以知识教育为主,不涉及或较少涉及有效的价值教育、伦理教育,忽视了法律的社会属性和人文精神,导致学生形成脱离实际的法律观和正义观。
《培养意见》提出,法学教育要适应现代社会对法律职业的需求,坚持通识教育,重视对学生法律思维、法务技能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完成这一目标,就必须针对当前法学教育中的突出问题,采取影视教学法等教学手段构建有趣、有效的教学课堂。
1.影像中法律世界的建构
从广义上说,影像中法律世界的建构可以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对现实法律世界的复制,如庭审直播等;一种是对现实法律世界的再现,如法律题材影视剧等。不管是复制还是再现,他们都完成了现实中法律世界在影像中的呈现与建构。戴锦华认为,优秀的电影如同一面镜子,“它是生活的再现,各种各样的再现,和我们的社会生活、社会心理、文化不是一种简单的真实与虚构的关系,而是一种更为复杂的心理幻象的投射,或者是某种我们不自知、无法正视的事实。”①因此,法律影视剧建构的法律世界是一种本质的真实,直观地反映了法律的本质、价值和追求。
此外,由于法律影视剧是以一种形象的方式反映一个时代中法律的存在状况。因此,法律影视剧中建构的法律世界还有一种感性的真实,它展示了一个充满人性的法律世界,让我们看到法律对人们的保护,也让我们看到不当的法律对人们造成的伤害有多大,那些欢笑与泪水会让每一位法律人都珍惜法律、敬畏法律、守护公平、守护正义。
2.影视教学法对当前法学课堂的改善
影视教学法综合了案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的优点,主要包括课前相关知识预习与准备、课堂上影像呈现与接受、观影后知识整合与总结、设置话题引导讨论与反思、形成学习报告等环节,可视课堂需要灵活调整。通过鲜活的庭审实录和生动的影视形象呈现案例,引导学生充分调动视觉、听觉接收案例信息,主动探究,发现事实,并在这一过程中巩固知识、强化能力、坚定法律信仰。
(1)影视教学法有助于提升学生的学习认知效果。根据认知心理学的研究,人类的认知行为是大脑对感觉器官输入的的信息加以转换、简化、细化、储存、恢复和利用的过程,涉及知觉、记忆、思维。作为教师,任务就是优化整个知觉过程,使学生对知识的记忆更加牢固,思维更加灵活和正确。
具体到法学课堂上,就是要通过合理的呈现方式和一定程度的刺激让学生对法律概念有较强的印象和较深刻的理解,并与已有的知识整合起来,形成长时记忆,在需要的时候能够迅速调出,用之分析、解决法律问题。首先,影视教学法通过画面和声音同时呈现的方式对学生产生视觉和听觉的双重刺激,优化了知觉过程,加深了大脑对外部信息的感知度,提升了学生的认知效果。其次,通过对相关影视作品的观赏唤醒学生对法律概念的短时记忆,并通过课后的分析、讨论强化这种短时记忆,将之转化成长时记忆,使学生对于法学概念的记忆更加牢固。第三,影视教学法在优化知觉、巩固记忆的基础上,激发学生的灵感,启发学生产生新的思路,促使学生生发创造性思维。
(2)影视教学法有助于学生培养法律技能。葛云松认为,我国法学教育应该借鉴德国法学教育的成功经验,以培养学生具备“法官能力”为目标,“这意味着法学教育以法律适用而非立法为重点……它要求对不同的利益进行权衡,训练学生在不同利益发生冲突时,尽可能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上寻找公正的解决办法,也就是,哪项法律规则应当被适用、哪种利益应当依法被优先考虑,还要训练其对不同法律理由、法律观点进行权衡和评价的能力②。
对于一个真实案件的处理永远不会像课本上呈现的案例那么清晰,围绕着案件会有很多干扰信息,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就要学会去除案件外围的浮土,还原案件的面貌。法律影视剧正是通过艺术再现一个原本混沌的事件,如何在法律的干预下抽丝剥茧,并最终露出真相的过程,引导法科学生思考如何透过层层迷雾和障碍去发现事实真相,并学会在中国传统法治文化与西方现代法治精神之间找到平衡点,适用法律,作出既能最大限度地保护正反双方利益,又能维护法治、伸张正义的处理。而庭审直播或录像对法学专业学生而言,更是学习法务技能的教科书,对于提高学生发现法律事实、解释和适用法律的能力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3)影视教学法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法律是人类生活的反映,其最终目的是“人”本身。有学者认为,法学教育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引导法科学生在对法律的掌握和适用过程中,“从灵魂上确立对法的信仰和对法的敬畏……通过法学教育促使法科学生树立崇高的法律信仰,使法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善用法律利器‘触不直者’”③。笔者深以为然,没有信仰的法律人是危险的,他们只会随心所欲地支配法律,践踏正义,最终带着法律一同走向毁灭。
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是充满爱与人文关怀的。在其中,学生会看到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法律人,他们或将带来希望与正义,或将带来幻灭与伤痛,学生还将看到善法对民众的保护,恶法对人们的伤害。荧幕上的悲欢离合最终会投射进学生们的心里,让学生从中性的法律词汇中触摸到人世间的爱憎,从冰冷的逻辑推理中感悟到人世间的温暖,他们会逐渐敬畏手中的法槌,他们的心中会逐渐生出一份信仰,一份守护。可以说,法律和影视艺术在人文关怀上是相通的,他们作为人类文明的两个维度,一个是在低处守护着人类,一个是在高处引领着人类,但他们在远方的地平线上合二为一。
1.影视教学法的教学实践
笔者在这里谨提供两次较有代表性的教学实践,以期展示如何通过影视教学法服务于法学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质量。同时也请各位方家批评,使笔者能够不断完善这种尝试。
(1)观看影片《马背上的法庭》,引导学生了解中国法治现状与进程,并认识到中国法治建设的艰巨性,树立法律职业的崇高感、使命感。《马背上的法庭》以一种客观而克制的镜头讲述了中国边远乡村的法治现状,“凸显了中国法治实践形态的多样性和法治进程的艰巨性,凸显了中国法治发展与中国的现代化、与整个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无法分割”。
教学设计:
课前准备:通过文献,了解中国法治现状与进程。
观看影片并思考:影片展示的中国乡村法治现状说明了什么问题?如何解决?
观后讨论:影片中法官老冯的案件处理是否妥当?如果不妥,你认为应该怎样处理?如果妥当,请运用所学知识(不限于法律知识),结合自身社会经验予以合理性分析。
撰写学习报告:结合自己家乡的法治现状,撰写一篇文章,探讨如何有效推进中国法治进程以及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2)观看纪录片《辛普森——世纪审判》,引导学生感受法庭辩论的魅力,培养学生的“法官能力”。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美国的辛普森杀妻案被称为世纪大审判。在这场审判中,尽管警察发现了诸多证据指向辛普森是凶手,但是辛普森依靠美国律师“梦之队”的法庭辩论,成功地避免了牢狱之灾。
课程设计:
课前准备:通过文献,了解辛普森案庭审经过。
观看影片并做好笔记:梳理出控辩双方的思路以及法庭上法官对证据的采用情况。
观后讨论:辛普森辩护律师的策略成功之处?公诉方控诉策略的失误之处?除了法律因素,还有什么因素会影响法庭辩论?
撰写学习报告:围绕辛普森案探讨如何培养自己的“法官能力”。
2.影视教学法的教学效果
通过尝试影视教学法,提高了学生对枯燥的法学理论的兴趣,感受到了单调法条的生命,丰富了法学课堂的授课方式、学习内容,使学生在学习当中收获了更多法律之外、重要性却并不输于法律知识本身的其他学科的知识。在教学过程中,学生一改往日的被动接受者身份,变成主动探索者,他们熟悉了法律规则的内容和体系,学会了寻找法条和解释、适用法律的方法,“法官能力”得到培养,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得到锻炼,发现法律背后的社会问题和政策问题的洞察力得到增强。
经过教学实践,影视教学法在法学教学得到成功应用,今后将继续完善这一教学模式,逐渐扩大影视作品数量,完善优化教学流程,更有效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切实回应《培养意见》对法学教育提出的要求,培养出一批社会知识丰富、法律知识精通、法务技能娴熟、法治信念坚定、忠于人民利益的法律人才,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起到应有的作用。
[1]何蕴琪,戴锦华.镜子是一种本质的真[J].南风窗,2016(16).
[2]葛云松,法学教育的理想[J].中外法学,2014(2).
[3]艾琳,全球化视域下法学教育改革的思考[J],教育科学,2014(1).
[4]苏力,崇山峻岭中的中国法治——从电影《马背上的法庭》透视[J].清华法学,2008(3).
[5][美]罗伯特·T索尔所、M·金伯利·麦克林、奥托·H·麦克林,著.邵志芳,李林,徐媛,高旭辰,何敏萱,等译.认知心理学(第七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7).
[6]保罗·伯格曼,迈克尔·艾斯默,著.朱靖江,译.影像中的正义——从电影故事看美国法律文化[M].海南:海南出版社,2003(8).
(作者单位: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
10.16653/j.cnki.32-1034/f.2016.20.058
本论文系河南理工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编号:2013JG070)的阶段性成果;河南理工大学博士基金资助项目(项目编号:SKB2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