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强
七年磨一剑锋芒已显露——洛阳市伊滨区征地拆迁工作调研与启示
◎董强
近年来,伴随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加,而征地拆迁矛盾纠纷又因牵涉部门多、调处难度大、反复上访率高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难点。洛阳市伊滨区在开发建设和征地拆迁过程中,坚持“阳光透明、和谐征迁”,7年来没有因为征迁工作发生一例群体性事件,曾获洛阳市城建提升攻坚战征迁改建“夏日会战”城市区第一名、洛阳市城建提升攻坚战征迁改建“百日行动”新区城市区第一名,获全市旧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连续4年获区级先进单位称号。
从2009年第一个重点项目伊洛大道的征迁开始,到目前为止,洛阳市伊滨区城市规划区内累计完成征腾土地42715亩,包括花木1.3万亩,拆除各类企业(含养殖场)223家、农宅5715户,总建筑面积达300余万平方米,涉及辖区内5个镇88个行政村3万余人,其中4个行政村整村搬迁,已完成征迁总体规划的54.76%,确保了中信重工、麦达斯铝业、惠普、中兴等200余个重点项目顺利落地。仅2015年,就完成征地12643亩,拆除农宅1766处、企业164家,拆迁面积70多万平方米,完成了伊河东湖、洛河东湖、洛阳师范学院、玄奘路等43个项目的征迁任务,有力地推动了伊滨区及洛阳新区的城市开发建设。
(一)福民为本,妥善安置,维护动迁群众利益,是征迁工作的核心
在征迁工作中,伊滨区结合市场规律,充分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各类补偿标准。引入奖励机制,发挥“鲶鱼效应”,增加虚补奖、打包奖、入户丈量奖、房屋拆除奖、协议签订奖、按时入住奖等多种奖励政策,调动涉迁群众积极性,高标准建设十个安置小区。通过落实商业门面房、商住房、车位、安置房以及大龄青年等特殊群体购房、新增人口、办理房产证免除费用等七项优惠政策,确保群众利益最大化;通过提供安置房,不断提高安置过渡费,实施“双千斤”政策,给予社保、低保、医保、就业、就学等社会保障,确保先期征迁居民顺利过渡,解决涉迁群众的后顾之忧。
(二)强化制度,落实责任,推动工作顺利实施,是征迁工作的保障
一是实行项目分包责任制。各个征迁项目由区级领导任指挥长,签订分包责任承诺书,按照谁分包、谁负责的原则,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征迁工作按时间节点推进;二是征迁周例会制度。每周组织区级层面征迁例会,听取各征迁指挥部、乡镇、征迁处等各相关局室上周工作落实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部署,集体研究解决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三是征迁月观摩制度。每月由区主要领导带队,对征迁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调研,协调解决问题,督促项目进度;四是工作奖惩机制。对项目征迁完成情况,定期督察、及时通报。按照奖惩方案,根据完成情况对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部门和个人通报批评。
(三)宣传引导,舆论造势,深入家家户户动员群众,是征迁工作的基础
该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政策宣传贯穿拆迁工作全过程,确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一是强化常规宣传,营造动迁氛围。采用发放宣传册、明白卡、告村民书,张贴横幅、标语以及广播宣传等多种形式,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双千斤”、社保、医保、低保、就业、集体资金管理和使用等福民惠民政策进行系统宣传,使群众认识到政策的优越性。二是层层推进,广泛动员,营造舆论攻势。每个拆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都组织召开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拆迁户代表等多层次会议,对拆迁意义、补偿奖励政策、安置政策、工程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等进行深入宣传,打消群众顾虑;通过政策咨询台和入户动员等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将征迁政策向村民讲清讲透,帮助动迁户认真算好账,让动迁群众理解、支持征迁工作。
(四)分工明确,执行有力,全力全员奋力攻坚,是征迁工作的保证
率先垂范,执行有力,是一切工作成效取得的坚强保证。一是大员上阵、亲力亲为,有力推进拆迁工作。各镇党委政府领导坐镇征迁任务重、任务急的项目,现场指挥协调,及时掌握群众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提出的问题,化解各类矛盾。在签订协议、房屋拆除等关键环节,区领导现场指导工作,与镇村干部共同研究问题,实地解决难题。二是打破壁垒,加强协作,部门联动。征迁部门作先锋,社会事务局、社保中心、创业就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跟进,做好群众社保、低保、就业等办理服务工作。区、镇、村三级工作人员合理分工,职责明确,各阶段任务量化到每个工作人员。三是无私奉献、执行有力、强力推进。七年来,在征迁过程中,各镇村、相关单位始终坚持团结一致、协同作战,充分展现了“一个调、一条心、一股劲”的团队精神。工作组吃住在村,夏日酷暑难耐、蚊虫叮咬,冬日顶风冒雪、搓手取暖,“五加二”、“白加黑”已是常态,这些都体现了伊滨区干部队伍良好的工作作风和执行力。
(五)公正公平,措施得当,维护动迁群众权益,是征迁工作的关键
在项目拆迁过程中,坚决杜绝人情标准、暗箱操作、私搭乱建。一是严格执行政策不动摇。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杜绝暗箱操作,政策内一分不少,政策外一分不给。二是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处理制度,弘扬正气。对违规私搭乱建户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按照方案启动对这些户的处理程序,总计对无证或批少建多或突击私搭乱建的100余处违法建筑采取了措施,并拆除到位,极大地震慑了那些不配合工作、无理取闹的拆迁户,促进了拆迁进度。
启示一:必须坚持阳光征迁
征地拆迁的艰巨性、复杂性表现在各种利益关系相互重叠、交织,在操作过程中表现出一点不公平,就会引起整个征迁工作的停滞或者反弹。在这样一种现实和背景下,坚持政策公开透明、阳光操作,也成为征地拆迁工作的根本。首先是政策的完整性。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中,必须对征地补偿标准、建筑物拆迁及补偿以及相关优惠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其次是政策的透明度。必须让群众对有关政策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心中有数。再次是必须公开透明。将征地拆迁赔偿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在阳光下操作。
启示二:必须建立一支精干的工作队伍
首先,要高质高效地完成拆迁安置工作,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工作团队,有一支懂政策、善协调、业务精的工作队伍,来协调各方面关系,推进工作。其次,要有忍辱负重、善始善终、无私奉献的工作精神。征地拆迁工作最大的特点是“难”。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要能够忍辱负重,在各种困难、矛盾和委屈面前,不抱怨、不退缩。可以说,一个坚强的领导集体和一支“能打硬仗、善打硬仗”的干部队伍是拆迁工作取得成效的坚强保证。
启示三:必须借助法律顾问
区管委会聘请熟悉征迁政策并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文书、法律培训等多方面的服务。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接待、处理各种群众咨询、上访事宜,通过聘请法律顾问这种有益尝试,较好地处理了征迁安置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各类问题,妥善解决了征迁安置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各类争议,在调解各类争议、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启示四:必须确保廉洁征拆
在征地拆迁中全面落实廉政建设要求,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群众对拆迁工作的必然要求。因此,必须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加强拆迁过程中的党风廉政监管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管手段逐步深化并贯穿拆迁始终。确保廉征廉拆,需从三方面入手:一是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征地补偿资金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问责。二是加强审计监督。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
启示五:必须健全劳动社会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劳动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好涉迁群众的生活、就业、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首先必须进一步健全涉迁群众社会保障方案,加快完善涉迁群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制,为其解决后顾之忧。其次,应建立就业培训机制。由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免费培训等方法,提高涉迁群众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使其有能力自谋出路。再次,政府要加强征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努力拓宽涉迁群众的就业空间。要扶持发展集体经济,为涉迁群众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福利。通过妥善解决涉迁群众的生活、就业、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使涉迁群众转变为拆迁征地工作中的积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作者单位: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伊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