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方
2015年最后一天,我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过元旦,在火车上接到了老妈的电话,说晶晶不行了,已经有三天粒米未进了。
唉,老得毛都快掉光了的土狗,走就走了,没有什么好可惜的。
然而,在挂断电话的那一刻,我还是忍不住红了眼眶。
晶晶是一条十五岁高龄的老狗了,她是我妈从菜市场的狗贩子手里用十块钱买下来的。来我家的第一天,它就咬坏了我的变形金刚玩具,从那一天开始我们就结下梁子了。
我拔过它的尾巴,把它当马骑,还在它身上刷过油漆。它也不是个省油的灯,专逮着我的玩具咬,晚上躲在我的床底下,半夜“汪”的一声把我吓醒。那段时间我们家鸡飞狗跳,我上房揭瓦,它下地挖洞。我妈气极了,叉腰说要把我们两个祸害扫地出门。
晶晶蹲在地上,歪着头,眼巴巴地望了我妈一眼,我妈瞬间就心软了,仍是好吃好喝地伺候着,而我却被罚站一个小时。
哼,差别待遇,卖萌犯规!
那段时间,我连做梦都在求我妈把它送走。可是真当我听说它误吃了老鼠药,躺在臭水沟里等死的时候,我心里空落落的,就好像缺了一块一样。
我找到它时它整个身子都瘫在水沟里动弹不得,它一眼就看到我了,睁着大眼睛望着我“呜呜”地叫。
哭什么哭,男子汉有泪不轻弹!哦,我忘了它是女孩子。
那时我才十岁,抱着一只个比我还大的狗跑了大半条街找兽医给它洗胃。它很痛苦,整个过程“呜呜”叫个不停。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一定是吃错药了,明明心里讨厌它讨厌得要死,却连它受一点儿苦都看不下去,蹲在兽医院门口不敢踏进手术室一步。
不知道手术做了多久,兽医出来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我永远都忘不了医生摸我头的那双大手,他笑着对我点点头,说:“它很坚强。”
那一刻我感慨万千,能说出口的却只有一句话:“医生,你洗手了吗?”
从医院里出来之后,它老实本分了许多……嗯,至少在我面前是这样。
出事之前是我做坏事它举报,它做坏事我打小报告;出事之后是我们两一起做坏事,我是主力,它做掩护,被发现了它卖萌,我……仍是受罚的那个。
我们的作死之路在我去上高中的那一天宣告截止,我登上大巴车,看着它在后面追着车尾跑。我抹了一把眼泪,将头伸出窗外吼她。
“蠢狗,回去!”
它像是真的听懂了一样,停住脚步,站在原地目送我离开。
后来我妈在电话告诉我说,它每天吃完晚饭就跑到路口趴着等我回来。
我妈说,这下子好了,两个祸害都长大了。
然而,那个名叫“晶晶”的祸害,却成老姑娘,再也没法儿淘气,也没办法趴在路口等我回家了。
前几天和《前夫,靠边站》的作者莱弗聊天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要取“莱弗”这个笔名,难不成她一个女生也喜欢看足球?
结果她却给了我一个意想不到的答案:她以前有一条狗叫来福,她为了纪念它,取谐音“莱弗”。
她说:来福走得很逗比,它太肥了,抓痒的时候嗨过了头,突发心脏病走了。
她还说:所有伤心的事儿,都要用逗比的心态去面对。
难怪她所有的作者朋友都叫她小名:阿福。
下车前,我接到了老妈的电话,说晶晶听说我要回来了,居然吃了一大碗饭,又跑到路口趴着去了。
唉,这蠢狗!
不过也好,我终于不用改名叫晶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