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区“金改”政策落地东疆融资租赁发展环境更加完善
“融资租赁”是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业发展的亮点之一。2015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正式下发,《天津自贸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启动,为以融资租赁为产业特色的东疆保税港区带来诸多利好。《指导意见》提出了租赁企业利用国家外汇储备开展跨境业务、支持融资租赁业务收取外币租金、允许租赁公司在境外开立人民币账户等开放创新措施。天津自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集团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可不受经营时间、年度营业额收入和净流入额上限的限制。
截至2015年12月,天津东疆累计注册租赁公司1449家,注册资本金达1317.6亿元人民币。共完成600架飞机、11台发动机、80艘国际航运船舶、8座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的租赁业务,飞机、船舶、海工设备租赁资产累计总额达358亿美元。在东疆完成的飞机租赁业务约占全国比重的90%,而海工装备租赁业务的比重则占到全国比重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