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 丰(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吉首)
微商面临的困境及建议
□文/郑丰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湖南·吉首)
[提要]微商经济是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发展形式,伴随着微信用户数量的急剧增长,朋友圈中的微商越来越多,很多成功的微商营销案例一直在刺激人们的神经,以至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走上微商之路。本文通过对经济学视域下我国微商发展面临的困境的具体分析,提出一些有效的发展建议。
关键词:经济学视域;微商;发展困境
收录日期:2016年3月23日
伴随着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我们已经进入了移动互联网时代,大量的网络软件应运而生,使用最为频繁的有微博和微信等。而随之而来的是微商,依靠庞大的用户量和朋友圈,实现微信开店,在朋友圈内营销宣传,通过微信聊天直接生成交易,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卖家的需求。也正是由于微信的这一独特性,很多大型网站和品牌都推出了微信公众号,以此实现宣传目标。所以,微商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的网络销售途径,在某种程度上为我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一)缺乏良好的信用体系。尽管我国微商的关注主要是朋友推荐关注等方式,所筛选的信息具有很强的可靠度,但是商业活动想要得以有序开展,必须具备良好的信用体系作为监督机制,否则将很有可能被商业所利用,严重破坏商业环境。现在在微商的体系中,很多顾客根本不能对店铺的信用进行评判,而且还缺乏晒单、价格对比、产品选择等因素,这就使得微商无法形成健康的环境。
(二)损害名牌产品的声誉。微商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假冒伪劣产品的交易提供了平台,很多微商以代购的名义,将一些高仿的产品当作是海外购买的国际品牌,通过微信平台进行销售,以假乱真,这不仅伤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严重损害了名牌产品的声誉和形象。高仿的产品存在各种各样的质量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直指名牌产品,从而就会对名牌产品的市场造成严重的影响。
(三)频频出现品质低劣产品。网络购物平台通常不会为虚假广告的出现提供机会,但是微信不同,门槛低,这就给营销者提供了更多大肆宣传的机会,从而导致很多微商经常销售一些品质低劣的产品,对市场造成严重的影响。不仅如此,微商还存在缺乏维权机制,以及产品严重同质化等各种不同的问题,这就使得微商的健康发展受到了严重阻碍。
(四)朋友圈暴力刷屏引反感。微信平台和淘宝不同,推销的产品只能一次性上传九张图片,有一定的限制,而销售者只能一次推销一种产品,因此为了推销更多的产品,销售者就会频繁上传照片进行分享,这就使得很多人会对此产生厌烦的情绪,甚至是厌恶感,最终被拉入黑名单,从而对正常的、健康的社交关系形成严重影响。不仅如此,还会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在电子商务中的布局始终都很自由,出现问题,也是临时管制,并没有固定的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很多微商并没有实体店为支撑,无法为用户提供具体的商家地址,从而商品出现问题也难以维权。微商中的真正交易都是私下进行,无法有效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这主要是因为微商缺乏有效的监管。
(一)加强平台监管。微商所依赖的平台是微信,但是微信并没有完善的体系对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排除,产品都是通过个人代购的形式,所以在监督管理上具有一定的难度,而对此市场监管部门也采取宽松政策,这就使得微商出现了严重的混乱状态。就此,微信平台开始实施相应的政策,主要体现在限制微信公众账号的分享模式、好友限制等等。不仅如此,还对朋友圈内的虚假产品进行严格查处,对相关公众账号进行公示,以儆效尤,这就使得微商的发展有了一定保障,从而得以顺利开展。
(二)完善用户管理体系。微商暴力刷屏引起了很多人的反感,也有很多人因此被列入黑名单,这就需要微商逐步完善。而且微商想要在朋友圈继续生存下去,首先就是要做到对社交平台的主要功能兼顾,不容忽视,这就要求微信客户端的运营商必须积极建立健全的、有效的监督管理功能。微信运营商可以尝试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对于暴力刷屏的公众账号的个人账号进行实时监测,对分享动态流量进行科学合理的限制,而对于具有恶意的发放广告的行为,也应该采取一些恰当的封号惩戒,以此督促人们正确合理适用微信和朋友圈。还有,对于被举报的公众账号和个人账号,运营商要进行严格的审查与核实,为微信使用者建立一个良好的、健康的社交平台。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结合政府发布的电子商务相关文件精神,对微商健康有序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快速制定,以便于尽早出台,鼓励人们积极使用微商开展创新创业,以此促进我国微商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政府还可以尝试适当放宽网络政策,鼓励微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积极推动小企业利用微商平台实现企业发展。政府还应该对微商创新创业给予更多的空间和人才培养支持,为微商行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优秀人才。
(四)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微商经济不仅是将商品推销给亲朋好友,还能够通过亲朋好友的分享和浏览,在朋友圈中一层一层扩大宣传,手中的范围就会越来越广,这也就意味着消费者和营销者之间的关联是建立在信任上的。消费者和营销者很可能是没有任何关系的,所以当消费品出现问题时,没有有效的消费者维权机制做保障,使得很多消费者会对微商望而却步。对此,微商用户应该将自身的真实信息提供给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设置第三方进行监督管理,以此保证消费者能够在自己获得产品之后,进行合理的评价和维权,同时也是为了保障营销者能够在第三方的监督管理下,合法进行交易,从而使得微商合法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完善的购物评价体系。微商主要是通过与顾客的互动而获得关注,通过公众账号将信息传达给消费者,以优质的产品获取消费者的信任和数量的增加。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对产品做出正确真实的评价,微商应该为消费者提供最基本的参数,缺乏具体的评价体系,消费者无法从接收到来自其他消费者的评价,就会对产品本身产生一定的质疑。因此,微商必须全面强化行业法规体系,积极自律,建立健全的购物评价体系,以此为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
(六)构建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制度。在淘宝上,具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产品之间的相互对比,物流渠道等各方面配套设施的优化构成了电商生态的整体。商家信用体系的建立,是消费者和营销者相互约束的规范,信用评价是消费者选择产品和商家的主要依据。消费者在选择商家时,最信赖的还是对比评价。微商和消费者达成交易的基础是信任,所以必须构建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制度,参照淘宝等大型购物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信用评价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有力的信用保障。
综上,伴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更新发展,以及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微信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的一大主要社交平台,而通过微信平台所开展的微商也以迅猛之势席卷经济市场。微商的到来为我国开辟了一种全新的经济形式,不仅实现了经济形式的多元化发展,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这就要求微商必须坚持走个性化和规范化的道路,这与微商行业的发展和我国经济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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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翁矗哲.基于微商的发展现状管窥微商未来的发展[J].商场现代化,2015. 3.
中图分类号:F724. 6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