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立中
(亳州学院 中文与传媒系,安徽 亳州 236800)
亳州旧志中的孝文化探析
——以(光绪)《亳州志》为中心
程立中
(亳州学院 中文与传媒系,安徽 亳州236800)
摘要:“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中国古代社会中被视为基本道德规范。亳州旧志中记载了许多关于孝亲方面的事迹,除了对尽力赡养父母、尊重父母意愿、医治父母疾病和守护父母坟墓等孝亲方式关注外,还对当地的孝感事迹,以及社会对孝亲事迹的弘扬也进行详细记载。探讨这部分资料中的孝文化现象,在当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亳州旧志;伦理道德;孝文化
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孝”,一直被视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精神内核,至于何谓孝文化的问题,杨志刚、于军在《中国古代“孝”文化述论》中曾云:“所谓‘孝’文化就是以‘孝’作为观念形态的,有关人们于社会生活中关于‘孝’的思想理论、道德风尚、文学、艺术、教育、科学等精神方面为内容的统称。”[1]历代所修方志中保存了许多有关地方孝道的人物事迹,如亳州旧志中就设有“孝友”“孝妇”“孝女”等类目,现以(光绪)《亳州志》为中心,作粗浅探讨,请方家指正。
一、所载的几种孝亲方式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侍奉父母被认为是“孝”的重要体现,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老部》中就有对“孝”的释义:“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2]而清代皖北所修方志中所载“善事父母”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孝养亲人的身体。尽心赡养父母,满足双亲的物质需求,一直被视为“孝”的重要表现之一。《礼记·祭义》云:“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3]1225(光绪)《亳州志》所记载在物质方面孝养亲人的事迹,大多是虽为家庭贫困之人,而能竭尽所能奉养父母,如“守贫养亲”[4]341的张芳州。该志除记载贫困之家尽力孝养亲人外,还记录一些人为奉养父母,即使耗尽资产也在所不惜,如以贩菜为业的赵凤鸣,“事母至孝,母饭必须酒肉。日获微羡奉母,所余作为贩菜资本,母之甘旨日无缺。”[4]345又如为人理发营生的李凤清,为李从先的义子,其养父年老身瘫失明之时,昼夜扶持,“自食粗粝,市甘旨以奉其父,五年如一日。”[4]344此“孝”的境界非一般人可比。
2.顺乎亲人的性情。孝养父母除满足物质需要外,顺乎父母的性情,尊重父母的意愿,尽力满足双亲的精神需要,也被视为一种孝行。古代敬亲行孝,在日常生活中,与父母说话要做到和颜悦色,尽力让父母开心,《礼记·祭义》云:“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3]1214(光绪)《亳州志》卷十二收录一些此类孝亲事迹,如家里贫困,以务农为业的刘通,其母卜氏失明,无以为娱,惟好声乐,故“通常召歌者或自歌以悦母。”[4]340还有以卖油为业的马殿武,日市甘旨奉母,风雨无阻,每当其“母少有不乐,必委曲劝谕,得其欢心而后已。”[4]344这些孝行无不让人观之动容。
3.兄弟和睦尽孝悌。古代对父母尽孝,对兄弟行悌,一直被视为做人的至德要道。《论语·学而》云:“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5]27又如《尔雅》云:“善父母为孝,善兄弟为友。”[6]由于兄弟同为父母所生,均受父母疼爱,兄弟和睦,父母最为欢心,故被认为是尽孝的一种方式。如张仁愿,“父卒,事其兄仁颍极悌。出必告,反必面,如事父然,始终不弛。”[4]344田松、田钺兄弟二人,虽然父命分析家产,各守其业,但“后十七年,兄弟焚其旧券,仍合产同居。”[4]341
4.医治亲人的疾病。对待父母身体疾病的态度,往往被看作是评判一个人是否尽孝的标准。如孔子在《论语·为政》中曰:“父母唯其疾之忧。”[5]38孝亲之人不仅忧父母之疾,更竭尽全力为亲人医治疾病。如沈应庚,其父病将笃时,侍奉汤药,衣不解带数月,当听医生说:“凡病人粪苦者吉,粪淡者凶”时,“应庚即口尝之,不以为污。”[4]343更为甚者,该志还记载了许多割股疗亲的事例,如李福信,其母张氏病,“久不愈,乃潜剖左腋,割肝一叶疗之,即愈。”[4]341如贡生李廷学继妻朱氏,因“廷学入都应试,值翁病笃,朱氏割股治糜以进,遂愈。”[4]435这些割股疗亲的事迹,虽然近于“愚孝”,但其孝亲精神依然让人感动。
5.守护亲人的坟墓。古代当父母不在世时,对父母的孝行往往体现在对亲人丧事的办理和平常祭祀过程中,如《礼记·祭统》云:“孝子之事亲也,有三道焉: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3]1237至于有人能够为亲人守墓,亲自负土培坟者,往往被世人看作为孝子之行,这种孝行方式在(光绪)《亳州志》中记载的也较多。如明代的杨昇,排行第二,其父亲过世后,“昇结庐墓侧,蔬食三年。亲负土培坟,高至长余。”[4]341又如梁守约,其母去世后,“自负畚筑坟,庐其傍三载。”[4]343后人专为此孝行撰写《庐墓记》加以传颂。
二、对地方孝感事迹的关注
在中国古代“孝”被儒家视为重要的伦理道德,如《孝经》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7]因此,在儒家思想指导下所修的亳州旧志,对当地的孝感事迹也注重收录。
1.亲人疾病痊愈。父母疾病最为孝行之人忧虑,在父母病笃中,当医效甚微、束手无策之时,孝者大都会祈求上苍的庇佑,或者割股和药疗亲,若亲人病愈,则往往被视为孝感所致。如以农为业的刘通,其母失明,自己立誓断绝酒肉,日夜祈祷,求母复明,历三十年不懈,“母年八十五,目复明,咸以为孝感所致。”[4]340烟店学徒的赵金昌,与祖母相依为命,其祖母生病时,默祷愿减己寿求祖母回生,并“即割左股肉入药,煎奉祖母,服少许,气息即有转机,次日思饮食矣,病亦渐愈。”[4]345又如高硕肤之妻孙氏,其翁病益笃时,孙氏“暗割股和药以进,翁昏聩之中,忽闻异香满室,服之,不三日而病愈。”[4]346该志所载此事较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
2.种种瑞象呈现。至孝之举的感应除亲人病愈外,还有种种瑞象的出现,这种情况往往也被视为孝亲所感,虽然在今天看来,有些现象难以置信,有些情况难以核实其真伪,但在《亳州志》中便有许多这类记载。如成刚在母丧期间,结庐墓侧,日负土增冢,高至丈余,“墓木生连理枝,庐中有青蛇出入,驯不伤人。”[4]341如丁德更为奇异,其母病笃,“思食鲜蘑菇,时值隆冬,不可得。因泣祷于经室。前院遍地勃生,大者长尺余,遂羮以奉母,母寿至九十余。”[4]341又如高天赐之妻王氏,事舅姑如事母,“值隆冬多大雪,姑思食笋,王氏念不可得,因祷于雪中。数日,园竹生四芽,烹以进姑,邻里咸异之。及天赐归,而母已愈矣。”[4]435
三、社会对孝亲事迹的弘扬
“中国是彻始彻终,为孝这概念所支配的社会,中国社会是以孝为基础而建立起来的。”[8]因此,孝文化在促进社会稳定和调节人际关系方面均具有显著作用,从而使得地方政府和普通民众对孝亲事迹的弘扬,均表现出较高的热情。
1.地方政府层面。地方政府对孝亲事迹的弘扬,主要以精神鼓励为主,辅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如王子尚,四世同居,长幼孝悌,人皆化之,于是政府“诏旌表之”[4]340。除政府旌表外,有时主政者还以个人的名义提字赐匾,以示褒奖,如高天赐之妻王氏,事舅姑如事母,亲奉汤药,衣不解带,隆冬季节,姑思食笋,祷于雪中,感动邻里,以致“知州、儒学俱旌以匾额,曰‘百行首推’、‘坤中模楷’。”[4]435又如,张大鹏之妻李氏,秉姿仁孝,赋性幽贞,奉亲相夫,称于里党,乾隆三十八年(1773),知州郑为给银建坊,匾曰“贞寿之门”[4]435。在物质奖励方面,主要通过赐以冠带和奖以粟帛等方式,对孝亲行为进行鼓励。如王矩,其母命终,冬不衣絮,夏不挥扇,弘治三年(1940)旌表,并“赐冠带。五年,诏赍栗帛。”[4]341
2.民间人士方面。一些地方名士,对孝亲事迹,也积极颂扬,乡党宗亲更是称赞有加。在(光绪)《亳州志》中相关内容记载的也较多,如隐居养亲的朱仁轨,其人去世后,“郭山恽、员半千、魏知古共谥为‘孝友先生’。”[4]340兄弟和睦尽孝悌的尚清,为“士大夫称美焉。”[4]341又如对母极孝的梁守约,其母去世后,负畚筑坟,庐傍三载,刘立诚在《庐墓记》中写到:“余悯其志之坚,功之苦,感诸君子之诚,且挚与平日乐道人善之意,隐有触也。遂不自揆而为之记。”[4]343此外,还有养父母安之的张锦,为“宗党称之”[4]342。还有以佣工养母的董孝,其母葬后,遂庐墓侧,肩土培坟,一饮一食,必先荐而后已,“凡往来者无不感泣,呼为‘董孝子’云。”[4]344
总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孝”是较为重要的一种道德规范,被视为一个人品德形成的基础,也是被普遍奉行的一种传统美德。从亳州旧志中所记载的这些孝亲事迹中,可以看出当时上至州府官员,下至贫民百姓,无不对“孝”推崇备至,从而形成了独特的区域孝道文化,在此进行探讨,对传承和繁荣地方文化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杨志刚,于军.中国古代“孝”文化述论[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4):241-242.
[2]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173.
[3]孙希旦.礼记集解[M].沈啸寰,王星贤,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89.
[4]钟泰,宗能徵.(光绪)亳州志[M]//中国地方志集成·安徽府县志辑:25.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
[5]程树德.论语集释[M].程俊英,蒋见元,点校.北京:中华书局,1990.
[6]胡奇光,方环海.尔雅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187.
[7]汪受宽.孝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30.
[8]谢幼伟.孝与中国社会[M]//罗义俊.理性与生命:当代新儒学文萃.上海:上海书店,1994:509.
责任编辑:张彩云
中图分类号:K29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275(2016)02-0096-02
作者简介:程立中(1978-),男,安徽涡阳人,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区域文化及产业。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安徽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项目“皖北孝文化研究”(编号:SK2016A061)阶段性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1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