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林
(辽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辽宁 沈阳 110031)
【文学评论】
毒焰烧灼与美言颂歌
——蒲宁的国民性书写
李春林
(辽宁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辽宁 沈阳 110031)
蒲宁作为俄罗斯第一个获得诺奖的作家,却是一位充满了悖论的作家。在书写俄罗斯民族性格时,他以愤火毒焰烧灼其劣点。有时将批判的矛头对准某一整个阶层(农民、商人),通过对这整个阶层的批判,达成对俄罗斯民族性格劣点的整体性挞伐。他着力批判俄罗斯人那种“与普世价值彻底隔绝的心灵”,以世界眼光批判“俄国特色”。而且追根溯源,批判了隐藏其后的俄罗斯文化。但他又不吝以任何美妙的语言歌赞俄罗斯人的正直、光荣和自豪,其所蕴含的最伟大的力量,他们身上的诗意,他们所实行的灵魂救赎。对于知识分子和小资阶层人物给与了更多的肯定。他尤致力于塑造具有两极倾向共居一体的人物,全面而深刻地活画出俄罗斯民族的悖论性格。
蒲宁;悖论;俄罗斯国民性;两极性格
列夫·托尔斯泰曾经说过,陀思妥耶夫斯基通体都是矛盾。竹内好亦曾说过,“鲁迅在本质上是个矛盾”[1]。没有矛盾,也就没有发展,更没有深刻。人的思想是在矛盾中发展和深化的,伟人是在矛盾或曰悖论中得以成就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如是,鲁迅如是,蒲宁亦如是。笔者拟以蒲宁的悖论为中心进行系列研究,探究这些悖论产生的原因与意义,进而昭示其不同凡响的伟大与深邃。
蒲宁是因其“以严谨的艺术才能在文学散文中塑造了典型的俄罗斯性格”而于193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那么蒲宁笔下的“典型的俄罗斯性格”是何种样态呢?
蒲宁重要的中译者之一顾蕴璞先生指出:蒲宁“创作了近三十个农村题材的短篇小说,如《最后的一天》(1913年)、《最后的幽会》(1912年)、《王中之王》(1912年)等来探究‘俄罗斯人的灵魂’及其所铸成的悲剧性民族性格。……蒲宁从来没有从阶级对立的角度去看待庄稼汉与贵族地主之间的纠葛,而只是从文化的层面上关注他们作为俄罗斯人的共同命运”[2]。此种分析恰中肯綮。其实不独农村题材小说,在蒲宁全部作品中,我们都不得不承认,是很无我们多年来文学理论分析中的所谓阶级意识的,其所瞄准的乃是俄罗斯民族性格,俄罗斯的国民性。
这种性格是很复杂的,往往是深刻的悖论性格,——如同作家本人一样。
作为一个长期专制体制下的经济又较西欧远远落后的大国的作家,蒲宁对于俄罗斯国民性中普遍存在着的劣根性特别心忧,他首先挞伐了俄罗斯民族的严重奴性。
蒲宁早年(作于1903-1906年,不知是准确年份无可考,抑或此诗确实酿制了3年?)曾写了一首诗《石像》:
草因酷热而枯干、凋萎,
草原无际涯,远方泛蓝光。
这就是马头剩下的骨架,
这就是所见的又一尊石像。
这浅平的脸型真无精打采!
这身驱多么像原始般粗糙!
但我站着,对你畏惧三分……
而你却朝着我莞尔而笑。
古代愚昧的野蛮产物啊!
莫非你就是当年的雷神?
不是神创造了我们,而是
我们用奴性创造了诸神。[3]
一具浅平、粗糙的马头骨,人们却对其敬畏有加,奉若神明。它的神性,正是人们的奴性所创造,所赋予。俄罗斯性格中尤其是底层民众的奴性相当突出。
《苏霍多尔》(《旱峪》)的农民十分贫穷,但从不犯愁,舒心得很。主仆界限既清晰,又模糊。主人任意殴打、教训仆人,穷人偷了一根胡萝卜就被鞭打。即便在此种环境中,仆人对主人亦并无严重的对立意识与行为。相反,女仆娜达莉亚却深爱着主人彼得·彼特罗维奇,心甘情愿地承受着彼得的诸如剃光头一类的羞辱。她甚至为自己的奴仆角色而得意,体味到为奴的快乐。虽然她在苏霍多尔备尝苦难,可是一旦离开,却又很怀念,认为它变得美好,令人向往。此处的甘心为奴,已经不仅仅是对某个主人,而是对着整个为奴的环境了。《蛐蛐》中的蛐蛐(一个马具匠的绰号)和瓦西里住处臭气熏天,每天弯腰弓背干十来个小时活,但两人都很知足。他被同伴欺负,表现却很温良。
农村的人们无论主仆都很迷信,这其实也是一种奴性心理。他们相信剪子能镇住大雷雨;请巫师治病,预测吉凶;一名女香客劝告娜达莉亚什么也别想,并用阴间的苦难吓唬她。这与鲁迅《祝福》中的桥段何其相似。
俄罗斯民族虽然迷信,但没有坚定的信仰。人格往往是分裂的。在《乡村》中,人们说一套,做一套,不想过猪一般的日子,但还是这么过下去。
其次,在蒲宁的作品中,很不乏以精神胜利法作为自己的生存方式和行为方式的人物。
《乡村》中的阿灰就是典型的一例。他一直梦想拥有一座像样的房子和体面的工作。然而他只去看那些他根本买不起的房子,于是只好安下心来住在现有的房子里,但仍坚信“将来阔”——会住上一所坚固、宽敞、暖和的新房。明明谁也不想雇他干活,却吹嘘大家都抢着要他干活。干活明明是苦差事,他却说“像吃蜜糖一样甜”。他喜欢吹牛,穷困潦倒的他却说自己花起钱来眼睛眨都不眨:要给女儿的婚礼办得特别红火。处于种种不幸的他,靠编造这些根本不存在的各种荒唐的故事来自慰。苏霍德尔庄园中的家仆们“都是天生激情的懒汉和幻想 狂”[4],与阿灰有着相同的性格质素。《王中王》主人公卢基扬·斯捷潘诺夫宣称自己有了4万卢布家产,成了王中王,基辅都不想去。住的地方很落后,却感觉像亚当住在天堂里一样,死后则要用三套车来运棺材。作品生动地写出了一个家境比较殷实、但生活实在落后的农民的自满和自慰。结尾一段用莫斯科的奢侈生活与其对比,虽未对主人公评判,但讽刺与哀悯之意还是隐约地透露出来。而《快活的一家子》则写出了一个将精神胜利法作为自己生存方式和行为方式的家庭。喜欢吹牛、浮夸等都是精神胜利法的或一表现形态。《圆耳朵》中的人们大都会尽力夸耀、夸大自己的能耐。
再次,蒲宁还很着意于对于人性的凶残的一面的挖掘和展现。
《乡村》中库兹玛曾对他的哥哥吉洪说道:“你想想看:有谁比我们这些人更凶残?在城里,一个小偷偷了摊头上一块半戈比的小饼,整个食品摊的人便追了上去,追上后,就把肥皂往他嘴里塞。”“有的人还教这些傻瓜用手淫取乐!……往可怜的新娘子家的门上涂煤焦油!放狗咬乞丐!用石头打屋顶上的鸽子取乐!而吃这些鸽子则是最大的罪孽。鸽子是圣灵的化身啊!”[5]《伊格纳特》中的同名主人公伊格纳特以毒打妻子柳勃卡的方式发泄对少爷的愤恨。他疑心自己出外服兵役之际,妻子必然对自己不忠,为此设想了种种最毒辣的办法惩治她。而作品的真正主人公、地主与农奴的私生女柳勃卡,不独狡黠、无耻、放纵,而且同样凶狠,与一个商人通奸甫毕,就同丈夫合谋将其砍死。在《阿尔谢尼耶夫的人生(青少年时期)》(以下简称《人生》)中,作家写道:“这座城市向来都以极其残忍的态度嘲弄”“一个在城里跑了半个世纪的女丐傻瓜冬妮娅”[6]。这种对女丐的冷漠与残忍可谓登峰造极。在作家看来,庄稼汉“活像古代的土匪”[7]。《人生》中作者自叙在第一次旅行时遇见一个“强盗”(《人生》是一部自传性非常浓重的作品,故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将叙事者视为作家本人):“这也许是我不仅在当时,而且在一生中所看到过的最神秘和最可怕的农夫之一。”[8]农夫与强盗就这样画上了等号。
复次,冷漠也是俄罗斯人性格的一个方面。
《乡村》主人公之一库兹玛认为俄罗斯人彼此之间冷漠、隔膜、没有恻隐之心。这在《快活的一家子》那里表现得最为突出。叶戈尔对自己的母亲十分寡情,当上了雇工却不肯接济母亲,置母亲生死于不顾。而早在1891年所写的《费多谢耶夫娜》中,同名主人公的女儿和女婿居然在一个寒冷的冬夜将母亲从家门逐出。《从旧金山来的绅士》中将这种对于冷漠的批判已经从俄罗斯人扩展为对一切人人性的恶的批判:“从旧金山来的”美国绅士固然有许多劣点,然而人们对他的死的冷漠亦是令人齿冷:“没有人知道,在他们脚下很深很深的地方,轮船一片漆黑的舱底,在那昏暗闷热的腹腔里,放着一件什么东西。”[9](按:盛着旧金山先生尸体的棺材)——他所死在的大西洋号客轮上有着多国人,甚至有一位中国仆役;有各个阶层的人,高至王储,低至黑奴。全篇既讽刺了旧金山绅士的虚伪做作、颐指气使,也讽刺了周围一切人等在他的死亡面前所表现出的冷漠无情,不但是对资本主义的批判,而且是对人性丑恶的批判。可见蒲宁“看重的不是社会各具体阶层的人,而是从中抽象出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人性特 征。”[10]
第五,俄罗斯人喜作看客。
这应是冷漠的升级版。“要是哪儿失火了,哪儿打架了,全城的人就会跑去看热闹,如果火灾或打架很快就结束了,你就瞧瞧他们有多失望吧!……要是有人把老婆往死里揍,或者狠命地打孩子,或者百般戏弄他,你就瞧瞧那些围观的人有多么快活吧!这才是他们最最开心的事。”[11]
第六,俄罗斯人的保守、酗酒和懒散也相当严重。
蒲宁认为,俄罗斯就是农村,他们对非俄罗斯的东西(例如期票)不感兴趣。他批评“俄国人惯演的顾影自怜的把戏”[12]。而“罗斯就是纵酒作乐’”。 蒲宁对于俄罗斯人的懒散也有着清醒的自觉:“游手好闲的生活在当时不仅对于乡村贵族,就是对于一般的俄罗斯人也司空见惯。”[13]此语明确表明,蒲宁是将俄罗斯人不分阶级、阶层作为一个整体而进行批评的,——尽管有时在某一方面其矛头所向有所差异。
第七,俄罗斯民族其人格往往是分裂的。
他们言不由衷,“用相反的东西表达自己的情感,你简直弄不清到底什么是最主要的。”[14]《人生》中批判俄罗斯人的过分自谦,自谦到了虚伪的程度。他们绝大多数都是东正教徒,一方面向教堂鞠躬时能将头低到几乎磕到地上,但对上帝又持有怀疑态度,甚至并不相信上帝。更可怕的是有些神职人员亦经常干出亵渎宗教的丑事。如《快活的一家子》中的神父等人即如此。
蒲宁的国民性批判还有一个特点:有时将批判的矛头对准某一整个阶层,通过对这整个阶层的批判,达成对俄罗斯民族性格劣点的挞伐。帕乌斯托夫斯基曾指出:蒲宁“在《乡村》这部小说里揭穿了脱离现实的民粹派们所创造出来的关于俄罗斯农民是上帝化身的神话,他是最早抨击这种甜滋滋神话的人之一。”[15]以上述及的俄罗斯民族劣根性确实主要发生在农民身上;然而,他对商人阶层也进行了整体性批判。
在《人生》中蒲宁写道:“他们(按:指商人们)经常只是在口头上说得好听,而事实上他们简直就是在抢掠,‘一心要从活的和死的人身上剥下一层皮来,’他们就像最坏的骗子一样,短尺少寸,克斤扣两,说假话,赌假咒,恬不知耻,丧尽良心,他们过着肮脏、粗野的生活,互相诽谤,互相瞧不起,互相不怀好意,互相妒忌和猜疑,他们见到在城里满街闲荡的傻瓜和傻女孩、残废者和痴呆的人就以可怕的残忍手段和卑鄙的行为拿他们来开心,对待农民则表示公然的轻蔑,以恶作剧的胆量、狡猾和寻欢取乐来‘愚弄’他们……”[16]他认为在俄国商人中的不友好的冷漠态度司空见惯。这是将俄罗斯人的恶的方面集中在商人身上予以抨击。如若上述是一种群体性批判,那么对富商叶尔玛科夫的描写,个性鲜明,尽情嘲弄,则是一种个体性批判,可谓“典型”了。
其实,早在《乡村》中蒲宁业已对本民族进行了整体性批判,这主要是借库兹玛——一个觉醒了的乡村知识分子之口进行的。这种对俄罗斯民族整体性的挞伐在晚年的《人生》中仍保持着非凡的气势和力度。两者可谓遥相呼应,并清楚地昭示出,此种批判贯穿于作家的一生。
国民性批判一般来说,应是一种性格批判,它要深入到心理层面;而蒲宁的批判还是一种“由里及表”的批判:这种批判,不单是对其性格方面的,而且包括着对其外貌的否定性描写,甚至到了夸张的程度。
“帮工叶戈尔……的头是尖的,头发又硬又密(为什么傻子的头发总是那么密?)前额凹陷,脸像一只歪到一边的鸡蛋,一对鱼眼睛往外暴出,长着白色牛犊般睫毛的眼皮就像绷在上面似的。他脸上的皮仿佛不够用:要是闭起眼睛,就得把嘴张开;要是闭住嘴,就得睁大眼睛。”[17]此种动态特写镜头,真实到了令人不敢相信的程度,满溢着对人物的厌恶。《苏霍多尔》中的仆人格尔瓦西卡亦如是。“他又高又大,却很不匀称,……他下巴和大嘴的嘴角上有两三撮稀稀拉拉的硬黑胡须,所以也没什么胡子可刮。关于他的大嘴有人这么说道:嘴长到了耳朵边上,不如给他两边缝上点。他块头大大的,胸部又宽又平,骨架全露着,头很小,眼窝很深,灰蓝色的薄嘴唇后面露出两排发青的大牙齿,简直是个古代的阿利安人,苏霍多尔的祆教徒,人们给他起了个外号:长腿狗。”[18]此处不独有讥讽、揶揄,甚至有骂詈。与对于叶戈尔的描写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当然格尔瓦西卡也委实是一个恶人,连主人都惧他三分,最终将老主人打死后逃走。此种丑陋外貌的描写,扩及到其他底层人物,他笔下的马贩子“全是一脸横肉”[19]。马贩子之一的塔尔德钦:“他是个肥头大耳的强壮的小市民,脸相长得像哈巴狗。他那双凶狠的亮闪闪的眼睛,那根鼻和两边的腮帮子以及他身上的一切,都使人觉得像那种狗。”[20]应当说,蒲宁将这些人物写得面目可憎,是紧密胶着于其国民性批判的主旨的。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外貌丑陋的人物,多为底层民众,他笔下的贵族面貌丑陋者却不多,这就不能不说与作家的贵族出身和贵族习性相关联。蒲宁说过,他曾经写有一篇表现饥饿的农民的小说,但“我根本就没见过他们,事实上,我至今都不怜悯他们。”[21]作家已经夫子自道了。
有学者提到,“对于《乡村》最抱有好感的批评家们也认为这篇小说是‘公正然而并非善意的批判’”[22]。我觉得,蒲宁对于底层人众的外貌描写,即便是客观的,但也绝非善意的。
还有一点需要指出,蒲宁对本民族国民性格的批判还往往在与对他民族的比较中进行。作品通过《乡村》主人公吉洪之口,将俄罗斯人同俄籍德意志人及犹太人进行比较,肯定了他们的干练、认真、互相帮助、重视友谊和亲情,与俄罗斯人的互相仇视、嫉妒、攻讦、冷漠全然不同。而库兹玛则同情乌克兰人。《苏霍多尔》中的乌克兰人形象不猥琐,能够平等地对待不幸的娜达莉亚。《人生》中赞美一位统计员讲话时“一口纯乌克兰的胸音,听起来非常悦耳”。[23]他甚至认为乌克兰乃是理想乡:“……还有我个人对小俄罗斯[按:即乌克兰]的印象:如果永远摆脱我们的不合理的生活,到草原田庄、到德聂伯河岸的白土屋里去过一种纯洁的劳动生活,这该多么幸福啊!”[24]这当然与作家曾长期生活在与乌克兰邻近地区乃至乌克兰境内(哈尔科夫、敖德萨等地)有关。这与鲁迅的中日民族性格比较也有相似之处。
要之,蒲宁着力批判“所谓的‘斯拉夫心灵——那种‘与普世价值彻底隔绝的心灵’,以及这种心灵中那种存在主义式的苦闷,对自相残杀的嗜好,对日常生活的厌恶,对历史的失忆(‘苏霍德尔的农民什么也没讲。本来嘛,他们有什么好讲的呢!他们连传说都没有。’”[25]他的这种批判,事实上是世界眼光的批判,是对俄国特色的批判。
蒲宁不仅批判俄罗斯的国民劣根性,而且追根溯源,批判了隐藏其后的俄罗斯文化。这主要是通过库兹玛的思考和诉说进行的。库兹玛曾对自己的兄长吉洪讲到:
“……你只要读读历史,你就会毛骨悚然:兄弟之间、亲家之间、父子之间,不是尔虞我诈就是互相残杀,不是互相残杀就是尔虞我诈……你读读民间的《壮士歌》吧,真够你受的:‘撕开他雪白的胸膛’啊,‘掏出他的五脏六腑扔在地上’啊……伊里亚(按:伊里亚·穆罗梅茨,《壮士歌》中的勇士)对他的亲生女儿则是‘踩着她的左脚,扯着她的右腿’……而歌谣呢?千篇一律,千篇一律,后妈总是‘凶恶贪暴’,公公总是‘残暴刁蛮’,……婆婆也是很‘残暴’,……小姑子必定是‘母狗加长舌妇’,小叔子必定是‘幸灾乐祸的缺德鬼’,丈夫‘不是傻瓜就是酒鬼’,‘公公吩咐他要狠狠地揍老婆,剥皮要剥到脚后跟’,……我们的俏皮话……你能想出比它更肮脏、更下流的吗!至于谚语呢!‘宁要一个行家,不要两个力巴’……‘宁要偷盗,也不要老实巴交’……”[26]
库兹玛向吉洪所讲的俄罗斯性格的劣点与种种恶行居然在他们的历史文本、歌谣谚语中得到了肯定乃至歌吟!于是这些丑恶化作了“经典”而代代传承,乃至成为民族集体无意识。库兹玛所讲的俄罗斯历史事实上也是吃人或者变相吃人的历史,他们的文化的某些方面也是吃人文化。
其实,库兹玛在俄国经典文献与民间文本中为俄罗斯国民性格寻根探源的思想路线,乃是延续了他早年恩师巴拉什金的观点。
巴拉什金是一位自由主义者,是库兹玛最初的领路人,他对自己的民族和和国家有着清醒的认识:“有什么样的农奴就有什么样的老爷,就是这么回事。啊,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国家,这样的人民,让它受到三倍的诅咒吧!”[27]此处关于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乃是同质同构的认识,与鲁迅也极为相似。巴拉什金还认为俄国文学中的典型人物以否定性形象居多。而他对以批判俄罗斯民族劣根性著称的萨尔蒂科夫更是情有独钟。他担心俄国要退到亚洲去。这与鲁迅对中国文学中某些人物典型的认识(如诸葛亮等)亦相近,与鲁迅的恶的文学观亦相通。这些都在库兹玛那里得到了传承。
然而,蒲宁有时也对俄罗斯性格的光明面予以彰显,甚至引以为骄傲。
“斯拉夫人的特点是高大的身材,亚麻色头发,勇敢、好客,崇拜太阳神、雷神和电神、敬树精、人鱼、水妖等‘自然力和自然现象’”。[28]此处所写俄罗斯人基本是正面的。他赞美庄稼汉是“真正的俄罗斯人的子孙”[29],抒写劳动中的姑娘们的欢快,“这种夜间的工作,我感到有一种诗意的美……”[30],歌吟劳动和劳动者。称赞一个自家的盲仆人格拉西姆为“一个真正的、大公无私的诗 人!”[31]作家并未提及他会写诗;是在他的身上挖掘诗意。甚至一个饭店老板也体现出俄罗斯精神。
《松树》主人公米特罗方乐天知命,性格坚韧,死后的遗容尤让人觉得英俊。蛐蛐讲述失掉爱子之痛时,显示出他能将不幸与坚忍集于一身的品性。《新路》中的人们恭顺、坦诚、几乎充满着稚气,可谓保留着原始古风。这里的人们严酷地说来,是有点奴性的。但作家在此处是视为优点而予以表彰的。
作家尤其赞赏他在城里读书时所寄居处的主人罗斯托夫采夫的“俄罗斯人的气派”:
“少爷,对一切都要习惯。我们是普通的俄罗斯人,习惯吃蜜糖饼干,我们没有特别讲究的菜……“
我觉得,他讲最后一句话的声调差不多是傲慢的,特别有力量,特别感人——在这里,我第一次感到了后来我在城里强烈感受到的东西:自豪感。
总之,罗斯托夫采夫的话中经常都表现出一种自豪感。自豪什么呢?当然,自豪的是我们罗斯托夫采夫一家是俄罗斯人,真正的俄罗斯人;自豪的是我们过着完全独特的、简朴的生活,真正的俄罗斯生活,没有也不可能有比这更美好的生活了,因为,简朴的只是外表,而实质是富足的;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有俄罗斯历史精神的合理产物,而俄罗斯又比世界上所有的国家都更为富裕、强大、正直和光荣。难道只有罗斯托夫采夫一个人具有这种自豪感吗?后来我发现,许多许多的人都具有这种自豪感,而现在我另外还看到,甚至在那时这种自豪感都已成为时代的表征了,…………我在俄罗斯表现出最伟大的力量和深知这种力量的时代成长。[32]
此处作家俨然成为民族国家的歌者,为民族国家献上了一篇颂诗。我们甚至难以相信这些歌功颂德居然会出于曾猛烈挞伐国民劣根性的蒲宁之口。
蒲宁作品还常有关于俄罗斯人实行灵魂救赎的描叙,将此作为俄罗斯人的一种值得褒扬的精神特质。
《佐伊卡和瓦列莉亚》写的是一个医学院学生列维茨基的三角恋及其悲剧。他在曾抛弃了他的瓦列莉亚与另一人发生关系之后也被抛弃之际,迎着火车自杀。他内心深处还是追求纯洁的爱情,他以自杀作为对于自己的荒唐堕落进行救赎。《净罪的礼拜一》女主人公身上体现出了汇合东西方两股潮流的俄罗斯文化的特点,同时又反映出俄罗斯性格中那种东正教徒“受诱惑——堕落——赎罪”的行为模式。
蒲宁对于小资阶层人物给与了更多的肯定。如他对哈尔科夫(现属乌克兰)地方自治会统计科的人——作家哥哥的同事们——的描写就是如此:“后来我知道,这一伙人中有许多人无论在外表上还是在其他方面都是非常典型的。……大胡子列昂托维奇,他年纪大些,作为一个统计员,他比大家都有名气。他温和,沉静,厚道,明白事理,而主要的是他讲话时一口纯乌克兰的胸音,听起来非常悦耳,这一切都使我立刻着迷。还有一个尖鼻子的、个子小小的人,戴眼镜,极其漫不经心,狂热,老对某些事义愤填膺,但他像孩子一样纯洁、真诚,以致我立即比爱列昂托维奇更爱上了他。我最喜欢的还有一个统计员瓦金,后来我知道,此人是个做统计工作成癖的人,在他看来,世界上好像除了统计学之外什么也不存在了。他身材魁梧、结实,满口雪白的牙齿。他是农民出身,一副庄稼人的长相,很美,很快活,经常哈哈大笑,笑声朗朗,有感染力,说话声音粗大,a、o之音不分……”[33]
作家用寥寥几语就书写出几个人物的不同个性,并且自认为这些人物是“非常典型的”。其中多数人的形象与作家笔下的大多农民不同:鲜活、可爱、有温度。
“善与恶的共存虽然是人类的共同特征,但对于俄罗斯人来说,这种矛盾性悖反的共存尤为明显。”[34]蒲宁塑造得最为成功的人物形象,即是那些存在着严重悖论的人物(事实上前面提及的一些人物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悖论现象)。其中最为突出者当为《乡村》中的克拉索夫兄弟。
蒲宁既是诗人,又是小说家。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诗歌创作方面抑或小说创作方面,他都是以乡村题材起步。原因很简单:他长期生活于乡村,乡村是他的重要的生活世界和艺术世界之一。并且,在蒲宁看来,“俄罗斯就是整个乡村”[35](借《乡村》中巴拉什金之口)。因而,无限热爱俄罗斯的蒲宁,必然将乡村生活作为自己的重要表现领域。他最重要的代表作之一竟然直截了当地命名为《乡村》。与之相应,乡村各类人物也就自然而然成为其塑造各类俄罗斯典型性格的首选所在。
《乡村》主人公克拉索夫兄弟就体现出典型的俄罗斯性格。
他们的曾祖父被老爷的狗咬死,这该是我们通常所以为的阶级仇了吧——但其之所以如此下场却是他夺走了老爷的性奴。他们的祖父领到了“自由证”,而这却使他变成了一个强盗——有意思的是那里的人们普遍地赞美强盗(犹如未庄对阿Q偷盗的羡慕)。他们的父亲则是一个小贩兼酒徒。祖先的性格基因潜藏于血液中,他们从来不是老实巴交的执着于土地之上的农民。他们做过走街串巷的小生意;然而他们不甘于此,哥哥吉洪尤甚:他居然“处理”掉了地主家的小少爷,将其产业搞到自己手中。而这又赢得了庄稼汉们的敬佩。但地位逆转的他对庄稼汉们却要比原来的地主更凶狠,更拖欠工钱。他认为庄稼汉们刁滑、凶恶,动辄就扬言要给他们“戴上笼头”,并且真地打骂他们,抽他们皮鞭。俨然成为一个“埃米尔”。他也信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儿女的人不算人”;但老婆却连生死胎,这使得他格外愤怒。他对宗教不亲和,“不喜欢这靠不住的教会灯光”;认为朝圣者是虚假的,对宗教持怀疑态度。“他一直向往城里的生活,他从心底里看不起和憎恨乡村。”[36]
但他也有一些值得肯定之处:有一定的自省意识,认为自己的身体里面还有一个人,“比他还愚蠢”;他把自己的生活称作苦役和绞索;有时也能帮助别人(但那是为了善有善报);他甚至敢于攻击财政大臣,公然宣称“不是每一个人的嘴都可以堵住的!”这已经是向沙皇的思想文化专制宣战了。他认为只有死亡才能给人们带来平等。他对于本民族也持一种批判态度,认为老百姓不说真话、彼此不相信,乃至好吃懒做,厚颜无耻——然而这些劣点他本人也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他对革命、凶杀、抢劫、暴力,都感到兴奋,认为把东家的东西全部拿走不算犯罪(这也令人想起阿Q)。同时他又仇视革命,认为庄稼汉会在革命中将他们碎尸万段,而他也准备将他们一个个干掉。应当说,他对自己的命运和国家的前途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对未来俄国革命的暴烈也有正确的预感。
弟弟库兹玛则是个无政府主义者。最初,他想过平凡的劳动生活,对以前的田园生活既哀悯又留恋。他想成为一个托尔斯泰主义者,但对“勿以暴力抗恶”有所犹疑。他首先关注的是“不幸的人民”,但同时认为人民也应对自己的苦难处境负责,甚至发出“这些该死的老百姓!”的愤语。这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别一种表现方式。
然而,他对乡村要恨也恨不起来。他一生都在梦想读书和写作。他想写出自己的一生是如何被毁灭的。他虽然曾经相当贫困,但认为“生活之可怕就在于它是那么平凡庸碌,总是以令人难以理解的速度让人在无足轻重的琐事上白白耗尽精力……”[37]他怕陷于“几乎无事的悲剧”之中,甚或想到过出家或自杀。其内心世界总是陷于自责和自辩的痛苦之中。更主要者在于他对俄罗斯民族劣根性有着极为清醒的认识,可谓一位民族自我批判者。
吉洪与库兹玛事实上代表着俄罗斯的两种不同的性格特征:愚蠢、野蛮与聪慧、清醒。并且它们并非决然对立的,有时恰恰重叠于一人身上,这在吉洪那里更为典型。
事实上,此种矛盾性格在俄罗斯人中普遍存在。
中篇小说《苏霍德尔》中的地主们亦是如此。一方面“‘全天下也没有’比苏霍德尔的主人更随和、更心肠好的人,但同时……也没有比他们‘脾气更火爆’的人”[38]。他们吃饭时都在膝盖上放着鞭子,准备吵架时用。他们是世袭的贵族,有着将村庄、仆人和宅第连成一体的古老的家族观念,因而会将家仆和农民认作“亲属”。真可谓善恶相间。
青年学生往往亦是性格悖论、内心分裂。
《米佳的爱情》主旨在于叙写爱情的忠诚与背叛,主人公也都是矛盾性格。女主人公卡嘉“既有天使般的纯洁,又饱含放荡的意味。”男主人公米佳“既有一种对卡嘉的强烈亲近感,……又对她怀着一种愤恨不已的敌意,既为她感到骄傲,意识到无论如何她是属于他的,又感到一种撕心裂肺的痛楚:不,她已经不属于他了!”[39]或者说是由于卡嘉的性格分裂,导致了米佳的心态分裂;但其实米佳也存有性格分裂的基因。
至于《骑兵少尉叶拉金案件》中的女主人公更是一种复调性格,她的心态全然是对立和分裂的:“这是一个多么幸福的黄金时代!不,这是一个不幸的、过于多愁善感的、可怜的时代。”[40]这是她对时代的悖论性的感悟,她以自己的悖论性格捕捉、体认甚至是放大了社会的悖论。
此种悖论与对立在阿尔谢尼耶夫的启蒙导师巴斯卡科夫那里有着更为激烈的表现。他出身豪门,聪颖过人,但却是个真正不幸的人,“不是一个普通的不幸者,而是因其本身的意志而造成自己不幸的人,然而他却以此为乐。总而言之,他看来是属于俄罗斯人中可怕的一类。”[41]“他甚至承认,一般来说他对人只有蔑视和仇恨,然而对我们一家却很热爱,特别是对我。”[42]
巴斯卡科夫事实上是一个大爱与大憎相对立而又统一的人,对俄罗斯人的总体有仇恨情绪,而对个别的“敏感”的人(追索人的生命与价值的意义的人)则是大爱。他堪称鲁迅笔下的“摩罗”。他所讲的一切都是他经历过的、最痛苦和最心酸的事情,是人间的卑鄙和残酷的见证。但他又选择了一些表现英勇与崇高的东西给少年时的作家朗读,并且讲述人们心中最美善的激情。善与恶的对立和并存始终在他的思想与感情中活跃着。
作者父亲的性格亦如此,是个少有的结合体:爽快直率又深藏不露,“外在简朴而内在复杂,眼光冷峻锐利而气质潇洒浪漫。”[43]
可以说作家本人也是继承了乃父的遗传基因。
有时这种人物性格的悖论甚至以外在与内在的冲突方式得以表现。如《人生》中这样描写一个青年:“一个是极其活泼、对一切都好奇的小伙子,他那鄙俗的面孔和嘴唇整天叫我作呕。”[44]从性格讲,小伙子是肯定性的形象,从外貌上看,却是否定性形象。人物的内在与外在严重分裂。这昭示出,作家对普通人的感情也是复杂的,有时是从内心深处厌恶的。这当然是一种贵族气息的使然。诺奖颁奖词也特地指出蒲宁“具有真正的贵族式的天才”[45]。虽说此处乃是褒义,但也委实确认了蒲宁的出身身份。
顾蕴璞先生认为:“蒲宁创作《苏霍多尔》成功之处就在于他比在《乡村》中更深刻地观察了旧俄乡村的冲突和悲剧的根源,即展示俄罗斯民族性格互相对立的光明面和阴暗面。”[46]我以为,所谓“展示俄罗斯民族性格互相对立的光明面和阴暗面”其实是贯穿于蒲宁的大部作品之中的,如前所述,《乡村》中的吉洪就是一个展示俄罗斯民族性格互相对立的光明面和阴暗面的典型。而库兹玛既将农民视为古代的英雄,又看作下贱的猪猡,既歌赞,又诅咒,这种对于他者的悖论,也正是库兹玛本人的悖论,吉洪这样评判他:“你一点都没谱……你自已一个劲儿地说什么:不幸的人们!不幸的人们!可现在又说他们是畜生!”[47]当然更是作家的悖论——这就是俄罗斯性格!
需要指出的是,虽说蒲宁在晚年仍在批判俄罗斯国民性格,批判俄罗斯性格的两极性,仍在塑造俄罗斯性格的复调;但其偏重有了变化,向着歌赞方向有了倾斜。究其原因,我以为是由于强烈的思乡和故国情怀所决定。这在《人生》(写于1927-1929,1933年法国滨海的阿尔卑斯山)中表现得特别突出。
人到晚年便会愈来愈怀旧、恋旧。当客居异乡、无法归国之际,思乡之情也必然愈来愈浓烈。此种情感便会使得作家不由自主地选取往昔故土故民美好的一面咀嚼回味,特别是像蒲宁这样可以称之为乡土作家的人更是如此。浓郁的乡愁犹如一杯杯“甜美的苦酒”(戏仿蒲宁常用的修辞手段:“逆喻”),让作家细细品味,欲罢不能。
他回忆起初到中学读书之际,第一次感受到的本来已被遗忘的俄罗斯大道的诗意和行将消逝的俄国的古风,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俄罗斯人,生活在俄罗斯,而不只是在卡缅卡,在某一个县,某一个省,“我突然感到了这个俄罗斯,感到了她的过去和现在,她野蛮可怕的但毕竟是撼人心魄的特点以及我同她的血缘关系……”[48]一方面承认俄罗斯的野蛮可怕;但另一方面,看见一个苦行的香客,胸中就会升腾起“无法抑制的对俄罗斯、对祖国、对她全部蒙昧的古代缅怀和感伤之情。”[49]他甚至闻到了俄罗斯教堂的各种气味。
“‘罗斯就是纵酒作乐’这句名言看来并非像表面解释的那样简单。难道装疯卖傻,漂泊流浪,宗教狂热,自焚和一切暴乱,甚至那令人惊叹的描述和俄罗斯文学引以为荣的文艺感染力同这种‘乐趣’没有血缘关系吗?”[50]以前他对罗斯的“纵酒作乐”是持鲜明的批判态度的,如今却在剔挖其中的美点,甚而至于产生了关于俄罗斯的民族性格与俄罗斯的特殊风习之关系、与文学及革命之关系、文艺的感染力与革命煽动力之关系,与暴力之关系等等方面的新思索——且主要是肯定性的思索,从中透视出作家此时此刻身处异乡之际业已在过往所判为劣点之处发掘出积极意义的消息。所以他才会发出这样的感喟:
……在俄罗斯文学中,有多少闲置的土地,多少荒芜的花园总是被热情地描写过啊!为什么荒凉、偏僻、破落会叫俄罗斯人的心灵感到如此亲切和欢欣?……当你偷偷地窥视这座古老的、空空如也的房屋,亵渎地探察它的过去,观看它寂静而奥秘的神殿的时候,你多么想说出你当时的感情!屋后的花园虽有一半已被砍伐,但还有许多古老的椴树、槭树、意大利的白杨树、白桦树和橡树,仍旧是很美的。在这个荒废的花园里,这些树孤独和沉默地度过了长久的岁月,度过了永葆青春的晚年。在这孤寂和沉默中,它们过着悠闲自在的幸福生活,显得更加优美。难道天空和古树会看得厌么?每一棵树总有自己的表情,自己的轮廓,自己的灵性和自己的心思。[51]
直面破败的俄罗斯,作家却看到了她的美好和深沉。这种故园之恋,
必定会影响乃至调整他对故民性格的回味与思考,从而在虽然仍在批评故民性格的同时,又不时响起了相反的音调。那种恋旧、忧郁与悲伤熔于一炉的一唱三叹,固然是作家此时此刻的情愫,其实也可视为俄罗斯性格的美好方面的折光。
这种对俄罗斯的深爱,使得他在法国时也不能忘记俄罗斯,坚持用俄语写作俄罗斯(这与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明显不同:由于他现在主要用法语写作,所以已被视为法国作家了),永远是一位伟大的俄罗斯作家,——正是在他对俄罗斯民族性格的悖论状态、两极倾向的双向挖掘和双相展示中,成就了自己文学的伟大与深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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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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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1
李春林(1942-),男,河北玉田人,研究员,主要从事鲁迅学、比较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