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从理论到实践的一次重大突破,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体现了依规治党、标本兼治,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正确方向。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极其重要的任务。
云南省委统一部署,省纪委会同省委宣传部组建宣讲团,走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到各市、州,开展《准则》《条例》宣讲活动;结合少数民族地区实际,组建少数民族干部宣讲团,用当地民族语言开展宣讲,掀起学习两部党规的热潮。利用手机客户端开设专栏,及时将中央要求、全国动态和省内情况传达给全省党员干部。昆明市通过飞信平台将中央精神和专家解读等发送给全体党员干部;德宏州利用微信、微博、廉政短信持续发布学习要求和权威解读;昆明市五华区、昭通市昭阳区分别通过“五华手机报”“昆明后花园”微信群、“葫芦丝之乡”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学习宣传。创新形式,实现两部党规宣讲全覆盖。祥云县由县委常委带队,深入到78个县级部门和10个乡镇宣讲《准则》《条例》;勐腊县将学习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同时将《准则》《条例》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对县直部门、乡镇和村(社区)干部等进行专题辅导。
陕西省韩城市在廉政网、《韩城日报》开设《准则》《条例》学习专栏,刊载专家学者解读、相关案例以及新旧《准则》《条例》对比,供全市党员干部参考学习,并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活动亮点和创新做法进行集中展示,使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实现全覆盖。
韩城市还利用廉政微信平台,综合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准则》《条例》内容,分享学习体会,交流学习心得,营造在线学习的浓厚氛围。市纪委在每周一机关干部会上,结合案例,逐章逐条解读《准则》《条例》,全体干部一起讨论。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中实行“月学季考”制度,按月制订学习计划,2015年第四季度组织了第一次《准则》《条例》知识考试,通过以考促学,推动了学习常态化、长效化。
《准则》《条例》颁布后,甘肃省张掖市委立即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两项党规原文和权威解读。市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各机关单位纷纷开展专题学习,迅速传达贯彻落实。市纪委在组织干部学习原文和相关解读的基础上,及时修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题库,对43名县科级干部进行任前考试,组织130余名新任县处级干部开展专题辅导,举行《准则》集体宣誓,开展答题活动。他们还利用张掖廉政网、“清廉张掖”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发布法规原文、解读重点条规、通报典型案例、报道学习动态。
甘州区开展“学条规、诵准则”活动,要求广大党员原原本本学原文,党员领导干部熟练背诵“四个必须”“八条要求”。高台县开展了以“学原文、研讨引、辅导提、测实效”为主要内容的“学研辅测”活动,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参与率、条规知晓率必须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