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主义与分离主义

2016-03-14 20:35余涛
湖北社会科学 2016年10期
关键词:分离主义主义民族

余涛

(1.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8;2.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488)

地区主义与分离主义

余涛1,2

(1.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8;2.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2488)

地区主义是指基于强烈的区域认同感之上并表现为一定的独立意识和排他性需求的社会思想体系。地区主义主要是在民族主义、区域文化的基础上,在经济利益诉求和党派斗争等因素的推动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正是在地区主义的作用下,分离主义才得以兴起。对地区主义的有关分析和研究有利于解答当前国际政治领域内所面临的分离主义难题,同时对理解和贯彻我国的民族理论和政策也有一定的帮助。

地区主义;分离主义

长期以来,分离主义一直是困扰许多国家的梦魇。因而许多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他们主要从国家的角度出发,采用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认为分离主义是一国政治、经济等国内矛盾与国外干涉势力共同“合力”的结果,其中国内矛盾即主张分离的地区与国内其他地区之间的矛盾是分离主义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但在当代诸如苏格兰意欲与英格兰“分家”的独立运动等事件中我们发现,与过去通常发生在社会经济比较落后、民族政策和实践相对不平等地区的传统民族分离主义不同,当代的分离主义多发生在一些经济发展良好、居民政治权利相对平等自由的地区。也就是说,在当代的部分分离主义运动中,主张分离的地区与其他地区或国家整体之间并无重大或不可调和的矛盾。就这些发展变化来说,用上述传统的基于国家层面的矛盾分析方法无疑是难以解释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有必要转换视角,从分离主义的主体即分离地区自身的发展变化上来寻找原因。在此,笔者在借鉴有关“地区主义”概念的基础上,提出地区主义是导致当代分离主义产生和发展的主要原因并尝试对地区主义的来源和动因作以分析,进而对地区主义与分离主义之间的关系及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一、“地区主义”的概念

“地区主义(regionalism)”一词源于西方,最初主要出现在国际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领域。在国际经济学中,通常把地区主义看作是地区经济一体化,也就是单个民族经济在制度上结合为更大的经济集团或共同体。[1](p9)在国际政治学领域,地区主义主要强调各国际行为体在相互妥协、相互合作的基础上以实现区域政治制度的一体化。二战后,在国际经济和政治相互影响、密不可分的情况下,尤其是在国际政治经济学(IPE)诞生后,地区主义发展为处于同一区域内各国际行为体基于共同发展的目的而结成包括政治结盟、经济合作、文化交流等在内的各方面联合的思想、过程和结果。

中国原来很少使用“地区主义”一词。直到冷战结束,特别是中国成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后,“地区主义”才渐入中国学术界文献中。[2]在接受和吸纳西方有关地区主义概念的基础上,中国学者逐步形成了对“地区主义”的各种认识。例如肖欢容认为地区主义总体上是一种趋势,一种强化各种联系的趋势。[3]耿协峰认为:地区主义是指同一地区内的各种行为体(包括政府、政府间组织、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或个人等)基于共同利益而开展地区性合作的全部思想和实践活动的总称。[4](p37)莫盛凯在全面梳理和总结各种地区主义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思想理论主张的地区主义,是指特定地区内的国家执政集团的一种较为稳定的倾向于优先通过区内国家间平等、持久和深入的合作,使其能够在地区层面上协调解决以政治安全为基础的共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培育和强化地区政治意识、政治认同的一种政治信仰和意识形态。[5]

总之,从地区的起源和中外学界的使用情况来看,地区主义主要应用于国际层面,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地区一体化的代名词。它通常与全球主义、国家主义等名词相提并论,并被认为是二者矛盾发展的产物。①详见门洪华:《国家主义、地区主义和全球主义—兼论中国大战略的谋划》,载于《开放导论》,2005年06期。另外,在《地区主义与民族主义》(庞中英,载于《欧洲》1999年02期)中,作者认为“地区”是继民族国家之后的第二种人类一体化形态,是全球化运动深入和高级化的必然产物。这本质上也说明了地区主义是介于国家主义和全球主义的中间状态。从这些来看,地区主义主要用来描述的是一种超国家的政治或经济形态。但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地区主义”词义本身并不能反映这种形态。相反,“地区”一词在实际应用中常常相对于“国家”而言,表达的主要是一种基于国家层面的涵义。也正是在这种认识下,有些学者将“地区主义”应用到更为广泛的范围。何方认为,地区主义主要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包括若干国家的大地区。另一种是指一国内部或跨越国境而实行经济一体化和文化相对融合的小地区。[6]庞中英在考证“地区主义”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地区主义主要包括四种情况:一是指外部世界对某一地区的国家的松散联合、合作或国家联盟或高低不同的一体化发展的一种称呼。二是指关于一个地区的一体化进程的理论与实践。三是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这个国家把自身的战略重点和国家利益重心置于其所处的地区,围绕着自身的长远战略利益推动该国所在地区的一体化和联合。四是地区主义有时也指一国内部或跨越国境而实行的经济一体化和文化融合的小地区,它们对各国政府的离心倾向在增长,日益成为相对独立并直接参与全球化的经济实体。[2]也就是说,他们都注意到了“地区主义”在国家层面的涵义。在本文中,笔者所使用的地区主义也当属于此范畴。因而,在借鉴上述有关地区主义概念的基础上,本文中所使用的地区主义是指处于一国内部或跨越国境的某一地区,经过长期和相对自由的发展后所形成的基于强烈区域认同感之上并表现为一定的独立意识和排他性需求的社会思想体系。其中要求脱离母国而组建单独政体的独立意识是其核心内容,拒绝与母国内其他地区进行政治合并的排他性需求是其主要表现。在地区主义的内在驱动下,一旦该地区与主体地区或国家整体利益之间出现矛盾或冲突,分离主义也就油然而生了。

二、地区主义的由来与动因

(一)民族主义的内在驱动。

通常意义上,民族是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的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体。[7](p61)反之,在民族形成后,同一民族的人们往往因为有着相同或相似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心理特征,彼此之间存在着某种天然的亲近感而在多民族“大杂居”的民族国家范围内更愿意采用“小聚居”的方式生活在一起。并且,具有血缘或亲缘关系的同族人在一起,可以更好地相互帮扶、共同发展。所以人们往往以民族为纽带,在共同的情感认同和相似的生活习惯基础上聚居于某一地区。这就使得在地区主义的形成过程中,民族的因素举足轻重。

众所周知,在民族的形成过程中,民族主义相伴而生,不可选择。虽然迄今为止对民族主义的定义没有定论。但通常来讲,民族主义是指以自我民族利益为中心的所有思想和行为。在民族主义的作用下,人们往往表现出强烈的民族认同感,进而表现出一定的独立意识和政治上对其他族裔群体的排斥。民族认同感是“同一民族的人感觉到大家是同属于一个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8](p173)适度的民族认同感有利于增强整个民族的凝聚力,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尊重与交流。但一旦过于强烈,就很容易产生使民族产生独立的意识。正如安东尼·吉登斯所说,民族主义是“一系列的象征和信念,是人们认为自己是一个独立政治团体的一部分的意识”。[9](p141)同时从民族的形成来看,民族具有相对封闭的特性。从整体上看,民族是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地域空间、语言文化和经济运行体制下产生和发展的。即便是与其他民族的交融和交汇,也基本上是一种可视为“学习型”(在和平交流中或通过武装斗争的方式取长补短)的暂时性互动。一旦“学习”完毕,便立刻回转到自己原来的封闭状态。作为“民族”所具备的共同属性,只是对于民族内部而言,对于外界或其他群体来说,民族具有绝对的自我封闭性。这种封闭性表现出来,就是民族成员基于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之上的独立意识。进而,在民族国家的政治架构下,他们不愿意与其他族群共享共治,追求一族一国的理想模式,表现出一定的排他性。

在当前的地区主义事件中,西班牙的巴克斯问题和主体上位于土耳其境内的库尔德人问题都是较为典型的以民族主义为主要动因的案例。对于前者来说,在巴斯克人强烈的民族意识和凝聚力的驱使下,它持续不断地要求从西班牙现行体制下独立出来;对于后者而言,库尔德人浓厚的民族观念是其要求单独建国的主要原因。总之,在民族-国家和民族-地区的现有构成状态下,民族主义是地区主义形成、发展的主要动力和源泉。

(二)经济利益诉求的作用。

该动因主要是针对处于一国内部的地区而言的。相较于其他地区,在一国内部的地区经济发展有两种情况:一是该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薄弱,发展相对落后;二是有着良好的资源或区位优势,经济发展势头良好。在国家整体现代化的背景下,这两种情况都可能成为地区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动因。

对于国家而言,搞好经济建设、保障人民的衣食住行是其基本原则和最低目标。在这样的原则和目标下中央政府组织必将试图通过一定的统筹安排以实现各个地区的联动发展、共同进步,最终达到国家整体发展与进步的目标。但在实践中,由于各地区之间存在着先天资源和经济发展基础的差异,加之后期地区性发展策略得当与否的原因,国家整体性的经济发展规划在短时期内并不一定会给某一地区带来好处。相反,在资源整合与统筹协调的过程中还可能使其利益暂时性受损,从而激发地区主义。

具体来说,如果某一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薄弱或者较为落后,在国家着眼于整体经济建设的措施下一般很难在短期内有较大改观。同时,在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映衬下,地区经济发展的微弱提升就更难发现。对于身处其中的普通群众来说,在缺乏理性分析和科学判断的情况下,他们只能进行表象性的推测。进而很容易将地区发展缓慢的原因“归咎”于在国家整体发展中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例如印度阿萨姆山地地区(hill districts)的部族人群(tribal people)就将他们经济落后归因于政府在财政事项(特别是关于发展的项目)上忽略了他们。[10]在这种情况下,在维护自身利益的应激性思维下,地区主义油然而生或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反之,如果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或者具有相对丰富的资源或区位优势、经济发展前景良好。在国家整体的经济发展战略下,它不可避免地要被其他地区“搭便车”,呈现出贡献较大、付出更多的情况。短期内,在国家或中央政府的整体协调下,这种地区贡献差异的影响不会显现出来。但长期发展下去,势必会引起发达地区的不满。尤其是那些自治程度比较高的发达地区,在长期“被拖累”的情况下,他们有理由相信“独立会更好”。例如在苏格兰意欲与英格兰“分家”的独立运动中,相对富裕的苏格兰试图通过脱离英国而过上更加优越的生活。正如苏格兰前首席部长亚历克斯·萨蒙德写道:“只有独立才能发挥我们的(资源)潜能。”[11]很明显,对区域性经济利益的追求推动了地区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三)区域性文化的张力。

伴随着人类的产生,文化也应运而生。文化通过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主导人们形成特定的价值观念,进而影响着人们改造世界的行为。文化的主体是人。在现有的社会状态下,人群往往聚居生活于一定的区域内。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一定的区域特性即区域文化或乡土文化。一般来说,地理环境是区域文化形成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正是在不同的地理条件上,才出现了“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的现象,出现了不同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惯甚至影响到人们的性情特点。例如在中国饮食中的“南甜北咸,东辣西酸”,还有“北方的汉子”和“江南的女子”等说法实质上都是对区域文化较为形象的描述。此外,政治权力和行政区划、民族、宗教和外来移民等都是促使地域文化产生的重要因素。[12]正是在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区域文化得以形成。

文化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排他性。就民族文化而言,民族文化的独立性是指在经济全球化驱动下的文化全球化发展客观趋势下,一个民族的文化在与其他民族文化的碰撞与交融过程中,保持对本民族优秀的人文精神、价值观念、民风民俗、话语体系以及文化心理结构等文化要素的心理认同感。[13]区域文化亦然。区域文化的独立性决定了区域内的人们往往以自我文化特征为标志,并因此具有一定的文化优越感并在潜意识中形成了维护区域文化的使命感。在此基础上进而表现出一定的文化排他性。所谓文化的排他性,是指文化主体对于外来文化不同程度的心理抵触。例如古代中国以汉文化为主体的中原文化很早就表现出了对外来文化的排斥。“南蛮”、“北狄”、“东夷”、“西戎”等对周边民族的称呼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对不同文化的贬低与排斥。及至明清,封建统治者采用闭关锁国的政策可视为建立在“夜郎自大”的文化优越感上的另一种文化排外。对于区域性文化来说,由于它是在相对封闭和狭小的时空中衍生,因而其独立性和排他性更为强烈。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近乡情更怯”和“谁不说俺家乡好”的浓浓乡情和本土意识。

区域文化的独立性和排他性很容易导致该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产生社会文化上的撕裂,从而促进地区主义的产生。例如法国的科西嘉地区由于与法国主体地区在语言、风俗等方面迥然不同,这往往使得他们产生一种寄人篱下的感觉,从而促使科西嘉人萌生与法国其他地区相脱离的思想。另外,在区域文化的张力下,位于地区的民众慢慢形成了相对独特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模式,从而导致地区主义的萌生。例如由于历史原因而遗留下来的中国台湾问题。迄今为止中国台湾都没能与大陆地区之间实行全面深层次的开放。在长期相对封闭的状态下,加之台湾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本土化”运动及部分人的刻意扭曲,逐渐形成与“中国意识”相对立的“台湾意识”并成为支撑“台独”的心理基础。[14]尤其是在经过一次次的政治事件放大后,区域文化与主体社会文化之间的差异性进一步凸显,加剧了地区主义的上升。

(四)党派利益斗争的催化。

现如今,在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除了20多个外,其余均实行政党政治,其中实行多党制的国家有160多个。[15]政党政治已成为当今世界政治领域内的一种普遍现象。所谓政党政治,“从狭义上讲,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权通过政党来行使;从广义上理解,则是指政党掌握或参与国家政权,并在国家政治社会生活和国家事务及其体制的运行中处于中心地位的政治现象”。[16]在政党政治的架构下,每一个政党都竭力通过争取民意和选举胜利,从而达到上台执政的目的。这也是政党运作的直接目的,[17]也是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生态。

对那些具有独立倾向和传统的地区来说,最具吸引力的政治旗帜莫过于以那些以独立为旗帜而强调地区利益和存在感的口号了。从政党政治的目的来说,选民就是上帝。在政党的基本政治原则和目标框架内,选民的要求或意愿就是政党努力的方向。于是,原本可能只是处于朦胧状态的独立意识,在政党政治的需要和选民意愿的遥相呼应下渐渐明确起来。政党则借机扩大自己的影响,以获取更大的政治利益。如1978年,巴斯克民族主义党迫于当时地区经济严峻形势考量,提出了恢复巴斯克地区和纳瓦拉地区“福埃罗斯”制度的要求,以巴斯克民族利益最彻底的保卫者形象出现,借机扩大在公众中的影响力。[18]在这些政党中,尤其是那些以地区独立为政治目标的民族党或独立党(如西班牙的巴斯克民族主义党和比利时的新弗拉芒联盟),其地区性色彩浓厚,更是成为独立意识的倡导者和急先锋。分散微弱的独立观念得到有效的组织和领导后,在民族主义和大众示范效应等因素的催化下迅速膨胀起来。

此外,政党内部的派别斗争也会对政党的政策选择和行为取向产生重要影响,进而为地区主义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空间。政党在实现其政治目的的过程中,政党内部必然会就具体的问题产生不同的思想、观点和主张,从而出现不同的派别。这就可能使得政党在对待某一问题的观念上出现摇摆、反复甚至矛盾的现象,这为一些与政党原则和目标并不相符的思想和行为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并且,这种简单的政治学意义上的推导,还不足以说明政治斗争的复杂性。在当前“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19](p104)人难以摆脱欲望的控制。所以即使在相对统一和团结的政党内部,也存在着或强或弱的权力斗争(权力欲的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包括对独立的态度、对地区与中央关系的处理上都可能派系斗争的砝码。一些原本坚决反对独立的派系,出于博弈的需要,都可能转而成为地区独立观念的持有者。

三、地区主义与分离主义

地区主义是一种基于强烈的区域认同感之上并带有一定的独立倾向和排他性需求的社会思想体系。分离主义通常是指一个国家的一部分或几部分明确要求从所属国家脱离出去的主张和行为。①有关分离主义的定义没有定论。中国学界又称之为“分裂主义”。笔者在参照《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等文件并结合杨恕等学者有关研究的基础上,给出此定义。它们二者的关系如下:

(一)地区主义是分离主义的社会基础。首先,地区主义是一种社会思想体系。它存在和发展的范围是特定区域。在民族主义和区域文化的基础上,该区域的人们形成了强烈的地区认同感;在经济利益诉求和党派斗争的推动下,地区独立意识和排他性需求逐步明确起来,最终形成地区主义。所以从其内容来看,以独立意识为主要内容、以排他性需求为主要特征的地区主义无疑是分离主义的思想前提和社会基础。其次,从过程上来看,处于一国内部或跨越国境的地区只有在具备了相应广泛而深厚的独立意识和排他性需求的情况下,分离主义才可能发生。相反,如果只是简单或零星的想法,或缺乏相应的客观条件,分离主义都将难以发生。

(二)分离主义是地区主义发展的极端结果。地区主义明确的独立倾向和排他性要求决定了它如果得不到合理的疏导或管控,势必会发展成为分离主义。随着地区主义的发展,地区的独立意识必将不断增强,地区分离的趋势也就愈加明显。同时在地区与地区、地区与国家整体之间的矛盾难以缓解或不断加深的情况下,地区主义的排他性客观需求和心理特征也必将进一步加剧。在这种情况下,分离主义一般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发生和发展于地区内部的地区主义从此转变为分离主义,进而通过对其他地区和国家的影响在国际上传递着能量。所以我们也可以将分离主义看作是地区主义发展的极端阶段。放任自由或者处置不当的地区主义必然产生危及国家整体团结和国际稳定的分离主义。

在理清地区主义和分离主义关系的基础上。我们可以明白,在当代的分离主义中,就分离地区自身而言,地区主义才是其真正的内因;纷繁复杂的国内外的矛盾,只是促使分离主义产生和发展的外部因素。这也为我们分析和解决当代分离主义现象提供了一种思路:在处理好地区间、国内外矛盾的基础上,解决或化解分离主义的根本途径还在于搞好地区本身的建设。一个政治上自由平等、经济上富裕先进、文化上包容开放的地区,其地区主义也必将处于一个可管可控的范围内。在这种情况下,分离主义也许只是少数人须臾的政治图景。例如英国各方在历经长期的斗争最终决定在2014年9月举行事关苏格兰“去留”的独立公投。公投的结果是统一派获胜,许多苏格兰人在最后的关头选择了继续留在英国。这无疑是广大苏格兰人对现行的大不列颠王国体制能够保障苏格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权益认可的另一种体现。当然,形成和推动地区主义发展的因素很多。它们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也是众多因素“合力”的结果。因而对地区主义的防范和疏导必须在着眼于整体的模式下多管齐下、全面治理。只有这样才可能形成对地区主义的有效防治,从而避免分离主义。另外,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还不难得出以下推论:

(一)分离主义的产生与地区是否实行自治无关,但自治的程度对分离主义有一定的影响。分离主义的产生是地区主义发展的结果。一个地区是否实行自治,地区主义都可能产生。但自治的程度会通过作用于地区主义,进而影响分离主义。适度的自治会对地区主义起到疏导和抑制作用。例如在多民族国家的民族地区,如果能实行恰当的民族自治政策,为地区的发展营造一个相对公平自由的环境,必将有利于该地区的发展和地区(民族)间交流,从而消除地区主义。相反,一个超越了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现状的自治,必然带来由“过度的自由”或“多数的暴政”②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自由是历史的、具体的、相对的;“多数的暴政”是法国的托克维尔最先提出来的,英国的约翰·密尔等都给予了相应发展。其中一个基本观念就是民主是大势所趋,但所要做的是在民主和自由之间保持一种张力。囿于文章主题和篇幅的限制,此处不做过多的阐述。本文籍此着重说明对自由的行使一定要适时、适度。所引发的混乱,从而导致地区主义和分离主义。

(二)分离主义与地区的贫富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但地区经济发展的情况会通过影响地区主义,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分离主义。无论地区经济的落后或先进,地区主义都有可能发生。也就是说,地区主义的产生并不受地区经济状况的制约。因而分离主义与地区经济的状况之间没有必然联系。这也从客观上解释了为什么传统民族分离主义多发生在一些经济落后地区,而当代分离主义却多发生在一些经济状况相对富裕的地区。但相比较而言,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良好的地区,在与国家内部其他地区相处的过程中有着更为广阔的合作空间与协调机制。这无疑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抵消地区主义、减缓分离主义。

四、结语

综上所述,在当前分离主义连绵不断并大有肆虐横行之势的情况下,其产生和发展的原因仍是一个难解的谜。在当今一些地区经济状况良好、自治程度很高的情况下,为什么仍然会发生分离主义?自治和分离的关系是什么?或者说是不是因为实行自治而产生分离?自治的程度如何是好?是不是地区自治的程度越高,越容易产生分离?这些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是困扰学界的难题。因此,本文在有关研究的基础上,引入“地区主义”的概念,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认为地区自身的发展变化即地区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才是导致分离主义的主要原因。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释上述问题。对于我国广大的民族理论工作者和政策实践者来说,理清这些问题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认识我国当前的民族政策。我们应该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动摇的前提下,贯彻实行真正的民族平等。同时努力采取多种手段和措施,防范和疏导地区主义,创建和谐团结的中华民族大家庭,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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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申华

D518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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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涛(1978—),男,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讲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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