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王飞龙(1984-),男,汉族,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人,本科,府谷县统计局,研究方向:统计。
2000年以来,陕西省F县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较大成就的同时,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也有了很大的提高。从绝对值看,2000年-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037元提高到13409元,名义增长了11.93倍。但是,在农民收入水平大幅提高的同时,还存在着收入增速逐步回落、收入结构不合理和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等问题,政府还需要下大力气促进农民增收。
一、F县农民收入的发展阶段
2000年-2014年,F县农民收入水平总体呈现出波动上升趋势。农民收入先后经历了两个阶段,小幅增长阶段(2000-2006年)和高速增长阶段(2007-201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037元上升到2014年的13409元。
1、第一阶段,2000-2006年小幅增长期。在2000年农民收入为1037元,2006年的农民收入为2125元,共增了1088元,年均增加155元。此阶段,F县农民收入呈现出稳定小幅增长态势。
2、第二阶段,2007-2014年高速增长期。在2007年F县农民收入为2580元,截至2014年F县农民收入达到了13409元,共增加了10829元,平均每年上涨1353元。此阶段,F县农民收入开始进入快速上升时期。
二、F县农民入收入主要特征
1、农民收入增速逐步回落。在F县农民收入总量稳步增长的同时,增速从2011年开始逐步下降,2011年-2014年增速分别为:27.5%、18.7%、10.34%、3.14%。
2、工资性收入占主导地位。从2000至2014年,F县农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在量和占比上均呈现出上涨态势,工资性收入呈现出量增,占比稳定的态势。2000年以来,F县工业经济迅速发展起来,相应的陕西省F县农民工资性收入总量快速增长,2014年农民工资性收入人均为6186元,比2000年的541元增加了5645元,增长了10.43倍。
3、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2000至2014年,F县城乡收入比总体呈现缓慢下降趋势。然而,F县城乡收入差距绝对量一直在不断扩大,截至2014年己经扩大到19323元,是2000年城乡收入差距的5.05倍。
三、政策建议
从国家对农民增收整体政策来看,增加农民收入政策己形成了基本的框架。结合F县农民所处各类环境,细化各项政策并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涉及农民、组织、政府三类主体,各主体对农民收入增长发挥的作用是不一样的,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是通过政府、组织、农民个体的共同协作来实现的,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
1、微观层面政策
在农民增收问题中,微观层面主要涉及农民这一主体。解决农民增收问题,首先就要提高农民就业意愿,这就涉及到农民的观念转变和知识水平的提升。
一是培育现代化农民。在新时期,特别要重视对他们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通过加大人力资本投入,培育现代化复合型农民。一方面纳入农民工培训,使得他们外出务工能有一技之长;另一方面要从城市农民需要出发,结合实际,将其纳入城市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等,鼓励用人单位对农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为他们掌握专业技能创造条件。
二是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培养农民就业的观念,克服农民“等、靠、要”思想,增强他们的信心,加强自主创业意识,增加增收渠道。政府部门要协助各园区、各镇成立农民创业服务中心,通过与科研院所等研发部门合作,购进一批适合农民自主创业的实用专利技术、项目,无偿提供给那些通过规模经营等手段有了一定资金积累和冒险、创新精神的农民,政府应给予他们一定的自主创业补贴、减免税费、贴息贷款等政策优惠,降低农民投资创业的门槛,并且在科技和技能推广中,安排专家或者专员进行指导,积极配合科技支农政策,保护好农民在各项改革推进中的利益,在全县形成科技支农的新局面,鼓励农户尝试多样化的致富道路。
2、中观层面政策
从中观层面来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强化其合作意识,是增强F县农民应对各种风险,克服分撒型小农户所固有的缺陷,提高F县农民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的有效方式,有利于扩大农业经营规模和农业以及其他相关产业的形成。且在组织化程度的提高的同时,市场环境中,产业间的竞争与合作发生会更加紧密,易于形成农业与第二、三产业间的一体化,促进推进农业工业化进程,加快服务型农业发展,也有助于各产业协调发展,形成依存关系。
一是走产业化道路。整合资源,市场引导,推进规模化经营以解决陕西省F县农民从业散而乱、小而杂的现象,全面发展产业化、规模化经营。充分利用F县的产业优势、产品优势、交通优势等,搞好产业规划布局,促进农业结构优化。
二是走市场化道路。F县“三农”是依托城市的三农,必须与县城社会现代化发展相一致,与城乡人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相一致。无论是发展农业产业化,还是发展特色旅游业,在市场竞争中,品牌的力量不容置疑的,各地都应该根据当地己有优势发展可持续的产业,注重培养当地品牌,在产品、产业市场化的过程中加速品牌化,基于有形价值的基础上形成产品、产业的无形价值。
3、宏观层面政策
从农民个体层面来看,农民收入的增长不仅需要农民自身的努力,更离不开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政府的政策对农民增收可以起到引导和促进的作用。2004年以来,中央政府连续出台了8个“涉农一号文件”,针对提高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的促进了新农村的建设,也对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功能。从组织层面来看,尽管有农民合作社,部分涉农企业是有农民自己创办的组织,然而,它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中的作用能否充分发挥,农民能否充分利用这些组织资源,也离不开政府政策支持。所以,从宏观层面来说,政府一方面要制定并完善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制度,制度的覆盖面要宽,针对性要强,操作起来要方便;另一方面要保证政策制度落实到位,规范各类主体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中的行为,使好的政策能够见到成效,实现预期目标。宏观层面的措施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第一,确定土地和房屋产权性质,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拥有土地使用权、收益权和农地流转权,并给予法律保护。房屋和土地作为农民财产性收入重要组成部分,是提供农民增收的重点,必须要确保农民权益。
第二,优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科学研究与农业生产环节的联系需要依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同时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也是科学技术成果向农业生产力转化的关键所在。优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既可以发展农业经济,又加快农业技术进步步伐,促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换。要充分发挥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使其成为陕西省F县技术与经济的结合提供“科技载体”和“流通载体”。充分利用陕西省F县的科技优势、人才优势和信息优势等为助力陕西省F县农民增收。
第三,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F县农民无论从收入结构还是生活消费习惯均与城市居民差异不大,无论是从统筹城乡发展大背景下的时间上还是地处陕西省F县的空间上以及提高资源利用率的角度来看,都符合制度设计的环境相容性。不论是F县农民还是其他地区农民在转移性收入较城市居民,差距很大,主要表现在社会保障转移支付水平上,近年来差距虽在缩小,但广大农民的社会保障基本缺位,社会保障面临紧迫任务都在提醒我们建立适合F县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建议设立F县失地农民低保的专项资金,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保障F县农民的权益,维护其的利益,并逐步向全省推广,实现城乡统筹,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作者单位:府谷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