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信息参考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工程设计要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2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建筑要配套建设“海绵设施”。
根据通知,全省各工程建设项目要在工程设计中落实海绵城市的设计理念,因地制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海绵化措施。规划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配套建设雨水综合收集利用设施,或在建筑内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错峰排入城市排水管网,缓解降雨后城市排水管网的瞬间排水压力。
城市在设计城市绿地、公园以及建筑和小区的绿化景观时,推行采用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人工湿地、植草沟等做法;在设计城市广场和大型建筑周边公共空间时,要控制硬覆盖面积,推行采用透水铺装或配套建设雨水调蓄设施;在设计新建、改建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停车场时,推行采用透水铺装和可下渗结构;在设计道路绿化带时,推行采用下凹式绿地、植草沟等做法。
施工图审查机构在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时,要将工程设计是否落实海绵城市设计理念、是否满足海绵城市建设各项指标标准,作为重要的审查内容。
今年,上海市海绵城市实施意见正式实施。根据意见,各区县“十三五”期间将至少建一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域,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6项措施来实现。其中“渗”就是通过铺装透水材料实现雨水就地下渗,减少路面径流。上海市宝山区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利用钢渣透水材料对小区休闲广场和步道路面进行改造,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上海市宝山区的华能时代花园,改造完成的新休闲广场整洁美观。深灰、中灰、浅灰色搭配,使路面与周边绿化搭配得十分自然和谐。道路表面是砂型颗粒,粗中有细,耐磨防滑,大大提升了居民行走的舒适性与安全性,道路的渗水效果也得到了显著提升。
据悉,钢渣透水系列产品使用的原材料是炼钢排出的固体废弃物,这从源头上减少了自然资源开采量与采矿污染,有效保护了生态资源与环境。经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评估,每生产1立方米钢渣透水混凝土可减少煤耗42.62千克,比普通透水混凝土降低能耗49.1%,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62.42千克。经测算,该产品的整体强度较普通路面材料高20%以上,并达到了国家标准2.5倍的高透水率。此外,该产品符合美国绿色建筑LEED标准体系的最新要求,铺装后地面温度相较于普通白色、黑色路面环境温度平均低3~5摄氏度,能够有效缓解城市热岛效应。
日前,《四川省城镇地下管线管理办法》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发布,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城镇地下管线规划管理、建设管理、维护管理、数据信息管理、综合管廊、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是该省首个专门针对城镇地下管线管理的政府令。
根据办法,县级以上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和本行业发展规划,编制地下管线专业规划,并纳入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镇市政道路交付后5年内或者大修竣工后3年内不得开挖敷设管线。超出规定期限的,建设单位应当制订道路挖掘计划,报所在地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经统筹协调后,纳入城镇地下管线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告。
维修城镇地下管线需开挖道路的,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地下管线行业主管部门应编制城镇地下管线年度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地下管线安全、环境保护应急处置综合预案。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主干道路时,地下管线工程应当有计划优先采用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技术进行规划与设计。尚未实施的,应为地下管线综合管廊预留规划通道。建成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已在管廊中预留管线位置的,不得再进行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管线建设。
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日前正式启动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将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水体、道路、建筑及设施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等作用,实现城市排水防涝能力的综合提升,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在城市总规与专项规划阶段,沭阳县规划部门将依据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相关要求提出具体指标,并将该指标纳入规划设计条件。在城市控规、城市绿线划定阶段,通过绿线管理明确海绵城市绿地建设的管控要求。
该县将把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以及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突出海绵城市建设具体要求,统筹安排城市排水、调蓄等设施建设,以增强住宅小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带等的雨水消纳功能,确保城区雨季排水畅通,根除因给排水设施不足引发的下雨即涝、污水横流的“顽疾”。
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该县鼓励建设透水绿地,采用透水地面、透水停车场、透水道路,达到雨水的自然渗透,以新建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广场、下凹式绿地与植草沟等形式,实现绿地调蓄雨水、生态修复等功能。在绿化苗木栽植过程中,尽量选择适宜的植物,优先选用乡土植物,通过科学的种植设计,达到符合生态和审美的双重要求,营造多样植物生境与自然净化系统,努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
为确保管控制度严格落实到位,该县要求每个建设工程项目均须进行海绵城市建设(改造)专项方案设计和专项施工图设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未进行专项验收或专项验收不合格的,规划部门不予进行规划条件核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日前,青岛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3年内,全市新建成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总长度不少于30千米,“十三五”末期全市完成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不少于120千米。
《实施意见》提出,要把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和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的主干道及以上等级的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人防设施、旧城改造、道路拓宽、地下空间开发等区域,鼓励实施主体因地制宜、统筹安排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由青岛市政空间开发集团作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和运营平台,合理引导供电、水务、能源、通讯等管线单位入股参与地下综合管廊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探索建立“共建共管”的良性合作模式。
为打造“鄱湖明珠·中国水都”,江西省南昌市出台一系列措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采、销售砂石,停靠采砂、运砂船舶等,并将清理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非法采砂船只、砂石堆场和采砂码头。
新近出台的《南昌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南昌市将实施12大城市河湖综合整治工程,防治水污染。其中,实施引水活化工程,2017年完成西湖黑臭水体治理;2017年底,完成幸福渠黑臭水体治理;实施瑶湖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瑶湖周边城镇、高校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等。
为保障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南昌还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2017年底前,南昌市将完成全市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并建立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