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义 □董全峰(永城市水利局)
永城市中小河流治理和水系连通试点方案浅析
□王新义□董全峰(永城市水利局)
摘要: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提出“稳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农村排水、河道疏浚等试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选择一批治理需求紧迫、建设能力较强、具备一定规划和管护基础的县级行政区为重点县,开展县域内河道综合整治,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中小河流;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下达的《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2013年6月编制完成《永城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规划》(修订稿)。2013年7月,水利部批复了《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规划》,永城市作为河南省8个重点县之一列入试点规划,规划对大涧沟、甘城沟、尹沟、宋沟、小白河、小王引河、曹家沟7条河流的全河道及雪枫沟、汪楼沟未治理段进行综合整治,并对雪枫沟、汪楼沟已疏浚段的配套建筑物进行维修加固或重建;共治理河流9条,河流总长174.30 km。
规划目标是通过河道综合整治,结合农村环境保护等措施,使河道功能恢复,防洪除涝能力提高,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保证治理后河道良性运行。按照整乡推进、集中连片的原则,共划分为11个项目区,项目区类型以防洪排涝为主8个、综合治理3个。估算总投资28400万元。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开展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试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按中央投资60%,地方投资40%筹措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2.1城厢项目区
该项目区位于永城市中部,城区的北侧,区域面积119.90 km2,涉及城厢乡和演集镇2个乡镇,区内行政村40个,据2012年统计数据,区内总人口15.2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22万人,耕地面积0.60万hm2,农民人均纯收入13101元。
项目区内主要河流有小白河、雪枫沟、汪楼沟,河长分别为6.00,11.20,7.88 km,其中汪楼沟从G311国道以南至沱河口段已进行过开挖疏浚,但已疏浚段建筑物未配套建设,其余为支沟。
2.2茴村项目区
该项目区位于永城市东部,西邻薛湖和城厢项目区。区域面积116.20 km2,涉及刘河乡和茴村镇2个乡镇,51个行政村,总人口8.6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8.41万人,耕地面积0.69万hm2,农民人均纯收入7084元。该项目区内主要河流有小王引河与汪楼沟,河长分别为18.60 km,8.05 km。
2.3薛湖项目区
该项目区位于永城市北部,南接城厢项目区,北部与夏邑县接壤。该项目区涉及薛湖镇和陈集镇,88个行政村,项目区面积151.40 km2,总人口15.7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4.70万人,耕地面积0.83万hm2,农民人均纯收入7640元。
项目区内主要河流有小白河、雪枫沟、汪楼沟,河长分别为20.50,6.20,5.20 km,其中雪枫沟和汪楼沟从G311国道以南至沱河口段已进行过开挖疏浚,但已疏浚段建筑物未配套建设,其余为支沟。三个项目区河道流向与区内地势一致,大致为由北向南流。
3.1河道淤积、除涝标准低
项目区河道于20世纪60年代进行过大规模开挖整治,运行多年未进行系统治理,河道岸坡塌滑变形,河底淤积,由于河道大部分时间无水,群众把河岸削坡,填平河堤,进行农作物耕种,改变了河道过水条件。另外,存在多处人为筑坝挡水现象,对河道排涝造成不利影响。
3.2生产桥标准低、破损严重
现状河道上生产桥除主要交通干道生产桥建设标准较高外,其余大多为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建,拱桥较多,砌石和砖结构,设计标准低,宽度窄,孔数1~4孔,孔径跨度3~10 m。随着社会发展,农耕机具和运输车辆的广泛使用,车辆载荷增加,交通量也大幅增加,生产桥基本都是超负荷运行使用,存在桥拱断裂,桥面损坏,栏杆缺乏等问题。
3.3河道水体更换不足、水质差
由于现状河道断断续续的筑坝拦水,均为随意填筑,没有标准,无调控措施,上下游之间基本处于隔断状态,更谈不上水体更换,因此现有残存水体基本处于富营养化状态。
3.4河道缺乏拦水建筑物
这次治理的河道为季节性河道,除人为筑坝段上游有较大面积的水面,其余仅为零星洼地残存雨水,大多为干枯河段。3.5两岸污染源较多
河道沿线两岸居民点较多,有敬老院、镇区和新农村社区,尤其是小白河左岸有永砀公路,交通方便,两岸建有食品厂、钢制品厂、煤矸石堆放场、养鸡养鸭场等,构成了直接的污染源。多处桥头生活垃圾随意丢弃,造成水体污染,影响河道水环境。
4.1整治目标
一是河道除涝标准达到5 a一遇,河道内无阻水障碍物、水系基本畅通,功能健全,引得进,排得出;二是通过生态措施整治,使河道水环境有明显改善,水面无有害漂浮物、岸边无垃圾,水质标准达到地表水Ⅲ类以上,使河道水环境向良性循环方向发展;三是岸坡无损毁,绿化完好,河道、滩地自然形态得到保护;河道综合整治结合农业发展需要,恢复河道灌排功能,在有条件的河段建设堰闸,拦蓄地表水,利用河水灌溉,回补地下水,增加河道内水面面积;五是通过河道综合整治,改善农村水环境,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打造畔河宜居的社区环境,促进新农村社区建设;六是建立河道长效管护机制,落实管护职责、人员及经费来源,切实保障河道及配套建筑物的后期管理。
4.2整治原则
4.2.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项目区内河道整治在《县级规划》的基础上,统筹安排整治内容,同时突出治理重点,在保证防洪除涝安全的基础上,加强水环境治理。优先治理项目区内以行洪排涝功能为主和流经人口聚集区域的河段。
4.2.2综合整治,协调推进
综合考虑河道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生态环境等功能,注重整治方案与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衔接,各类项目协调推进,集中发挥整体效益。
4.2.3因地制宜,注重生态
XM HU和J Zhang等人提出的STHGA算法[12]是一种基于全覆盖的SET k-cover算法,在简单遗传算法的基础上引入了前向编码和冗余调度,实验结果表明该算法是目前串行算法中求解成功率和求解效率都非常高的一种算法,且算法在不同网络规模下的表现稳定。本文对文献[12]的算法进行改进,将全覆盖模型改为百分比覆盖,同时将网络的连通度作为约束条件在算法中实现。
根据当地河道特点,尽可能就地取材和减少土体占用;注重生态技术和工程技术结合,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避免河道渠化、减少河岸硬化,恢复和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4.2.4勤俭节约,讲求效益
整治措施和标准与河道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经济水平相适应,避免盲目投资、过度治理。同步建立河道日常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4.3工程规模
4.3.1薛湖项目区
项目区河道治理总长度31.90 km,岸坡整治长度为32.30 km,其中生活区岸坡整治长度9.50 km,生产区岸坡整治长度22.80 km,重建生产桥24座,维修加固节制闸1座,新建引水闸1座。
4.3.2茴村项目区
项目区涉及小王引河、汪楼沟两条河流,工程治理河长26.65 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26.65 km,岸坡整治总长53.30km,其中生活区岸坡整治6.40 km,生产区岸坡整治45.90 km,险工段岸坡整治1.00 km,拆除重建生产桥14座,新建节制闸2座。
项目区涉及小白河、雪枫沟、汪楼沟三条河流,治理标准为5 a一遇除涝。工程治理河长19.68 km。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6.74 km,垃圾清运7420 m3,岸坡整治长度27.20 km,其中生活区岸坡整治长16.64 km,生产区岸坡整治长10.56 km,拆除重建生产桥8座,维修节制闸1座。
4.4建设标准
4.4.1河道疏浚工程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94)、《河道等级划分办法》等,确定规划河道为5级,河道疏浚按5 a一遇除涝标准。
4.4.2岸坡整治工程
对河道疏挖边坡进行防护,标准为5 a一遇除涝。
4.4.3建筑物工程
重建生产桥按10 a一遇防洪标准,荷载标准按公路--Ⅱ级。新建水闸按10 a一遇防洪标准设计。
5.1加快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是防洪减灾的需要
项目区村庄人口较多,人均耕地少,为保障河道两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河道进行综合整治是必要的。
5.2加快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是保障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
为保障河道两岸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带动城镇化建设,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水平,对境内河道进行治理是必要的和紧迫的。
5.3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需要
伴水而生,依河而居是农民生存活动的显著特点,河道是农民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构建和谐社会,其中之一就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特别是人水和谐,打造良好的水环境,创造良好的水生态条件。中小河流整治作为改善农村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程,会重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农村自然风光,给群众一个优美的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基本保障。
5.4实施中小河流整治是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保障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最基本的是要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保障能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都提出要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持续改善农业水利基础条件,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河道不畅通,水质不改善,不仅农业抗御水旱灾害的能力难以提高,农业发展也难以持续。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正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有效举措。
2.5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整治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村、培育现代农民,是“三农”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要完成这个重大任务,必须进一步提高水利服务“三农”发展的能力。实施中小河流整治,可以提高行洪排涝能力、水源供给能力、河道自净能力,这对改善民生,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农业和农村的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6.1除涝效果评价
工程实施后,将使项目区内4条中小河流的排涝标准由1-3 a一遇提高到5 a一遇,当发生不超过规划标准量级洪水时,可使其保护内6个乡镇、101个村、1.22万hm2农田、15.20万人口免受洪涝之苦,可基本保障保护区内0.73万hm2农田持续稳产、高产,多年平均可减免洪涝损失2198万元,除涝效果非常显著。
6.2环境效果评价
洪涝灾害的减少,不但可减免灾害损失,同时可极大地改善河道两岸及其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洪涝水的安全有序下泄,结合截污、治污工程的实施,可使河道内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可大大减少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病几率,利于人居环境的改善和人群健康水平的提高;工农业生产的增产、增收,可大大提高保护区内工农业生产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6.3综合效果评价
治理工程不仅具有显著的除涝经济效益,也大大改善了区内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生态环境也会有很大改善,当地群众对河道治理的愿望是期盼已久,项目确实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同时该项目的实施对于永城市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利条件,对于建设生态永城也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工程具有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应尽早建设实施。
(责任编辑:刘长垠)
收稿日期:2015-11-08
中图分类号:TV882. 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8853(2016)01-00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