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环保署(EPA)对压缩机站气体排放提出新规定
2015年9月,联邦环境保护署对甲烷、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中游企业提出新的规定,要求压缩机站和天然气处理厂对气体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并进行相关设备更换或改造。该规定提出减少95%排放量的参考值,不强制要求,但要求执行控制措施,来减少甲烷和VOC的排放。
对于离心式压缩机,干密封系统无需安装任何额外的排放控制设备;湿密封系统需结合排放燃烧控制装置,减少甲烷和VOC排放量。对于往复式压缩机,必须在运行超过26000个小时或36个月更换一次推杆密封环系统。
关于压缩站逸散性排放,新规定要求操作者每半年对“所有逸散性气体成分”进行泄漏监测调查,在压缩机站使用光学瓦斯成像(OGI)技术。包括阀门、接头、泵密封或横膈膜、压缩机、仪表和流量计等潜在泄漏设备。但不包括设备正常操作而排放的天然气,如天然气驱动控制器。运营者必须在启用OGI技术后30天内完成所有压缩机站组件的初步调查。泄漏设备的维修或更换必须在15天内完成。如运行过程中在技术上不可行或不安全,可在下一次计划关机或六个月内尽早完成修复。修复完成后须在15日内对修复设备进行重新检验,以确保泄漏得到彻底修复。对于不适宜使用OGI技术的设备,可使用手持仪器进行泄漏检测。
关于检测频率,如果两个检测周期内逸散排放少于1%,检测频率可从每年两次变为每年一次。逸散排放大于等于3%,则需增加检测频率。
关于检测记录和报告要求。新规定要求必须保留压缩机站每次检测调查数码照片(每个设备的照片不是必需的),以及每个设备的逸散排放日志。目前EPA正在征求意见,以确定是否应将检测报告以电版子形式提交给授权机构。该提案还要求对有排放的设施形成一份年度报告。
田望 祝悫智 编译自http://www.pgjonline.com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