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摘要——为亿万农民带来5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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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有关“三农”的最高工作会议。依照惯例,在每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会讨论次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此前,中央连续12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近日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讨论稿)》。按以往惯例,这一讨论稿经讨论修改后,将正式形成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近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二五”时期“三农”工作,分析当前农业农村形势,部署2016年和“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次会议。会前,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开好这次会议,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
习近平强调,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十二五”时期,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成果丰硕,为赢得全局工作主动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还很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脱贫开发工作,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
李克强指出,“十二五”以来,“三农”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亮点。“十三五”时期,要落实发展新理念,破解发展新难题,夯实现代农业基础,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发挥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要注意分析粮食丰收后出现的新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继续调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要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把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激发亿万农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发展新空间、农民增收致富新渠道。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粮食连续增产,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重大贡献。“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工作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强烈的短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拉长农业这条“四化同步”的短腿、补齐农村这块全面小康的短板。
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当前,要高度重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加快消化过大的农产品库存量,加快粮食加工转化;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开展社会化服务等,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等农业供给的薄弱环节,增加市场紧缺农产品的生产。要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底线,要保稻谷、小麦等口粮,保耕地、保产能,保主产区特别是核心产区的粮食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农业支持政策要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同时要注重让农民分享成果。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政策,为农业结构性改革提供动力。
会议强调,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不懈厚植重农氛围,把农业农村工作放到重中之重位置。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要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发挥财政投入对结构性改革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要挖掘农业内部潜力,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好农村资源资产资金,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提升乡村治理水平。要深入调查研究,尊重农民基层实践,不断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一新鲜表述,通过我国最高级别的“三农”会议,今天首度进入公众视野。
会议强调,要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真正形成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有效供给。
“中央提出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可谓抓住了现阶段我国农业发展的关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国强认为,当前我国主要农产品已从过去的供需紧张状态转向紧平衡状态,部分品种还出现了结构性过剩局面,如果不进行供给端的结构改革,就难以应对“两个天花板”双重挤压,无法缓解粮食产量、库存量、进口量“三量齐增”的局面。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面临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资源环境“硬约束”加剧等新挑战,迫切需要加快结构性改革,转变生产经营方式。
“一方面,我国农产品中低端供给较为充足,另一方面放心安全的农产品供给又明显不足。”中国农科院农经所研究员蒋和平认为,从供给侧角度推动我国农业发展,关键是要将农业生产由数量为主,逐步转向数量质量并重上来,更加注重效益,更加满足消费者需求。
当然,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并不意味着要放松粮食生产。会议明确提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底线,要保稻谷、小麦等口粮,保耕地、保产能,保主产区特别是核心产区的粮食生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去库存”“降成本”,这些更多用于工业领域的词语,这次也集中出现在了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
会议提出,当前,要高度重视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加快消化过大的农产品库存量,加快粮食加工转化;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减少化肥农药不合理使用、开展社会化服务等,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等农业供给的薄弱环节,增加市场紧缺农产品的生产。
分析人士认为,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切中当前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农业结构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对人口大国而言,一定规模的粮食储备必不可少。但如果库存过多,就会影响粮价的合理走势,而超量的存储规模还会加重财政负担。”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总农经师矫江说。
“生产成本高企已成为我国粮食生产中的一大顽疾,进一步加剧国内外粮价倒挂形势,长此以往,将危及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国祥说。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仍存在一定差距,成为制约农业发展的短板,农业要强,短板必须补齐。”蒋和平说。
会议提出,要充分发挥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结构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农业支持政策要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
“支持政策向规模经营主体倾斜,这是推进农业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适度规模经营主体,一般素质较高,对市场比较敏感,对科技创新接受能力较强,在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方面比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具有明显优势,能够更好地在农业结构性改革中发挥引领作用。”李国祥说。
“不过,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新型经营主体对资金周转、抵押担保等需求也会相应提高。在这些方面,新型经营主体更需要国家政策的倾斜,可以预期,更多惠农政策由‘普惠’向新型经营主体转变。”李国祥说。
会议提出,要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收储政策,为农业结构性改革提供动力。
价格是调节农产品供求最有效的手段。目前,我国对稻谷、小麦两大口粮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制度,对玉米实行临时收储制度,同时开展对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的目标价格补贴试点,这些政策对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市场变化,现行政策有必要进行与时俱进的调整。
“最低价也好,临储价也好,一定程度上是把价格和补贴合在一起。”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认为,将来要推进价格和补贴分开,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如果市价过低,政府采取适当的政策直接补贴农民。
“长期以来,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把‘保供给’和‘保收益’两个目标不加区分、合为一体。”程国强认为,要按照“桥归桥”、“路归路”原则,对两个目标分而治之,实施价补分离。一方面,退出粮价政策的“保收益”功能,将其回归到“解决农民卖粮难”的设计初衷,消除对市场的干预和扭曲影响。另一方面,通过直接补贴措施来“保收益”。
会议强调,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
“农业是基础产业,推进农业现代化、破解农业农村发展中的难题,都需要财政的有力支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认为,会议提出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总量增加,表明了中央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
会议同时提出,要加大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发挥财政投入对结构性改革的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农村。
对此李国祥认为,近年来,各级财政一直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重点支持,财政支农力度不断加大。但资金使用存在多头管理、“撒胡椒面”等问题,支农效率有待提高。
“根据会议精神,可以预见,下一步财政支农将在优化存量上做文章,在结构上进一步优化,涉农项目、涉农资金有望进一步整合,形成合力用于‘三农’薄弱环节。”叶兴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