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丽,孙晓伟,扈国杰
(山东省青岛大学医学院,山东 青岛 266555)
加味开郁消胀汤对肾虚血瘀型多囊卵巢综合征排卵率的临床观察
郭小丽,孙晓伟,扈国杰
(山东省青岛大学医学院,山东 青岛 266555)
目的观察开郁消胀汤加味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Polycystic Ovary Syndrome,PCOS)的疗效。方法将68例POCS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给予加味开郁消胀汤;对照组给予炔雌醇环丙孕酮片(达英-35)口服,1个疗程为3个月经周期,1个疗程后观察两组患者3个月月经及排卵情况。结果治疗后两组患者临床症状及体征、月经周期、排卵情况均有明显改善,总有效率观察组92.1%优于对照组83.3%;观察组的T、LH、LH/FSH、BMI水平显著低于对照组,E2、FSH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治疗后观察组的排卵数、卵泡体积、排卵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加味开郁消胀汤可改善患者的临床症状,提高PCOS患者排卵率,并可显著改善中医证候。
开郁消胀汤;肾虚血瘀型;多囊卵巢综合征
多囊卵巢综合征(polyeystic ovarian syndrome,PCOS)是妇女常见的内分泌紊乱性疾病,于1935年首先由Stein和Leventhal提出[1],它以稀发排卵或无排卵、高雄激素血症、卵巢多囊样改变为主要特征[2]。临床上主要表现为月经紊乱、不孕、痤疮、肥胖、黑棘皮症等。近年来,多囊卵巢综合症发病率明显上升,约占育龄期女性的5%~10%[3],严重影响妇女的健康和生活质量。由于病因不明及高度异质性,PCOS目前以对症治疗为主,而化学药物的不良反应,使得针对此病的治疗复杂化。中医药治疗PCOS以安全有效、不良反应小、个体化治疗的优势,逐渐受到医学界的重视和认可。本研究采用加味开郁消胀汤治疗PCOS,取得了较好的疗效,现将研究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
患者均为2014年9月~2016年9月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中医科诊治的PCOS患者68例,年龄20~40岁。
1.2 诊断标准
西医诊断标准 PCOS诊断标准采用2003年鹿特丹会议诊断标准[4]:(1)稀发排卵或无排卵;(2)有高雄激素的临床表现和(或)高雄激素血症;(3)超声检查有卵巢多囊样改变 一侧或双侧卵巢直径2~9 mm的卵泡≥12个,和(或)卵巢体积≥10 ml。
3项中符合任何两项,并除外其他引起高雄激素血症疾病者(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分泌雄激素的肿瘤、库欣综合征等)即可确定诊断。
中医辨证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5]及《中医妇科学》[6]制定:肾虚血瘀证:(1)月经先后无定期或婚久不孕,经量或多或少,色紫暗,甚则闭经;(2)经前乳房胀痛,平时亦可伴有胁肋部胀痛,带下量多,形体丰满或肥胖,胸闷泛恶,神疲肢重;(3)经行前后烦躁易怒;(4)舌质紫红,舌苔黄腻,脉沉细涩。
1.3 纳入标准
(1)符合西医的多囊卵巢综合征诊断标准。
(2)符合多囊卵巢综合征的中医诊断标准。
(3)年龄在20~40岁之间。
(4)治疗前3个月内未进行其他治疗。
(5)知情同意。
1.4 排除标准
(1)有心、脑血管、肝、肾及精神病患者等严重疾病者。
(2)不符合纳入标准,或符合纳入标准但未按规定用药,无法判断疗效,或资料不全而影响治疗效果及安全性判断者。
(3)对中药过敏者。
(4)进入本研究前3个月内曾进行过其他治疗。
(5)有生殖器畸形、缺如等器质性病变者,近期有重大创伤、手术者。
1.5 方法
1.5.1 对照组
于月经第5天给予炔雌醇环丙孕酮片(达英-35)(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口服1片,1次/d,共21天为1个周期,连服3个月经周期。
1.5.2 观察组
于整个月经间期用中药加味开郁消胀汤(肉苁蓉10 g,巴戟10 g,郁金10 g,三棱10 g,莪术10 g,赤芍10 g,菟丝子10 g;痰湿症,加茯苓10 g,白芷10 g,桂枝10 g;血虚症,加当归10 g,熟地10 g。),用法:冷水浸泡中药1~2 h,后水煎2次,两次水煎后混合得汤液300 ml,分早、晚温服,日一剂。
3个月经周期为一个疗程,两组患者各服用1个疗程。
1.6 观察指标
(1)症状和体征在治疗前后的变化。
(2)性激素测定:观察雌二醇(E2)、睾酮(T)、促黄体生成素(LH)、促卵泡刺激素(FSH)、LH/FSH的变化。治疗前后各测1次,于从经周第3-5天或闭经日晨起空腹抽血。
(3)月经情况:观察月经周期,量,色,质和伴随症状的变化。
(4)BMI变化:BMI=体重(kg)/身高(m)2。
(5)B超:于早卵泡期开始检查,观察双侧卵巢卵泡发育(大小及数目)、排卵、卵巢体积测量情况。
1.7 疗效判定标准
依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制定以下判定标准:
治愈,患者临床症状及体征完全消失,月经恢复正常,血清激素水平恢复正常,连续3个月均正常排卵;
有效,症状有明显改善,月经基本恢复正常,血清激素有所改善,3个月内出现1次或1-2次排卵现象;
无效,症状及体征无改善,6个月内无排卵现象。
1.8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7.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经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表明,对照组临床痊愈4例,有效10例,无效11例,总有效率83.3%,观察组临床痊愈8例,有效19例,无效8例,总有效率92.1%。观察组的临床总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两组的T、LH、LH/FSH、BMI的水平在治疗后均显著降低,E2、FSH水平显著升高(P<0.05);观察组的T、LH、LH/FSH、BMI水平显著低于对照组,E2、FSH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2。治疗后观察组的排卵数、卵泡体积、排卵率显著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3。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检测指标比较(±s)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检测指标比较(±s)
注:与治疗前比较,*P<0.05
组别E2TLHFSHLH/FSHBMI治疗前19.85±5.38 3.36±1.2118.5±6.036.78±2.324.15±0.63 25.34±3.43观察组治疗后8.56±2.78*1.68±0.56*9.35±3.36* 8.54±1.96*1.23±0.09* 22.64±2.45*治疗前18.87±5.233.54±1.0619.53±6.785.89±2.044.76±0.8826.46±4.28治疗后11.34±3.43 2.16±0.2310.61±4.21 8.04±0.681.38±0.1523.36±2.73对照组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卵巢影响的比较(±s)
表3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卵巢影响的比较(±s)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组别n(个)排卵数(个) 卵泡体积(cm3)排卵率(%)观察组381.9±0.412.05±3.64 82.3% *对照组301.3±0.2 11.63±2.26 56.3%
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是一种影响女性一生的内分泌和代谢紊乱,具有很高的临床异质性,病因机制复杂,环境和遗传交互作用。目前对于多囊卵巢综合症的治疗西医主要是运用促排卵药物、激素及避孕药物,虽然排卵率效果较好,但在应用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卵巢过度刺激征(OHSS)、多胎妊娠、自然流产。
笔者在临床实践中发现中药治疗多囊卵巢的过程中,不仅可以增高其排卵率,减少西药运用过程中的副作用。多囊卵巢综合征(PCOS)中医无此病名,根据其临床表现,当属中医“月经后期”、“经量过少”、“闭经”、“不孕”等范畴。黎小斌等[7]认为,多囊卵巢综合征以肾虚为本,血瘀及痰阻为标,属虚实夹杂之证。尤昭玲[8]认为,多囊卵巢的基本病机是肾虚血瘀,肾-天癸-冲任-胞宫功能失调是其发病的主要环节。本研究运用加味开郁消胀汤,方中肉苁蓉、巴戟天,补肾温阳,为君药。郁金,活血行气,既化有形之血瘀,又散无形之气郁,为方中臣药,气行则血行,气郁则血瘀,气血运行流畅则有形之物不易聚集;又配以理气活血作用较强的三棱、莪术、赤芍,加强化瘀消积散结之效,三者共用能行气化瘀散结,既散有形之积,又防气血痰湿之物聚集不散;伍以菟丝子,温补肾阳,以壮元阳温煦五脏,配合其他理气活血药,意在温通。诸药合用,行气活血温肾,使之破而不伤正气,补而不滞经脉,补破结合。针对主要表现之病症可收到开郁散结、温肾通阳之功效。本研究表明开郁消胀汤加味治疗POCS,可调节月经周期,显著提高排卵率。但其患者有限,药物对该病产生的作用机制有待研究。
[1] 李美芝.多囊卵巢综合征的诊断与治疗[J].中华妇产科杂志,2002,37(7):444-446.
[2] Jack L,Cronenwett K,Wayne Johnston.卢瑟福血管外科学[M].7版.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12:984-986.
[3] Bclcaro G,Nicolaides AN,Errichi BM,et a1.Superficial thrombophle-bitis of the legs:a randomized,controlled,follow-up study[J].Angiol-ogy,1999,50:523-529.
[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s].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
[5] 郑筱萸.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试行) [s].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2002.
[6] 张玉珍.中医妇科学[M].2版.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7: 128-130.
[7] 黎小斌,李丽芸.导痰种子方联合克罗米芬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实用医学杂志, 2007,16(4);330.
[8] 尤昭玲.补肾化瘀法治疗多囊卵巢综合征心得.江苏中医药,2007,27(3);1672-397
R7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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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8803.2016.12.0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