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北方
(湖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2)
《孽海花》未能终篇原因的几点新思考
宇北方
(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湖南长沙410012)
摘要:曾朴穷尽半生也只完成了《孽海花》原拟作六十回中的前三十五回,其内在原因是一个很少有人关注却又值得深思的问题。正确看待这个问题有助于我们全面客观的评价《孽海花》的文学史价值,准确把握晚清民初的社会文化氛围。对其未能终篇原因的新思索建立在欧阳健先生论点的基础上,从晚清民初女性主义思想变迁和《孽海花》的历史小说属性两个方面展开。
关键词:《孽海花》;曾朴;傅彩云;历史小说;女权主义
一、反思前人观点
1935年春末,六十四岁的曾朴深感自己时日无多,对前来探病的好友吴琴一痛苦的说道:“我不但《孽海花》有头无尾,而且《鲁男子》难期完成,终身遗憾!我的事业完蛋了”[1](P59)。一个多月后,曾朴抱憾病逝于祖居虚霩园。此时,曾朴距最初提笔创作《孽海花》已有31年的光景。在这31年里,曾朴不仅先后与亲友合办过杂志《小说林》、《女子世界》、《真善美》等,更是醉心于法国浪漫主义文学的译介,尤其是雨果的作品,他主张的忠实于原著的白话文译法被商务印书馆视为文学译介的理想范式。除此之外,曾朴在政坛也颇为活跃,凭借早年参加维新党积攒下的政治资本,身居江苏省财政厅长、政务厅长等要职,直到55岁才辞官赋闲。表面上《孽海花》未能终篇的主要原因是曾朴日常繁忙,精力过于分散,事实上曾朴辞官之后,仍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用于《孽海花》的创作,可最终只续了十回,远远少于最初与金松岑约定的六十回。[2](P146)晚年的曾朴常向亲友吐露续写《孽海花》的困难,长子曾虚白在回复蔡元培《追悼曾孟朴先生》的信件中写道:“他常说:‘从前看着江郎才尽的典故,总不认为有这回事,现在自己亲身经验到了,才知道这境界的痛苦。’所以孽海花是父亲再度努力而仍未完成的稿子……”[2](P201)。
那么,曾朴无法续完《孽海花》真的是因为“江郎才尽”吗?欧阳健先生在《<孽海花>难以终篇的内在原因》一文中提出,小说未能终篇与本身的叙事结构有着内在关联。《孽海花》采用的是金雯青、傅彩云双主人公的叙事模式,通过两位主人公行动,尽量容纳同治初年至甲午战争近三十年来的历史。两位主人公比较起来,傅彩云似乎总是处于上风。作为一个妾,傅彩云泼辣精明,第二十一回被金雯青发现和小厮有私情时,她不慌不忙的说:“你们看着姨娘,本来不过是个玩意儿,好的时,抱在怀里,放在膝上,‘宝’呀‘贝’呀的捧;一不好,赶出去,发配的,送人的,道儿多着呢!……我的出身,你该明白了;当初讨我时候,就没有指望我什么三从四德三贞九烈,这会儿做出点儿不如你意的事情,也没什么稀罕”[3](P149)。金雯青听了是句句刺心,字字见血,却又无从反驳。作为一位外使夫人,傅彩云显示了中国妇女走向世界舞台的胆识和自信,初到德国她便要求跟随金雯青觐见德皇,不久又与飞蝶丽皇后结为金兰,并在贵妇云集的手工赛会上力压群芳,成为德国上流社会的宠儿,与金雯青闭门谢客,一心好古的迂腐和固执形成鲜明对比。尽管傅彩云如此出彩,欧阳健先生还是认为在小说叙事意义上两位主人公的地位是有差别的,傅彩云是“主中之宾”,相对于金雯青而言,她只能算是一个配角。《孽海花》是以晚清三十年来重大政治事件为动力推动情节发展的,而作为朝廷重臣的金雯青正是将这些政治事件串联起来的线索人物。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金雯青的死使女主角傅彩云沦为了晚清政坛的“局外人”,傅彩云这个人物本身再精彩,也无法推动小说的情节继续发展。
问题的关键在于,傅彩云在金雯青死后能否与晚清政界保持一定的联系,独立承担起推动情节发展的任务,答案是肯定的。文本之内,傅彩云在《孽海花》中一共有三重身份,她是宠妾,是公使夫人,更是一代名妓。在小说的第三十一回至三十二回,傅彩云利用自己的美色和手腕左右逢源,赢得了官僚宝子固和陈骥东的青睐,在上海重新挂牌为妓,以交际花的姿态回到了晚清上流社会,“第一天的开台酒,当然子固来报效了双双台,叫了两班灯担堂名,请了三四十位客人,把上海滩有名的人物,差不多一网打尽,做了个群英大会。从此芳名大震,轰动一时,窟号销金,城不开夜,说不尽的繁华热闹”[3](P248)。另外,晚清时期的妓院既是官宦权贵、文人雅士们寻花问柳的地方,又是他们访友集会,开展社交活动的重要场所,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傅彩云完全有可能在此接触到保守派、维新派、革命派等各色政界人物,从而将晚清各种政治事件串联起来。文本之外,赛金花(傅彩云原型)的传奇经历还能为《孽海花》情节的发展提供丰富的材料。洪钧(金雯青原型)死后,赛金花重操旧业,因“状元夫人”和“公使夫人”的招牌名扬上海滩,后受内阁大学士陆润庠(陆菶如原型)排挤迁往北京,不久又与京津政商名流来往密切。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相传赛金花力劝八国联军统帅瓦德西不要滥杀百姓,并在议和的过程中起了关键的作用,坊间更流传着她与瓦德西在龙椅上同床共枕的绯闻故事。赛金花的这些生平事迹都是小说创作的极好材料,曾虚白也回忆道:“若把她跟瓦德西的一段浪漫史做全书的总结,倒是一个有力量的高潮结法,所以当时决心做到庚子就结束”[2](P201)。综上所述,《孽海花》文本内外的材料都在指向一点,傅彩云是可以代替金雯青成为小说线索人物的,而缺乏线索人物导致小说不能终篇的观点也就难以立足了。
二、原因一:晚清民初女权主义思想变迁
一部优秀的叙事小说大体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情节精彩;二是要有思想价值。傅彩云形象的价值在于,她有别于中国传统文学中其她的“坏女人”形象,是一个接受西方女权主义观念的新女性,只是晚清女权主义思想本身的时代特殊性决定了傅彩云的形象价值是具有时效性的。
傅彩云崇尚男女平权、爱情自由,她身上所具有的女权主义观念,究其原因,是与她的晚清名妓身份分不开的。在传统文人的想象中,妓女,尤其是类似红拂、李香君这样的名妓,一直是一个既通诗书,又敢于反抗成规的群体,当她们遭遇时代变革时,往往是新事物、新思想的最早接受者。这种特质使妓女群体成为了晚清作家宣扬女权主义思想的传声筒,如《文明小史》中,从东洋归来的留学生评价妓女是“极文明,极有教化,为他深合乎平等自由的道理,见了人大大方方,并无一点羞涩的样子”[4](P128)。
然而,对于晚清社会来说,把傅彩云为代表的妓女当做女子解放运动的急先锋更像是“猛药去沉疴”,是极端的、激进的,这种现象的产生应该归结为严苛的社会文化环境,以及晚清知识分子不甚成熟的女权主义思想。晚清女权运动的根本目的不是在于妇女解放本身,而是在于通过“兴女学,倡女权”,给予妇女政治、经济自由,培养出一批如同男人一般的“新女性”来完成中华民族的复兴使命,本质上是作为民族解放运动的一部分出现的,正如莫虎飞所言,“是故男子当尽爱国之责任,女子亦当尽爱国之责任;男子当尽国民之义务,女子亦当尽国民之义务也”。晚清文学受到这种女权思想的影响后,往往会在作品中片面强调女性在政治、经济、爱情等方面自由、平等的权利,忽略男女在能力上的内在差异。
曾朴虽没发表过女权思想著作,但他一直和晚清女权运动很有缘。1904年,曾朴与丁芝孙合编杂志《女子世界》,该杂志集结了包括金松岑、徐念慈、周作人在内的一批女权主义思想家,一度成为了晚清女报界的标杆,而曾朴的好友金松岑更是有着晚清女权主义著述《女界钟》作者和《孽海花》“造意者”这样的双重身份。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很难不去猜想曾朴和《孽海花》受到了晚清女权思想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在小说中是,傅彩云过于追求爱情中的自由成分,忽略了爱情还有坚贞、专一的一面,任凭自己放浪于小厮阿福、戏子孙三、德国军官瓦德西之间,看起来更像是一个纵欲者。另外,傅彩云虽然实现了女性独立,但实现的过程往往是极端的。金雯青死后,傅彩云假意委身孙三,让其帮助自己成功脱离金家,而当她利用美色赢得官僚宝子固、陈骥东等更大的靠山后,随即又离开孙三,手腕不可谓不辛辣。
时代更迭,思想嬗变,在曾朴搁笔的二十年里,女权思想迅速在中国普及。由于女权运动的主导者已从男性变成了女性,女权思想逐渐从民族解放运动的包袱中解脱出来,开始关注女性本身的特征与价值。随之发生变化的是读者的口味,他们已接受不了傅彩云这般激进、极端的女性形象,蔡元培曾在《追悼曾孟朴先生》一文中表示“对于此书,有不解的一点,就是这部书借傅彩云作线索,而描写的傅彩云,除了美貌与色情狂以外,一点没有别的”[2](P198)。作为作者,曾朴很有可能也察觉到了,若是以傅彩云为女主人公续写下去,小说将会显得不合时宜。傅彩云虽然还活着,但实质上已经死了,她的形象价值早已在中国近代女权主义思想的变迁中消失殆尽,也许这就是《孽海花》难以终篇的内因之一了。
三、原因二:历史小说属性
随着新世纪以来出现的中国近代文学反思热,越来越多的人认为,把《孽海花》视为一部典型的谴责小说是不恰当的,这种不恰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谴责小说”这一概念本身就有其历史局限性。“谴责小说”由鲁迅提出于新文学运动期间,词语包含了对晚清文学浓浓的批判和贬低意味,作为新文学运动的旗手,时代赋予了鲁迅那一代知识分子建构新文学的使命,而要想实现新文学,就必须对晚清文学进行彻底的否定。因此,“谴责小说”一词从诞生之初就具有强烈的时代性,从学理上讲,它未必是永远正确的,也许正如陈平原所说的,我们应该将“谴责”视为晚清小说中的一种风格,而不是一种严格的小说类型。其次,《孽海花》并不适用于谴责小说的归类标准。鲁迅虽然准确的抓住了大多数谴责小说都有的“虽命意在于匡世,似与讽刺小说同伦,而辞气浮露,笔无藏锋,甚且过甚其辞,以合时人嗜好”[5](P263)的通病,将它们统称为“谴责小说”,但用上述评价去概括《孽海花》则并不十分妥帖。《孽海花》虽也尖刻的描写过官商勾结贿赂的黑幕,儒士迂腐虚伪的狂态,但曾朴的趣味并不在于低级讽刺,而是在于通过两个性格迥异主人公之间的命运碰撞,塑造他们的人物形象,展现自己对晚清社会现状及其未来的思考,而且相对于《官场现形记》这样典型的谴责小说,《孽海花》的笔调也更为克制、含蓄。
如果我们摘下《孽海花》身上的“谴责小说”标签,也许它更应该被人称作“历史小说”。罗吉·福勒曾在《现代西方文学批评术语词典》中指出,历史小说最大的特征是,小说中故事时间具有“历史性”,题材既包括国家大事,又包括个人私事,主人公既可以是历史人物,也可以是虚构的,不过他们的命运都与历史事件息息相关。1905年,《孽海花》前二十回分上、下两册在小说林社出版,封面标示为“历史小说”,其出书广告云:“本书以名妓赛金花为主人,纬以近三十年新旧社会之历史,如旧学时代,中日战争时代,政变时代,一切琐闻轶事,描写尽情,小说界未有之杰作也”[1](P27),可见小说林社最初就将《孽海花》定性为历史小说,而广告词对《孽海花》的描述也符合历史小说的定义。另外,《孽海花》中出现的故事情节和人物大多都基于史实或采用当时流行的说法,因此还出现了一批热衷于索隐、考究的读者,蔡元培就是其中一人,“《孽海花》出版后,觉得最配我的胃口了,他不但影射的人物和轶事的多,为从前小说所没有,就是可疑的故事,可笑的迷信,也都根据当时一种传说,并非作者捏造的”[2](P298),这也从侧面表现了《孽海花》的历史属性。
不过,要想在搁笔二十年后继续采用这种“事事有根据,人物有原型”的写法却并非易事,之前在写作中信手拈来的材料,如今早就散佚作了历史的尘埃,曾朴必须通过查阅大量晚清文献资料才能获得一二。曾朴曾在《真善美》四卷二号上谈到自己的续写体验,“看看不过千字,作者却翻了十几部书,再加上自己的经验做成的。他常说做《鲁男子》的乐,做《孽海花》的苦,做历史小说的不容易,令人不能不佩服大仲马的伟大。”[1](P52),字里行间可见负担之沉重。除此之外,准确把握晚清当时的社会氛围也是续写的难点之一。曾朴虽亲身经历了清末三十年的风起云涌,但民国之后,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的高速发展,“五四”新文化运动如火如荼的进行,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发生了巨变,自己也早已从一个激进的“维新党”变成了鲁迅笔下的“老新党”,整个社会很难再看到一点晚清时代的影子。了解了时代背景之后,我们也就不难理解曾朴在《修改后要说的几句话》中发出的“不要说已搜集的材料,差不多十忘八九,便是要勉力保存时代的色彩,笔墨的格调,也觉得异常困难”[3](P4)的感叹了。
参考文献:
[1]时萌.曾朴研究[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2] 魏绍昌.孽海花资料[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3] 曾朴.孽海花[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0.
[4]李伯元.文明小史[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1.
[5]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
文章编号:2095-4654(2016)04-0061-03
收稿日期:2016-02-02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识码: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