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儒楠 韦 娜
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现状、问题与建议
贾儒楠①韦娜②
“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是我国在面对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大背景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一带一路”是为了深入挖掘沿线国家的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通过建立国际合作新机制来弥补各国发展过程中的短板,培育经济增长新的动力,实现全球化的再平衡,并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这对我国推动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国内经济区域资源整合,开创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都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一、金融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实现“一带一路”建设的“五通”,必须先解决金融互通,通过金融资源整合来推动设施联通、贸易畅通,最终实现全面的互联互通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对资源的配置功能,是推动沿线国家互利发展的前提和保障。
(一)金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
“一带一路”是世界上跨度最大的国家合作平台,重点合作内容包括与沿线国家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等“五通”,涉及基础设施、能源、金融、商贸流通等多个行业。“一带一路”建设要求加强货币流通、深化金融合作,创新性地通过提供更多惠及各方的公共金融产品,以包容开放的精神推动金融系统化,提升区域金融发展水平,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整合域内外各方利益关系。金融合作与“一带一路”建设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只有在金融领域打造互利共赢、包容共进、命运相连的共同体,实现沿线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才能实现“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目标,才能真正形成沿线国家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金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
“一带一路”建设的每个方面均离不开具体项目的落地,我国与沿线国家已在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产能合作、文化旅游交流等方面储备了一大批合作项目,这些项目在营销、开发建设及后期维护等阶段都需要巨大资金支持。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通过金融服务来合理有效地配置各类资源,拓宽融资渠道,获得更多资本积累,实现资金总量扩展,支撑和保障相关项目顺利开展,为实现“一带一路”建设添砖加瓦。
(三)金融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引导
金融是一种资源配置手段,不仅能满足资金的多样化需求,还能通过资金支持的先后、轻重搭配,按照先易后难、分层有序的步骤,“以点带面”地实现对项目的引导作用。没有资金的支持,项目的实施无从谈起,资金支持的规模和进度,影响着项目实施的效果。通过资金的搭配使用,促使沿线国家的合作、沿线项目有步骤地开展,有利于“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二、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一)现状
1.政府相关部门有序推动“一带一路”金融建设
国家出台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和《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愿景与行动》,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描绘了蓝图。财政部进一步完善了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式,加大了对产能合作重点项目支持力度。人民银行积极推动金融机构改革,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研究人民币走出去机制,目前已与30家央行达成了规模近10万亿元人民币的货币互换协议,而且规模将持续扩大。商务部研究完善了优惠出口买方信贷管理办法,将“一带一路”建设项目和能带动我国重大装备出口和国际产能合作的项目作为支持重点。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积极引导信贷、证券、保险等资金投向,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2.政策性金融发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2015年,三大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落地,其中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将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目前两家银行在机构设置、业务拓展等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境外设立了1家分行和3家代表处,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贷款余额超过5200亿元人民币,有贷款余额的“一带一路”项目1000多个,分布于49个沿线国家,涵盖公路、铁路、港口、电力、通信等多个领域,仅2015年就在“一带一路”沿线开展经贸合作项目384个,带动进出口商务合同金额超过1300亿美元。国家开发银行在境外设立了1家分行和4家代表处,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融资项目超过400多个,贷款余额1073亿美元,在支持“五通”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此外,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我国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投资、承包工程的规模累计已达到5705.6亿美元,支付赔款18.55亿美元,为金融机构和企业“走出去”提供保障。
3.成立专业性金融机构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下称亚投行)于2016年1月16日正式开业,其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包括57个成员国,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我国认购占比30.34%。亚投行宗旨是通过对基础设施及其他生产性领域的投资,促进亚洲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财富并改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初期投资重点领域包括能源与电力、交通和电信、农村和农业基础设施等,首批贷款有望在2016年年中批准。亚投行与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产生共振,有利于打造亚洲区域联通新局面。亚投行与成立于1966年的亚洲开发银行(下称亚开行)有相似之处,两者同样是以亚太地区国家为主要成员和服务对象的区域多边开发银行,但亚开行宗旨在于消除贫困和社会发展,业务涉及能源、环保、教育、农业、健康和社会治理方面,而亚投行关注基础设施建设。亚投行与包括亚开行在内的其他多边和双边开发机构合作互补,共建区域伙伴关系,共同应对亚太地区发展资金缺口问题。此外,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我国政府委托中国外汇储备、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出资400亿美元,于2014年12月29日成立了丝路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丝路基金)。丝路基金是中长期开发投资基金,通过以股权投资为主的多种投融资方式,重点致力于“一带一路”框架内的经贸合作和双边多边互联互通提供融资支持。400亿美元的丝路基金不是一个固态的资金池,更重要的扮演财务投资人的角色,发挥多种作用的巨大杠杆。2015年4月,丝路基金签下“首单”,投资中巴经济走廊优先实施项目——卡洛特水电站,迈出实质性投资运作重要一步。
4.其他商业性金融助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国内一些商业银行积极响应号召,利用其网点多、机制灵活、资金充沛、产品丰富的优势,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目前包括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中信银行及富滇银行7家银行机构在俄罗斯、新加坡、越南等14个沿线国家设立了31家分支机构;工商银行支持的“一带一路”境外项目达到70多个,总金额超100亿美元,业务遍及亚、非、欧三大洲33个国家,占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总数的一半多。中国银行近期成功发行40亿美元“一带一路”债券,是国际金融市场首笔以“一带一路”为主题的债券,也是迄今中国银行业规模最大的境外债券。中信银行日前宣布,在提供超过4000亿元融资的同时,将设立“一带一路”基金,首期规模200亿元,投资于“一带一路”区域内的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建设。浦发银行宣布启动“一带一路”重点项目的服务推进工作,为其中17个项目提供近百亿元专项金融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1.国际金融同业竞争激烈
欧美发达地区许多先进金融机构,如花旗银行、渣打银行等拥有上百年的跨国经营历史,在金融理念、金融产品、服务水平和网点设置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我国金融机构跨国经营历史短,在上述方面与这类欧美银行存在一定差距,开拓海外业务面临较大的压力。此外,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金融机构近年来也迅速拓展海外业务,如日本受国内经济疲弱、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海外投资机遇涌现等影响,大力实施银行业海外扩张,其日本国际协力银行、三井住友银行在泰国、缅甸、柬埔寨等国家通过低利率等价格手段,抢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这对我国银行是一个巨大考验。
2.国内金融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
我国各类型金融机构响应国家号召,遵循市场化规则,积极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但初步看,各金融机构在发挥资源整合优势方面尚存不足,在可行性研究、市场开拓、融资结构、对外报价等方面仍存在各自为政现象,没有形成合力,这样会造成资源浪费,且资金支持方式单一,基金投资、信贷支持、保险保障等方面仍需进一步结合,最大化发挥资金支持保障作用。
3.沿线项目资金需求量大,投资回报期长
“一带一路”建设已进入务实推进阶段,涉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装备以及能源资源合作等重大项目,项目规模较大,资金缺口巨大。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例,据亚开行及麦肯锡公司预测,在亚太地区,未来10年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高达8万亿美元,仅落实“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铁路建设规划,就需3000亿~5000亿元人民币。但沿线涉及的国家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经济实力各异,且大部分国家和地区欠发达,不解决这个巨额资金缺口,“一带一路”建设就无从谈起。这种类型的项目除资金需求量大外,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运营及运营收益具有不稳定性。众所周知,基础设施投资收益率一般偏低,如机场、高铁、高速公路、港口等基础设施的自身收费是本息偿还的第一来源,而交通设施收费受到多种因素限制,实现盈利是一个漫长且不确定的过程。
4.沿线国家市场化不足
市场化是一个趋势,也是解决建设资金缺口的重要手段。“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维护长期依靠国家财政拨款,政府垄断经营,经济效益极少,沿线国家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对该种模式习以为常,而对于基础设施领域市场化和引进外来资金的模式较难接受,对与投融资领域配套的收费价格、准入资质、操作办法等规定不足,监督管理也十分缺乏。同时,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涉及政府、私人、外资及公众各方利益,这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后盾,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方面仍存不足,特别是在一些不发达国家,经常出现抵押、质押物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或遭到法律歧视的情况,导致银行可能难以获取抵押、质押物,或者即使有抵押、质押物,也无法依法获取抵押、质押物价值。法律体系盲区多、限制多,阻碍了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发展及资金的安全性。因此,在合作过程中建立市场基本规则,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尤为重要。
5.沿线国家金融合作水平有待提高
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国家间金融合作不够深入,尚处于初级阶段,互设金融机构很少,现有双边合作主要集中于贸易结算方面,规模较小,且面临一系列的监管、资本流动壁垒,导致金融机构无法形成高效、畅通的跨境网络,不利于在他国为企业开展业务提供支持和便利。区域内大部分国家的金融基础设施不尽相同,包括支付体系、法律环境、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等金融网络不兼容。区域货币稳定体系、投融资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着诸多现实困难。同时,“一带一路”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广、主体多、金额大、结构复杂,对跨境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深度,金融产品的跨市场、跨领域、专业化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6.国别风险显现
“一带一路”合作项目多属国家战略性项目,受主权因素影响。例如,许多项目由沿线国家政府部门主权借款、国有公司借款、商业机构借款但提供主权担保等,东道国的国别风险对资金安全产生较大影响。客观地讲,“一带一路”沿途的65个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大都对外深陷大国博弈战场,对内面临政治转制、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艰巨任务,其投资环境有别于发达国家,政治经济环境极不稳定,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近年来,埃及、也门、叙利亚等国政局出现动荡,一些国家甚至出现政权更迭,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差,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受到影响。个别国家受到美国和欧盟制裁,美元路径受阻,项目还款受到影响。印度等国对我国投资存在一定警惕态度,贸易领域频繁使用反倾销、反补贴等手段。一些中亚、西亚地区国家国内政局虽较为稳定,但产业结构单一,财政实力偏弱,国家财政收入过度依赖能源及原材料出口,如塔吉克斯坦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农矿初级产品(如棉花、铝)的出口收入,土库曼斯坦约75%的财政收入来自石油和天然气产业,宏观经济对国际能源价格高度敏感。
三、金融支持“一带一路”的思考与建议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金融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且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但“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金融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中面临激烈的同业竞争、复杂的内外部环境、巨大的资金需求、长周期和不确定的投资回报,单一金融机构、单一金融产品难以解决这些问题,更难以满足项目建设对资金的多样化需求。今后一个时期,金融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更需要一个综合配套的支持体系。重点需推进以下方面:
(一)加强总体布局规划
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宏大的系统工程,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对金融资源统筹规划,优先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促使金融机构加强合作,稳妥布局,分层推进。要建立和巩固各国金融政策的对话机制,在金融政策协调、信息披露等方面达成深层共识,推进金融合作进程。要指导中资金融机构加强与沿线国家金融机构的对接,推动互设分支机构,使其尽快融入东道国金融市场。
(二)金融引导“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从区域上看,贯穿欧亚大陆,东边连接亚太经济圈,西边进入欧洲经济圈,沿线涉及65个国家。从内容上看,包含基础设施建设、贸易往来、人文交流等多个方面。目标是要形成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如此庞大规划的实现不是一蹴而就的,因此金融对“一带一路”的支持就要分清次序,资金投入的规模和先后进度要合理设计,资金的投入引导具体项目实施的次序和效果。对于外交层面的重点国别、经济走廊的重点区域,优先给予资金支持,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对于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优先给予资金支持,为“一带一路”建设打牢基础;对于资源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可以实现沿线国家互惠互利的项目,中期重点给予资金支持,有利于形成利益共同体;对于人文文化交流,长期给予资金支持,促成与沿线国家民心相融。
(三)政策性金融先行引领金融资源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设立是为了实现国家特定的政策目标,按照有关法规限定,以优惠性利率和期限提供的资金融通。商业性金融机构面对资金规模大、投资回报低、风险大的项目力不从心。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复杂环境以及投资收益不确定、投资回报较长的现实情况,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势明显,其不追求利润最大化,从而可以率先进入商业金融机构无法进入和不想进入的领域,是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先行者。政策性金融机构除了提供资金,先行进入东道国市场,还要承担引领投融资体制建设的重任,金融的制度、体制和文化建设在金融发展中极为重要,制度强才能金融强,才能为后续商业金融进入做好铺垫。此外,政策性金融机构还可借鉴前期参与“一带一路”的实施经验,给企业提供有效的咨询服务,对“走出去”企业开拓项目也具有引领作用。对于政策性金融让利过度的情况,可考虑与中方企业进行内部平衡,政策性金融机构适当降低融资利率报价,支持企业拿到项目,企业后期盈利贴补银行利差,这种方式可使政府、银行、企业分担成本、共享利益、形成合力。
(四)国内外金融资源协作,合力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面对“一带一路”沿线巨大资金缺口,紧靠政策性金融难以满足需求,需要充分调动一切可能资源。当政策性金融先行进入东道国,弥补了东道国金融缺位后,其他金融机构要依托其在管理模式、机构分布、业务领域、信息来源等方面优势,发挥金融支持的主力作用。亚投行、丝路基金成立就被赋予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使命,鉴于机构资本金规模有限,下一步要注重发挥资金杠杆效果,与同业联合共同为项目提供融资。国内的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巨大的信贷支持。互联网金融已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通过互联网模式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打造了全新的金融合作领域。民间资本也参与到支持企业“走出去”中,为我国金融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保险公司为“走出去”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保驾护航。各金融机构要加强协作,共享资源,尤其是尝试对各自管理的境外主权债务头寸进行统一、归口管理,通过合理设计项目整体融资结构、风险分担机制、统一融资价格等条款,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为企业开展境外业务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企业可向多家银行申请采取“1+N”联合融资,金融机构可通过组建银团,实现统一报价、统一管理、提供统一服务,形成合力,既解决了巨额资金来源问题,又解决了恶性竞争及风险分担等问题。
要强化多边双边金融机构合作,共享投资成果。国际金融合作理论强调,通过提高跨境资金聚集程度可直接推动区域经济的合作发展。“一带一路”沿线涉及多家双边或多边的国际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开行、非洲进出口银行等。此外,东道国国内的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也是加强合作的范畴。要推动与上述相关多边双边金融机构开展跨地区股权合作、银团贷款、融资代理、人员培训等合作,积极推荐优秀项目,设计科学合理的投融资方案,共同支持沿线项目,共享投资成果。
(五)积极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一带一路”给沿线国家带来经贸合作新机遇的同时,也给人民币国际化注入了新动力。随着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不断加深的投资和贸易联系,人民币被其他国家和地区使用的规模和深度也会增加,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人民币的跨境使用。当前,许多国家的大宗商品使用美元进行支付与清算,对其依赖性过强,人民币逐渐被许多国家认为是打破货币垄断的希望,将人民币上升为地区的主要国际货币,有利于促进沿线各国贸易和投资便利,并有效规避汇率风险。人民币国际化应有路径设计,从结算货币、投资货币、储备货币到利益分配货币的过程,符合事物发展规律,是一个合理的设计。当前要借“一带一路”之机,加强与沿线国家相关对话,继续扩大与沿线国家本币互换规模和范围,为境外投资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提供各种方便。要在解决“一带一路”项目资金不足问题上发挥人民币作用,鼓励境内外银行为“一带一路”提供人民币贷款,引导沿线国家政府和机构在香港等离岸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当然,人民币国际化会对国内货币政策效果、金融稳定构成一定挑战,要通过国内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增强对境外风险的抵抗能力。
(六)发挥外汇储备的官方资本功能
外汇储备在平衡国际收支,维持汇率稳定,提高本国资信,防范和化解金融危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凡事过犹不及,我国约4万亿美元的外汇储备对当前经济运行产生了不少负面影响,如持有成本大于收益造成资源浪费,干扰货币政策独立性,加深经济内外失衡,热钱流入加大国内经济风险等。“一带一路”建设为外汇储备多元化,缓解外汇储备过多对经济的负面影响等方面提供了契机。在已向丝路基金投入400亿美元基础上,可适时进一步向其注资,既实现外汇储备由资金到资本转化,提升丝路基金融资放大规模,更重要的是向外界释放重要的信号,有利于引导各界资本共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要积极开展外汇委托贷款,经国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或东道国的金融机构后,将资金投向“一带一路”沿线相关项目,实现外汇储备的经济社会效益。
(七)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来源规模和金融服务水平,要创新运用多种金融产品支持“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充分利用“两优”贷款、商业贷款、股权投资基金、保险等金融工具,采取混合贷款、投贷结合、贷保结合等方式,完善融资方案。引导政府、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共同参与,采取公私合营方式,鼓励使用PPP模式,为项目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方案,全面发挥金融对项目建设支持。鼓励境内企业探索到东道国发行债券,以扩大募集资金规模和范围,加快金融市场融合。此外,金融机构可以积极探索以境外资产、股权作为抵押品,促成抵押品交易市场形成,为投资或贷款提供保障。
(八)加强项目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
鉴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别状况、市场环境等方面存在一定风险,拓展业务时亦不能忽视风险防控。要加强区域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区域金融安全保障机制,努力促成“一带一路”沿线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各金融机构在贯彻国家推动“一带一路”政策的同时,也要审慎评估具体项目,加强对项目进展和资金流向地监督,做好后期检查。加强对国别风险的评估、监测和预警,积极开展国别限额和压力测试工作,制定风险化解预案,确保资金安全。
(作者单位: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进出口银行,②中国银监会;责任编辑:刘建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