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华众 童军
(湖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 430070)
当前我省农药监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周华众 童军
(湖北省农药检定管理所430070)
农药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对防治农业有害生物,保障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及农产品贮存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当前,在农药销售、使用、监管中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直接影响了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督管理、规范农药经营服务、提高病虫害科学防治水平十分必要。
1.1农药经营主体混乱,违规经营现象突出
随着农药市场全面放开,农药经营主体多、乱、小现象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规模普遍偏小。全省登记的农药经销商2.5万多个,平均每个经销商经营规模仅10万元左右。二是农药经营主体资格审查不严。有的农药经销商既没有基本的农业技术人员,也没有基本的仓储条件,甚至存在人与农药共宿的现象。三是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存在。初步了解,全省农药无证经营者达1 000个以上。一些走街串巷的流动商贩,违法兜售假冒伪劣、来路不明的农药产品;特别是一些网络经销商更是难以捉摸、无法监管。
由于一些农药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不强、服务意识淡薄,违规经营现象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度不健全、农药购销台账不完善。绝大多数农药经营人员都没有按要求认真填写购销台账,没有做到边销售、边做账,很多就是有台账也是销售很长时间后补账,既难保证真实记录,也难保证实名购买,监督检查难度大,一旦产生药害纠纷,难以定责;二是夸大宣传农药产品的功效屡见不鲜、恶意炒作事件层出不穷,消费者深受其害;三是仍然存在偷偷销售部分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农药行为;四是高毒、剧毒、限用农药随意销售、超范围滥用现象突出,农药非法添加隐性成分、掺杂使假现象仍然存在,这些隐性成分相当部分都含有高毒高风险农药;五是销售过期、失效农药的现象时有发生。
1.2购销双方农药基础知识普遍匮乏,滥用药现象突出
从事农药经营人员来自各行各业,专业素质普遍不高,“卖药不懂药”“唯利是图”现象普遍。一是经营人员普遍没有自我学习习惯,对农药基本知识、农药科学使用知识普遍缺乏。二是各地对农药经营人员培训普遍存在系统性、全面性不够,很多培训都是流于形式。三是很多农药经营人员本身素质不高,销售农药唯利是图,存在不当宣传、非法促销行为突出,甚至把假劣农药推广给农民。
农民安全用药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大部分农民缺乏用药知识,购买农药依靠经营人员推荐,盲目购药。不科学使用农药,不按使用说明,随意增加用药量、减少农药稀释倍数、增加施药次数等滥用药现象突出。这些不当的用药行为,不仅提高了病虫害防治成本,而且很容易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甚至产生药害。
1.3市场监管体系不健全,协调联动难到位
受近几年机构改革影响,我省农药管理机构归属问题五花八门,初步调查,约15%县市单独设立农药管理站,75%县市将农药管理并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10%县市与植保站、农安办、检测中心合署办公等等。机构设置混乱,各相关管理部门之间尚未建立起规范、有效的管理工作联动机制,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很多工作难以顺利到位。
1.4资金投入不够,市场监管难到位
我省多数农药管理机构均属于事业单位,有的甚至还是自收自支或者是差额拨款单位,执法经费严重不足,执法装备不齐全、检测手段落后。多数县市农药监管经费、有的甚至执法人员基本经费都靠罚款、收费解决,这样往往会出现人情执法、收费执法现象,且农药经营市场又是点多、面广,所以农药监管工作难以真正到位。
2.1加大禁限用农药整治力度
明确限制在种子包衣、粮食仓储、地下病虫防治等使用的高毒农药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做到高毒农药100%信息可查询、100%流向可跟踪、100%质量有保证。严禁剧毒、高毒、禁限用农药在蔬菜、瓜果、食用菌、茶叶、中草药材等作物上使用,坚决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行为。
2.2严格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查农药经营主体资格,凡是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一律不得发放农药经营许可证。对申请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各地应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管理措施和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地控制剧毒、高毒农药的经营单位个数,要求获得剧毒、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者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并对剧毒、高毒农药实行专柜制管理、专账制登记、实名制购买、定向制销售。
2.3强力推行农药销售处方制
农药销售处方制是有效禁止销售、使用剧毒和高毒农药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科学安全用药,实现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的有效措施。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引导、搞好培训,强力推进农药销售处方制。农药经营者应根据购买者提出的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对象向购买者开具处方,填写农药产品名称、防治对象(含农作物和病虫名称)和使用方法(包括使用浓度、用药时间、用药次数、安全间隔期等提示事项),指导购买者科学选购与正确使用农药,严禁超范围推荐农药,不得误导购买者,倡导农药经营者开展科学用药全程化服务。
2.4强化农药市场监督检查
在农药使用的高峰期,对农药市场开展农药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同时,深入生产企业抽查,重点抽查近年发现存在质量或标签问题的企业和产品。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开展检打联动,及时跟进开展专项执法。对抽检有问题或企业否定是自己生产的产品,纳入假冒农药处理,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假劣农药要追根溯源,全面清剿,使假劣农药无处藏身,退出市场。
2.5狠抓执法办案
要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重拳出击、露头就打。要用好用足有关法律法规和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等司法解释,凡达到移送标准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惩重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违法犯罪分子。对巡查检查、监督抽查、群众举报等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办案公开公正,查不清源头的决不放过。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
2.6加强技术指导,引导安全用药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特点,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用药主推产品,向农民推荐安全、高效、适用的农药品种,指导农民正确选用农药,科学使用农药,重点加强对蔬菜、瓜果等鲜食农产品主产区农户的用药技术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农产品生产企业等规模经营新型主体用药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建立规范的农药使用记录,对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及时予以曝光,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
2.7加强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基础素质
多形式地组织农药监管者、经营者、使用者开展“科学用药培训行动”,普及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的知识,在农药使用量大的市县定期举行培训班,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技术骨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各地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和科学用药知识,增强农民安全用药意识,提高从业人员专业能力。
3.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加强组织领导,争取财政投入,强化行业实力和工作实力建设,整体改善执法装备和条件,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追究,推动各项监管工作全面开展。
3.2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履职尽责工作检查督导,制定本地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致,工作重点突出,落实措施具体,绩效考评到位。同时,充分发挥好农药监管牵头作用,在农药销售、使用的高峰季节,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农药市场规范运行,推进农药使用科学合理。
3.3搞好经验交流
各地要及时调查、总结农药市场监管中新问题和好经验。认真分析各种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合理解决的途径,系统总结各地农药监管、经营、使用中的好做法、好典型,加强问题和经验的共享,不断促进农药监管规范化、农药经营服务上水平、农药使用科学化。
S4
A
1005-6114(2016)04-060-003
2016-05-21
周华众(1970-),男,推广研究员,长期从事植物保护和农药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