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 婷,彭姣娟
(1.湖南商学院,湖南长沙 410205;2.安徽大学,安徽合肥 230039)
祁东方言的被动标记“得”及其来源
彭婷1,2,彭姣娟1
(1.湖南商学院,湖南长沙410205;2.安徽大学,安徽合肥230039)
内容摘要:文章考察了祁东方言被动标记“得”的特点和用法,并对被动标记“得”的来源作了简要探讨。“得”原本是一个持拿义动词,逐渐演变成给予义动词和致使义动词,最后演变为被动标记。
关键词:祁东方言;被动标记;来源
一、引言
祁东县位于湖南省西南部,地处衡邵盆地西南边缘,北抵邵东、衡阳,南连祁阳、冷水滩,东接衡南、常宁,西邻东安、邵阳,其方言属湘语永全片东祁小片(《中国语言地图集》,2012)。文章拟对祁东方言的被动标记及其来源作简单探讨,同时鉴于祁东方言有内部差异,本文所讨论的祁东方言只指祁东县城关镇一带。。
二、祁东方言被动标记“得”的特点及用法
祁东方言的被动标记是“得”[te33],其基本的结构形式是“NP1+得+NP2+VP”。“NP1”一般由体词性词语充当,句法结构上是全句的主语,语义结构上是受事。“NP2”是“得”所引进的施事,句法结构上是句子的宾语。“VP”为谓语成分,一般为复杂的谓词性结构,可以是述宾、述补结构或包含述补结构的谓词性结构,后可接动态助词或语气词。
NP1既可以是有生命的,也可以是无生命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如:
(1)鱼得猫吃过了(鱼被猫吃了)。
(2)老李格钱得贼偷走过了(老李的钱被小偷偷走了)。
(3)己做贼得别个捉倒了(他做贼被别人抓住了)。
(4)得己哄倒了(被他骗了)。
(5)我老弟得桌子撞过一下(我弟弟被桌子撞了一下)。
(6)己得疯狗咬过一口(他被疯狗咬了一口)。
(7)我得己气得要死(我被他气死了)。
祁东方言的被动句与普通话的“被”字被动句在语义、语用上基本相同,但在结构上有两点不同:其一,NP2必须出现,不能省略。这个条件限制是绝对严格的, 没有例外,而普通话的“被”字句中NP2成分则可隐可现。如:
祁东方言:
(8)鸡得黄鼠狼咬死了。
(9)衣服得雨淋湿了。
普通话:
(10)鸡被(黄鼠狼)咬死了。
(11)衣服被(雨)淋湿了。
上例中,祁东方言的NP2不能省略,如不能说成“*鸡得咬死了”、“*衣服得淋湿了”,普通话则可以表达成“鸡被咬死了”、“衣服被淋湿了”。
其二,可以跟“揽”字式的处置结构组合成“NP1+得+NP2+揽+NP3+VP”这种更复杂的结构句式,其中“NP1”为间接受事,可隐可现;“NP2”为施事,“NP3”为直接受事。如:
(12)得鬼崽崽揽碗打烂干干净净(被小孩子把碗全打烂了)。
(13)那只老女人得骗子揽钱骗光了(那个老女人被骗子把钱骗光了)。
三、被动标记“得”的来源
卢小群(2007)从语义类型着手把湘方言的被动标记划分为着类、听类、得类、吃类、给类等十二类。伍云姬(2009)分为两类:一类来自遭受意义,一类来自处置意义。伍先生所说的来自处置意义的被动标记,绝大多数都具有“给予”的语义,如“得”、“赐”、“拿赐”、“送得”等,少数则具有持拿义,如“拿”、“捞”、“提”等。湘方言并没有真正的给予义动词,给予义动词多是从持拿义动词演化而来的,因此伍先生所说的来自处置意义的被动标记,其真正来源其实是持拿义动词,当然这还需要进一步的论证。其实若从来源上划分,则基本可分为两类:一类来自于遭受义动词,一类来自于持拿义动词。如:
(14)湘潭方言:鱼着猫吃咖哒(鱼被猫吃了)。(曾毓美,2001)
(15)隆回湘语:我眯杯水吃其吃过哩(我那杯水被他喝掉了)。(丁加勇,2005)
(16)祁阳方言:我把己打了一餐(我被他打了一顿)。(李维琦,1998)
(17)邵东方言:你等狗咬个一口(你被狗咬了一口)。(林素娥,2006)
例(14)湘潭方言、例(15)隆回湘语的“着”、“吃”来自遭受义动词,例(16)祁阳方言、例(17)邵东方言的“把”、“等”来自持拿义动词。
祁东方言的被动标记“得”当来源于持拿义动词,因为“得”字在有些场合中还依稀带有“持拿”的语义。如:
(18)他得本书得我。
(19)得碗饭得我吃。
(20)得五块钱得己。
以上三个例句中的第一个“得”都含有“持拿”的意义。如例(18)“他得本书得我”虽然意思上可以意译为普通话的“他给我一本书”,但第一个“得”显然含有“持拿”的意义,完全可以理解为普通话的“他拿一本书给我”。
南方方言用持拿义动词充当给予义动词较为普遍,其格式为“持拿义动词+受事宾语+与事介词+与事宾语”。如安徽宿松话的“送八十块钱在奶奶”(唐爱华,2005)和江西赣语安义话的“拿支烟到我”(万波,1997)。
南方方言的这种“持拿义动词+受事宾语+与事介词+与事宾语”的结构功能主要相当于北方方言的“给予义动词+与事宾语+受事宾语”这种双宾语结构,如江西赣语安义话的“拿支烟到我”其实就是北京话的“给他一支烟”。也即“持拿义动词+受事宾语+与事介词+与事宾语”中的持拿义动词主要充当给予义动词的功能。
为什么南方方言的给予义动词要由持拿义动词来充当呢?这跟南方方言的给予义动词的演变有关。根据张敏(2011)研究,上古至中古时期,给予义动词主要由“与”字充当,到了宋代,“与”便开始走向衰微。当北方方言的“与”字衰微后,给予义动词便逐渐由新兴的“给”字充当,而此时南方方言早已脱离中原母体,因此并未受到同时期兴起于北方话的“给”的波及。所以当南方方言的给予义动词“与”消失后,便成了没有专门给予义动词的方言,这时便不得不另寻其他办法来表达给予义。而持拿义动词最易充当给予义动词,这是因为“持拿”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给予。但由于持拿义动词是二价动词,它若想表达给予义就只能通过“持拿义动词+受事宾语+与事介词+与事宾语”这种句法结构来表达,即后面必须要通过与事介词引出与事宾语才行。
当持拿义动词经常出现在“持拿义动词+受事宾语+与事介词+与事宾语”这种结构中,“给予义”就会渐趋明显,进而演变为给予义动词。比如,祁东方言的“得”字就具有给予义动词的用法:
(21)得你(给你)。
(22)得我一本书(给我一本书)。
(23)古本书得己(这本书给他)。
但给予义动词若想虚化为被动标记,还需要经历致使义动词这一阶段。如北京话表被动的“给”就历经了“给1(给予)→给2(让,叫)→给3(被)”这样的历时演变过程(蒋绍愚,2002)。
祁东方言的“得”字也是如此,如下面几例都是“得”字的致使义动词的用法:
(24)你得己看书(你让他看书)!
(25)得我想下再讲(让我想一下再说)。
(26)得我告诉你(让我告诉你)。
(27)我得你打啦(我让你打吧)!
当致使义动词“得”表达的是已然的情况时,则“得”就可能会演变为被动标记。如:
(28)古道题得我一下就做出来了(这道题被我马上做出来了)。
(29)车子得己骑走过了(车子被他骑走了)。
为了更清楚地展现出祁东方言被动标记“得”的演变过程,我们再对下面几个例子加以分析比较。如:
(30)得五块钱得己(给他五块钱)。
(31)得五块钱得己花(给他五块钱花)。
(32)五块钱得得己花(给他五块钱花)。
(33)五块钱得己花(给他五块钱花)。
(34)得己花五块钱(让他花五块钱)!
(35)五块钱得己花过了(五块钱被他花光了)。
例(30)的第一个“得”是动词,第二个“得”是与事介词,例(31)相比例(30)多了一个动词“花”。例(32)中的受事宾语“五块钱”因发生话题化而前置,这时“得”就会跟与事介词“得”紧挨在一起,形成“得得”这个双音节形式的给予义动词。不过“得得”这个形式用得很少,一般都会省略成“得”,如例(33)。例(33)的“得”其实还有一点的致使义,因此很容易演变为致使义动词,如例(34)。例(34)表达的只是一个未然事件,若为已然事件,则“得”就可能会演化为被动标记,如例(35)。
由上述讨论不难看出祁东方言被动标记“得”的演变过程大致如下:得2(持拿义动词)→得2(给予义动词)→得3(致使义动词)→得4(被动标记)。
四、结语
祁东方言的被动标记词“得”原本是一个持拿义动词。但由于祁东方言没有专门的给予义动词,于是便用这个持拿义动词“得”充当给予义动词,其格式为“得(持拿义动词)+受事宾语+得(与事介词)+与事宾语”。后来由于受事宾语前置,持拿义动词“得”便逐渐演变成给予义动词和致使义动词,而当这个致使义动词“得”所表达的事件为一个已然事件时,“得”便有可能演变为被动标记。
参考文献:
[1]丁加勇.隆回湘语被动句主语的语义角色——兼论句式配价的必要性[J].中国语文,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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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曾毓美.湘潭方言语法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
[1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香港城市大学语言资讯科学研究中心.中国语言地图集(第2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On the Passive Marker “De” and its Source in Qidong Dialect
PENG Ting, PENG Jiao—juan
Abstract:This article explores the characteristics, usage and source of the passive marker “De” in Qidong dialect. The passive marker “De” used to get the meaning of the verb “hold”, and it gradually evolved into a given verb, a causative verb, and finally a passive marker.
Key words:Qidong dialect; passive marker; source
收稿日期:2016—03—08
基金项目: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湘语致使动词的研究”(11YBB231);安徽大学文学院博士生项目“湘语被动标记的比较研究”(wkyb2015002)。
作者简介:彭婷(1981—),女,湖南商学院讲师,安徽大学博士生;
中图分类号:H1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152(2016)02—0030—03
彭姣娟(1978— ),女,湖南商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