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卉/文
2016年11月24日7时40分许,江西丰城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造成74人遇难、2人受伤。这是近十几年来电力行业伤亡最为严重的事故,其教训惨痛。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做好救援救治、调查处理以及深刻汲取教训、加强隐患排查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国务院安委办在关于这起坍塌重大事故的通报中强调指出: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从官方对“11.24”这起事故的初步调查情况看,“压缩工期”是导致这次重大事故的原因之一。
确定科学合理的施工工期,对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至关重要。可这些年来,“时间就是生命”这个观念在工程建设领域可谓众所皆知、刻骨铭心,有的甚至把“压缩工期”提前竣工投产当作邀功求赏的“政绩工程”;有的施工方把压工期、抢进度、提前竣工当作“中标”胜出的利器。在一些工地上,悬挂于脚手架的“抢工期,赶进度,提前××天竣工”等横幅标语不绝入眼。殊不知,在工程项目中,工期、质量、成本是三大组成要素,质量是首要。但在实际施工中,工程建设单位仍热衷于“压缩工期”。究其诱因,对建设单位而言,工期越短完工越早,项目越能早日投运,不仅能省钱,还能从早日投运的项目赚钱,尽快获得投资回报;对施工单位来说,工期越短,设备租赁费用、人力资源等投入越少,能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甚至一些工程项目为了尽快建成政绩工程,往往用长官意志要求质量服从速度,科学决策服从主观臆断,将工期一压再压,导致乱赶工期的现象屡屡发生。在中国电力设备管理协会召开的“11.24”事故分析会上,与会专家透露,“压缩工期存在一定的普遍性”。专家认为,评价一项工程建设优劣成败与否,质量居首位,工期居其次,不能为了工程早投产而急于求成。违背客观规律去压工期、赶进度,势必会在工程质量、安全上付出代价。
众所周知,欲速则不达。各类工程都有其必需的建设周期,一旦违背科学,任意“压缩工期”,势必“压缩质量”“压缩安全”,抬高了工程质量乃至安全事故的风险,由盲目“压缩工期”导致的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据这次事故调查显示,当时冷却塔壁混凝土尚未干透,就又接着下一道工序作业。前些年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背后,也有“压缩工期”问题,原计划3年完成的跨河大桥,工程采用“抢工期”最终仅用了18个月便宣告“提前竣工”。一些电力工程为抢工期、早投产而违背科学随意压缩施工工序,使得一些工艺、设备必须的试验、检验时间被“压缩”、被挤占,正常的施工工艺程序受到干扰,以致刚投运的工程就频频出现质量问题。
眼下,各单位正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统一部署进行岁末年初的安全工作大检查。各单位在实施安全工作大检查中,应勇于对违背科学的“压缩工期”行为进行反思和宣战,充分认识到抢施工工期不是省工艺工期,赶工程进度不是减工艺质量强度,坚持遵循科学的工程建设周期,做好工程项目工期的科学评估和工期定额,并把工程工期定额管理作为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一环,绝不能让不讲科学的“压缩工期”顽疾再大行其道,避免“11.24”事故惨象的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