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厅长 王小平)
全力推动水利持续健康发展
(河南省水利厅厅长 王小平)
务实重干 改革创新
2014年,河南省水利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各项水利工作,水利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14年全省水利投资计划达到148.1亿元。
抗旱减灾成效显著。2014年6月份起,我省因持续高温少雨,发生1951年以来最严重旱情,平顶山市、许昌市等地出现供水困难,部分山丘区人畜饮水面临严峻挑战,秋粮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省防指启动全省Ⅲ级抗旱应急响应,先后实施启用白龟山水库死库容、从丹江口水库及燕山水库调水、人工增雨作业等措施,多途径解决旱情严重的平顶山等地供水困难问题。全省累计投入抗旱资金21.4亿元,累计解决临时性吃水困难138万人次,累计抗旱灌溉613.73万公顷次,在大旱之年为河南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作出了重要贡献。
重点水利建设取得关键性突破。淮河干流上游第一座大型水库出山店水库可研报告通过国家批复,导流明渠正式开工。前坪水库项目建议书通过国家批复,可研报告上报水利部审查。河口村水库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实现下闸蓄水,累计完成投资26亿元,占总投资的94%。下达计划的1493座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已完工70%,中小河流治理项目2013年至2015年项目已完成投资近70%,为按时完成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11个重要支流重点河段治理项目、54个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工程、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等进展顺利。
农村水利建设再上新台阶。2014年国家安排我省解决700万农村居民和160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我省是全国农村饮水工程任务数最多的省份,占全国任务的1/7,投资再创新高。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以省政府名义动员部署和督导全省加快饮水工程建设,各地结合我省开展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年活动,强化措施,强力推进。12月20日,饮水安全项目建成通水。2013年度22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2014年度项目有序推进。进一步规范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重点向粮食核心区倾斜,基本实现了该项目在粮食核心区全覆盖。2013年度工程基本完成,2014年度工程顺利推进,第六批25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启动。同时,我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扎实推进。
水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已覆盖全省18个省辖市和所有县市区,初步构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节水型社会建设和5个国家级、9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深入开展。组织开展 “水美乡村”创建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02平方公里,农村人居环境和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
水利改革取得新进展。取消行政审批和审批性质管理事项10项,下放和转移审批性质管理事项8项。继续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2个国家级和7个省级试点稳步推进。积极开展水权交易试点工作,《河南省水权试点方案》已上报水利部待批复。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水量分配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执行。《河南省南水北调水量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报省政府,水权交易平台正在积极推进。扎实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出台《河南省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积极推进非农业水价改革工作,水价调整实现新突破。6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已经启动。继续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改革,省水投集团2014年实现融资规模超过39亿元,投资规模超过52亿元。
2015年,我们将按照水利部的安排部署,着力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以“红旗渠精神”为动力,全面推进水利改革发展,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
一是打好农村饮水工程安全建设攻坚战。完成规划内剩余834万人口和规划外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是抓好防汛抗旱工作。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同时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实施好抗旱规划,搞好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
三是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完成河口村水库主体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出山店水库、前坪水库,以及新建大型灌区工程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要支流重点河段治理、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
四是抓好农田水利建设。完成2014年度、做好2015年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项目建设。加快第四、第五、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引黄调蓄工程和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持续开展“红旗渠精神杯”竞赛表彰活动,推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是搞好水生态建设。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考核工作。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打造清洁型小流域,加快农村水电建设,积极开展“水美乡村”建设。
六是继续深化水利改革。重点抓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水权交易改革、水利投融资改革、水行政审批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等6项重点改革任务,取得关键性突破。
“十三五”时期,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四个河南、实施三大战略,夯实水利支持基础、保障水安全”谋篇布局,形成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水生态安全四位一体的水安全保障格局,从根本上扭转我省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和全面推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水利支撑。
新举措:河南省积极推进水权试点工作
【点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既需要政府调控以保障公平,也需要市场调节以提高效率。河南省地处中原腹地,是我国唯一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的省份,无论是自然资源、地形地貌,还是人口数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是中国的一个缩影。河南省组织开展跨流域水量交易,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是中原地区有史以来水资源开发利的一项重大创新性举措,不仅有利于效缓解区域间水资源供需矛盾、促进不同区域社会经济共同协调发展,有利于激发各地节约用水、提升用水效率的内在动力,也有利于更好地发挥重大调水工程的供水效益,对于积极推进我国水权制度建设将起到极其重要的借鉴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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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省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以南水北调水量交易为重点,组织开展了水权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不同流域之间、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等多种形式水权交易流转方式。
河南省地跨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流域,是全国重要的人口大省、农业大省、经济大省和新型工业大省,但由于人多水少、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特别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区域位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核心区,区域内人均水资源量仅有260立方米,各城市缺水总量30.4亿立方米,用水矛盾十分突出。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在河南境内干渠全长731千米,分配河南多年平均水量37.69亿立方米,供水范围涉及南阳、平顶山、漯河、周口、许昌、郑州、焦作、新乡、鹤壁、安阳、濮阳等11个省辖市和34个县(市、区),直接受益2000万人。为利用南水北调水,河南省建设了989.3公里的配套输水工程,通过42座分水口门向45座城市、83座水厂、6座调蓄水库供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建成和通水运行,为破解部分区域水资源短缺难题带来了历史性机遇。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丹江口水库引用长江水,相当于增加了河南年均水资源总量的9.3%,但在中线工程运行初期,由于配套水厂分年度建设、地下水压采分阶段实施等原因,部分地区难以全部消化分配水量,每年约有10亿立方米的水量可以交易。受水区全部接纳消化分配水量后,通过节水改造,每年约有2亿~3亿立方米的水量可以交易。
河南省水权试点工作从2014年7月启动,计划2017年6月结束,主要是在河南省内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处于长江、淮河、黄河、海河流域的市县区域之间组织开展水量交易,包括年度水量交易,以及一定期限内的水量交易。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3年努力,力争区域间交易水量3亿~5亿立方米,初步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省级水权交易平台,建立健全水权交易信息系统、交易规则、风险防控机制。
破解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难题的“民权模式”
【点评】河南省民权县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实施为平台,不断完善灌区末级渠系工程配套和量测水设施,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落实灌区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在示范区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制度,破解了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低、末级渠系管理主体缺位、工程老化失修等长期困扰水利改革发展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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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以来,河南省民权县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实施为平台,不断完善田间工程,规范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推行农业终端水价制度,破解了长期困扰水利改革发展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一、完善田间工程,破解农业灌溉用水浪费难题
长期以来,由于田间大部分农渠和毛渠都是土渠,“跑、冒、滴、漏”现象严重,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低下。为破解这一难题,2012年,民权县在选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时,择优确定了基础设施相对完好的灌区作为示范区,示范项目位于民权县林七乡境内,涉及郭庄、蔡堂等8个行政村,14132人,灌溉面积833.33公顷。通过重点建设和完善示范区末级渠系工程配套和计量设施,提高灌区末级渠系的引配水能力和供水保证率,为示范区实行计量收费打基础。
该项目改造衬砌渠道4.11千米,完成斗农沟渠清淤5.5千米;新建(改建)混泥土渠57条,长21千米;配套桥、涵、闸、倒虹吸、用水者联合会管理所等各类建筑物270余处。完成工程总投资600万元。项目实施后,共恢复灌溉面积293.33公顷,改善灌溉面积540公顷,末级渠系水利用系数由改造前的0.65提高到改造后的0.85,亩均灌溉用水量由385.00立方米降为294.12立方米。
二、规范用水户协会建设,破解末级渠系管理主体缺失难题
我国农田水利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问题,特别是末级渠系管理主体缺位,处于“农民管不了、集体不愿管、国家管不到”的被动状态,工程配套不完善,老化失修严重,灌溉面积萎缩,抗灾能力差。
民权县通过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进一步规范的农民用水户协会,末级渠系管理难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与其他地方仅靠群众自发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不同,民权县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区中,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依法登记、规范运作”的原则,帮助用水户协会制定内部章程,完善协会的工程维护和灌溉管理、财务管理和水费收交、协会奖惩、协会公示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使用水户协会真正成为独立的法人并依法开展工作。
用水户协会负责水费收交及示范区的农田灌溉工作;参与项目实施的监督与管理,并积极组织农民投工投劳;末级渠系工程产权移交后,用水户协会负责末级渠系工程的运行维护,保证末级渠系工程良性运行。
2013年林七乡农民用水者联合会经费收支表显示,全年共收取水费28万多元,除去代表用水户向供水单位交纳的水费18万元,其余的水费主要用于末级渠系工程的运行维护及用水协会的正常运行。此外,民权县每年补助用水者联合会5万~10万元,用于协会日常维护经费。
三、推行农业终端水价,破解农民水费承受能力低难题
根据财政部、水利部提出有关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民权县在建立完好的农业灌溉工程体系和量测水设施的基础上,指导示范区农民用水户协会通过用水户承受力调查,结合平时灌溉用水量、灌溉次数,合理测算末级渠系供水成本,推算末级渠系终端供水价格,上报县政府。县政府组织发改等部门对水利局上报的供水成本进行监审,并由发改部门批复终端水价。
终端水价批复实施后,项目区农民用水协会根据用水户的需求,统一调配供水,科学计量,按方收费,较好地发挥了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避免了过去的大水漫灌现象,促进了水资源高效利用,降低了农民用水费用,保障了灌区工程良性运行。
新经验:河南省睢阳区破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期以来有人用、无人管、无钱管、效益差的难题
为破解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期以来有人用、无人管、无钱管、效益差的难题,商丘市睢阳区水利局在小型水利工程改革中,在全区313个行政村按照“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全部成立村级农民用水协会,将小型农田水利田间配套工程所有权确权给村级用水协会,并确定农民用水协会为管护主体,担负管护责任,探索出了以农民用水协会拥有所有权、管护权、使用权和建设权四位一体的管护新模式。区水利局加强技术业务指导,通过绩效考核,区财政每年安排80万元,对考核优良的“农民用水协会”进行奖补,促进管护水平提高。通过改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效益得到长久发挥。
其具体做法:一是在做好资产评估和张榜公示的基础上,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资产移交到 “农民用水协会”,使“用水协会”成为拥有物权和管理权的管护主体。二是协会按市场化方式保本运作,具体负责工程管理、维修和灌溉运营。协会按电费和人工费两项费用计算,以每年每亩20元标准计收会费,年终根据实际浇水情况多退少补,会费使用情况定期公示,接受会员监督。三是把农田水利项目的申报实施延伸到农民用水协会,推行建管一体化模式。新建项目申报由“农民用水协会”根据政策导和急需解决的水事问题汇总,向行业主管部门自主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初审时优先安排已提出管护经费筹集、管理和使用的项目,项目实施和验收由协会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完成,保证工程质量。四是区水利局加强技术帮扶和业务指导,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出台了《“农民用水协会”绩效考评和奖惩办法》,区财政拿出80万元奖补资金,对考核优良的“农民用水协会”进行奖补,对不合格档次的提出改进补正措施,不考虑新项目申报,以“奖惩机制”促进农民用水协会管护水平的提高。
河南省辉县市小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
新乡市辉县市在小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中通过明晰产权,确定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落实管养经费等措施,探索出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成立小水库管理处,招聘配备小水库管护人员,市财政预算安排解决人员和维修养护经费的运行管护模式,确保了水库防洪安全,确保了水库综合效益的发挥,符合当前解决小型水库非专业化管理,安全问题大难题的趋势。
其具体做法是:一是明晰工程产权。辉县境内登记在册的小型水库有30座,其中小(1)型水库5座,小(2)型水库25座,总库容3063万立方米。市政府制订并颁布了《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办法》(辉政〔2012〕17号),明确了30座小型水库产权归国家所有,由水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市小型水库防汛抗旱调度。水库所在地乡镇政府负责水库防汛工作。小型水库管理处具体负责全市小型水库的建设和管护工作。二是组建管理机构落实管理经费。辉县市编委批准成立“辉县市小型水库管理处”(辉编〔2014〕18号),机构为股级,核定全供事业编职5名(内部调整),经费供给形式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两费154.97万元。三是落实管护人员。水库管理处根据水库规模和功能,负责对每座水库就近在当地招聘1—2名专业管护人员,经培训合格,签定合同,持证上岗,承担水库的运行和管理职责。目前已完成18座小水库管护人员的招聘,管护人员年薪5000元,从工程维护费中支出。四是加强考核。小型水库管理处对管护人员加强技术培训和半年一考核,7月份完成了第一次培训,对连续2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重新招聘。五是发证建档。及时登记发放小型水库工程产权证,产权证由辉县市人民政府监制,授权水行政部门登记核发,并及时汇总建档。产权证统一使用32开双面彩印,正面为封面,标明“产权证”;背面为“说明”;内芯7页,分别载明小型水库工程的证书编号、发证机关、登记表、工程情况说明、工程位置及简图等内容。
(该文发表于2015年1月8日《中国水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