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厅长王继元在2016—2018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2015年7月9日)
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深化财税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省委确定推动实施的一项重点改革任务。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将预算安排的时限从1年扩展到3年,有利于将一定时期的财政政策与经济周期相结合,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将财政预算安排与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有机衔接,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和持续性,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提供财力保障;有利于部门按照规划目标提前谋划项目实施方案,提高财政支出的整体配置效益,集中财力解决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有利于延长预算编制时间,对项目进行充分评审论证,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预算执行均衡性,减少预算临时追加和年度结余结转,促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的建立。
从2014年起,我厅通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不断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协调落实小农水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山洪灾害防治、抗旱规划引调提水项目、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加固、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等重点项目省级配套资金纳入中期财政规划,使未来三年关系水利事业发展的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纳入财政资金保障范围,为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为推进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对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的总体要求,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滚动编制省级2016—2018年财政规划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省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原则、主要内容和编报程序等。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财政规划编制的责任感紧迫感,转变理财思路,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2016—2018年财政规划编制任务。
按照省财政要求,2016—2018年财政规划编制分三个阶段:一是在2015—2017年财政规划的基础上,对其中的2016年规划评审论证并细化完善形成2016年预算,对2017年规划进行评估调整,形成2016—2017专项资金规划安排建议;二是调整完善2016—2018年基本支出和一般性项目支出规划,并依据规划准入条件增加2018年规划内容,形成一个完整的2016—2018年财政规划安排建议;三是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年度支出限额(或控制数)及重点项目安排意见,修改完善2016—2018年财政规划。第一个阶段,我厅已按照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编制上报了2016年专项资金预算和2017年专项资金规划建议。刚才,财务处对规划编制精神和具体要求进行详细解读,并对规划编制作出安排部署,请大家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这里,就如何编好2016—2018年财政规划需要把握的问题,再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各单位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的原则,做到所有开支都要事先编制预算。要把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做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尤其要将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上年结转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足额编入预算,按照综合预算要求,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决不能将应纳入预算的收入,转移到下属企业,作为单位“小金库”,随意开支,更不容许私设“小金库”、“账外账”。
二是突出编制重点。各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新要求,合理预测资金需求,增强预算安排的科学性,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依据7月底基础信息、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支出标准定额等情况,编制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建议;2016年一般性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不得超过已批复的2016年规划控制数;2017—2018年基本支出和一般性项目支出按2016年预算数编列;搜集2018年规划政策,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水利重点工作任务,依据规划准入条件增加2018年专项资金规划建议。涉及政府采购和资产购置,按照省财政厅要求编制政府采购和资产购置预算。
三是细化编制内容。落实新《预算法》要求,除转移支付资金外,省本级部门支出要按经济分类编制2016年预算,基本支出要细化到款级科目,项目支出到类级科目;公用经费预算要按“商品和服务支出”经济科目全部细化到位。省财政2016年预算细化制定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里出台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细化编制内容。
四是坚持勤俭节约。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单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加强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的衔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建立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逐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公经费”支出也将成为财政监督、审计检查的重点,成为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焦点。今年以来,省委督查办对省直部门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省委巡视组也将“三公”经费压减情况作为巡视的主要内容之一。各处室、厅属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从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增强财经纪律执行力的高度认识,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资金用到事业发展上;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控“三公”经费,不能敞开口子花钱,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编制财政规划任务重、时间紧,各处室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明确责任,加强内部协作,确保高质量滚动编制2016—2018年财政规划。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规划编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规划编制组织工作。要按照今天会议精神和要求,安排布置本单位的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问题,把规划编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研究把握政策。编制财政规划是一项全新的综合性工作,对相关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单位要认真研究规划编制文件要求,吃透政策,把握实质,精心编制、认真审核,把规划预算编细、编好、编实。
三要及时准确上报。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合理预测资金需求,认真细致地编制规划,单位领导和财务负责人要对本单位编制的规划进行认真审核,确保预算全面、真实、准确,并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决不能影响全厅汇总。
随着全球经济调整和我国发展进入新常态,今年以来,全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完成今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面临一定困难。我省和全国一样,经济下行压力明显,主要经济指标也持续回落。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加快支出进度,及早发挥财政资金对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5月份,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经济运行会议,并出台《关于印发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把加快预算支出进度作为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重要措施之一。从刚才通报的预算执行情况看,38个处室和单位中,预算执行进度达到规定进度(60%)的只有4个;本年一般性项目支出进度为19%,远低于规定进度60%;上年结转资金支出进度为23%,滞后于规定的上半年支出达到70%的要求。影响上年结转支出进度的主要项目有: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山洪灾害、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抗旱规划引调提工程、平原洼地治理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我厅预算执行进度远远低于省财政要求的支出目标,预算执行形势严峻。因此,有关处室和单位要按照省政府要求,高度重视预算执行工作,强化管控措施,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一要聚焦预算执行目标。按照省财政要求,预算执行进度第三季度完成调整预算的80%以上,全年完成调整预算的95%以上,上年结转资金9月底前全部支付完毕。年初预算安排的一般性项目年底前支出完毕,年底前未支出的,省财政不予结转。各单位要按照既定的预算执行进度目标不能变,顺势而为、迎难而上,加快预算执行,确保年度预算执行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要强化预算执行责任。各单位要把预算执行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责任意识,完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支出任务,决不能因支出进度跟不上造成大量资金结余,从而被财政部门收回的现象。
三要加强预算执行管控。各处室、各单位要按照省财政预算支出目标要求,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明确时间节点。要制定预算支出计划,分项目提出拟采取加快执行的措施,预计完成支付时间,明确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经办人,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计划进行落实。对确实无法执行的专项资金要尽早提出调整意见,厅财务处要积极做好协调与服务工作,与预算单位和处室共同研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四要确保资金有效使用。资金合规使用是加快预算执行的前提,要把握底线,不越红线。各处室、各单位要正确处理依规使用资金和加快支付进度的关系。要坚持加快预算执行和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相统一的原则,既要确保重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又要强化依法理财、强化预算约束。坚决杜绝违法违规、不讲效益、“突击花钱”等行为的发生。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执行财经纪律的自觉性,在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的同时,严格按照批复预算及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合同和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严禁超预算、超进度、超范围支付资金,严禁报销和列支一切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以确保水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