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那些事儿

2016-03-08 11:28郭忻杪
当代体育·扣篮 2016年1期
关键词:邓肯斯科特队友

郭忻杪

6.科比·布莱恩特

提问:哪部电影最好诠释了篮球的秘密?恐怕你连眼睛都不眨就会脱口而出,《火爆教头草地兵》。

别骗我,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的确,这部电影教会了我们团队协作、篮球基础、人类精神力量之伟大,以及那些被低估的真理。比如说“千万不要告诉裁判刚才那个走进球场的醉汉是你的朋友”、“女人们都善变且恶毒,尤其在她们很久没有享受床笫之欢,还跟老妈子住在一起的时候,这种表现尤为明显”、“就算体育场再大,篮筐还是十尺高”、“球场上,白人总是能打败黑人,因为他们更在乎胜利也更聪明”等等。

可遗憾的是,《火爆教头》又不是正确答案。

正确答案?对了,《少狼》。

《少狼》,原版电影中,主人公斯科特·霍华德通过遗传得到了变为狼人的能力,这种能力在他家族中已经传递数个世代。本来,斯科特所在的篮球队排名垫底,但是随着他逐渐能掌控自己的超能力后,队伍也跃升至首位。斯科特一直喜欢美丽的大小姐帕梅拉·威尔斯,可帕梅拉一直只跟英俊的米克约会,自从超能力显现出来后,斯科特逐渐赢得了帕梅拉的芳心,但也因此疏远了从小一直爱着自己的普通女孩布芙。结局,斯科特依靠自己真实本领而非狼人能力赢得总冠军,他在布芙和帕梅拉间也选择了前者。

那么,这又跟科比有什么关系呢?

纵观科比的职业生涯,他其实始终都在斯科特和狼人之间徘徊,难道不对么?前三个赛季,斯科特一直是扮演的主要角色,2000年这发生了变化。当时他在总决赛第四场关键时刻的精彩表演直接终结了系列赛悬念,并最终在隔年季后赛以无可比拟的全面表现登峰造极。第三个冠军赛季,他一直与自己的角色定位进行斗争,一半是凡人、一半是怪兽。接下来两年,则彻底转变为了狼人,还因为性侵案、跟“鲨鱼”交恶及2004年总决赛崩盘人生变得黯淡无光。2006年,就算我把他选为

第11章顶层神殿

MVP,这种“狼人模式”也还是让我大为恼火。在那段时间里,你会想跟科比一起打球么?我想无论如何你都不会说“是”的,无论如何。

整整四年,他都没有从“狼人模式”中走出来,直到保罗·加索尔交易发生(2008年2月),才开始重新拥抱内心最原始的斯科特,并一直延续到2013年。回首过去,这家伙似乎从未满足过自己的角色,回想留MJ式光头的决定,又或者2000年奥克兰全明星周末期间同泰拉·琳妮·班克斯并非故意却滑稽的二重唱,他内心斯科特与狼人之间的挣扎表现在了每一件事上。

开启“狼人模式”的四年时间里,他还一直试图修复自己作为球员和公众人物的形象,比如换了一个号码(8到24),改用半原创昵称(黑曼巴)。紧随其后,是变成了一个家庭第一的男人,一个拥有幽默细胞的队友。当然,这种形象改变还带动了他比赛风格的转变——在职业生涯比赛场次过千后,聪明地选择了更为高效的进攻方式,主要包括改进的跳投、致命的后仰以及三种不同的转身方式,一举成为了外线球员中的大师。2008年北京奥运冠军队中,他还是防守专家和关键时刻的冷血杀手。

所有这一切都很不错,很显然,KB这时就已经是历史前15的球员了。感谢他拥有这样一个跟流行文化和体育类比融合得如此紧密的职业生涯,他是我所认为,除张伯伦外,最为多极分化的球员,也是除曼尼·拉米雷斯外,我花最多时间去研究的运动员。最终得出结论依旧是:不喜欢作为狼人的科比,而是更喜欢他作为斯科特的时候。

如今,他行将退役,你不得不向这位未来的名人堂成员致敬,因为在他的里程表上已经刻下出战超过1300场NBA比赛,总计得到历史第三多的32000余分……他是我亲眼见过少数几个每个夜晚都几乎注定能带来优质表演的球员,每一次,我去斯台普斯中心看球也就是因为知道他这晚会打满四节。现在联盟里能有几人让你这么说?三个还是五个?至少在2009至2013这四年时间里,KB历史权重要比任何现役球员都多,他变成了前十的巨星,然后前八,再冲击前五,就是这样。

菲尔·杰克逊,他在2006年季后赛期间曾说过一番话大概最好诠释了科比:“KB绝对知道什么是正确的比赛方式,他这几场开局的表现就是明证,但这样的方式却不是他第一选择。”想必,这就是让“飞侠”如此极端化的最主要原因,他是惟一一个了解篮球真谛同时又对它不屑一顾的伟大球员。

他用一个人的思维方式打球,坚信开发出自身潜能会自然提升身边队友,只偶尔会用传统意义上的方式来帮助队友。当他在关键时刻数据越来越耀眼,失望和遗憾也渐渐离他远去,我们在2009年之前曾看到他朝着下一个“大O”的方向发展,最终所能到达的高度也取决于接下来关键的几年。

还好,他做到了。只是……似乎好像还欠他的布芙一个大大的拥抱。

5.蒂姆·邓肯

我曾问我父亲:“有篇专栏,说蒂姆·邓肯是多么受人低估,想看看吗?”

老爸一脸困惑,挠了挠头,似乎觉得此事难以置信:“一整篇都写邓肯?”

“你真的不想看看?”

“倒也未必。可能会看一眼标题,扫扫前两段,然后跳到下一篇吧。”

“有没有搞错!他可是过去15年NBA里最稳定的球员!”

“算了吧。”老爸依旧不依不饶,“谁想读关于邓肯的文章啊,他实在没趣。”

是的,没趣,老爸始终是这么自我催眠的,自1997年选秀日起,他那大巧不工就一直是老爸心中(也是我心中)一触即痛的伤口。当年,凯尔特人手握36%的状元签概率,马刺却横刀夺爱,与我们失之交臂的救世主接下来帮助他们在17年里豪取5冠(倘若不是2004年费舍尔那神乎其技的一投,以及诺维茨基2006年孤胆英雄般的演出,这个冠军数还大有可能上升到7)。而除了那些冠军旗帜和一波连续50胜的赛季外,波士顿还错过了什么?一句话概括:错过了持续关注史上最稳定巨星的机会。从1997到2010年间,他就像打卡上班一样持续交出21+11、22+12、25+13、19+11附带五成上下命中率这样的技术统计,年年如此。

生涯伊始,他便奉献了NBA&ABA合并后最杰出的新秀赛季,21+12、55%命中率、球队56胜、一阵二防。第二季,举起生涯首座奥布莱恩杯,并接过麦克海尔和“大梦”的接力棒,成功当选“这厮低位技巧太多了,任何时候都必须包夹”先生。不仅如此,即便泰a山崩于前,他平静的神态还从不改变,那招牌式老派擦板投篮更是如此。即便后来经历了超过1000场比赛捶打,他依旧是联盟前五的球员,依旧在缓步而稳健地前行。他用不停增长的篮球智商弥补着身体机能自然的蚀损,纵观整个职业生涯,几乎一直是这个联盟里最为聪明的球员。倘若你硬要在老邓肯和年轻邓肯之间找出什么重大区别的话?那这区别就在于——他努力让自己成为了一名更好的协防者和沟通枢纽。但凡我亲临现场看马刺队比赛,脑子里晃过的第一个念头总是:他们防守端交流怎么能这么棒!看起来喋喋不休、互不相让,却又各抒己见、友善体贴,就像五个兄弟在二十一点赌桌前久久商量着用怎样的计策爆掉庄家一样,核心则是邓肯。那四下张望寻找队友的大高个,那总是把手搭在队友肩上的老大哥,他是防守端的铁锚,最聪明的球员,支撑心气的领袖,背水一战的抢分者,不能单单以数据概括的少数巨星之一。或许,半世纪后,会有某个数据狂客做出巨量运算,然后得出结论说邓肯并不比卡尔·马龙强,但注定大谬。

眼下,对“谁谁被高估了、谁谁又被低估了”这样的讨论其实我已提不起什么兴趣。要知道,身边有那么多电视电台节目、专栏作家、博客写手和素养可嘉的球迷,再想错误地评估任何事简直难于上青天了。可即便如此,我还是要说,邓肯被低估了,甚至是被严重低估了!

五枚戒指、两届MVP、三度FMVP以及十次来自一阵、八次来自一防的首肯……你有没有想过,做到这些同时,他拥有过最好的队友无非是年过30的大卫·罗宾逊、吉诺比利(从不是联盟前十五)和托尼·帕克(同上)?你又想过没有,他还从不曾在一支统治级的球队中打球,因为马刺总是卡在战绩榜顶端,想要来点新鲜血液,就只能指望选秀大会上有漏网之鱼、外籍新秀、四处滚打的浪人、上了年纪的老兵和提着行囊前来报到的怪客。大概,这就是有些人从不曾真正认可其伟大的主要原因,他从未在一艘目标70胜且必将成为常规赛季炒作焦点的豪华巨舰上领航过。另一个可能原因是,他皮特·桑普拉斯式的风格似乎多了点——缺乏沙克一般的幽默、KG气势汹汹的神情、KB独一无二的紧绷感、AI的张扬、勒布朗让人过目不忘的运动力、韦德打点自我形象的禀赋、纳什对待球迷的亲和力,甚至德克那恶狠狠的握拳庆祝。他独此一家的特质?只有每当裁判可疑的哨声响起时,那极力圆睁写满了无法相信的双眼。

你一定知道摩西·马龙1981年面对勇士单场51分、19个篮板的赫赫战功吧?也一定记得“大梦”1994、1995两年登顶中锋之颠让人望峰息心吧?更记得沙克是怎样在三次总决赛里碾压球场上每个人吧?邓肯几乎没有这样的表现。按道理说,把他排得这么高,他起码得干翻过一些人才行,对吧?但这“没有”却恰恰成就了他的与众不同,就像拉塞尔、伯德、“魔术师”一样,他总是把自己最为璀璨的表演留在球队深陷绝境最需要他的时刻。

一场典型的邓肯式比赛?25分、13篮板、5助攻、3盖帽,所有队友都参与其中,扮演防守端的定海神针,球队以10分左右优势拿下比赛,随后每个人都回家好好休息。他从不在乎什么技术统计,压根就不在乎,真的。还记得2007年媒体们傻傻地把帕克选为FMVP吗?最替帕克开心的反倒是邓肯自己。假如你想打“让人难忘的独特风情”牌?那不妨考虑下这点:他可以适应任何比赛风格。在磨牙吮血慢节奏肉搏防守至上的时代(1999-2004),收获两枚总冠军戒指;在整个联盟都开始适应新规则的过渡时代(2005、2006,开始吹罚防守时手部干扰动作,外加允许移动挡拆),第三次登顶;而在突破分球快攻至上小球逐渐兴起后,又拿下第四、第五冠,并成为不可多得低位进攻和外围防守都能游刃有余的大个子。本书宗旨就是讨论篮球,在此,我只能说……他好优秀,别无其他。

不同于科比,你肯定会愿意同邓肯并肩作战的,因为他没有瑕疵。只不过,想必老爸还是会略过这一页,直接翻到下个篇章。

作者介绍:比尔·西蒙斯(BillSimmons),ESPN专栏作家。波士顿人,凯尔特人铁杆球迷,以言语狠辣著称。除本书外,还著有庆祝波士顿红袜队2004年(美国职棒)夺冠的《现在我可以安息了》(《NowICanDieinPeace》)。《TheBookofBasketball》出版后,立刻登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首位,美国球迷将其奉为篮球书籍中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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