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露 茜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872)
教育史研究的价值论问题
陈 露 茜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北京 100872)
教育史研究有什么用?这是教育史研究的价值论要回答的问题。而对于职业的教育史研究者而言,时不时地为自己辩护,申诉教育史研究如何“有用”,似乎也成了一种本能的习惯。因为这不仅关乎职业的教育史研究者从事这一职业的意义,更关乎教育史研究存在的合法性问题。
何谓“用”?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用,可施行也。”我们大多将其理解为“器用”,即发挥实际的作用、功用,这一理解包含有强烈的实用主义情结和工具主义态度。而这一含义也符合当下我们对“教育史研究有什么用”的不断追问,希望教育史研究能“鉴往知来”、“温故知新”——发挥“借鉴”的功效,能有现实情怀、关照现实问题——为当下的教育现实问题或教育改革提供历史答案。这种对教育史研究的实用价值的强调是当下学界对教育史研究价值的重要认知。
这种认识的出现,是由我国“经世致用”的史学传统、教育史研究和教育史学科发展的现实情况决定的。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的教育史研究和教育史学科百废待兴,在教育史学科艰难和扎实的恢复重建过程中,一大批学者开始全面反思之前教育史研究中存在的种种严重的问题,提出要重新思考教育史研究的基本问题、重建学术组织和学术队伍、重新编写教材,确立了教育史研究应服务于学科建设、应具有当代意识和现实感等基本观点。这些思考与行动为我国教育史研究的恢复和学科的重建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但随着教育史学科和教育史研究逐步发展成熟之后,对教育史研究之实用价值的过分强调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使得我国的教育史研究出现了一种仅满足于宏大叙事的、经验介绍式的“教科书模式”,从而影响了我国教育史研究的深度。因此,随着新世纪的来临,我国的教育史研究者也开始全面反思当下过分强调教育史研究的实用价值的做法。
事实上,反思教育史研究的实用价值,需要回到我们对教育史研究之“用”的考量这一原点问题上。我们发现,许慎还说过,“凡用之所属皆从用”,并在其解释中析出“用”的另外一个意义——“需要”。也就是说,如果不从“实用”的角度来解释“用”,而是从教育的历史研究对于丰富认识和完满生活之“需要”的角度来理解“用”,教育史研究之永恒意义以及它作为完满人类精神生活的必然组成部分的自由价值也就突显出来。在这样的追问下,我们发现:教育史研究不仅仅是、也不应仅仅是“一辆停在栅栏围得很严密的贮木场旁轨道上货车里的朽木”,不仅仅是、也不应仅仅是为了用“法则、法令、演讲、报纸文章、私人信札、会议记录”来简单制作一个“拼盘”,更应成为“一辆直指终点的高速列车”;教育史研究不仅仅是、也不应仅仅是为了简单地寻找、堆砌历史事实,更是一个为了在对教育历史事实进行追溯和叙述的过程中发现意义,并将人物、事件和解释组织成一个有机网络的过程;教育史研究不仅仅是、也不应仅仅是为了简单地对当下现实作出回应,更是要“回到过去”,要关注其自身所处的历史、文化、社会、政治、经济的真实“情境”之中的真实价值。
教育史研究的价值是不能以服务于行动的能力来衡量的。教育史研究应是一门艺术,应是一类不牵涉任何实际利益的、纯粹地为了实现精神满足而进行的研究。它既不比其他任何一门知识更有用,也不比其他任何一门知识更无用;它既不比其他任何一门知识更高贵,也不比其他任何一门知识更低贱;它与其他任何一门知识一样,能丰富人的认识,推进人的整体思维,进而实现人类知识整体的发展,并为其从业者带来智力的满足与身心的愉悦。
首先,教育史研究的自由价值是由教育史研究的性质所决定的。从本质上说,教育史研究是教育学与历史学这两大艺术共同搭建的一个交叉研究领域,因此,它也应兼有历史研究与教育研究的共同魅力。历史学是一门艺术,“克莱奥”既精深严谨又美妙动人,它是“智人”( homo sapiens)的全面发展之必需;而教育学是一门关于人的学科,其理论体系的起点——教育与个人发展的关系问题以及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问题——使得教育研究不仅仅要“价值中立”地处理事实与规律,更应该是一个“价值涉入”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关注人的选择、关注人的价值、关注人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教育研究也应是一门具有人文主义气息的艺术。
其次,教育史研究的自由价值是由教育史研究的对象和目的所决定的。教育史研究的对象是“鲜活的”、“生动的”、“真实的”的教育发展历程,其目的是为了“回到过去”,发现真实的“教育历史之情境”,真实地再现教育的历史。 教育史研究必然是让人记忆深刻的;必然是感情细腻的、色彩鲜明的、情节丰富的;必然是让人发自内心地被触动、被感动,抑或被震撼的;必然是融汇了当时社会与潮流的风情、风貌和风格的;而教育历史的书写与阅读也必然会让作者与读者都共同继续沉浸在这样“生动的”历史之中。
因此,教育史研究的自由价值,提倡教育史研究者能够出于纯粹的学术兴趣进行研究,而不是为了满足教育发展中解决当下问题的直接需要;能够在教育所处的历史、文化、社会、政治、经济的真实“情境”之中发现教育的真实问题与价值,而不是在现实话语系统中“自说自话”;能够更加深入、真实地了解本土或异域的历史文化,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认识他人,从而愉悦身心、充实生活,而不是为了“下一次更聪明一点”。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一门知识不能为我们生活的改进与社会的进步提供实质性的帮助的话,总会让我们觉得有所缺憾。这是实用理性给我们的惯性思维,但正是出于这种惯性思维,在为教育史研究寻找可具体行动的方向时,我们在事实上便假定了它存在的潜在价值。也就是说,“教育史研究的价值”与“教育史研究有什么用”,从本质上来看是有区别的。如果我们将教育史研究之“用”严格规定在“实用”、“用途”、“效用”的层面上时,教育史研究的合法性问题——它的意义、价值——便与它的实用问题剥离开了。即,教育史研究的自由价值讨论的是思想观念层面的认识问题,是更深层次的实质问题;而实用问题所描述的仅仅是器物层面的实操问题,是浅表性问题。
同时,在区分了教育史研究的自由价值与实用问题之后,我们会发现:即便是寄希望于教育史研究能够发挥实际的用途,我们首先需要做的也是理解和认识——只有真实地发现教育的历史,才有可能为我们的现实行动提供真正有意义的思维指导。而摒弃一切外在的工具目的和功利诉求,真正地“回到过去”,以真正的历史问题为导向,发现真实的“教育历史之情境”,真实地再现教育的历史,教育史研究增扩人类思维与整体利益的自由价值便达成了,这也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教育史研究对现实的教育行动的指导意义。从这个意义上说,对教育史研究实用性讨论的落脚点依然是教育史研究的自由价值。而让教育史研究回归历史研究与教育研究的本质,真实地“回到过去”,实现教育史研究的自由价值,并为之献身,应成为教育史研究者的“天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