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视阈下提升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路径探析

2016-03-07 08:37:09李晓霞季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0037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员会上海0004
关键词:参政党信息能力

李晓霞季 萍(.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0037;.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员会,上海 0004)



信息公开视阈下提升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路径探析

李晓霞1季萍2
(1.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200237;2.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员会,上海200041)

[摘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使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角色逐渐从幕后走向了台前,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面对这一转变,尤其是在当前信息公开、社会参与的大背景下,参政党在社会治理领域表现出若干能力的不足,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参政党社会治理主体功能的发挥。要提升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需要在理顺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实现机制的基础上,总结归纳信息公开之于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新要求的背景下,结合实践中表现出的能力缺失,深入分析制约能力发挥的原因序列,进而探究信息公开视阈下提升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可行性路径。

[关键词]参政党社会治理信息公开能力提升

一、引入性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提出了“要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新要求和新任务。“治理”一词不同于传统的统治或管制,它是在众多不同利益共同发挥作用的领域建立一致或取得认同,以便实施某项计划。①俞可平:《治理与善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社会治理相比社会“管理”或“管制”更强调了互动、平等和协商,它蕴涵了有限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公众参与、民主、公平与公正等理念,鼓励政府之外的非政府部门积极参与到社会治理体系中来,谋求政府与非政府部门之间通过以共同参与、协同解决等方式,达到共同治理社会问题,提高社会治理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参政党作为执政党的亲密友党,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英国政治学家欧内斯特·巴克曾指出:“政党具有双重性格或性质。即政党是把一端架在社会,另一端架在国家上的桥梁。如果改变一种表达方式,那么政党就是把社会中思考和讨论的水流导入政治机构的水车并使之转动的导管和水闸。”①王长江:《现代政党执政规律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这一表述充分揭示了政党除了政治功能之外还具有很重要的社会功能,并且这种社会功能是政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我国,参政党作为执政党的战略盟友,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必然需要肩负起参与社会治理的责任,不断提高自身参与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深入社会进行调研,积极反映社会诉求,充分发挥参政党的社会职能。

二、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及其实现机制

新型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主张多主体运行机制的协调与整合,多主体的运行机制要求在公共事务领域国家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政府和公民共同参与,结成合作、协商和伙伴关系,形成一个上下互动或多维度治理的体系。这种体系的构建突破了原有党政包揽的传统模式,为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可能,并成为社会治理主体之一。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在于畅通多元利益的表达渠道,有助于维护和改善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关系,实现政府对社会的良好治理,使社会达到最佳和谐状态,最终实现善治。鼓励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中的潜力与作用,是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体现,也是促进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发展,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优化治理理念的必然选择。

当前体制下参政党可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社会治理。直接参与主要是利用资源优势、人才优势,通过与社区共建的形式,以实际行动服务社会,践行社会建设和社会服务的职能。我国各民主党派的成员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和群体,负有反映它们所联系各部分群众具体利益与要求的责任。鼓励参政党直接参与社会治理,能够充分发挥参政党作为执政党和政府联系群众、团结各界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简化人民参与利益表达和社会治理的渠道与程序。对于参政党而言,通过直接参与社会治理可以对当前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民情、体察民意,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整合不同层面、不同程度的资源,为群众提供更为直接、更为及时、更为全面、更有针对性的社会服务,进而更好地发挥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间接参与主要是以参加统战部组织的党外人士座谈会或政协常委会等形式参与到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和决策过程。通过参加各类会议,参政党对关系社会发展与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政策决策等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执政党制定更为合理、更加惠及百姓的社会政策。另外,人民政协作为我国政治体制中惟一拥有全部合法政党参加、并以党派名义在其中活动的组织,是参政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的主渠道和主阵地,为参政党践行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的组织平台。习近平主席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人民政协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②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http://news.xinhuanet.com/yuqing/2014-09/22/c_ 127014744.htm。这一论述肯定了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现行体制下,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在执政党领导下,由政府组织主导,吸纳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治理活动。人民政协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的确立必然为作为政协主要成员的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最为现实的可能。我国的参政党作为人民政协的一个政治组织,主要通过政协平台,以政协大会发言、撰写有关社会治理的提案、社情民意或进行相关课题调研等形式间接参与社会治理。大会发言作为建言献策的主要渠道,为参政党成员参与社会治理搭建了平台,如果发言内容设计合理,意见和建议提到了关键处,相关部门领导也有当场办案的可能性,因此,一定意义上而言,大会发言可以被认为是当前参政党间接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最为有效的一种方式。与此同时,参政党还可以充分利用其没有行政压力、没有自身特殊政治利益,相对超脱的优势,通过撰写提案报告、社情民意等方式,对涉及民生、关乎民意的社会事务或社会发展的热点问题进行原汁原味的表达,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其“助听器”、“减震器”的作用。此外,由于社会问题往往情况复杂多变,较难通过表象准确掌握解决某一问题的核心思路与方法,而是易于通过深入基层或社会问题的各个方面开展调查研究获取一手资料,因此,专项课题研究作为一项聚焦社会问题,能够深入、系统、全面地对某一热点问题进行透彻分析的调查研究方式,广为各参政党运用,尤其是随着新形势下社会治理体系日趋规范化、制度化,专项课题研究日益成为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另一重要渠道。

三、信息公开之于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能力的新要求

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及有关机构根据公众的愿望和需求公开或开放自己所拥有的信息,使公众能在最短时间、以最小的代价、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大限度地获取信息的过程与相关制度。①诸葛福民:《公共危机治理中的信息公开》,《山东社会科学》2011年第11期。从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到《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颁布,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已走过八个春秋,八年来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完善,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有效防治腐败的作用日益彰显。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必然对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首先,信息公开制度下大量信息的涌入使得参政党必须具备快速处理信息的能力。信息公开背景下,参政党成员需要学会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处理信息,善于从繁杂的信息中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不断加强对信息进行甄选、整合和加工的能力,并不断提高参政党对信息的内在吸收和消化能力。社会治理是包括医改、社会保障、食品安全、收入分配、教育公平、特殊群体的利益维护、“三农”问题等涉及民生的热点问题在内的社会管理与服务,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每个人或每个家庭的需求又各异,这就要求参政党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判断形势,从不同的侧面,深入实际获取信息并整合各方面资源积极、广泛开展调研,了解民众需求,想民众所想、急民众所急、解民众所需,为民众办实事,真正承担起社会的沟通、表达和引导的功能。

其次,信息公开对参政党舆论引导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信息公开时代,信息传播的网络非常发达,任何一个地方发生的事情都将很快传遍全球,这必将对社会治理主体的舆论引导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参政党联系着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其成员多分布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近年来在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民生和社会管理行业也比较多,这些领域大多是民众最为关心的领域,也是最容易出现矛盾冲突的领域,在信息公开背景下,参政党需要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整合各方资源,不断寻求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新思路、新方法。

再次,信息公开对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和思维理念提出了新的要求。在信息公开背景下,社会各方都处于一个更加开放的环境中,与世界的联系更为密切。国际上相互激荡的各种思潮、错综复杂的各种矛盾对我国社会治理主体带来了新的考验,对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指导思想和思维理念提出了更高要求。信息公开背景下,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之一的参政党需要具备辨别各种社会现象本质、是非发展趋势的能力。要加强政治及社会理论知识的学习,善于从政治上宏观把握、实践中缜密思考和处理问题,做到思想清醒、政治坚定、理论成熟、业务熟练。此外,信息公开背景下,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改变了社会治理环境,缩小了社会治理主体与客体之间的距离,政府及其他多元主体的活动无时无刻不处在公众的审视和监督之下,作为社会治理主体之一的参政党必然需要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相关能力要素。

四、信息公开视阈下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不足及其原因分析

一直以来,各参政党也都以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坚持不懈地为社会治理与服务贡献着自身的力量。然而,在信息公开的大背景下,随着我国治理模式从传统的党政包揽向多元协同共治的转变,参政党也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成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面对这一转变,参政党表现出诸多能力方面的不足,制约了参政党社会功能发挥。

一是思维理念未能与时俱进。参政党作为执政党的亲密友党,是促进我国社会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反映群众疾苦,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载体。实践中,参政党也正以积极的姿态为社会建设贡献着力量。但是深入分析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不难发现,当前的参与机制或过程带有很强的宏观性或政策性。例如在每年的政协提案中总有部分内容务虚的多、务实的少,大会发言的建议方向性的多、操作性不强。这种现象表明在社会急剧变化、思维方式多元、信息大爆发的今天,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理念仍有待提高。为执政党和政府建言献策是参政党的职责,但如何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到关键处首先还是有待理念的转变。深入解读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使其嵌入到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是体现党和国家对社会治理,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参政党发挥“减震器”、“润滑剂”功能的主要形式,然而,在社会治理领域过多地关注于政策的宣传,难免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或忽视民众实际利益的有效表达,不利于发挥参政党诉求表达渠道畅通的优势,也不利于社会问题的及时、有效治理。新形势下,参政党应当担当起社会治理主体的责任,勇于突破传统的思维理念,运用科学合理的理论引导实践,真正做到为社会改革发展添助力、增合力。

二是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的不足。我国的参政党吸收了海内外各个阶层的优秀人才,拥有着较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但是,不可否认,少部分专家学者拘泥于自身专业领域的研究,缺乏了对社会生活实际的了解,对如何参与社会治理,如何帮助民众排忧解难并不清楚,没有充分意识到社会治理其实就在身边,自己的工作岗位、自己生活的社区。也有部分专家学者由于工作忙碌,与基层民众接触交流的机会非常有限,即便有意识地参与社会治理,但在参与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加之信息处理能力的不足等原因,缺乏有效的信息作为支撑,脱离了实际,无法对较为敏感的社会信息进行整合,也就较难为民众解决问题,在充当“助听器”、“减震器”的角色时难以做到讲真话、建诤言。

三是利益整合与表达能力的不足。参政党作为联系党和国家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整合各方利益达到协同共治的重要抓手之一,这就需要参政党正确对待新形势下改革发展带来的利益新格局,不断提高自身的利益整合与表达能力。参政党利益整合能力不仅体现在民众之间以及民众与执政党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利益整合,也体现在参政党自身及其与其他政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利益整合,从而把各种信息资料及利益诉求加以客观总结归纳,真正承担起社会的沟通、表达和引导功能。受知识体系、研究方法、分析思路、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某些组织或个人的观点难免会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这就需要参政党充分发挥组织的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利用党际协商、党内协商以及社会各层面的协商平台包括个别协商等形式,就有关社会治理的核心问题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详细论证,充分发挥多方协同共治的优势为党和国家的社会事业添砖加瓦。应该看到,当前各民主党派也在实践中强调各方信息的共享与整合,但这种整合往往局限于本党内资源的整合,党际之间仍然相对独立,缺乏一种长效的互动、协商和资源共享的机制,不利于充分形成合力,调动参政党成员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协同各方资源为社会治理大业贡献力量。

四是与社区信息对接不足,共建流于形式。深入社区,与社区共建是现行体制下参政党直接参与社会治理最为主要的渠道,但是由于信息共享层面的相对脱节,当前很多社会服务仍然流于形式。当前参政党主要还是利用自身的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通过有组织的集体行为与社区的主要责任单位进行对接,为社区提供技术支持、教育帮扶、合作交流等服务,例如利用医疗卫生的人才资源优势为社区提供义诊服务,利用教育资源的优势举行智力帮扶系列活动,利用科技优势对接相关科技合作单位提供技术咨询等。当然,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相关单位和社区确实得到了参政党成员带来的较高水平的帮助或服务,相关单位或个人获得收益,然而,受现实条件的影响,这种服务仍然停留在点对点的小范围之内,没有真正深入社区、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没有切实为民众解决身边的疑难杂症,参政党直接参与社会治理的功能还没有得到实质意义上的发挥。

五、信息公开视阈下提升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路径探析

信息公开在方便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同时也对参政党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提高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实际效能,充分发挥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作用,需要克服影响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发挥的内外因素,从思维理念、参与渠道、人才队伍的优化及相关制度建设等方面为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铺路搭桥。

首先要树立科学合理的理念来引导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理念决定实践,在信息公开的大背景下,面对铺天盖地而来的多方信息,参政党需要有一定的信息鉴别能力和处理能力,这就需要有科学合理的思维理念来指导,其中包括大局意识、公共服务意识等。对于大局意识而言,参政党需要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和为人民服务的热情为社会建设贡献力量。对于公共服务的意识,由于公共服务以关注民生、关注公平、关注稳定为主要内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要任务,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和政党性,参政党需要把社会治理与服务工作作为其参政议政政治职能的延伸,作为实现其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参政党参与社会实践、开展社会调研、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途径。此外还需要用科学的理论来指导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实践。社会治理本身即内含了对于协商民主的要求。社会治理和协商民主都致力于民主的深化,都遵循官民协同与共治的相同逻辑,没有协商民主,就不会有有序、有效的社会参与,就不会有反映民众诉求的持续互动的沟通对话,也就不会有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在社会治理领域进一步完善协商民主,需要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充分肯定参政党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以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以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等多种协商方式,在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参政党与参政党之间,参政党直属基层组织、专委会之间以及党内成员之间进行形式多样的协商对话,并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其次要进一步拓宽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畅通参政党利益表达机制,提高利益整合能力。信息的对接是参政党成功参与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在信息公开的大背景下,参政党获取社会信息的渠道不断增加,但信息经过处理或加工后的反馈渠道仍然不畅。当前体制下,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主要是通过人民政协平台实现的,因此人民政协建设的完备度及其人员工作效率直接影响着参政党对于社会问题相关信息的获取和整理,并直接影响着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发挥。尽管近年来不断强调人民政协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问题,但是政协工作的形式化、官僚化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要提升参政党的社会治理能力,必然需要在适应时代发展的大背景下,站在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规范化建设,拓展参政党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空间。此外,在完善政协工作体系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探讨有助于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发挥的新机制、新思路和新方法,例如赋予参政党直接参与社会基层建设的权限;鼓励参政党成员直接与民众对接,扎根社区,多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好事实事,真正发挥好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充分运用媒体和舆论引导参政党成员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增进参政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使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等。当然,这一切计划的实施还需要执政党进一步提高对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认识,充分肯定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完善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配套措施,为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发挥提供一定的权益保障。

再次,进一步加强参政党人才队伍建设,为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有利的组织保障。我国的参政党凝聚了社会各界人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不同成员在社会治理方面表现出的能力素质各有不同,要提升参政党的社会治理能力,必然需要进一步加强参政党自身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参政党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在严把入口关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组织成员社会治理能力的培养。参政党需要根据当前社会改革发展新形势对社会治理能力提出的新要求,有针对性地对组织成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参政党成员利益整合与表达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信息处理能力等关键能力素质,鼓励参政党成员及时反映民众社会生活的真实情况,对于积极主动解决民众需求的真实事迹给予一定的激励,并通过争先创优活动,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参政党成员有序参与社会治理。与此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参政党成员的担当意识和万事从我做起的魄力,鼓励成员敢于讲真话、建诤言、献良策,协助党和国家把各项社会改革发展措施落到实处,真正承担起增进共识的新使命、献计出力的新责任和自身改革的新任务。参政党人才队伍的建设还需要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支持和引导,营造适于参政党学习与提高的机会,督促参政党建立健全与其代表对象的联系机制,使参政党及其成员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自己所联系的那部分群众保持经常和密切的联系,切实做到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正关心群众疾苦。同时要注意引导参政党加强对其成员从事社会治理方面的培训,进一步疏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使其所联系的阶层与群体的利益要求得到畅通的表达,实现社会利益的聚合。

最后,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为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保驾护航。制度是人们共同遵守的办事规则或行为准则。任何社会活动的进行都离不开制度所赋予的基本框架,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①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离不开相关法律制度作为保障,这就要求党和国家针对当前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不足,制定和完善提升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具体操作性规则和相关法律规范,使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发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不管建立和完善什么制度,都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注重实体性规范和保障性规范的结合和配套,确保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②《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2013-06/18/c_116194026.htm。就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而言,需要在坚持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以人民群众期盼为念的前提之下,探索、完善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制度法规,如参政党成员与社会公众对话制度、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权益保障制度、参政党信息公开制度,参政党成员参与社会治理的相关培训制度、激励制度、考核制度等,使参政党通过制度化路径协助党和国家实现对社会的有效治理。

六、结论与建议

参政党作为执政党的战略盟友,是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积极发挥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对于提高参政党参政议政的水平,拓宽参政议政渠道,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体制下,参政党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可以分为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两种,直接参与主要通过与社区共建的形式实现,间接参与主要通过人民政协提交提案、社情民意,参与统战部或人民政协组织的各种会议等形式实现。在信息公开的大背景下,随着参政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地位的提高,其能力方面的不足逐渐暴露出来。现实中,影响参政党能力发挥的因素来自多个方面,如对相关信息资料的把握能力不足,参与社会治理的外部体制、机制限制,自身能力建设的困境,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等。要提升参政党的社会治理能力,需要通过思维理念的转变,以科学的理论引导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通过渠道的拓宽为参政党提供更多发挥社会治理能力的平台,通过参政党自身人才队伍的不断优化为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铺路搭桥,通过制度的再完善从法律的高度为参政党社会治理能力的提升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肖舟)

An Analysis of the Capability Improvement of Democratic Parties to Participate in Social Govern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LI Xiaoxia1,JI Ping2
(1. School of Social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237,China;2. Jiusan Society,Shanghai Municipal Committee,Shanghai 200041,China)

Abstract:The new pattern of social governance system makes the democratic parties to be one of the multiple governance subjects,the role conversion togeth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causes the democratic parties to face difficulties about the capability improvement,which restricts the social function development. To improve the democratic parties’social governance capability,it is necessary to straighten out the affection and mechanism of democratic parties to participate in the social governance,find out the lack of capability in real practice,combined with the analysis of reflection reasons,and finally summarize the way to improve the social governance capability of the democratic parties.

Key words:democratic parties;social governance;information disclosure;capability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4YJC840015)及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培育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22201422045)的系列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李晓霞(1980-),女,山东德州人,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社会学博士后;季萍(1960-),女,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员会研究室主任。

[中图分类号]D6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672(2016)02-01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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