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后期京债探析

2016-03-07 04:56李亚鹏
关键词:债主官吏进士

李亚鹏

(辽宁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00)

明代中后期京债探析

李亚鹏

(辽宁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辽宁 大连 116000)

明中后期,皇帝怠政,宦官弄权,朝廷政治腐败,科举仕途尤为黑暗。一些新科进士、候选官吏以及即将上任的官吏不惜花费重金甚至借京债在京候选。虽然京债利息较高,但仍有大批官员趋之若鹜,一时间京债盛行,甚至出现“拉京债”现象。一些候选官员,为早些得到官职,大举京债买通权贵,严重破坏了铨选,这给明朝的政局带来了极坏影响。

明中后期;京债;高利贷;借贷

京债又称官吏债,指京城中的高利贷者放债给在京的候选或即将上任的官吏,待到任后归还。京债历史悠久,有学者认为,早在西汉时期便已出现京债,但有具体可考的文献资料表明,京债最早出现在唐代。然而明朝的京债状况尤为突出,特别是在明中后期,朝廷卖官鬻爵之风盛行,京债有了很大的发展空间。前人对明代京债研究不多但也有涉及。叶世昌先生曾简略介绍我国古代的京债,他界定了京债的概念、性质,但对社会各方面造成的影响着墨不多[1]。刘秋根、杨贞对京债经营者进行了剖析,论述了京债经营者的社会构成与账局、放账铺[2]。赵毅先生在论述私债时按债务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其中的官吏举债便是京债,他简要介绍了官吏债的用途[3]。笔者拟就明代中后期借京债的原因、京债的特征与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求教于方家。

一、明代中后期借京债者境况

古代社会,平民百姓想要出人头地只有依赖科举取士。“明朝选士,由乡试而会试,由会试而廷试,然后观政候选,可谓严核之至矣。”[4]674只有经历这些严苛选拔过程之后,朝廷才会对中榜者授予官职。只有一甲的状元、榜眼、探花可直接授予官职,其余的大批进士们则要进行职前培训,也就是观政和候选。寒门子弟能够高中进士已属不易,观政和候选制度更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很大麻烦。

明代进士们观政一般为3个月的时间,但仅此3个月亦是难熬。《醉醒石》中有个魏进士家贫,“不期果然中了举人,又联捷中了进士,殿了三甲。该选推官,先观政都察院。一时便有长班、雇马、交际之费”[5]。处于观政阶段的新科进士生活没什么进项,无端又多出各种车马交际之费,其妻只能苦撑,生活清苦至极。又有笔记小说中记载:“(薛芳山同年)中后观政,衣食不给,冬间犹著夏衣,厌苦驰逐,思亲归阻,终日抑郁,一夕缢死于旅。”[6]307这是广大新科进士生活状态的一个缩影,他们生活清贫,精神抑郁,为图生活才举借京债。

进士们好不容易熬过观政之期,便迎来漫长的候选岁月。原本朝廷的职位就有限,但每年仍有新进科士,这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只能拉长官员们的候选时期,也就导致了大量的官员滞留在候选阶段。候选时日一般为三年,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明实录》记载:“自成化十一年至今二十年间,举人监生听选者积至万二千余人,吏员冠带未仕者至三万三千九百余人,大约候选十三四年方得取。”[7]大部分候选官吏“非监非吏行同鬼魊,故守株待兔之人,穷年候选以至赤贫无归白首不除”[8]1477。虽说是官但又没有正式的职位,身份尴尬的他们只有“数月旅食长安茫无职事”[9]。如若短期度日尚可,但候选岁月遥遥无期,让广大候选官吏客居京城,生活上开支不菲,只有像魏进士那样:“观政毕,选期尚远。但路遥,往来不便,只得在京守候。一住半年,租房火食,庆吊公分,及至选官,备送上司礼,又借了若干债。”[6]401不仅如此,精神上亦是迷茫无措,小心度日,生怕发生一点差错,与仕途失之交臂。进士们在候选时有时会给假期,可以回乡探亲,以解精神上的抑郁,但这并不是规定的制度,如遇皇帝不恩准时,也只有像那些路途遥远盘缠有限的进士一样在京城苦等。如《万历野获编》中提到:“近来新科进士选期未及者,多以给假省亲省墓为辞,得暂归里。其有力者,则乞解银,及借各曹署闲谩之差,以省偏募之费,否则观政衙门,堂官代以为请,相沿不改。偶阅《景帝实录》,景泰五年甲戌科,取进士三百五十人,时大理卿薛瑄,奏请除一甲三人外其未授职者,乞放回依亲读书。帝曰:‘科毕正要用人,既取中又放回,不如不取矣,一切俱留候选。’”[10]因此,他们在候选期间为求一官半职,举借京债便成为常事。

熬过漫长的候选时期,候选官吏取得官缺,便要在朝廷规定的日期内赴任。朝廷深知大多官员多出自布衣之家,候选时日又长,上任时便有道里费以解官员之困。朝廷规定:“道里费,知府赐白金五十两,知州三十五两,知县三十两,同知视知府五之三,治中半之,通判推官五之二,州同知视府通判,经历及州判官视府同知半之,县丞主簿视知县又半之,知事吏目典史皆十两,著为令。”[11]但这些道里费杯水车薪,根本不够新选官吏的一应开支。另外,新科进士们“一登科第,怒马鲜衣,日赁钱债”[8]2827,一改平日勤俭作风,尚未选上官职时便如此奢华,赴任途中更是前呼后拥,各种排场以显官威。即使道里费足够官员们赴任途中的开销,但如此奢侈消费便如无底洞一般,纵使十倍的道里费也难以填补。此时,为官员们奢侈买单的只能是京债。

二、明代中后期京债特征

那些寒窗苦读的士子原以为有幸高中之后就会鱼跃龙门从此平步青云,但没想到还要熬过观政和遥遥无期的候选。想要度过这一时期,只有举借高利贷。针对官员阶层,在京的高利贷者们便不会放过这个机会,高利息、高回报是放贷者的追求,一些掮客主动引诱新进进士举借京债,是明中后期京债活动中的奇怪现象。

(一)京债利息高

京债是高利贷的一种特殊形式,这种特殊体现在借债者一般都为官吏,官吏自有官俸还有官权,与平常百姓不同,有自我偿还的潜力,这样就导致京债比一般的高利贷利息还高。据史料记载:京城有财主沈越获利最多的是放三种钱,第一种便是官吏债:“选的新官取京帐的,俱是六折,六两算十两,每月十五利。不消一年,只六十两,连本就该三百两。”[12]官员借京债先讲折扣,刚到手就被扣除了百分之四十,此外月利十五,远远高于朝廷的月利三分的规定,不到一年的还按一年计算,这样利息高达百分之五百。又有“今士之初服官者,吾知之矣。营选矣,钻缺点,不惜倍息,称贷以来之矣”[13]。这里虽是“倍息”也远远高于朝廷月利三分年利百分之三十六的规定。京债利息之高令人咋舌。但为谋肥缺潇洒度日,新选官员虽知京债利息高仍乐此不疲。

(二)京债风险大

高风险与高收益往往相伴相生。这里的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京债作为高利贷,利息远远高于国家的规定,属于违禁取利,自然要受到律法的制裁,债务双方均有风险。明律规定:每月取利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过一本一利。为抑制京债盛行,防止贪贿,维持社会秩序,打击放高利贷的嚣张气焰,朝廷多次出台政策。据实录记载:“其有借人财物费用及与债主同赴任所取偿者,官与债主并发口外充军。”[14]1499又有:“候铨诸臣务崇俭素勿尚华奢,更敕五城御史,严禁债保人等,举放官债不得过五十两,违者入官债主保人悉照大明律治罪,则防贪于未萌,视追赃于既往功更万耳,旨严追贪赃力挽士侈。”[8]2828即使刑法严苛,为谋取高额利润,放京债者视律例为无物,肆意抬高京债利息,顶风而上。另一个方面则是放京债者有血本无归的可能。虽然借债者均为官吏,相比平民百姓更有偿还能力,但世事无常,难免发生各种意外,如未到任上或中途罢官,将难以偿还高额本息。此外,有“临行债主同到任所以一取十,少者累年不足,多者终任莫偿”[14]1499。由于京债利息很高,官员们借债又多,而官俸少得可怜,以致于“终任莫偿”。即使有高风险的存在,但是放贷者依旧肯放贷,说明京债的回报真的是很丰厚。

(三)“拉京债”盛行

“拉京债”是京债衍生出的一种新型职业。每遇放榜或选官时便出现一部分掮客引诱新科进士、待选官吏举借京债,自己从中获取部分佣金,这便是“拉京债”。明代中后期“拉京债”盛行:“京师有无赖子数十辈,常在吏部前觇,听选官吏监生或谋赂内外官求美除而贫欲借贷者,辄引至富家借金遂为之往赂,其实或往或否,偶淂美除则掩为己功分有其金。”[15]“又有一等京师小人专一干在部前打听举放官债,每遇选时,寻探新除官员邀请到家,置酒说合,强要借与金帛银段疋。其不才官员啖其肥饱,立约借到钱财。”[16]这些掮客整日无所事事,专一瞄准新晋官吏,看准他们为了以后的仕途会不惜重金铺道,又或因身份一时转变急需金钱消费时,稍加说合便能放债若干。“拉京债”者成为放债者与借债者之间的一座桥梁,拉近了二者之间的关系,为举借京债的官吏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使借债者能足不出户轻松借到巨款。但“拉京债”者也如蝇逐臭,驱之不散,直至本息两清。

三、明代中后期京债对社会的影响

明代中后期,京债日益盛行,官员们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即使京债利息高、风险大他们依然趋之若鹜,全然不顾法规律例,对社会生活造成巨大影响。

(一)京债破坏铨选

候选官吏在候选路上不甘日日苦等,想要尽快结束漫长的等待选上肥缺,便走上行贿巴结之路。明代官员铨选自有一套严密的体系,但随着中后期朝廷的腐败,制度逐渐被破坏。“进士选馆,百计钻营,正卷副卷以银数之多寡为低昂,遂至互相刷揭。”[17]更有甚者:“向选司讲铨选的价目,一千两选通判,二千两选知县,三司首领、州同、州判皆有定价。人又加些银子,不论年分,即刻选出。”[18]434唯利是图的选司毫无原则只看金钱,“每一美缺动索千金,次亦一二百数”[19]994,铨选制度遭到极大破坏。眼看着仕途之路刚刚起步不能就此夭折,官吏们为求好归宿,便举借京债,由此京债日益走俏。

(二)京债腐败吏治

官员们为图私利不惜大量举借高额利息的京债,然到任还债便成问题。“官才到任,债主随临。百事未遑,先要理完本利。自非贪酷,其钱何处得来。”[20]明代官俸很低,加之债主追之甚急,“近闻选官动借京债,到任便要还债,这债出自何人身上,定是剥民了。”[21]官员们的借债到头来只能从百姓血汗钱中盘剥,贪污腐败横行。故有人称:“举人原无廪禄,不过盘费数十金耳,而居家有费、行路有费、在京守候有费、未选有讨缺之费、既选有制衣办礼之费、凡此诸费称贷不赀不必之官而已,知其不能为廉吏矣。”[19]80也许腐败并非官员们的初衷,但社会形势如此,自从中榜以后各种费用接踵而来,官员们身陷其中难以自拔。京债虽然解决了官员们的燃眉之急,但是又像毒药一般在慢慢腐蚀官吏们的清廉之心,让他们在腐败的路上越走越远。

(三)京债激化社会矛盾,加速政局动荡

明代中后期,朝廷腐朽、官员腐败,贪污行贿蔚然成风。虽然官员们官俸低微,但开销不菲“连新考中还未授官的进士,为酬谢座师同年,以及赏赐仆从舆人,也处处要钱”[22],何况还要经历观政、候选、上任等环节,每个环节都需打点,举借京债变为常事。“此辈幸而得官,则昔之倾囊者思偿其原费之资,称贷者莫堪其债主之逼,莅任未几,或比正赋而加耗、或指积粟而倍罚、或择殷实而局骗、或准短状以资取、地方鸡犬不宁流离罔恤。”[23]为偿还京债的高额本息,官吏们只能敲骨吸髓般的勒索百姓,以致百姓怨声载道,社会矛盾激化,政局不稳。此外,债主们往往充当皂吏跟随官员一起赴任,到任后肆意鱼肉百姓,染指政务“有差出便去钻谋,不管批行便去需索,就如饿蝇见血,苦打成招,屈陷百姓”[18]435因欠债务,官员亦是敢怒不敢言。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阶级矛盾不断激化,反抗起义不断爆发,政局动荡。

(四)京债带动了商业的发展

京债除以上列举的消极方面外,也有些许积极方面。候选官吏大多出自布衣之家,但官场开销巨大,部分官吏便不得不举借京债借以度日。京债养活了一部分官员,不至于使他们因金钱问题在仕途上戛然而止。放京债之人大部分是富商巨贾,由于京债这个纽带拉近了商人与官员之间的关系,放债的商人摇身一变成为了官员们的债主,提高了商人的社会地位。由于京债利息高昂,大部分商人获得丰厚利润,对商业经济的繁荣产生了促进作用。虽然京债的衍生并不是想要促进商业的发展,但客观上起到了这样的作用,虽然作用有限,但我们也不能因此忽视。

四、小 结

明代中后期,朝廷腐朽不堪,各种制度漏洞百出,官员们为求仕途平顺、生活奢华,不惜举借京债,公然行贿,破坏铨选,造成了吏治腐败。同时由于京债群体较一般百姓更具偿还能力,这也使得京债利息很高。京债属于违禁取利,是当时朝廷所不允许的,因此放贷具有很高的风险性。但放债人为了享受高额利息不惜铤而走险,也导致了“拉京债”现象盛行。由于京债利息高,到任官吏为偿还债务,便疯狂剥削掠夺百姓,更有债主充当帮凶肆意欺凌百姓,向他们乱收苛捐杂税。这些观象大大激化了阶级矛盾,加速了明朝政局的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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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秋根,杨贞.明清“京债”经营者的社会构成——兼论账局及放账铺[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13-19.

[3]赵毅.明代豪民私债论纲[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5):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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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ury of Beijing in the Middle and Late Ming Dynasty

LI Ya-peng

(DepartmentofHistory,LiaoningNormalUniversity,Dalian116000,China)

During the middle and late Ming Dynasty, the emperor neglected government affairs, eunuchs manipulated power for personal ends, political corruption spread unchecked, and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s was going nowhere.Some new imperial scholars, candidate officials and incoming officials often spent lots of money or even borrowed usury to bribery in Beijing.Although the interest on the usury of Beijing was high, there were still a large number of officials eager to borrow, resulting in its popularity and even a peculiar phenomenon that some officials were incited to borrow it.By usury, some candidate officials bribed the higher rank and got promotion, and that greatly violated the selection process and had bad impact on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the Ming Dynasty.

the middle and late Ming Dynasty; the usury of Beijing; usury; lo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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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926/j.cnki.hkdsk.2016.06.004

2016-05-27

李亚鹏(1990— ),女,河南驻马店人,硕士生,主要从事明清史研究。

K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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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3910(2016)06-0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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