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礼
(井冈山大学教育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丹麦博士生教育的现状、特点和启示
王文礼
(井冈山大学教育学院,江西 吉安 343009)
丹麦博士生教育历史悠久,但现代学位系统的建立相对较晚。本文论述了丹麦博士生教育的现状,总结了丹麦博士生教育的三大特点:小而精的教育模式,对博士生的资助金额高,重视校企联合培养博士。在此基础之上,本文提出了丹麦博士生教育对中国博士生教育发展的若干启示。
丹麦 博士生教育 特点 启示
根据2009年丹麦统计局 (Statistics Denmark)发布的数据,丹麦是一个国土面积仅为4.31万平方公里,总人口为540多万的小国。但是,丹麦经济高度发达,被联合国认定为发达国家。丹麦是典型的福利国家,贫富差距极小,国民享有极高的生活水平。丹麦是欧洲联盟成员国,欧盟日前发布了2012至2013年度“创新经济体”排名,瑞典、德国、丹麦、芬兰位列前四名。排名第三的丹麦,在研发体系(国际科技合作出版物)、政府与企业连接(公共与私人科技合作出版物)、知识资产(应对社会挑战类专利申请)方面占有优势[1]。丹麦的科技创新与丹麦发达而且独具特色的高等教育密不可分,丹麦公立大学是由科技创新部而不是教育部管理,其中作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主要载体的博士生教育也功不可没。
丹麦的博士生教育历史悠久,可追溯至15世纪晚期。哥本哈根大学建于1479年,由天主教会创建,以培养教士、传播基督教思想为职责,它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权利。这时的丹麦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因此处于教皇的精神管辖之下。教皇对大学的精神管辖持续了一段时间,1573年马丁·路德新教改革之后,对哥本哈根大学的管理由天主教转变为新教。该情况一直延续到启蒙运动的光芒照耀丹麦。在启蒙运动中,大学教授路德维希·霍尔伯格(Ludvig Holberg)最为活跃,他以创作讽刺喜剧而闻名,他深受所处时代的欧洲主流思想的影响,积极倡导大学改革。他认为丹麦应该模仿德国的哈勒大学进行改革,德国著名教育家鲍尔生称哈勒大学“不仅是德国而且是欧洲第一所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大学”[2],现代大学的学术自由和科学研究风气肇始于哈勒大学。在19世纪早期,拿破仑对法国的高等教育进行改革,在这次改革中,一般意义上的大学在名义上被取消,代之以帝国大学制,全国仅有“帝国大学”这所唯一的“大学”,确立了中央集权教育管理制度,大学成为了国家建设的工具。在这一时期,丹麦的高等教育也深受拿破仑在法国创办的大学模式的影响。在1810年左右,浪漫的理念、科学的观念和实践以及文学对丹麦的大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一直延续到1860年。在丹麦的历史文化中,这个时期常常被称之为“黄金时代”。丹麦当时唯一的大学——哥本哈根大学模仿德国的大学,因为德国的大学在1810年洪堡改革柏林大学之后,欣欣向荣。丹麦许多学者、诗人、哲学家都去柏林大学学习。在19世纪,丹麦建立了新形式的大学,在1829年由奥斯特(Hans Chr. Oersted)创建一所理工大学,在1855年又建立了一所兽医和农业大学。当时这些大学的规模都很小,开展的都是精英式教育。进入20世纪,丹麦的高等教育镜像发生了变化,大学的规模和数量都有所增加,1928年丹麦第二所综合大学奥胡斯大学(Aarhus University)建立,1964年第三所综合大学欧登塞大学建立(Odense University)。
丹麦于1983年起才开始使用现代博士学位,而称之为Ph.D的博士学位始于1989年,1993年现代学位系统开始建立。当前在丹麦的15所高校中,大约有5000名就读博士生。丹麦最近公布的政府报告书指出,丹麦的博士生人数要在接下来的几年中增涨一倍。
丹麦高等教育主要由丹麦科学、技术与创新部、丹麦教育部和丹麦文化部负责管理。自2005年实施高等教育改革后,丹麦的高等教育可以分为3个部分: 大学(University)、大学学院(University College)和高等职业教育学院(Academies of Professional Higher Education)。
(一)授予博士学位的机构
2003年共有15所高校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资格,其中12所隶属于科技创新部,3所隶属于文化部。在20世纪80年代末之前,丹麦所颁发的博士学位都称作Licentiate,并与具体科学领域相连。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才决定使用“国际通用的”博士(Ph.D)一词,并统一了所有学位的名称[3]。因此,神学、工程学和商学的博士统称为“博士”(Ph.D)。最近,丹麦文化部下属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些机构也被赋予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权利。
丹麦的大学可以拥有称作“学院”(Fakultet)的次一级的部门,例如“自然科学学院”。而有些学校只覆盖了一种科学研究的领域,因此除了单个部门之外没有次一级的部门。在丹麦如果一所大学有次一级的学院,授予学位的权利就属于学院;如果没有,授予学位的权利就归学校。一般情况下,大学都有三个或更多的学院。博士生因此在大学或学院中注册学习。与其他国家不同,在丹麦博士生的地位是大学的员工。博士生的课程由学习委员会负责管理,该学习委员会负责为每一位学生制定个性化课程计划。该学习委员会由教师和博士生组成,各占一半,在教师和博士生中选举产生。大学/学院可以自主决定学习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博士生作为学生,他们处于学习委员会和主席管理之下。学习委员会决定博士生的导师人选和学习计划。作为员工,博士生又处在自己所属部门领导的统领之下。如果他是一名工业博士生,那么公司就是他的老板。
最近几年丹麦诞生了一些研究型学院。它们既可设置在学校内部,覆盖一个或几个科学领域,也可成为各学校之间的组织,为几个研究型组织提供合作论坛。这样一来,各种非基于高校的研究团体,比如来自国家研究机构,博物馆,档案馆,科技图书馆和私人公司研发部门,都可被包含在其中。这些研究型学院将接管学习委员会的部分责任。他们成立的目的在于通过更高水平的合作与集中来提高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因此,一所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将能提供博士课程计划、国际性的合作平台以及一个有利于博士生成长的积极环境。大约有90所这样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在研究理事会各种形式的支持下得以成立。这些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院的重心是通过一个学科、一个跨学科问题领域,一个具体的研究方法或是与具体社会因素直接相关的问题来进行科学研究和培养人才。一些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院规模很小——只有15到20名博士生,一些规模则很庞大,拥有几百名博士生。
(二)博士生的招生
在丹麦,申请人需要有硕士学位或同等学力才能有资格报考博士生。这也就意味着,申请人曾撰写过长篇论文或报告,在长篇论文或报告中通过对特定学科或主题的探讨,来展示他对该研究领域的了解。除此之外,他还要递交一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并得到负责部门或研究性学院的批准,以及一位未来的、有资质导师的许可。最后,申请人还要呈交一份经费预算。
一般说来,如果申请人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得到批准,选拔就分为两部分进行。首先,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机构会决定哪些申请人获得奖学金,接着这些人将申请注册学习相关的博士课程。在这种情形下,那些获得奖学金的申请人就自动确保了经费预算的实现。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主要由课程组成的设想方案和学习计划以及出国留学均要由学习委员会批准。申请人的学习计划要遵守申请人打算申请的大学、学院和研究性学院关于博士生学习的具体规定。因此可以说,学习计划是一般计划和针对学生特定计划的结合。博士生导师对博士生的学习计划负责,并确保学生执行。
(三)博士生教育的形式
在丹麦,大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学制为4-6年,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第二阶段为博士研究生阶段,一般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读完。相关学习委员会可以延长这个期限,但是博士生在延长学习期间内不能获得奖学金。在丹麦,攻读博士学位的实际学习期限一般超过三年,超过三年,学生就要寻求获得其他渠道的资助。在博士学习的3年时间里,学生要修完六个月的课程,完成30个ECTS(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and Accumulation System)学分。这项工作可以在学习的第一年开展。与之相伴的是,学生还要在监督下独立做研究。博士生要具备关于完成科学研究的经历以及在另外一个研究环境中工作过的经历,这些经历通常是由博士生在国外大学学习半年来完成,在那里博士生与建立良好关系的研究团队一起完成。按照博士生就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比如获取研究型奖学金的条件——博士生会被要求为大学做六个月的工作。博士生通常以助教或研究助理的身份来完成这些工作。因此博士生在三年学习以外,有一年时间要从事于非研究性活动。在特殊的情况下,拥有两年研究经历的申请者——申请研究助理职位——可以被招进项目组,条件是仅雇用他两年半的时间,除此之外无更进一步的工作责任。
半工半读的博士学习不拘泥于一种形式,如果学生有奖学金,就不必半工半读了。学生的情况各不相同,有些学生选择做非全日制博士生。如果一位在高等教育机构工作的老师想要取得博士学位,他们可以协商来减少他们的工作义务,然后注册、攻读博士学位,大约需要用五年的时间来完成。类似的安排可以制定,但必须要经过学习委员会的批准。在一份丹麦政府文件中规定:博士生学业的时间要依据要完成的工作量而定,大致相当于三年全职学习的工作量。大部分学校都把这个期限限制在五年以内。
丹麦现在典型的博士生课程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 一个科学的项目研究,必须能够独立运用一种与该领域相关的科学方法。
2.至少参加为期6个月的研究或讲座。
3.在两个或更多的研究小组之间流动,以确保可融合多种思路。
4.有各种交流研究成果的经历[4]。
(四)博士学习的模式
丹麦的博士生教育有两种模式:传统的博士生教育(Traditional Ph.D)和工业博士生教育(Industrial Ph.D)。传统的博士生教育是由学校招收录取并雇佣;工业博士生则是报名入学的同时被私营公司雇佣(该公司被定义为接受来自公共部门的经费略低于其自身收入的一半的机构组织)。两种模式的管理规则相同,但其学习计划的组织形式略有区别。工业博士生的人数还不到博士生总人数的10%。在所有情况下,学生要修一定数量的课程,获得相当于欧洲学分转移和累加系统(ECTS)的30个学分,在导师的指导下做研究项目,其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并接受公众的质疑。博士生要具备与研究项目的研究人员交流的经历,并加入其他研究组织,这些组织通常是国外的大学或研究机构。传统的博士生则要求额外为学校服务840个小时。
传统博士生的导师来自于研究机构,而工业博士生配有两位导师,分别来自所在学校和所就职的公司。传统博士生全程都处在学习委员会和所属机构的监督之下,例如决定哪些博士生获得公共奖学金,而工业博士生则部分地依赖于管理工业博士生项目的学习委员会,该委员会为愿意雇用博士生的私营公司提供补助,工业博士生学习计划要经学习委员会批准。两种类型的博士生都可以是研究型学院的一部分。
大学也可以对没有导师指导、没有正式要求、和独立进行研究的学生授予博士学位,即古老的中世纪的博士学位制度。其形式多样,例如法学博士,科学博士和艺术博士。在19世纪80年代,“现代”博士制度建立之前,它是获得教授职位的基本要求。它同时又以硕士学位为基础,这种学位通常存在于诸如专攻科技、农学和商业等行业的大学。在过去的几十年当中,这种旧的博士学位的授予数量在下降,逐渐被现代博士学位而取代。在丹麦,博士学位是招聘大学助理教授的基本要求之一。
(五)监督与指导
对博士生而言,导师是核心人物。在丹麦每名博士生都有一位主要的指导老师,通常有一位导师主要承担监督学生学习进程的任务。每半年都会有一份与既定学习计划有关的、详细记录学生进展的报告提交给学习委员会。假使没有对各项事务做出规划,最坏的结果将终止该博士生的学业。在这里,导师起着重要作用。博士生可以在大学注册学习,但是在其他地方工作,例如政府、研究机构。如果是这种情况,学生可以有一位身为学校教授的指导者和一位在工作场所的项目指导者。监督者负责记录学生已完成的任务和博士课程。监督是保证博士生学业质量的关键因素。有的学生非常独立,可自主进行研究,每个学期仅与其导师交流几次即可,而有的学生则需要每天与导师联系。这要依学生所做的科研项目而定。研究型学院之所以得以设立,其目的之一便是为了便于监督博士生以提高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大多数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大学都有各种形式的对导师进行培训的模式。在丹麦只有副教授与正教授才能够担任博士生导师,学生通常聚集在某些导师周围。博士生导师不仅形象好,而且大多在研究方面非常活跃,并乐意与最优秀、最聪明的还处于硕士时期的学生接触。大部分博士生都是通过基于公开选拔的申请获得奖学金的。这是一个必要条件,所有奖学金都通过政府和研究理事会拨给学校。
(六)考试
博士学习期间主要的成果即为博士学位论文。它可以是专著——多在150页到250页之间——或是已出版论文集,也可以是被录用的论文加上一个综述性概括。该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已出版并通过公开答辩。由三位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对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评定。他们应来自毕业博士生所在研究组织外的研究组织,其中两位成员来自其他机构。导师不能成为委员会的成员。委员会对论文做初步评定,决定其是否能进入答辩。如果能,便进行答辩。答辩通常包括两个环节:委员会成员的点评、提问以及毕业博士生的回答。答辩允许其他人参加。委员会在答辩的基础上向机构递交关于学位授予的建议书。
每所学院或机构都有一个专门负责学位授予的学术理事会。委员会通常会对博士学位论文做出一份基本的评价,给出该论文获得评价结果的汇总,并提出意见。有了这份评价,该博士生才可以进行答辩。如果委员会对博士学位论文并不满意,会建议博士生重做,届时由同一委员会评估,假如修改部分太多,则会交给另外一个委员会进行评估。该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否决博士学位论文。如果博士学位论文被委员会通过,可以进入答辩环节,通常答辩的目的多在于确认该博士生是否真正的学识渊博,论文是否是该博士撰写的,是否已经完成他自己汇报完成的工作。博士毕业生通常只有很短的时间来展示自己的工作。答辩一般持续两到三个小时。每所大学都要制定出具体的指导方针,在不同的科学领域,可以保留不同的传统。那些由高素质的、独立的同行组成的委员会对论文所做的评估是这种必要的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
(一)小而精的教育模式
丹麦是每一百万人口中拥有科研人员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其每一百万人口中就拥有6390名科研人员,仅次于芬兰和丹麦,世界排名第三。丹麦的人均研发开支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一直处在前六名的位置[5]。丹麦的博士生教育呈现小而精的特点。2003年丹麦共有15所高校具有授予博士学位的资格,其中12所隶属于科技创新部,3所隶属于文化部,在读博士生人数为4815名。2004年丹麦共招收博士生927名,在各个大学分布情况如下:哥本哈根大学334名,奥胡斯大学为118名,南丹麦大学80名,奥尔堡大学108名,罗斯基勒大学37名,皇家兽医和农业大学14名,丹麦技术大学173名,医科大学32名,丹麦教育大学为0,哥本哈根商学院13名,奥胡斯商学院18名[6]。
以哥本哈根大学为例来说明丹麦的博士生教育呈现小而精的特点。哥本哈根大学是丹麦最早的大学,也是北欧最古老的大学之一,建立于1479年。哥本哈根大学也是丹麦最优秀的大学,享誉世界。在上海交通大学公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行榜”中,哥本哈根大学是丹麦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上最好的大学,在欧洲排名第七的大学,在世界大学500强排行榜中排名第40名。在2010年QS世界大学排名中,哥本哈根大学名列第45名[7]。当前哥本哈根大学拥有37000多名学生。玻尔的挚友、著名物理学家罗森菲耳德认为,哥本哈根大学的精神就是:完全自由的判断与讨论的美德。传记作家穆尔则指出,哥本哈根大学的精神是“高度的智力活动、大胆的涉险精神、深奥的研究内容与快活的乐天主义的混合物”。哥本哈根大学的博士学位要求严格,强调博士学位论文不但能反映出作者已熟练掌握的本人所学专业,还能对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发展做出贡献。
(二)对博士生的资助金额高
丹麦的博士生主要由丹麦财政部和丹麦科研工作者协会(Danish Association of Academic Works)根据协议进行资助。协议规定每年为博士生提供4万欧元的薪水。这些博士生既是在校学生,又是学校的员工。工业博士生虽是在校学生,但同时受雇于私人公司,这些公司接受来自政府关于每名学生的定量资助。机构内的员工即可成为在读博士生,又可基于与他的雇主达成的协定进行一项研究项目。有很多年轻的医学博士生在博士学习期间,同时就职于一家医院或者是参与研究生的培养项目的工作。“正规”博士生的经费来自于拨给丹麦大学的基本拨款,这些拨款的依据是政府和公共研究基金的合同,通常要经过研究理事会的批准。
授予博士学位的机构——丹麦的大学和文化部下属的少量机构——接受用于科研训练的基本拨款。这些资金是拨给大学进行科研的,属于基本拨款的一部分。当大学接收到用于支付博士生工资资金的同时,也会得到关于用于博士生日常费用的资金。每名博士生通常可获得2万到2万5千欧元之间。博士生不用支付费用,学校因培养博士生而获得资助。获得资助的费用通常涵盖了用于博士生监督、课程、差旅、办公与基础设备、管理以及与研究项目本身直接相关的费用[8]。
(三)重视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生
丹麦是欧盟比较早的开展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国家之一。上世纪70 年代,丹麦政府发起了“工业研究计划”(Industrial Research Programme), 以增进博士生对企业相关事务的了解,搭建企业和大学之间的合作渠道。1989年初,该计划将重点放在了丹麦委员会领导下的校企联合培养三年制博士生的项目,并于2000年将该项目移交丹麦科学技术和创新部管理。该工业博士课程为期3年,涉及私人企业、大学和博士研究生三方的合作。博士生既是企业的雇员,又是大学工业博士项目在读学生,被录取后利用一半时间在大学攻读学位,另一半时间在企业工作。2008年,192名学生申请该计划,119人通过,入选的工业博士候选人每人每月可获得33591丹麦克朗的资助[9]。人才是创新的关键。为了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丹麦政府成立了“丹麦青年企业家”研究所,制定了加强博士生培养的政策,设置了专门大学和的工业博士培养资助项目。
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生对大学、企业和博士生都大有裨益。对大学来讲,可以促进创新、创业和社会责任;使企业意识到他们当前面临的技术挑战;为劳动力市场提供高质量的工人;为研究和进行科研的基础设施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资金;提高研究管理的质量。对企业来讲,可以引进高素质的工作队伍和科学知识;带来最前沿的的研究,使科研的成果能够被利用;在早期阶段形成创新的概念;解决自己难以解决的技术问题;探索未来所需要的新研究领域;接触到一些精密仪器和大型设备。对博士生而言,可以使他们洞悉非学术部门的组织和运行模式;面对“现实生活”的研究问题;增强毕业后被雇佣的机会,特别是在学术领域外被雇佣的机会;在更广泛的环境中建立个人关系网络。有必要说明的一点是:工业博士项目的整个培养模式只是丹麦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一部分,而且所占的比例比较小,仅为3.74%(如2010年丹麦工业博士生数为333人,而2010年丹麦所有博士生数是8915人)[10]。
(一)要重视提高博士生教育的质量
博士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位于高等教育金字塔的塔尖,担负着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创造高水平科研成果的重要使命。21世纪初期,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已经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据教育部发布的《2011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1年我国在学研究生164.58万人,其中博士生27.13万人。当前,中国每年授予博士学位的数量超过5万,比美国多出1万多。自2008年起,我国就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博士学位授予国。但是,我国的博士生教育质量还不尽如人意。创新性是博士培养质量的主要评价指标,而目前这一指标主要体现在有足够国际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发表上,论文的引用次数直接反映影响力的大小。根据ESI数据库统计,收集在该年的论文中在数量方面,美国排在第1位,中国虽排在第二,但总数不到美国的三分之一;在平均单篇论文引用数方面,美国排第7,而中国却排第105,差距明显[11]。
因此,我国的博士生教育今后应由数量上的扩张向质量上的提高转变,促使我国从博士生教育大国迈向博士生教育强国。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包括博士点质量、博士质量以及博士生教育活动过程本身(即学术指导、课程、学术训练、学术氛围、学术资助等过程)的质量。这就需要从博士点质量、博士质量以及博士生教育活动过程这三个方面入手,加强这三个方面的建设,全面提高博士生教育的质量,此外还要加强培养博士生的创新能力、创新思维,为实现十八大提出的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成创新型国家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对博士生的资助应能使博士生过上体面的生活
我国现行的博士生资助体系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博士生资助水平较低,有些学校规定全日制在校博士生助学金标准为每月250元,每学年发10个月;二是资助结构不合理,科研资助力度较小;三是文科博士生资助状况令人担忧。王猛通过对北京大学历史、生物、社会、经济四大院系全日制博士生收入调查发现, 除了每月国家补助350元和学校每月补助300元外,历史系博士生平均每月的科研经费不到100元,社会学专业学生平均每月能拿到200元左右。相比之下,理工科的科研经费要高很多,基本上每月都能拿到1000元以上的科研经费[12]。现实中,很多高校对博士生的资助力度无法与北京大学相媲美,博士生在生活、科研方面的窘况可想而知。有人归纳博士生的共同特征:穿着朴素、身体孱弱、30岁左右。糟糕的生活状况,使一些家境贫寒的博士生不能将全身心投入科研、学习。最近教育部对包括博士生教育在内的研究生教育进行了大的改革,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将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原则上每年硕士生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这就让很多人担心,这项改革会不会让一些寒门学子对攻读博士学位望而却步。
相比之下,丹麦的博士生教育资助力度比较大,丹麦财政部和丹麦科研工作者协会每年为每一位博士生提供4万欧元的薪水,还可以获得各类奖学金。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2011年丹麦的人均GDP为56147美元,世界各国2011年人均GDP排名第六[13]。也就是说丹麦政府对每一位博士生资助的力度接近或等于丹麦人均GDP的数量。充足的经费,保障了丹麦的博士生生活无忧,可以潜心学习、进行科研。所以,笔者建议,中国在2014年秋季学期对研究生全面收费以后,应加大各类奖学金的发放力度,完善博士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博士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切实提高了博士生待遇水平,能否考虑将对博士生的资助与当年中国大陆人均GDP的数量挂钩,使博士生能依靠国家的资助体系过上体面的生活,可以心无旁骛地学习、做科研,莫使寒门学子被拒于博士学位大门之外。
(三)增加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数量
因为校企联合培养的博士模式具有上述的优点,最近我国也进行了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的探索。例如2012年我国首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始招生。国家将采取校企结合培养的方式,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所涉及的电子与信息、先进制造、能源与环保、生物与医药等4大板块培养领军人才。但是,让人担心是堪称校企联合培养博士模式的典范的工程博士在实际的运行中,出现了一些让人担心的情况——虽然国务院学位办明确规定,各试点985高校培养工程博士不能再收学费,但部分院校的工程博士收费却达到6位数,与MBA、EMBA学员的收费相当,且不享受奖学金[14]。校企联合培养博士模式是博士生教育发展的一个趋势,在全球范围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数量和规模都在不断增加。因此,我国也应增加校企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数量,当然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的增长,决不能为了数量的增长而降低质量标准。
[1]陈晓刚. 瑞典德国丹麦芬兰创新能力突出[N]. 中国证券报,2013-03-29.
[2] 贺国庆,王保星,朱文富.外国高等教育史[M].2006:103.
[3] [8] Stuart Powell and Howard Green.The doctorate worldwide[M].Society for Research into Higher education& Open University Press,2007:22,21.
[4] 大连市教育局国际交流合作处.丹麦教育信息扫描[EB/OL]. http://www.dledu.com/info/786884_863619.vm,2013-4-26.
[5] World-class PhD opportunities in Denmark[EB/OL]. http://studyindenmark.dk/news/world-class-phd-degree-in-denmark,2013-4-26.
[6] Ministry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 in Denmark.A Public Good PhD Education in Denmark[R].2006:106.
[7] 哥本哈根大学[EB/OL]. http://zh.wikipedia. org/wiki/%E5%93%A5%E6%9C%AC%E5%93%88%E6%A0%B9%E5%A4%A7%E5%AD%B8,2013-5-4.
[9] 刘娟. 校企合作:欧洲博士生培养改革的新选择[J].大学(学术版),2012,(1):61.
[10] 陈小霞,廖苑玲.丹麦产业博士项目——一种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个案研究[J].外国教育研究,2013(4):127.
[11] 博士生规模庞大质量如何?优秀博士四大培养难点[EB/OL].http://edu.163.com/13/0322/09/8QIGBSU200293L7F. html,2013-5-4.
[12] 王猛.博士补助最低不足百元,中国科研第一线难留人才[N].北京晨报,2007-12-14.
[13] 2011世界人均GDP[EB/OL]. http://www. economicdaily.com.cn/a/201210/10714.html,2013-5-5.
[14] 熊丙奇.“工程博士”的帽子何以待价而沽[N]. 新闻晨报,2013-02-27.
(责任编辑:平和光)
The Situation, Characteristics and Revelation of Doctoral Education in Denmark
WANG Wenli
(CollegeofEducation,UniversityofJinggangshan,Ji’an,Jiangxi343009,China)
The doctoral education in Denmark has a long history, but modern degree system established relatively late.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status of doctoral education in Denmark, summarizes three characteristics of doctoral education in Denmark: small and excellent education mode, a great deal of subsidy on doctors, emphasis on university-enterprise joint training Ph.D. On this basis, this paper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anish doctoral education is for the development of doctoral education in China.
Denmark; doctoral education; characteristics; revelation
2016-03-06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2015年度研究项目“中美教育博士培养模式比较研究”(项目编号:JY1566)。
王文礼(1980-),男,河南民权人,教育学博士,井冈山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究方向:比较教育、高等教育。
G649
A
1005-5843(2016)08-0009-06
10.13980/j.cnki.xdjykx.2016.08.002